【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解除同居关系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解除同居关系哪些财产不能分割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解除同居关系哪些财产不能分割
因为同居期间双方财产会发生混同,难以区分,但是实践中,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中,以下财产仍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
1. 一方同居前取得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确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的,因为不属于同居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第2篇】解除同居关系能分割哪些财产
现在有些男女确定关系后会同居,等到同居后双方感情发生变化,无法继续维持同居关系的,就会解除同居关系。因为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发生混同,难以区分,但是解除关系时要进行分割,那么,这时候要先区分同居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财产,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双方的工资、奖金;
2、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双方的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3篇】解除同居关系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现在有些男女确定关系后会同居,等到同居后双方感情发生变化,无法继续维持同居关系的,就会解除同居关系。因为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发生混同,难以区分,但是解除关系时要进行分割,那么,这时候要先区分同居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财产,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双方的工资、奖金。
2. 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 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双方的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违规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第4篇】解除同居关系时 财产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分割是只是分割双方同居时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