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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4篇)

发布时间:2024-09-22 08:30:04 查看人数:7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长春市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长春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长春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第1篇】长春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1、职工(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并出示本人的身份证;2、由配偶、子女、父母代为办理的,出示职工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证和身份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3、委托他人办理的,出示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经公证、由职工本人(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4、职工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的、出示《缴存单位集中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职工本人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5、职工除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要根据不同提取情形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及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长春市租赁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材料、长春市遇突发事件的公积金提取材料、长春市公有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材料、长春市低保户的公积金提取材料等。

【第2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 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2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 2023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3. 2023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23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第3篇】长春市公积金怎么查询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 长春市的公积金查询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个人明细帐、基数调整、变更清册和个人贷款等情况。

2. 或者页可以拨打12329查询个人公积金明细、公积金账户余额。

【第4篇】长春市公积金贷款信息怎么查询

1、网站查询:登录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公积金查询栏目下,单位及职工可查询相关住房公积金信息。

2、电话自助查询:可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根据自助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可分别查询个人账户信息、最近两个自然年的交易明细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

3、公积金网点查询机:可持二代身份证在各业务网点自助查询机直接刷卡查询个人账户信息,未带身份证的职工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或个人账号及密码进行个人账户信息的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还可输入贷款账号及密码查询个人贷款信息。

4、银行网点查询机: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发卡银行各网点自助机具上按照提示操作,可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长春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4篇)

1、职工(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并出示本人的身份证;2、由配偶、子女、父母代为办理的,出示职工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证和身份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3、委托他人办理的,出示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经公证、由职工本人(委托人)签署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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