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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20篇)

发布时间:2024-09-12 16:15:02 查看人数:2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离婚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离婚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离婚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第1篇】离婚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双方离婚后,不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应当支付抚养费。但是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给付;另一种则是当事人可以选择定期给付,不一定必须是一次性给付。对于给付方式的确定,应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再交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2篇】离婚后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必须支付抚养费的,这是父母的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篇】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呢?

离婚不支付抚养费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如果判决下来后,对方不履行的,该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2023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4篇】离婚的补偿款未支付怎么办呢?

离婚的补偿款未支付的处理方式是,如果是在民政局离婚的,没拿到离婚协议中确定的补偿款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向对方索要;如果是在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的,可以在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5篇】单方面起诉离婚费用由谁支付

单方面起诉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先交,依据判决再冲减。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离婚案件通常情况在三到六个月内审结,诉讼费财产纠纷不超过二十万的,收费50-300之间,超过二十万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第6篇】离婚后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第7篇】离婚支付抚养费标准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篇】离婚有孩子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孩子成年之前,不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9篇】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不支付抚养费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如果判决下来后,对方不履行的,该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2023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10篇】离婚后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呢?

离婚后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第11篇】离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另外,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数额也有一定的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12篇】没离婚支付抚养费是多少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抚养费数额的具体问题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13篇】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到多少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抚养费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14篇】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5篇】离婚后每个月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离婚后每个月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数额是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6篇】起诉离婚女方不支付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无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付抚养费的。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17篇】哺乳期离婚男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18篇】离婚后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第19篇】离婚时非婚生子是否支付抚养费

离婚时非婚生子需要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20篇】离婚财产调查支付宝账户吗?

法院不会主动查支付宝账户,但其中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支付宝账户,如果账户中的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20篇)

双方离婚后,不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应当支付抚养费。但是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给付;另一种则是当事人可以选择定期给付,不一定必须是一次性给付。对于给付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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