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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凭证需延期要怎么办理(20篇)

发布时间:2024-06-06 08:15:02 查看人数:1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房屋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房屋租赁凭证需延期要怎么办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房屋租赁凭证需延期要怎么办理

【第1篇】房屋租赁凭证需延期要怎么办理

携带当事人身份证件外,还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有关证件、证明和文件:

一、租赁合同。使用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的,可以在订立合同前先向房地产部门领取。

二、《房屋所有权证》。

三、当地政府规定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其他文件。

对共有的房屋,要提交共有人的同意书。委托代管的房屋,要提交委托人授权将房屋出租的证明。转租的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过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一般可由原出租人在转租合同上签字认可。已知抵押的房屋,要提供抵押权人同意书。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对所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和文件进行审核,凡合格的,即通知当事人领取《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房屋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2篇】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的条件:

1、房屋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3篇】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税是多少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税是:

1、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2、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4篇】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多少年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1.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2. 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4. 因此租期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并不因此全部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在20年之内的租赁期限仍然合法有效。

【第5篇】房屋租赁需要注意什么

1、房屋租赁首先需要注意的就是房源,如果可以直接联系到房东是最好的,因为直接通过房东租房的话,能省了一笔中介费用,并且有事可以随时与其进行沟通。通常直接找房东的方式可以通过网上搜来寻找,像赶驴网、一个神奇的网站等等都有个人房源的相关信息。

2、房屋租赁过程中,要多注意一下城中村里小区居民开办的租房服务,因为在这里会直接联系到房东的信息。另外,还可以在小区的板报上或者小区大门的门卫那找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3、在市场上房租中介有很多,建议租房最好是不要通过小中介,因为小中介规模不大,很多方面都不正规,卷款跑路的情况是经常都有的。另外,在与所有中介进行打交道时一定要小心被扣看房押金及租房押金,这些都必须要订立正式合同,且要按合同来实施,若出现争议的话,一定要求对方将中介是否可能借机扣下押金写清楚,以免事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6篇】提前20年签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

提前20年签房屋租赁合同不可以。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最长的期限是二十年,如果租赁合同期限超过二十年是无效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7篇】房屋租赁合同丢了可以补签吗?

房屋租赁合同丢失之后是可以进行补签的,首先是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除此之外当事人还有另一种方式即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这两种方式都是可以对丢失的合同进行补签的。

因此如果当事人的房屋租赁合同丢失了的话,那么应该及时找原房东进行补签,从而确保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8篇】房屋租赁无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租赁没有合同,而当事人双方都实际履行了双方责任和义务的,该房屋租赁行为有效。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9篇】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怎么计算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计算,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额。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10篇】什么是房屋租赁补贴

房屋租赁补贴是指政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这由政府发放给住房困难户的租金补贴,就称房屋租赁补贴。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第11篇】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满足条件则有效,但可能发生履行不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12篇】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13篇】房东怎么样申明房屋租赁合同到期

1. 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2. 续租。《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第14篇】无产权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如果是房屋本身质量不过关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5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申报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是申报方式如下:

1、贴花法: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

3、按期汇总缴纳法。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

4、代扣代缴法。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等等。

【第16篇】如何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呢

1、登记申请。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2)客体是否合格;

(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5)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3、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17篇】对房屋租赁面积有异议要如何处理

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经常就实际房屋面积与合同书中规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与开发商发生纠纷。购房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合同中涉及面积的条款搞清楚后再签订合同。

关于面积误差问题,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该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存在一定范围(如3%)内的误差,不视为卖方违约,但双方应按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的单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若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一定范围(如3%)应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18篇】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细节有哪一些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签订合同的,肯定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只有多注意,才能避免对方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以下细节:

⑴要写清楚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和所租赁的房屋位置、面积、数量、用途、房内设施、设备及现状等。

⑵要写清楚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数额、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⑶要写清楚租赁期间的保养、维修责任和水、电、气、物业费的承担与交纳。

⑷要写清楚承租人是否有权转租。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⑸要写清楚各方的违约责任。

【第19篇】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1、房屋租赁税的计算,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

个人出租计算:

(1)营业税=5000*3%/2=75元;

(2)城建税=75*7%=5.25元;

(3)教育费附加=75*3%=2.25元;

(4)房产税=5000*4%=200元。

单位出租计算:

(1)营业税=5000*5%=250元;

(2)城建税=250*7%=17.5元;

(3)教育费附加=250*3%=7.5元;

(4)房产税=5000*12%=600元。

根据《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2、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 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房屋租赁税”应是由房东缴纳,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东一般将这部分负担转嫁给了租客。

【第20篇】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形式有几种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形式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

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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