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红字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作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作废
红字发票信息表作废:
如果你是销售方,需要同时关注“已开票情况”和“红票申请表”:
方法一、已经获批的红字照开,然后再重新开(或者申请)一张正确的;
方法二、把错误的申请单退给税务局,让税务局调整回来。
如果你是购货方,只需关注发票,只要认证正确的那份发票就行了,另外再关照对方一中所写的内容。
【第2篇】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字发票怎么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并在《信息表》中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普通个发票应与《信息表》对应。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第3篇】红字发票提供资料
“最近给客户开了一张发票,金额开错了。需要开具红字发票,需要对方把原来开的发票寄回来吗?”
其实,很多老板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这样的问题。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理一理“红字发票”:
part.1 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可不是随便就能开的。只有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特别提醒
如果开错的发票未跨月、未认证即可直接作废重开,不需要红冲哦!
开具红字发票的步骤
如何判断由哪一方提交红字信息表申请?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票在谁手里谁来开!
part.2 红字发票开出来需要交给购买方吗?
其实要解答这个问题很简单。拿到红字发票以后,可以干什么呢?
拿红字发票无非就是作为冲销原蓝字发票的的原始凭证,或者作为进项税转出的凭证。
说到这里,其实这个问题已经很清晰了,总结下来就是:
购买方已经记账了
发生了销售折让或者部分销售退回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购买方无法将蓝字发票退回了,那么销售方开了红字发票需要给购买方做账。
购买方已经抵扣了
发生了销售折让、部分退回等情况,这种情况,购买方也无法将蓝字发票退回,销售方开了红字发票也要给购买方做进项税转出。
既没做账也没抵扣
发生了退货,发票开错等原因,直接把发票都退给销售方,那销售方开了红字发票自然也不需要再把红字发票给购买方了
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票
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开具电子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纳税人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
【第4篇】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所需资料
小编,小编,在不?求助!求助!
在呢,您别急,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呢?
我公司是一家货运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期,我公司接到受票方电话,因我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在发票备注栏填写起运地、到达地等相关信息,受票方要将不合规发票退回并要求我公司重新换开。我该怎么操作呢?
您所说的情形属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开票有误等原因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形,我转发给您一篇文章,您按照下面的文章操作就可以了~
好的,谢谢您,我这就看~
手把手教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开具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适用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规定可以开具。
特别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与第二十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所称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步骤有哪些?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概括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第二步税务机关接收校验信息表;第三步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情形一、购买方申请开具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情形二、销售方申请开具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步:税务机关接收校验信息表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此外,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第三步: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需要注意的是,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需以上三步,您学会了吗?
主要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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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负数发票和红字发票的区别
负数发票就是上月(或者本月前任意月份)开具了一份正数发票,但是本月因为种种原因需要重新开前一次的发票(注意一点就是这笔业务已经“隔月”了,如果在本月中及时发现开的票有问题,只需作废本月中有误的发票),这笔业务也已经向税务机关报了税了,那就开具销项负数发票冲回错误的,再开一份正确的发票,就行了。
负数发票等于红字发票。
【第6篇】红字发票怎么操作
当开票当月作废发票的时候,可以直接将发票作废即可,当跨月以后,就只能给开具红字发票进行负数冲平。增值税专票由于有抵扣有效期限,当发票需要作废时一定尽早进行冲销.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分为三步: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和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开具所有红字发票都需要先填开《信息表》,目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红字发票不需要填写《信息表》,可以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第7篇】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需要哪些资料
上期说了蓝字发票的开具,从进入税务局开票直到填写、预览等步骤,平常除了开具蓝字发票,也会开具红字发票,一起来看看红字发票的流程吧~
红字发票开具
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
1、功能概述
2、操作步骤
3、注意事项
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1、功能概述
2、操作步骤
红字发票开具
1、功能概述
2、操作步骤
红字发票确认信息
红字发票记录
以上就是红字发票开具的整个流程,从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确认信息处理,发票开具,发票确认信息到红字发票记录,关于这些发票操作有什么想了解的,可以留言沟通哦~
【第8篇】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证明单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因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一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②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③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④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因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以下三种情况:
1. 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的,退回发票联及抵扣联,由销售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3.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原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由购买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来源:深圳税务
【第9篇】红字发票信息撤销需要什么资料
之前,对于可以通过开票软件已申请审核通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如果需要撤销的只能去税务局现场做撤销。受到疫情影响,为了减少纳税人不必要的前往办税服务厅,开票系统增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撤销功能,纳税人可通过开票软件在线撤销已申请并审核通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下面就具体操作流程为大家进行说明!
一、金税盘(白盘)
1、登录开票系统,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模板中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菜单项。
2、在信息表下拉列表中选中需要撤销的信息表,点击【撤销】按钮,系统弹出是否撤销确认窗口。
3、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红字信息表撤销成功。
提醒:
1、没有信息表编号、已核销待查证的红字发票信息表无法撤销,撤销会提示:该状态下的信息表无法执行撤销操作。
2、红字发票信息表撤消后,查询列表中不再显示。
3、若信息表已被使用进行了发票红冲,但没点下载更新信息表状态,此时不允许撤销信息表。
二、税控盘(黑盘)
1、登录开票系统,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查询】,如下图所示:
2、红字信息表修改查询导出的页面中,选择对应的录入日期起和止,点击【查询】,如下图所示:
3、选择列表中相对应的红字信息表编号,点击【撤销】按钮,输入撤销的红字信息表编号。如下图所示:
4、点击撤销按钮会弹出:“是否撤销当前信息表?信息表编号”核实红字信息表编号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如下图所示:
5、提示信息“信息表撤销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第10篇】红字发票是红色的吗?
红色发票不是红色的,红色发票的颜色和其他发票其实并无太大区别。
红色发票是这样使用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第11篇】有红字发票怎么填写申报表一
小编想要说的是,自2023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工作,本次增值税实质性减税主要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和进口货物税率下调、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等内容。为适应新的减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以下称15号公告),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以下称申报表)部分调整内容。以下小编将结合申报表的变化,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梳理本次增值税改革新政策实行后申报表的填写要点。
填写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适用13%税率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2:开具9%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0元,税额18000元;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90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企业销售适用9%税率的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9%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4a栏调整为第3栏,项目名称由'10%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4b栏调整为第4栏,项目名称由'10%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3行'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9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4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8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9000+18000=270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3: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一张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第12篇】国税怎么开红字发票
国税开红字发票需要等错误发票报税后才能到国税局申请办理“红字发票通知单”冲账业务(假设我公司4月份有份发票错开当月忘记作废,那么要在下月申报期远程抄报和电子申报后才能到国税局申请办理“红字发票通知单”冲账业务),需作废的发票联次要齐全,跨月发票开票系统里是不能进行作废处理的,只能通过“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账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步骤:
第一步: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
第二步:在出现的界面上选择销售方申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
第三步:对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申请单信息。确认无误后点“打印”,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弹出打印界面。
【第13篇】红字发票当月没开负数怎么办
红字发票当月没开负数可到国税局申请开具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凭通知单来开具负数发票。另外通知单未使用又已经跨月的情况下,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并开具负数发票的,当月收入不要冲成负数。【第14篇】退货红字发票证明
一、什么情况下开具红字发票?
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才可开具红字发票。
也就是说红字发票不是你想开、想开就能开,随意开具,随意冲回。税务机关在检查中会对纳税人红字发票进行事后抽查,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随意开具红字发票的会给予处罚。
由于上述原因开具红字的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例如,开票有误的要有对方拒收证明、服务中止的需要合同中止书面证明、折让的需要有折让协议等。
接下来,分别讲解常见的红字发票应该如何开具
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专用发票前,需要申请增值税红字发票信息表。
先判断
具体的红字发票开票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要先判断哪一方提交红字信息申请表,再根据实际情况由一方进行申请。
这里给你总结一下: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那个手上就由那方申请。
为什么这么归纳呢?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47号文说了的几种申请红字发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购买方取得专票并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肯定在购买方手上,如果不在,那可是违规的。国税发2006年156号第二十五条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这个当然很明显也在购买方手上。
3. 销售方申请的情况就不用说了,发票没交给购买方,交了退回来的这种都在自己手上。
所以,可以简便记忆。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那方手上就由那方申请。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销售方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隔月无法作废,只能做红冲处理。需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上传后,待审核通过才能红冲!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
填开及上传操作步骤
选择”销售方申请”,填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后,点击“下一步”。(注:开票软件190528版及以后的版本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对需要输入蓝字发票代码、号码的情况,增加输入对应蓝字发票开具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为方便纳税人对带有清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冲红,在开票软件190728版开票软件中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界面增加导入 excel 清单功能,并在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提供导入模板下载)
销售方选择申请原因后,必须录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新版开票软件还需要选择开票时间。录入后系统会自动判断,若可以开具系统会给出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红字发票”,点击“确定”。
确认信息表票面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角“打印”,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不打印”。
在弹出“信息表已成功填开,是否需要继续填开”的提示框里,选择“取消”。
到这里,
红字信息表已填开完成!
接下来,
进行红字信息表上传。
请点开“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选中已开具的红字信息表,点击“上传”,等待“信息表描述”显示“审核通过”,“信息表编号”生成后,即可开具红字发票。
至此,
红字信息表上传已完成!
下面进行红字发票开具!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填开操作步骤
进入开票软件请点击“发票管理”,选择“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进入页面。
选择“红字——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
双击选中已经“审核通过”的信息表进行选择。
审核票面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即完成红字发票填开了。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购买方申请)
已认证、抵扣的发票,需【购买方】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经上传、审核通过后交由【销售方】红冲!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
填开及上传操作步骤(购买方操作)
进入开票软件请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发票已经勾选认证,需要购方开具红字信息表,选择已抵扣,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当选择未抵扣时,应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进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准确填写蓝字发票信息。
注意:带有清单的发票无法在红字信息表中显示。
请先点击“价格”,将“单位、金额”切换为“含税”状态。
“数量、金额”必须为负数,一般“数量”填写负数后,“单价”填写正数,则“金额”会自动换算为负数;若没有“数量”,则无需填写“单价”,直接在“金额”栏填写负数。
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是否打印信息表(可用a4纸打印)。
在弹出“信息表已成功填开,是否需要继续填开”的提示框里,选择“取消”。
至此,
红字信息表填开已完成!
接下来,让我们来上传红字信息表!
进入开票软件请点击“发票管理”,选择“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选中该张已开具的“红字信息表”,点击上方“上传”按键,并点击“确定”;
待“信息表编号”生成、“信息表描述”提示“审核通过”时,即可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信息表的【信息表编号】可交付【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购买方的操作流程到此为止!
(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操作步骤(销售方操作)
销售方进入开票软件请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选择“红字——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对选中的信息表进行“下载”。
选择好对应红字信息表开具时间后点击“确定”。
双击选中已经“审核通过”的信息表,核对界面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
贰、【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机动车红字发票】
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机动车红字发票开具
首先介绍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流程
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就简单许多了,不需要开具申请单,在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即可。
1、【发票管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
2、【选定发票卷】
3、【确认发票号码】
4、【开票界面上方的“红字”按钮】
5、【填写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号码】
6、【确认票面信息】
7、【核对票面信息】-【打印】
8、【打印发票】
开具成功
如您需要开具【机动车红字发票】的话,流程可以参照【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红字发票开具流程,直接开具即可,无需申请信息表。
叁、【成品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涉及退货、折让和开具错误等原因,需销货方重新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时,需要首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开具成品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需要勾选“成品油专用发票”,选择是否涉及销售数量或销售金额。如选择涉及销售数量的,必须填入相应数量;如由于折扣折让等原因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的,选择仅涉及销售金额,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销售数量无法录入。
以下为成品油用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及红字发票流程
第一步:在成品油管理模块,点击“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弹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选择窗口,进行【成品油专用发票】选择,同时选择购买方或销售方申请,填写代码号码下一步,按照要求填写界面信息完毕后打印。
特别注意:成品油专用发票信息选择“涉及销售数量变更(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和选择“仅涉及销售金额变更(销售折让)”。如果选择错误,不可逆转,请谨慎!!!
注意:涉及销售数量变更单位和数量必填;仅涉及销售金额变更系统屏蔽单位、数量和单价的录入功能
第二步:到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把申请好的信息表点击【上传】,上传后信息表状态就变成【已通过】
第三步:到成品油红字发票填开,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成品油)”界面
点击“红字”,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的方式开具红字发票打印即可。
问题解答
一: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认证了怎么办?
红字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购买方应该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但是虽然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但是实际中也有人把它扫描认证过!
你一旦认证其信息就进入了一窗式比对,一窗式比对进项税填写部分,如果大于你认证的数据,就会无法通过,你本身当月有进项税比如10万,你认证了一张红字-1万,那么进项税填写就应该小于等于10-1=9万,你如果把红字的数据剔除,填写10万,就无法通过。
但是如果你进项税部分填写9万,进项税转出你不填写,由于目前申报系统还会比对你的税控系统是否有红字信息申请单情况,会提示你进项税转出不得为空,也无法申报。
所以,一旦你把红字发票认证了,就尴尬了!这时候你就得去大厅手工申报,采取强制通过的方式申报清卡。
二:附清单的专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为方便纳税人对带有清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冲红,开票软件v2.2.2.34.190728版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界面增加导入 excel 清单功能,并在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提供导入模板下载,如下图所示。
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版本低于v2.2.34.190728的不支持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清单。
所以如果是退回清单开票的正数发票,可以将开票软件升级到v2.2.34.190728版或更高版本
三:本来是开红字,但是又把红字开错如何解决?
1、信息表开具错误,负数发票开具正确,导致负数发票开具与信息表不对应。若负数发票与信息表不对应,税务端系统会提示核销不通过,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申报。这种情况下需要提请税务机关进行信息表修正,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修正为正确的编号,使得企业可以正常申报。
2、红字信息表上传成功后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或撤销的。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撤销。
3、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但已经不能作废的。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不能再申请红字发票,因此若发现错误应及时作废,并开具正确发票。若开错的负数发票已经不能作废,就需要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请税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四:购买方申请了红字通知单,什么时候申报进项税转出?
购买方需要在填写信息表的次月申报期就按信息表所列税额进行转出申报,而非等到红字发票收到再转出。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现在申报系统会自动比对抄报税抄送的红字信息表的增值税额,如果和当期你填报的附表2第20栏不一致,就会无法申报。
五:超过认证期的发票被退回能开红字发票吗?
现在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都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上进行,逾期未认证发票开红字目前在技术上可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这样说的,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六:本月只开了一张红字发票申报通不过怎么办?
有人问,小编,我这个月其他发票都没开,就有个销售退回,开了张红字发票,我申报出问题了,通不过怎么办?
这个问题也偶尔会有纳税人遇到,现在申报系统一窗式比对,如果出现负数可能会提示无法通过,申报不会成功,这种情况只有带上你的申报表去大厅申报。
【第15篇】发票红字冲销会计分录怎么写
因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质量问题购买方将商品退回的情形,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需要红冲,那么购货方对于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怎么做账务处理,其分录如下:
借:应付帐款或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如果是销货方对于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怎么做账务处理,其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红字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金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金额)。
贷:库存商品(红字金额)。
【第16篇】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开
开红字发票信息表需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中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菜单或直接点击信息表,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方式和录入信息,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发票代码和号码,核对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自动保存此张红字发票信息表,并弹出打印界面。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第17篇】购货方开具红字发票资料及流程
购货方开具红字发票流程:
1、填开并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2、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红字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码”的《红字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红字信息表》对应。
【第18篇】红字发票受180天限制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不受180天的限制,180天主要是对需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的。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第19篇】红字发票证明格式
我们在网上买东西,收到货后不喜欢都会联系卖家商量退货,而现实中企业及其他个人之间发生退货了怎么办?这可不止网上申请、快递寄回这么简单,还涉及到发票的问题。经常有纳税人咨询红字发票怎么开的问题,今天大叔就来和大家一起顺一顺整个流程!
什么是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就是负数发票,就是因为销售退回或之前开具发票有错误而开具金额为负数的发票。
一、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
红字发票可不是随便就能开的。只有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注意!开具红字发票还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核查,比如购买方的拒收证明、折让协议和合同终止书面证明等。
二、开具红字发票的步骤
1.销售方或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2.销售方或购买方通过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后,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获取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吗?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在系统中勾选时,系统也不会将红字发票显示。
2.谁来申请红字信息表?
三、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怎么办?
(1)信息表开具错误,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删除;上传成功且未开具红字发票的,可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加盖公章)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撤销。
(2)红字发票开具错误,应及时作废,并开具正确发票。
4.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该录入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吗?
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如果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开红字发票会有时间限制吗?
开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比如说,你要在2023年12月3日,冲红2023年12月13日的发票也是可以的!
四、红字发票使用条件
因为使用红字发票,就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
1.时间条件:跨月(第一次开票的时间跟开红字发票时间不是同一个月),当然也有例外:现在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支持作废,联网已上传的当月也开红字发票。
2.原因条件: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
税务机关对红字发票的使用,是会进行事后抽查的,所以千万不要觉得:能开,随便开。
五、如果要开红字发票,该谁申请?购买方or销售方?
不用想那么多的,教大家一个巧记方法:发票联和抵扣联在哪一方?就哪一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红字发票金额限制
六、开红字发票的金额有没有限制?
这,肯定会有限制的。
开红字专票时限制:《红字信息表》要和红字专用发票一 一对应,换句话说,金额啥的要一致!
开红字普票时限制: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举个例子:我之前开了100元发票,现在要冲红,可以开多份红字发票,开了60元、10元、15元的红字发票共三份,但是总金额就是不能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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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红字发票信息表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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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作为发票问题的重要补救措施,开具错误、退货、折让,无不涉及到红字发票的填开,关于这方面的咨询也从未间断。今天,大叔就同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红字发票信息表那些事儿~
01
什么情况下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
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才可开具红字发票。
目前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须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
02
怎样填开红字发票信息表?
已申报抵扣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暂依《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未申报抵扣但无法退回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由购买方填开《信息表》,填开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尚未交付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时应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信息。
03
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写错误怎样处理?
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错误,上传成功,且尚未使用的,可到税务局申请撤销。
携带资料: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 2.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来源:大连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