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8篇优质的的概念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的概念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公司的概念是什么
基本概念: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公司主要分类:
1、无限责任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6、股份两合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第2篇】公司法人监事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法人概念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股东的概念是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监事的概念是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3篇】股份公司的概念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4篇】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一、公司法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二、公司法特征:
1、降低注册资本,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同时允许注册资本较高的公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
2、出资方式多样化: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外,“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因此,按此法律规定,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并且规定只要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其他的出资形式可以高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3、增强公司自治。公司自治的手段是公司章程自治。新《公司法》允许公司及其股东对公司章程作出个性化设计。
【第5篇】公司合并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 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并协议为前提。
2. 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合并与否及合并的方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3. 公司合并是一种毋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可以在不进行清算的前提下改变公司的存在、财产结构和股权结构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6篇】国有公司和国有企业的概念和范围
1、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为弥补市场失灵,在制度、目标和管理诸方面具有特性的现代契约组织,它的内涵是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由政府占有终极所有权的企业;
2、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国际惯例中,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百分之50的企业即为国有企业,而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的国有企业,一般指单纯的国有资产投资的企业,当然法律对国家参股的企业也有所规范。
【第7篇】公司法人的概念是什么
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8篇】公司破产债务重整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破产债务重整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