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所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主要体现为股票的转让或者买卖。【第2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几人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8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公司法》第79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3篇】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哪几种方式
有下列两种方式:
1、发起设立。就是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就是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7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4篇】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错的。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成立,历经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金融业的新锐力量。公司成立5年便跻身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100强企业。
阳光保险成立以来,在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发挥了金融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多年来,共计承担社会风险467万亿元(新口径),已支付各类赔款超1135亿元,上缴税收超330亿元,累计为超3亿客户提供保险保障。
【第5篇】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76条规定,成立股份公司的条件如下: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6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
1、股份有限公司英文:company limited; co. ltd.;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incorporated company;
2、例句:this licence would not allow him to trade as a plc.这个许可证并不能让他以公开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贸易。
【第7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吗?
股份公司必须设立,不能单独只设一名执行董事。
《公司法》规定如下:
第98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108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第8篇】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第9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吗
股份公司必须设立,不能单独只设一名执行董事。
《公司法》规定如下:
第98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108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第10篇】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流程
首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审批。第十五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应当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第十六条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审批
召开创立大会: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二条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三)选举董事会成员;(四)选举监事会成员;(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三)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四)公司章程;(五)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六)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七)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八)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九)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一)公司住所证明。第十九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领取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即告成立。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申请纳税登记。
【第11篇】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商登记;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3)公司章程;(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公司住所证明;(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以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设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第12篇】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是:
1、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破产债权;
5、拨付破产费用;
6、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13篇】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酒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有五粮液系列酒,包括52°万事如意、39°豪华五粮液、五粮液酒神酒等等。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西南腹地的四川省宜宾市北面的岷江之滨。其前由50年代初几家古传酿酒作坊联合组建而成的“中国专卖公司四川省宜宾酒厂”,1959年正式命名为“宜宾五粮液酒厂”。【第14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
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在规模、设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适合不同需求的投资者。在选择公司形式时,应考虑发起人的财产能力、经营能力、长远需求。总体特点上,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规模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护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是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结合,公司运营上具有灵活性,其设立、运作步骤简单;
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 :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4、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5、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
6、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7、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
8、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第15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第一、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一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以上(含3个)发起人,多者不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30个以下的股东,因特殊需要,公司股东超过30个的,须经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50个。
第二、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一样。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的资产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来表示的。而有限责征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占总资产比例大小来表示的。
第三、股份转让限制不一样,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四、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
【第16篇】股份有限公司得章程如何制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第82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给予了规定。根据这一条文,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17篇】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做什么
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为银行提供账单数据处理外包服务。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9日,总部位于花桥镇金融大道。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金融服务外包企业,也是一家民营企业。
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账单打印、积分兑换、呼叫中心、打卡、制卡、资料录入、直复营销的银行消息后续服务;软件技术开发;磁条卡及ic卡产品的生产制作;技术用纸、生活用纸的销售等。
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沈博珩、吴轼仪、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肖冰、昆山高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山世博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昆山明思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
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伙伴包括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合作实现装修贷款分期免息。
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曾获“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重点企业”、“苏州市服务外包先进企业”、“2010苏州市服务外包领军企业”等荣誉。
【第18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哪些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19篇】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吗
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法律只是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能收购本公司的股份,而没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收购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2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20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有哪些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