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股份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程序如下:
1、受让方召开股东大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提出股权转让申请。
5、进行评估、验资。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6、股权变动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7、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8、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2篇】股份有限公司得章程如何制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第82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给予了规定。根据这一条文,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3篇】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4篇】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一些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5篇】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些
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二、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6篇】中国平安持有哪些公司股份
1、保险系列: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银行系列: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系列: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期货有限公司、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金融科技系列: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陆金所)、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壹账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平安医疗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壹钱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平安城市建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5、共享系列: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平安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6、战略投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7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财务不必公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财务公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形态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第8篇】公司回购股份条件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9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介是什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金融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有限公司,是中央金融企业。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股份制银行,简称农行,为传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注册资本为2600亿元人民币,以资产计算是中国内地第三大的银行。
2. 据该行自己介绍,2002年底中国农业银行的资产总额为29765.66亿元人民币,营业机构遍布全国城乡,此外在新加坡、纽约、东京和伦敦有分行或代表处。1995年,中国农业银行在香港设立。2008年11月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农行注资1300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约190亿美元),注资后农行资本金达到2600亿元人民币。
3. 汇金公司将持有农行50%股份,与财政部并列成为农行第一大股东。2023年1月16日,股份制改制后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计划在2023年上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巴菲特杂志、世界企业竞争力实验室、世界经济学人周刊联合评为2023年(第七届)中国上市公司100强,排名第6位。
【第10篇】股份有限公司怎么进行清算的
公司清算一般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
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机构依法进行的清算。普通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且公司资产能够抵偿其债务的情况。
特别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不能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发生显著障碍,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法院介入进行的清算。特别清算一般适用于强制解散的情况。
此外,公司清算还可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后,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是指破产清算以外的其他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11篇】股份制公司的懂事会人数限制
股份制公司的董事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有最少人数限制,无最多人数限制。
股份制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
1、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议事机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均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股东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听取和审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审计员的报告;负责任免董事、监察人或审计员以及清算人等。
2、董事会。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代表公司对各种业务事项做出意见表示或决策,以及组织实施和执行决策;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决定。
3、监事会。是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机构。
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等。
【第12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几人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8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公司法》第79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13篇】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还不错,是由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和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的专业从事太阳能应用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以科技和管理创新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光伏产业的壮大,形成了“多晶硅原料→太阳能级硅片→电池组件→控制逆变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的纵向一体化发展格局。
【第14篇】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所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主要体现为股票的转让或者买卖。【第15篇】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如何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股东,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讨论表决,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定双方的行为。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的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16篇】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为: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是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a。
5、国有企业需要经过评估、验资。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进行验资。
7、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8、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9、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公司不需要。
10、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17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8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第一、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一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以上(含3个)发起人,多者不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30个以下的股东,因特殊需要,公司股东超过30个的,须经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50个。
第二、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一样。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的资产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来表示的。而有限责征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占总资产比例大小来表示的。
第三、股份转让限制不一样,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四、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
【第19篇】公司法减少股份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减少股份的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0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确定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确定方式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照公司章程都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2、不是公司股东的人,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