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股权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股权如何分配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1、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分配股权,一般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配。也就是各合伙人出资不同,所占的比例不同,也就可以按照出资的多少来分配股权,出资多的,占股权多一些,出资少得所占比例要少一些,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股权分配方式,也是比较合情合理的。
2、公司股权如何分配。按贡献大小分配。公司分配股权,一般可以按照贡献大小分配。什么叫贡献大小,就是指股东们为公司所做的贡献,一般做贡献大的,就可以多分配股份,做贡献小的,就可以少分配股份,这也是很正常的事。
3、公司股权如何分配。按股东职位分配。公司分配股权,一般可以按照股东职位来分配。股东在公司所担任的职位,一般都是按照一定的原则来设置和分配的,一般比较重要的职位都是由核心股东来担任。所以为了更好的分配股权,就可以按照股东的职位来分配股权。
4、公司股权如何分配。按合同约定分配。公司分配股权,一般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分配。什么叫合同约定,就是大家在合作做生意之时,就一定会签订合伙协议,这也是为了避免大家日后为了利益起纷争,就可以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就把问题想清楚,把股权比例约定清楚,按合同办事,一切都错不了。
【第2篇】创业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1、创始人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权较为合适。a股上市规则规定,如果公司有一个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30%以上股权,可以认定公司有实际控制人。最大创始人持股比例大于其他联合创始人之和,可以避免出现两个创始人股权比例太过接近,对一件事情有不同意见时产生争议。
2、联合创始人和员工一起持股30%以上。这样的持股比例既能使联合创始人个人持股保持与创始人较大差距,也能让创始团队总体持股超过60%,保障对公司控制的主动权。
3、投资人股权占比30%-40%。除去创始人、联合创始人和核心员工持有的股权,剩下的为预留给投资人的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3篇】改制公司股权集中在一人违法吗?
公司改制后将股权集中于同一个人的,就形成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是合法的,但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4篇】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纠纷有哪些类型
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纠纷的类型有:
(一)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此类诉讼又包括:
1、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
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
(二)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而引发的诉讼,主要指公司股东签名被他人冒用,导致其股权被转让并丧失股东身份的诉讼;
(三)因公司增资扩股而引发的诉讼;
(四)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了对公司股权进行错误登记或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不予登记或擅自将公司股东权益进行变更登记等行为而引发的诉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5篇】离婚时配偶方能否分割公司股权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因此,有限公司的股权具有财产属性,夫妻离婚时当然应予以分割。但由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离婚时有限公司股权分割处理方法不同于普通财产,非股东配偶并不一定能取得股东资格。
【第6篇】公司法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有: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有: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7篇】公司转让股权为什么不缴纳增值税
1. 非上市公司未上市发行股票,其股权不属于有价证券,转让一般不征收增值税。
2.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按照转让金融商品计征增值税(个人免征)。
3. 新三板股权因对其是否属于有价证券的定性有争议,其股权转让是否征收增值税有争议,也未见法律法规方面的明确规定,个人认为因其流通性受限,倾向于不征税。
4. 特别说明,对于明股实债以及股权投资协议上涉及保本条款或者保底利润的,一般按照贷款服务计征增值税。
根据以上,公司转让股权不缴纳增值税有可能是非上市公司或者上市新三板股权。
【第8篇】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定价怎么计算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是按照上市当天的收盘价计算,按照当天的收盘价乘以一个质押率计算。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二)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
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
【第9篇】怎么才能买到上市公司股权
1、首先可以通过它的发行来购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启动或设立。公司设立是指公司通过认购公司发起人发行的全部股份设立公司。公司公开发行设立,是指以认购公司发起人发行的部分股份、公众募集的剩余股份的方式设立公司。
2、还可以通过其转让购买。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为注册股,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后的转让,应当在规定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由股东通过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第10篇】公司股权转让存在哪些特殊限制
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上,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没有。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采取自由主义原则。而外部转让则受到限制,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强制性规范:
一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是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是一个任意性的条款,股东可以基于该规定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公司章程是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则,是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就公司的重要事务及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做出的具有规范性的长期安排,这种安排体现了很强的自治性。公司股东当然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特别限制,这种限制往往出于防止公司被个别股东所控制、强化公司的人合性等考虑。
【第11篇】公司股权比例查询
在2023年度的商战中,与王石相关的宝万之争、与董明珠相关的收购事件都一度被炒得轰轰烈烈,有关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纠纷被热烈讨论;2023年当当网“李国庆事件”俞渝将其“踢出局”,掀起投资圈和创业圈的一阵波澜……
你不知道的股权分配67%、51%、34%、30%、20%股权对控制权的区别!
带你了解股权分配67%、51%、34%、30%、20%股权对控制权的区别!
股权生命九条线
1、绝对控制权67%,相当于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
2、相对控制权51%,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
3、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
4、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5、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6、临时会议权10%,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7、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8、临时提案权3%,提前开小会
9、代位诉讼权1%,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地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
作为企业创始人,想要绝对控股公司的意义不大,因为这种安排在后期的资本运作过程中不可持续。应该关注的是如何改善企业经营状况,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使股东心甘情愿让创始人继续保留控制权。
当然,如果能设计一下公司控制权的方法,可避免创始人被踢出局。
获取公司控制权的形式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协议控制、股权布局、章程控制
1.投票权委托(表决权代理):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来行使。(协议控制)
2.一致行动人协议: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协议控制)
3.有限合伙持股:可以让股东不直接持有股权,而是把股东都放在一个有限合伙企业里面,股东担任有限合伙人(lp)。让这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使用。(股权布局)
4.境外架构中的'ab股计划': 如果公司使用境外架构,可以用ab股计划,及实行'同股不同权'制。(股权布局)
5.创始人一票否决权:这是一种消极防御性策略。当创始人的股权低于50%时,股东会层面决定会给创始人一些否定权,主要针对一些重大事项而设置,如合并、分立、解散、融资或上市。
要注意的是,像ab股这种安排,中国境内的公司是做不了的,有限合伙、一致行动、投票权委托等是能做的。
关注【丁说股权】,私信666获取协议
在实际的合伙过程中,往往还会存在一种最为常见的现象:均分股权,很多事实证明,股权均分的方式是很不明智的,甚至是愚蠢的。因为,这意味着“贡献匹配矛盾”和“控制权”的缺失。
如果不得不采用50%、50%股份时,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的。(章程可约定)
第一,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好公司治理结构。比如:双方约定,在出现表决僵局时有最终的决定权。
第二,实行利害股东、董事表决回避制度。股东或董事与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可能导致有害于公司利益的情形发生时(如关联交易,为股东、董事提供担保等),该股东或董事及其代理人不得行使表决权,股东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第三,在公司章程中设计退出条款。双方都可以在章程中进行约定。
第四,实行强制回购制度。如果连续两次股东会或董事会对重大事项难以达成决议,则持有公司50%以上股权的股东或一致行动人,有权收购投反对票的股东的股权,收购的价格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股权价格计算。
关注【丁说股权】,私信666获取协议
写在最后,企业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公司股权也是动态变化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长效的股权机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起着无与伦比的重要作用。
【第12篇】公司股权为什么这么分配
职工持股,意味着个人的股份其实是非常低的,但是每一份股份它有两种权利,分红及投票;一家公司如果小股东太多,对于公司的资本运作上会有一些阻碍,操作上不是那么方便。你可以想象下,非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来个几百上千人是啥感觉。所以把职工的股份放在其他家公司,把两种权利拆分出来了。你持有的股份分红权利依旧在,但可能投票权是由股份所在公司的总经理代持的,具体你看下协议书上怎么写的就大致清楚了。这种方式对于员工来说权益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因为公司分股份给职工,主要分的是未来的成长收益(分红及股价增长)。员工希望获取的也主要是这块。至于投票权,作为大股东或管理者而言,肯定是要抓在手里的,这样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上才有足够的票数来行使投票权。类似这样的操作利弊,你可以搜索下创业公司期权相关问题,其实很多专业人士说的很详细。【第13篇】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查询
股权出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等;质押合同的查询: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
【法律依据】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14篇】初创公司如何设计股权激励
初创期的企业面临着诸多风险,比如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因为企业在初创期技术在创新、产品在试销,面临着管理混乱、资金匮乏、品牌认知度低和招聘困难等问题。这时主要依靠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稳定和发展企业,所以大多选择虚拟股票、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模式。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15篇】外资公司股权能否转让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所以,外资公司股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
【第16篇】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吗
原则上,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17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怎么做
《公司法》第33条第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流程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18篇】公司挂牌后股权可以交易吗
公司挂牌后股权可以交易。
【法律依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1条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为: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19篇】股权转让后公司倒闭了该怎么办
股权转让后公司倒闭了分两种情况:
(一)未办理工商登记:此时若因公司倒闭等事实导致股权转让协议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转让合同应当解除,受让方不再负有继续履行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已履行的合同部分需要结合双方的实际过错来判断。
(二)已办理工商登记:股权转让之前的债务按约定或者因原股东未完全出资依法由原股东承担;若约定由新股东承担转让之前债务的时候,可以依法实行破产清算,承担相应的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20篇】公司法关于股权权益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股权权益的的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