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6篇优质的股份制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股份制公司如何退股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股份制公司如何退股
1、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无论是职工,其他职工持股,如本人不愿继续保留股份,他可以按照企业规定,在企业内部进行转让,但不能退还于企业。
2、在股份制企业中,股东是不能退股的。
3、股份是股东将其资本以股的形式投入企业所形成的持股份额。而其资本投入企业后即成为企业开展经营,对外承担责任的资金保证,如果允许股东退股股东就意味着允许他将投入企业的资金抽回,这就使企业的经营资本减少,从而也使其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降低。因而法律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是不能退股的。
4、股份合作制企业虽然与一般股份制企业有着一定的区别,但从股份投资与管理这一点而言,则是相同的,因而原则上讲,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持股职工同样不能退股。《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六条也明确规定,股东不能退股。这就是说,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无论是职工,其他职工持股,如本人不愿继续保留股份,他可以按照企业规定,在企业内部进行转让,但不能退还于企业。
【第2篇】开股份制公司都需要哪些程序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
1、发起人数量:不少于5人;
2、 资本金的最低限额:1000万元;
5、公司章程:要制定章程,作为设立后公司的基本行为准则;
3、组织机构:要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
4、经营条件:有必要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基本条件准备好后,创立大会召开后,到省级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工商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才正式成立。
【第3篇】李宁公司老板是谁是股份制么
李宁公司老板是李宁,其公司是股份制公司。
李宁公司由著名体操运动员李宁先生创立。
李宁公司成立于1990年,是中国体育用品行业的领军企业,是国内第一家建成的运动服装和鞋产品设计研发中心,是第一家实施erp,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体育用品企业,以成为全球领先的体育用品品牌公司作为发展目标。
李宁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李宁品牌以一切皆有可能作为品牌口号,是真正代表中国的专业体育品牌,也是第一家赞助中国亚运和奥运体育代表团,第一个出现在美国nba赛场,第一家赞助国外顶级运动队的中国体育品牌,是中国体育用品行业发展进入全新阶段的象征。
【第4篇】是股份制公司可以被强制收购吗
不是股份制公司不可以被强制收购。但公司能够在下列情形下回购股东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5篇】世界第一家股份制公司是哪一家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以集资形式建立的,而且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股份制,也形成了现代意义的股票交易和交易场所的诞生,只是政府将政府的一些权力以股份的形式投入公司而已,并不是国有。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建立于17世纪欧洲的大航海时代,当时的欧洲各国兴起海上冒险,探寻世界地理,更发展外海的商机。16世纪的葡萄牙在东南亚地区已有殖民地与商业发展,1560年代,一群荷兰商人派浩特曼至葡萄牙刺探商情,浩特曼回国后这群商人便成立一家公司,利用这个资讯往东印度地区发展,从1595年4月至1602年间,荷兰陆续成立了14家以东印度贸易为重点的公司,为了避免过度的商业竞争,14家公司于是合并,成为一家联合公司,即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当时的国家议会授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起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具有贸易垄断权。
【第6篇】个人公司如何进行股份制改革
从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的实践来看,由于各企业的内部条件、行业特征以及所处的外部环境不同,推进公司制改革的程度也不同。存在四类情况:
第一,有30.5%的企业选择的是整体改制。这类企业一般是自身的经营状况比较好,当地的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和政策能跟上,具备了整体改制的必要条件。
第二,有31.7%的企业正在推进整体改制。这类企业还包括已经完成了局部改制后,又进行二次整体改制的企业。
第三,有15.8%的企业选择是已完成局部改制。这这类企业通常是不具备整体改制的条件,但拥有一定量的优良资产或有效资源,将这部分资源单独拿出来进行重组整合,成立新的公司制企业,剩余的无效资产、债务、富裕的人员留在存续公司。
第四,还有17.1%的企业目前正在推进局部改制。 以上统计显示,国有大型企业尚未进行改制的比例仍有近一半,下一步推进国有大型企业改制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而艰巨。
【第7篇】成立分公司可以是股份制吗?
成立分公司不可以是股份制。因为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成立分公司不可以是股份制的。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8篇】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包括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出资的数额、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其中有合伙期限、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等。还需要包括纠纷的解决方法、对公司今后增资的约定等。然后双方签字盖章并写明日期。【第9篇】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
20年新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本条例执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与内资企业基本趋同,内资和外资站在统一起跑线上,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但是还有一些差别,来一起看看吧
一.注册设立条件:外资投资范围受限。
1、外资投资不在负面清单,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 年版),主要集中在农业的种子及基因类、稀有金属采矿,基础能源水电气等等,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查下,只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不再范围内就行。
2、内资和外资都需要前置审批的一些行业:
需前置审批的项目包括:融资性担保、典当、会计师事务所、小额贷款、交易场所、个人征信、证券、公募基金管理、基金销售、期货、证券市场资信评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信托、金融租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货币经纪、汽车金融、消费金融、保险、保险资产管理、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保险专业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等;
二、注册手续和资料: 网上统一申请。
(一)拟定企业名称;内资和外资一样
1、不得与同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不得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 不得与注销登记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2、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3、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1)国务院批准的;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4、除经省工商局核准外,其他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某某省”、等字样作为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二)有办公场所;都需要明确的经营地址,内资和外资一样。
(三)股东身份证明,内资正常提供;外资特殊地方:单独提供外资身份证明。
1、外资企业股东: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是外国居民。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证股东的身份证明。外国企业提交经公证过的合法开业证明。
2、外资企业监事: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即可。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也可以是中国大陆居民。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
3、外资企业董事:外资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外资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即可以聘请大陆居民也可以委派外国个人担任。外资公司注册时,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
4、企业法定代表人:外资企业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即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三、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内外资一致,需要审批行业除外
1、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即外资企业也是认缴制,《公司法》确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法定资本金为3万元,股份制公司500万元。当然也可以实缴,出具验资报告,确保资金真实有效。
2、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可自由兑换货币表示。
四、融资方面:内外资一致,如涉及境外融资,参照外汇管理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和其他方式进行融资。
第十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以及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其他融资工具、借用外债等方式进行融资。
五、外汇管理:外资特殊规定
第二十二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取得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对币种、数额以及汇入、汇出的频次等进行限制。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和香港、澳门、台湾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汇出。从法律层面扫除了外资正常出入境的限制。
1、基本信息登记手续:需要办理过基本信息登记手续,登记后可持相关开户资料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后续如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做变更登记。
2、针对经常性外汇项目,正常提报业务资料,主要是委托银行做审核审查。
3、境外资本项目:事前登记、审核、审批,常规正常业务无实质性障碍,主要是委托银行管理,银行的选择。
六、税务管理:差异较大
内资企业: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2、《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外资企业:
1、香港利得税根据收入来源地划分,如果收入来源香港以外,免利得税;来源香港境内16.5%税率纳税;
2、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国税函〔2006〕884号) 规定,境内企业向香港母公司分红,按照10%代扣代缴所得税,如果受益所有人是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的,为股息总额的5%;
3、香港对于公司分红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个人股东属于大陆居民的话,还是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
总体来说,除外资企业手续和后续管理麻烦以外,在融资和税务方面优势较大,建议以外资形式注册公司,但要考虑外汇管理监管政改变可能带来的资金出境困难。
看完之后,心里有没有主意,希望帮到你
【第10篇】股份制公司的定义
一.股份制公司的定义:
股份制企业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二.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制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1篇】成立分公司可以是股份制吗
成立分公司不可以是股份制。因为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成立分公司不可以是股份制的。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12篇】国有股份制公司有盈利能解散吗
如果要申请公司解散的话,那么一般来说在公司管理发生了严重困难造成了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时,才可以申请解散。一般公司在盈利的过程中,如果对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失的话,一般不能申请解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13篇】公司法规定股份制公司法人有几个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一人,但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第14篇】股份制公司的懂事会人数限制
股份制公司的董事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有最少人数限制,无最多人数限制。
股份制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
1、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议事机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均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股东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听取和审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审计员的报告;负责任免董事、监察人或审计员以及清算人等。
2、董事会。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代表公司对各种业务事项做出意见表示或决策,以及组织实施和执行决策;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决定。
3、监事会。是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机构。
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等。
【第15篇】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股份制的意义
股份制改革给中国经济带来的巨大成就,充分表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可以很好地结合,也表明解放思想的巨大力量。
如果我们把视线从股份制改革转移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改革,如果我们对比一下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会发现,1997年,当众多国有企业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不能自拔之时,广大非国有经济包括集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已经发展得如火如荼。中国经济取得的巨大成就相当程度上得益于我们允许对不同发展道路的尝试,得益于在主流的国有企业之外发展民营经济和集体经济。
十五大报告有关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论述,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十五大之前曾提多种经济成分)的表述,进一步肯定和巩固了此前改革所取得的成果。正是这种渐进的、不断创新的中国式改革造就了今天的巨大成就。
【第16篇】股份制公司可以做技术增资吗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
1、增加股份数额,简称增发新股,是指在原定公司股份总数之外发行新的股份。这种发行新股不受公司原资本总额所限;
2、增加股份金额,简称扩大资本,指在不改变公司原定股份总数的前提下增加每个股份的金额。这种方法实质上是要求公司的既有股东增加自己的股份出资;
3、既增发新股,又扩大股本,即上述两种方式并行采用。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方式在一般情况下,限定为第一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