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股权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股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公司股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做了特别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如果公司章程没有限制性规定,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公司法和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股东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
【第2篇】非上市公众公司怎么进行股权转让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非上市公司股东之间是可以进行股权转让的,如果股东转让股权给其他股权以外的人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篇】公司能回购股权吗
严格讲,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权可以通过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来行使。
【第4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可以代办吗?
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可以代办,首先需要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另外的股东对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公司法》规定,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第5篇】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查询
股权出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等;质押合同的查询: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
【法律依据】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6篇】小公司可用股权激励吗?
小公司可用股权激励。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2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7篇】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
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的分配:
1、已确定分配方案的公司利润是原股东的债权标的而非公司净资产;
2、原股东享有的是股利给付请求权而非股利分配请求权;
3、已确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股权在转让对价时已有所体现。
《公司法释义》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8篇】转让股权前公司亏损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是原来的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当然这个一般是有偿的。即使是公司亏损也不影响转让股权转让的。公司亏损并不代表转让了,以后就不亏损了。这里仅仅变更的是公司的利益所属关系。并没有变更公司的实际价值。
步骤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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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流程如下1、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带上股东会决议、公司变更表,公章,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把这些相关的内容带起来,以后去工商局办理。然后把这些相关的股东改成拟变更的。当然这中间需要很多盖章啊,签字呀等这些手续。法定代表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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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第二个就是税务了,就像开公司一样,你领取了公司营业执照以后也要去税务局报到,这个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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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户开户银行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的通知单到开户行去办理。基本户信息。这些也是当时开公司的时候要做的,一步就去银行开户。同样再取一次。但这次不同的是做了变更之前是新开。
【第9篇】离婚时公司股权分割方法有哪一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10篇】怎么才能买到上市公司股权
1、首先可以通过它的发行来购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启动或设立。公司设立是指公司通过认购公司发起人发行的全部股份设立公司。公司公开发行设立,是指以认购公司发起人发行的部分股份、公众募集的剩余股份的方式设立公司。
2、还可以通过其转让购买。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为注册股,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后的转让,应当在规定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由股东通过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第11篇】公司法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有: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有: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12篇】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股权转让一般涉及到四个税种: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以非上市的创业企业为例,一般在个人直接持股的情况下,股权转让需要缴纳20%的个税,由于法规制度非常明确,几乎没有税务筹划空间。而如果在个人和股权主体之间构建一个中间平台来持股,那么税收将会产生非常大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股息、红利等形式分配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税的。
【第13篇】公司股权结构是什么意思
股权结构指的是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全部股份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
简单点说就是公司内某一位股东或者某一类股东占有多少公司的股权,就相应的对公司享有多少权利,承担多少责任。通过调整股东手中股权的比例,或者对某一类股权的权能进行调整,就可以对公司的管理权或者盈余的分配方式等内容进行相应的改变。
所以说,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第14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法律法规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为《公司法》的地七十一条至七十五条。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15篇】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吗
原则上,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16篇】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纠纷类型有几种
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纠纷类型主要有:
(一)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
其中包括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等
(二)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违规转受让公司股权而引发的诉讼,主要指公司股东签名被他人冒用,导致其股权被转让并丧失股东身份的诉讼。
(三)因公司增资扩股而引发的诉讼。
(四)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了对公司股权进行错误登记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行为而引发的诉讼。
【第17篇】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权债务怎么办
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权债务,一般说来债权是随着股权转让而转移,除非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才可以由原股东收取债权;转让债务,根据《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根据公平原则,股东转让其股权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和保护债权人远期利益不受侵犯是同等的。之所以在此设立告知义务,主要目的还是善意地提醒债权人,债务人内部发生了重大事项的变更。
【第18篇】外资公司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一、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方案设计
股权转让是较为复杂的问题,尤其是我国《公司法》对一些细节缺乏明文规定,法律条款不完善的情况下,应该谨慎对待,股权转让方案应尽量规范,完整,以减少争议的发生。
1、明确股权转让的主体,调查其合法性。
受让方是公司,则应调查是否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是否获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其合法性的凭证;受让方是个人的情况,则应调查自然人能否有能力投资被转让的股权,有无犯罪记录等。
2、明确股权转让的内容。
股权转让标的的具体数额,须经相关部门出具《验资报告》;若是
国有股份转让须经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经相关部门进行资产评估, 确定其数额。
3、股权转让行为的批文或决定。
公司须有股东(大)会的决议,国有企业须有上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条文。
4、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的对职工安置的处理。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对职工安置的问题,应做好相应的防范解决措施。
5、股权转让前债权、债务的处理。
企业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需做好相应的解决措施,防患于未然。6、股权转让后取得股权的方式。
有限公司是股东名册变更并且工商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后受让方才能取得股权;股份有限公司则是股权转让后合同生效,受让方取得股权。
三、股权转让的程序
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一般是:
1、可行性报告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岀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情况、法律关系以及目标企业所面临的机会与潜在的风险进行的一系列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 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
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私营有限公司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7、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8、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9、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四、税务筹划
1. 利用税收优惠地进行股权转让或减持
税收筹划思路:股权转让或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是非常常见的交易形式,上述转让与减持行为一般均会带来巨额的所得,如何对该笔所得进行纳税筹划是很多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如果能够将上述所得装入一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之中,就可以实现股权转让所得的节税目的。
2017 年 1 月 17 号晚间,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各地期待已久的《国务
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 号)全文。国发 5 号文正式明确提出: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
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依法保护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纳税筹划案例:(以税收优惠地:江苏为例)
孙先生持有甲公司 30%的股权,现准备转让其中 10%的股权。已知孙先生取得该 10%的股权成本为 5000 万元,转让价款为 50000 万元。请为孙先生进行纳税筹划。
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孙先生在股权转让完成之时需要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5000)*20%=9000(万元)
如果孙先生在我江苏设立 a 公司,由a 公司购置并持有甲公司的股权,则可以由a 公司转让甲公司 10%的股权。由于 a 公司享受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享受每月一月一返的税收扶持金,扶持比例为纳税贡献地方留存部分的 70%。则孙先生的a 公司可以得到江苏政府补贴的 9000*40%(地方留存)*70%=2520(万元),则实际缴税为 9000-2520=6480(万元)。
法律法规依据:
《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
〔2017〕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 年 9 月 10 日第五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1 年 6 月 30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次修正)
2.
利用服务外包方式或分立企业合法取得进项成本费用,增加税前扣除
税收筹划思路:
1. 服务外包:企业可以将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分解为大大小小的任务计划,并将之项目话,比如企业管理、业务招待、广告费、设计研发、市场调研、业务宣传推广、咨询服务等真实存在且必须执行的日常营销任务,最后这些项目通过成立如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税核定征收,综合税负 4,72%-6%)或者小微企业来承接。个独或者小微企业承接业务后,可以开出专票或普票,提高扣除数额。
2. 分立企业:将集团公司或者一体化运营的母公司分化。如:制造企业的三个部门可以分立为三家公司。甲公司为设计研发公司,乙公司为加工厂,丙公司为产品销售公司。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 年 2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2007 年 12
月 6 日颁布,国务院令〔2007〕第 512 号,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 号)
3. 利用亏损企业进行股权转让或减持税收筹划思路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5 年。企业的亏损在特定的环境下有可能成为宝贵的资源,特别是如果能将企业的亏损与股权转让或减持的所得结合在一起,将取得意想不到的节税效果。
纳税筹划案例:
赵先生持有甲公司 30%的股权,现准备转让其中 10%的股权。已知赵先生取得该 10%股权的成本为 100 万元,转让价款为 1000 万元,请为赵先生进行纳税筹划。
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赵先生在股权转让完成之时需要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10)×20%=180(万元)
如果赵先生事先购置一家亏损企业a 公司,其拥有尚未过弥补期的亏损 900 万元。由a 公司购置甲公司的股权并转让,上述 900 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将由a 公司实现,正好弥补其亏损,实现了该笔股权转让所得的免税目的。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 年 2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改)第十八条
其他筹划方式:将公司股权转让转变为个人股权转让;通过撤资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将资产转让转化为股权转让等方式。
财政扶持/招商引资/政策咨询/税收筹划/核定征收
请致电总部经济招商中心:王主任 15025425953
【第19篇】外资公司股权能否转让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所以,外资公司股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
【第20篇】公司股权转让后的需要注意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后需要注意的有:
1、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