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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需要多久(20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查看人数:4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转让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转让需要多久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公司转让需要多久

【第1篇】公司转让需要多久

1、准备对应材料进行工商变更,大概1个工作日左右;

2、进行股东会表决、资产评估等等,最后还要进行现场签字,确认转让协议,以及转让的事宜。

3、转让后进行工商登记注册,重新办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刻新章等等,大概需要7个工作日左右;

4、转让后,新的公司营业执照和刻好了新章之后,就需要去到银行开新的公司基本户,所需时间在7个工作日左右;

5、做好了银行基本户的变更,还要进行公司的税务变更,税务变更所需时间为7个工作日左右。

【第2篇】外资公司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一、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方案设计

股权转让是较为复杂的问题,尤其是我国《公司法》对一些细节缺乏明文规定,法律条款不完善的情况下,应该谨慎对待,股权转让方案应尽量规范,完整,以减少争议的发生。

1、明确股权转让的主体,调查其合法性。

受让方是公司,则应调查是否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是否获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其合法性的凭证;受让方是个人的情况,则应调查自然人能否有能力投资被转让的股权,有无犯罪记录等。

2、明确股权转让的内容。

股权转让标的的具体数额,须经相关部门出具《验资报告》;若是

国有股份转让须经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经相关部门进行资产评估, 确定其数额。

3、股权转让行为的批文或决定。

公司须有股东(大)会的决议,国有企业须有上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条文。

4、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的对职工安置的处理。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对职工安置的问题,应做好相应的防范解决措施。

5、股权转让前债权、债务的处理。

企业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需做好相应的解决措施,防患于未然。6、股权转让后取得股权的方式。

有限公司是股东名册变更并且工商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后受让方才能取得股权;股份有限公司则是股权转让后合同生效,受让方取得股权。

三、股权转让的程序

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一般是:

1、可行性报告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岀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情况、法律关系以及目标企业所面临的机会与潜在的风险进行的一系列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 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

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私营有限公司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7、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8、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9、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四、税务筹划

1. 利用税收优惠地进行股权转让或减持

税收筹划思路:股权转让或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是非常常见的交易形式,上述转让与减持行为一般均会带来巨额的所得,如何对该笔所得进行纳税筹划是很多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如果能够将上述所得装入一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之中,就可以实现股权转让所得的节税目的。

2017 年 1 月 17 号晚间,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各地期待已久的《国务

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 号)全文。国发 5 号文正式明确提出: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

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依法保护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纳税筹划案例:(以税收优惠地:江苏为例)

孙先生持有甲公司 30%的股权,现准备转让其中 10%的股权。已知孙先生取得该 10%的股权成本为 5000 万元,转让价款为 50000 万元。请为孙先生进行纳税筹划。

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孙先生在股权转让完成之时需要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5000)*20%=9000(万元)

如果孙先生在我江苏设立 a 公司,由a 公司购置并持有甲公司的股权,则可以由a 公司转让甲公司 10%的股权。由于 a 公司享受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享受每月一月一返的税收扶持金,扶持比例为纳税贡献地方留存部分的 70%。则孙先生的a 公司可以得到江苏政府补贴的 9000*40%(地方留存)*70%=2520(万元),则实际缴税为 9000-2520=6480(万元)。

法律法规依据:

《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

〔2017〕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 年 9 月 10 日第五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1 年 6 月 30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次修正)

2.

利用服务外包方式或分立企业合法取得进项成本费用,增加税前扣除

税收筹划思路:

1. 服务外包:企业可以将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分解为大大小小的任务计划,并将之项目话,比如企业管理、业务招待、广告费、设计研发、市场调研、业务宣传推广、咨询服务等真实存在且必须执行的日常营销任务,最后这些项目通过成立如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税核定征收,综合税负 4,72%-6%)或者小微企业来承接。个独或者小微企业承接业务后,可以开出专票或普票,提高扣除数额。

2. 分立企业:将集团公司或者一体化运营的母公司分化。如:制造企业的三个部门可以分立为三家公司。甲公司为设计研发公司,乙公司为加工厂,丙公司为产品销售公司。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 年 2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2007 年 12

月 6 日颁布,国务院令〔2007〕第 512 号,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 号)

3. 利用亏损企业进行股权转让或减持税收筹划思路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5 年。企业的亏损在特定的环境下有可能成为宝贵的资源,特别是如果能将企业的亏损与股权转让或减持的所得结合在一起,将取得意想不到的节税效果。

纳税筹划案例:

赵先生持有甲公司 30%的股权,现准备转让其中 10%的股权。已知赵先生取得该 10%股权的成本为 100 万元,转让价款为 1000 万元,请为赵先生进行纳税筹划。

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赵先生在股权转让完成之时需要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10)×20%=180(万元)

如果赵先生事先购置一家亏损企业a 公司,其拥有尚未过弥补期的亏损 900 万元。由a 公司购置甲公司的股权并转让,上述 900 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将由a 公司实现,正好弥补其亏损,实现了该笔股权转让所得的免税目的。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 年 2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改)第十八条

其他筹划方式:将公司股权转让转变为个人股权转让;通过撤资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将资产转让转化为股权转让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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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分公司收益权转让

股权收益权转让是指在合伙企业不发生股东变更的情况下,出让人仅将其在合伙协议约定的收益权转让给受让方。除该收益权之外,出让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其他权利仍由出让方自行享有和行使;受让方除享有出让方在合伙企业中约定的收益权外,不享有合伙企业的任何其他权利,也不需向合伙企业承担任何义务。

收益权转让期间,如涉及合伙企业对外转让财产、对外担保、重大款项支付、分红等可能影响受让人分红权的事宜时,出让方应在进行合伙人表决前提前告知受让方并征求受方的意见。股权收益权的投资者,购买的是一定时间内的部分股权。

股权收益权转让,转让的并非股权,而是该部分股权的收益,其实质是股东将所持公司股权,交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以股权收益发行信托计划融资的行为,信托计划到期后原股东一般将进行回购。股权收益权转让一般包含两部分,一是所转让股权的收益,主要为分红收入,二是回购溢价。对投资者来说,这种方式存在一定风险,标的公司出现经营亏损、破产等均会影响收益。

股权收益权一般采用'购买收益权+回购'的模式,即信托资金先用于购买上市公司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在信托计划终止时,由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股东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对股权收益权进行溢价回购。也就是说,无论所投向的股票价格涨跌与否,投资者获得的将是一份稳定的收益,而且收益率水平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一般在6%以上。

【第4篇】股权转让后公司倒闭了该怎么办

股权转让后公司倒闭了分两种情况:

(一)未办理工商登记:此时若因公司倒闭等事实导致股权转让协议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转让合同应当解除,受让方不再负有继续履行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已履行的合同部分需要结合双方的实际过错来判断。

(二)已办理工商登记:股权转让之前的债务按约定或者因原股东未完全出资依法由原股东承担;若约定由新股东承担转让之前债务的时候,可以依法实行破产清算,承担相应的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5篇】公司转让前的经济纠纷算谁的

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

至于转让前的经济纠纷归谁,具体要看双方的转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的。一般之前的债权债务由前任承担责任。后来的债权债务由受让者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6篇】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程序如下:

1、受让方召开股东大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提出股权转让申请。

5、进行评估、验资。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6、股权变动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7、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8、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7篇】有限公司股权可以自由转让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在原股东之间转让是自由的,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但是向原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则需要原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8篇】股权转让需要加盖公司章吗

需要公司加盖公章。转让股权需要到税务局进行变更的,此时需要公司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9篇】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权债务怎么办

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权债务,一般说来债权是随着股权转让而转移,除非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才可以由原股东收取债权;转让债务,根据《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根据公平原则,股东转让其股权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和保护债权人远期利益不受侵犯是同等的。之所以在此设立告知义务,主要目的还是善意地提醒债权人,债务人内部发生了重大事项的变更。

【第10篇】国际旅行社旅游公司转让的程序

国际旅行社收购转让流程

旅行社申请办理的要求

全国旅行社转让资源

申请国际旅行社需要的条件

国际旅行社旅游公司转让的程序

旅行社想在合规正式开展旅游业务活动,需要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新设立的旅行社,申请获得的旅游行政许可资质只能开展国内游和入境游,想增设经营范围开展出境旅游业务活动的旅行社,需要先开展国内游和入境游两年之后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旅行社可正式开展出境旅游业务活动

北京出境社目前转让情况:

现在北京的出境社符合转让条件的较少,毕竟受三年业务停止的影响,三年时间已经有很多符合条件的社基本都已经转让,剩下的社一些是比较贵的带资产业务转让的,还有一些可能是存在一些案件经营不良等情况的社。所以现在想找到一家符合条件的出境社还是比较不容易的。目前来说可能也是收购出境社的一个尾巴,如果把握住时机我们还可以通过合适的价格收到我们适合经营的旅行社。

国际旅行社收购转让流程:

1.背景调查,调查收购对象的具体情况是转让前必须做的事情。要对国际旅行社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调查。

2.签订合同,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保护双方在转让和购买中的合法权益。

3.工商变更,一是股东变更,法人和股东信息发生变更。然后下发新的营业执照

4.更换执照,到旅游局换新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我们有以下的旅行社资源进行转让

北京xx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万元

成立时间:2023年左右

情况描述:公司无异常情况,质保金28万,公司干净,无诉讼、无异常记录,一手资源转让,公司干净,账目清晰,真是绝绝子。

【第11篇】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是怎么样的

程序如下:

1. 受让方召开股东大会。

2. 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 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 提出股权转让申请。

5. 进行评估、验资。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6. 股权变动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7. 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8. 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12篇】有限公司股东如何转让自己的股份

1、对内转让:自由转让。对外转让:股份对公司外的第三人转让,要经过股东人头过半数同意,公司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认购权。

2、两种情况推定为其他股东同意,第一是知道或应当知道起30日内未作表示,第二是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又不购买的。但如果是自然人股东股权因继承变动是的,则没有优先认购权。

【第13篇】股权转让后公司倒闭了该怎么办呢?

股权转让后公司倒闭了分两种情况:

(一)未办理工商登记:此时若因公司倒闭等事实导致股权转让协议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转让合同应当解除,受让方不再负有继续履行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已履行的合同部分需要结合双方的实际过错来判断。

(二)已办理工商登记:股权转让之前的债务按约定或者因原股东未完全出资依法由原股东承担;若约定由新股东承担转让之前债务的时候,可以依法实行破产清算,承担相应的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14篇】公司申请商标转让流程

所谓商标转让,就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行为。那么商标转让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商标转让需要以下这些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商标转让的时间大约需要8-10个月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第15篇】公司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1、检查购买的公司是否存在债务问题;

2、在收购一家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检查该公司的账目问题,找有资质的代理记账公司,仔细检查公司账目,看转让的公司是否有潜在的债务问题;

3、检查公司以前的经营状况;

4、检查转让的公司以前是否存在违法经营状况,到工商局查询档案中是否有不良经营记录;

5、检查年检是否按时参加;

6、年检是国家工商机关检查企业是否合法经营的重要手段,公司每年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年检,如果没有按时参加,那么企业会被记录在案,企业信誉下降,同时还会受到处罚;

7、查看公司审计报告公司是否是垫资注册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出资到位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公司账目是否合法等等,这都是必须的,避免在公司转让过程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16篇】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流程

所谓股权转让,就是公司股东把自己的合法权益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股权转让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必经程序有哪些?

针对这个问题,下面 欧阳军律师 为您解答疑惑。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必经程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二、股权转让的自由及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是股权出让人丧失一部分股权甚或丧失全部股权以致丧失股东身份,股权受让人股权份额增加或者成为新的股东。股权自由转让是公司法上的一项原则。但股权转让往往涉及转让人、受让人、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等诸多主体的利益,为了维持相关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保障交易安全,就不能不对股权转让进行必要的规制。因而,股权自由转让不是绝对的,其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可转让性程度就要低一些。有限责任公司因人合性、资合性的特点,股东之间的相互信赖与合作是公司业务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对于股权自由转让必须以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程序性限制,方能维持公司的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性的规定,这种规定相比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一般性规定,设定了更为苛刻的条件,是章程制定者为了维护自身及公司利益达成合意的体现。

三、股权转让限制的方式

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是由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来实现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采取自由主义原则,法律没有设定强制性的规定。而外部转让则受到限制,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强制性规范:

一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是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欧阳军律师小结:

一般而言,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相对于比较简单,而向公司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必须先向董事会提起申请,然后经董事会同意的才能转让股权。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文中律师。

【第17篇】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纠纷有哪些类型

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纠纷的类型有:

(一)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此类诉讼又包括:

1、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

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

(二)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而引发的诉讼,主要指公司股东签名被他人冒用,导致其股权被转让并丧失股东身份的诉讼;

(三)因公司增资扩股而引发的诉讼;

(四)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了对公司股权进行错误登记或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不予登记或擅自将公司股东权益进行变更登记等行为而引发的诉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18篇】公司车牌转让合规合法吗怎么操作

着急买车如何快速获得北京车牌 收购公司带车牌指标到底靠不靠谱

公司满足什么资格可以申请车牌 公司车牌转让合规合法吗怎么操作

近年来北京相继出台各类限制进京车辆的相关政策,人们为了获得北京牌照不惜冒着极大的风险进行车牌租赁、车牌转让背户买卖、假结婚过户等钻法律漏洞空子的行为,然而这种办法的风险太大,于是便又诞生了收购企业牌照从而获得车牌。公司名下车指标是不能转让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人的,不过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购这家带车指标公司的股权,进而获得车指标的支配权。

关于北京车牌的情况介绍:

1、公司户车只能指标变更公司法人,车指标随着公司变更过去;

2、北京车指标分为两种,一是非营运车指标,二是营运车指标;

3、非营运车指标一般适合个人或者小公司等用车反指标需求。一般是带1个或者2个,3个,4个,5个也有多个的,价格相对比营运的价格高,主要因为上保险相对少一些;

4、营运车指标,一般是指汽车租赁公司转让,想要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或者原先就是做汽车租赁业务的因业务壮大车不够用的。一般都带有汽车租赁备案证的。

可供收购带车牌公司转让资源:

东城区 科技公司 一个车指标

西城区 商贸公司 一个车指标

海淀区 文化公司 一个车指标

海淀区 旅游公司 两个车指标

朝阳区 物业公司 一个车指标

丰台区 管理公司 一个车指标

朝阳区 策划公司 一个车指标

北京公司转让带车指标靠谱吗?

由于公司的车指标是在公司名下而不属于个人,所以转让公司的指标风险相对而言要小很多,只需要选择一家带有车牌指标的公司,并以合适的价格将这家公司进行收购,再通过变更公司的法人以及股权获取公司,即可获得该公司名下的车牌指标。

至于靠不靠谱还需要对这家公司做份尽调,例如查看公司材料是否齐全、工商税务是否正常以及有没有债权债务等,此外还需要了解这家公司名下汽车指标有无异常,在确保没有问题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收购事宜。

【第19篇】分公司转让会计处理

企业转让应收账款怎么会计处理

这一期,会计学堂为大家带来的会计务实为企业转让应收账款怎么会计处理,不知是否对你有所帮助。若有其它疑问可在线点击“在线咨询”让我们专业的财会老师一对一的为你解答。

一、转让方1.有追索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应收账款属于金融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06〕3号)及其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规定,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以下例子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1)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极小可能会到期行权)。

以下例子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1)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固定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内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很可能会到期行权);

(4)企业(银行)将信贷资产整体转移,同时保证对金融资产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14号)明确,企业在出售应收债权的过程中如附有追索权,即在有关应收债权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有权力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追偿,或按照协议约定,企业有义务按照约定金额自银行等金融机构回购部分应收债权,应收债权的坏账风险由售出应收债权的企业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应按本规定中关于对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会计处理原则执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实际支付的手续费)

贷:短(长)期借款

收到偿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偿付借入款项的本息时的会计处理,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借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构成售后回购融资的,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款项)

贷:其他应付款

回购期间:

借:财务费用(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

贷:其他应付款

回购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2.无追索权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14号)规定,不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其按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债务人及银行之间的协议不附有追索权的,即在所售应收债权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够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进行追偿,所售应收债权的风险完全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担的情况下,应按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

坏账准备

财务费用(手续费)

营业外收入——应收债权融资收益

贷:应收账款

营业外支出——应收债权融资损失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所售应收债权相关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如果等于原已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金额,则应按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可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预计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金额)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所售应收债权相关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与原已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金额如有差额,除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外,对应补付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款,通过“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对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回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款,通过“其他应收款”或“银行存款”科目核算。

企业上述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如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按《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

(二)让与方1.有追索权的会计处理

如前所述,有追索权转让会计上按贷款处理。

借:贷款(其他应收款)

贷:吸收存款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银行存款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借:吸收存款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银行存款

贷:贷款(其他应收款)

构成售后回购的情况下,会计处理如下:

转让日:

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结算备付金

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结息日: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返售日: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结算备付金

银行存款

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2.无追索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转让时:

借:贷款(其他应收款)

贷:吸收存款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银行存款

收回时:

借:吸收存款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银行存款

贷:贷款(其他应收款)

其他业务收入

什么是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receivables)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第20篇】转让股权前公司亏损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是原来的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当然这个一般是有偿的。即使是公司亏损也不影响转让股权转让的。公司亏损并不代表转让了,以后就不亏损了。这里仅仅变更的是公司的利益所属关系。并没有变更公司的实际价值。

步骤或流程

1

股权变更流程如下1、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带上股东会决议、公司变更表,公章,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把这些相关的内容带起来,以后去工商局办理。然后把这些相关的股东改成拟变更的。当然这中间需要很多盖章啊,签字呀等这些手续。法定代表人到场。

2

2. 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第二个就是税务了,就像开公司一样,你领取了公司营业执照以后也要去税务局报到,这个也一样。

3

3. 基本户开户银行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的通知单到开户行去办理。基本户信息。这些也是当时开公司的时候要做的,一步就去银行开户。同样再取一次。但这次不同的是做了变更之前是新开。

公司转让需要多久(20篇)

1、准备对应材料进行工商变更,大概1个工作日左右;2、进行股东会表决、资产评估等等,最后还要进行现场签字,确认转让协议,以及转让的事宜。3、转让后进行工商登记注册,重新办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刻新章等等,大概需要7个工作日左右;4、转让后,新的公司营业执照和刻好了新章之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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