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信息系统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融资租赁信息系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融资租赁信息系统
融资租赁业与保险业和信托业几乎同时诞生,但经过40年的发展,从规模上根本无法与那两个产业相比,至少差一个数量级。40年来可以说融资租赁经历三起三落(如果近期行业不景气也算一落的话),许多人开始疑惑:融资租赁真的像书上说得那么好吗?这个舶来品适合在中国继续存在和持续发展吗?本人一直自认为自己是融资租赁的“原教旨主义”者,但现在也不得不重新审视融资租赁了。这不是初心变了,而是在新经济环境下该与时俱进了。
亿擎科技:融资租赁管理系统开发!
先从融资租赁的特点看,融资租赁是金融与贸易结合的产业,其最大特点是“以融物的方式达融资的目的”解决生产企业中资金短缺和信用不足问题。这些诱惑厂商用租赁方式搞信用销售,投资人投资融资租赁,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融资,政府支持融资租赁发展,填补政策空白。
40年前,中国的制造业还处于资金短缺、设备落后,缺乏技术和管理的状态。如今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制造中心,就连中小企业在许多传统产业上都已发展壮大。
但反过来看,中国融资租赁的市场渗透率长期在5%的范围内徘徊,融资租赁在中国发挥“刺激投资,促进消费,增加就业和税收”中到底起多大作用?我们在对外宣传租赁的诱惑力上和现实表现实际上是大相径庭的。
多数人都认为中国的融资租赁已经“剑走偏锋”脱离租赁“物”的实质,只剩“金融”,不见“租赁”。融资租赁业应“不忘初心,回归本源”。但外部环境和内部的条件限制,实际上租赁业很难再回到融资租赁原生态上。这里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因素。
1
外部原因
对行业影响最大的首先是外部环境。随着科技发展和金融体系的改革,投融资领域依赖租赁物的风险隔离墙作用在逐渐下降。挂着各自头衔的金融,用“钱生钱”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宽松。
一
物权难保租赁债权损失
我们在强调租赁本源其中有一点就是做租赁离不开物。未来租赁债权的安全,大家都在寻找单价高、获利大、产业稳定、政策完善的物件作为租赁物,以便保障租金的安全回收。飞机和船舶是大家都比较看好的租赁物。
二
优质租赁物突然失效
融资租赁业在以往的日子里曾经做了许多飞机和船舶租赁这两单机单价巨大的领域。那时我们认为这个两个领域比较规范,而且产业还算稳定,必定交通运输是刚性需求,只能发展快慢,不会停滞和中断。
但随着波音737msx飞机无限期停飞,停购,给租赁行业带来巨大的损失。飞机不营运,哪来钱支付租金,购机进程突然停止,租赁合同难以往下执行。谁能想到飞机龙头企业波音的飞机也会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而且被全世界停飞。
船运波罗的海指数(船运景气度重要指标)从20000多点掉到2000多点连续10年都没翻身?这又套住多少做船舶租赁的租赁公司?大家认为具有“国际范”的租赁领域都出问题,再看其他产业就更难了。
三
传统市场处于饱和状态
印刷设备和工程机械两个领域租赁做的不错,服务对象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但架不住在狭小的领域里进行恶性竞争,很快就进入饱和状态。
it租赁,当年我们与华为合作得非常好,几乎做it租赁的公司都与华为有过合作,为他们的销售提供租赁服务。现在华为的现金极其充裕,发债成本特别低,设备供不应求,对租赁公司的依赖程度几乎没有。
四
新的领域目前还没有明确方向
在新经济环境下,许多新兴产业涌现,按理说租赁此时渗透正当时。但因资源问题,人才问题,市场问题,行业还处于摸索阶段。我们看过《大国重器》电视片,里面所有大型设备都有租赁市场,但行业采用租赁服务的项目凤毛麟角。
一带一路里面有许多设备投融资的事情,但租赁公司似乎还没有找到门道,基础设施的租赁、跨境租赁中还有许多政策障碍需要突破。
随着强军建设,军民融合租赁也应是一片蓝海。但这类企业军品生产似乎并不缺乏资金,他们感兴趣的还是资本运作。租赁这个负债经营方式不是他们想要的。
5g基站建设是一项很重要,且需要大量资金的领域。人工智能机器人、加工厂的需要量也不少。至少厂商租赁公司在这里还可大有作为,但鲜见这类租赁报道。
五
理论与实践脱节
尽管经济不景气,但转型后的产业还有许多“增加物质基础”的领域租赁可以介入。
遗憾的是现在这些多在ppt阶段,缺乏一线企业参与探索和研究。这不是他们不努力,而是这些领域产业专业性特别强,通常租赁公司不具备这样的资源,因此要扩大租赁标的物的经营范围,目前看还有很大的难度。
六
租赁标的物难以扩容
为了摆脱当前的租赁投融资的窘境,业界希望租赁物的范围尽量扩大,恨不得无形资产租赁、农业养殖租赁、甚至库存存货也拿来做租赁标的物。
现在大家都希望金融监管部门能开这个口,但租赁监管不仅是在金融监管部门,财税部门也很重要,而且是最基础的监管。租赁会计准则,租赁税收政策都已经定型。那些不属于租赁会计准则适用的领域都说得很清楚。不适合的就不能按租赁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处理不同,直接涉及到税收政策的享受问题。
我们为了扩大租赁标的物范围在要求国家调整财税政策至少在现阶段很难。新出台的政策较少经过实践的考验,如果真的发现问题,才会有所改变,而且是不能脱离国际会计准则的改变,不能是表外融资、重复杠杆的改变。
还有一个司法问题,租赁司法解释已经出台,租赁标的物还要符合司法标准,虽然在司法解释上没有对租赁物的表达,但非固定资产租赁他们判案的标准是没有太多法律依据的。
七
融资体系的改变
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发展,现在投融资系统已经非常成熟。先不说信托、保险、担保、证券、典当、只贷不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提供类信贷的方式提供资金。优质企业发展不缺融资渠道和低成本资金,优质产业资本大鳄早就盯住不放,多采用股权融资还不需要偿还。这类融资项目租赁根本插不上手。
八
科技发展改变信用评价体系
在大数据的今天,了解企业的信用根本不成问题,随着算法的不断改进,相应的控制手段也足够得多,“物权”的信用保障作用越来越小。银行平白无故就给个人提供30万的非抵押贷款额度,都是通过大数据分析对个人诚信做出的评价。
这就使得租赁公司就算想回归本源也时过境迁了。因为许多信用问题现在的征信公司都可以帮着解决,物权的重要性越来越低,融资租赁做的越来越像信用贷款。
九
租赁物件后处理依然是空白
在我国二手市场尚未健全之际,过于强调物对债权的保护作用是诱惑不了谁的。如果租赁公司的股东不是厂商,没有梯级市场和设备翻修,收回的租赁物依然难以进行处置。再加上市场饱和竞争激烈,有些厂商收回租赁物也是放着库房无法处置。
十
监管大环境
租赁起源于市场需求,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介入监管(如:租赁的监管政策从无到有)。把商务部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转为银监会监管,就是因为市场出问题后政府转换部门监管的表现。
在产业不景气时政府也可以先出台监管政策再观察市场进行政策调整和改进(如:允许银行参股租赁公司)。
新的融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或将出台,从业界对草案的讨论上,把租赁当金融监管肯定是不舒服,而且过于严苛。
其实严点对大家都有好处,但若监管而金融优惠政策待遇享受不到(税前同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融资渠道没有设立(吸收同业拆借存款)的话,业界感受除了清理整顿外,没有多大意义。
融资租赁企业到底向何处去?都在看监管部门最终出台的方案。从内部透露的草案看,业界大部分企业并不乐观。相信政策出台后一个阶段,对企业的整顿大于支持。融资租赁公司的总量只有减少不会增加。
2
租赁行业内部因素
一
金融大过一切
自从银行业进入租赁业,租赁的形态没有改变,但服务的方式已经产生本质的变化。从“增加物质基础”设备租赁服务,向以租赁的名义“用钱生钱”的重金融业务方面转换。所谓“金融租赁”大家都记住“金融”而忽略了“租赁”。如果有人问你是做什么的,你说做金融业务的大家似乎都懂。你要说你是做租赁的,大家就不清楚你到底是干什么的了。
没有“金融”,租赁额上不去,有了“金融”其带来的副作用也不能忽视。
不是说用回租的方式做类信贷有什么不对。如果按规矩操作应该没什么问题。现在的问题是这种类信贷的“红海”市场还有多大空间给租赁业活动,行业再这样继续下去还能持续多久?
二
资金来源出问题是最大的问题
虽然大家都说自己是做金融的,但资金来源仅靠资本金是不够的,通过外部融资也没什么问题。其他金融机构也是债务杠杆运作的。与其他金融机构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公司牌照上给的资金来源几乎没有。若用一般企业融资手段融资对承租人也没太多吸引力。
以租赁的名义,规避金融监管的手段融资,如果用来做租赁也不是不行的。但因缺乏监管,企业拿到资金不是用在租赁上,而是其他地方。这样做给租赁在人们心中的印象带来极坏的影响。
融资租赁中的害群之马以租赁的名义变相吸收公众存(p2p、e租宝),这可能是让外面对业界失去信心的最大因素。这对行业的伤害渗透到骨髓之间。虽然大家都不愿意说透这件事带来的不利影响,还在强调租赁的优势并冠以新的名称,希望博取监管部门的同情和支持。但金融界、金融监管部门他们是怎样看我们的,我们必须要有自知之明。
三
暴雷问题频出
因为租赁操作极不规范,在规模迅速上升时期,许多坏账问题被掩盖。如今进入经济紧缩期许多坏账问题就暴露出来,先不说融资租赁纠纷案呈几何系数增长,连环暴雷案让给租赁的投资人心惊肉跳,谈租色变,在他们眼里,租赁的诱惑力都在迅速地下降。
融资租赁属于服务贸易,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还是来自外部融资。当出资人在资金前端就对租赁失去信心,还不说监管部门采取什么严格的监控手段,租赁后面的事情就没法做了。
行业中出现的群体性暴雷事件,屡禁不止的政府平台融资,高比例的回租资产份额。不让监管部门把我们当金融机构严格监管都不行了。
现在真的到了先考虑生存问题,再考虑发展问题。先考虑催债问题,再考虑风险监控和经营方向问题。我们不是在与监管部门讲条件的问题,而是怎样适应新的监管政策,凤凰涅槃如何死而后生的问题。
四
回归本源问题
目前业界似乎对回归本源达成一致意见。融资租赁起源美国,经日本传入中国。中国特色的融资租赁,还能算是租赁的原生态吗?因此对“本源”就有各不相同的多种解释。都觉得自己说得对,谁也不服谁。当大家都认为融资租赁就是金融业务,就是一种特殊形式下的信贷时,被金融部门严格监管就不可避免。
笔者认为,在新的环境,新的条件下,再做“钱生钱”的租赁恐怕市场不大了。不考虑融资租赁物的属性,把租赁做成“次贷”的机会也不多了。
租赁回归本源还要侧重在“增加物质基础”的租赁上。借助所服务的产业优势,或许可以搭车取利,抱团取暖,才有机会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
3
融资租赁的未来发展方向
融资租赁是知识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小众产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激烈的竞争,今后一定是适者生存。
一
建立健全融资租赁管理系统为先
大家都明白租赁需要专业化经营。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没资源,没有渠道,没方向,没有人才的企业恐怕很难实现这个目标。
融资租赁的运作是个系统工程。若依然当作类信贷操作,不需要太多的操作技术,市场已没那么大。但要与物结合,要做“增加基础物质”的租赁,没有系统的经营管理体系恐怕很难操作。不惑之年租赁的基础知识可以不讲,但要懂得系统运作和经营管理还是一个重大的课题。
一方面需要业界培训机构开这方面的课程。另一方面需要租赁公司自己要有目标,要沉下心来,先建系统再操作经营。股东不能急功近利,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摸着石头过河”,跌一个筋斗有可能造成全军覆没。
融资租赁业要想在恶劣的环境下继续生存下去,打一场系统战争的硬仗是不可避免,这步必须要迈出。
二
人才的培训问题
首先我们应该认定何为租赁人才。若认为能做信贷就是能做租赁的人才肯定是不行的。信贷人才太多了,在街上走闭着眼都能撞到仨。“增加物质基础”的租赁一定是需要会操作直租业务的人。在招聘人才时如果能把直租的操作系统和风控详细地表达出来,那真是租赁人才。
业界的培训机构要在培养直租人才上下功夫才能满足租赁人才未来的需求。现在租赁业转型不是他们不想做直租,也不是不想专业化运作。但“专业化”都指那些专业却显得模糊不清。说直租操作难,就难在需要对租赁物所在产业专业知识了解,融资租赁经营管理的专业体系,资金来源的专业渠道和体系。要落实租赁专业化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不是在短时间内就可落实。需要了解和掌握的知识太多了。
三
租赁+服务
随着新经济到来,产业越来越边缘化。“羊毛出在猪身上让驴买单”的笑话就是产业边缘化的写照。
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专业化,但也不能忘记多元化。目前仅靠租赁做租赁竞争激烈比较难,一定要加上服务多一手才行。
高明人是给企业做设备租赁,但卡住其原材料入口,产成本出口和仓库管理。租赁公司不仅做租赁,还经营企业上下游的贸易,并实行全方位管理。能做到这点的租赁公司其股东一定是有相应资源的股东。
四
租赁行业也需要“代工厂”
有人认为租赁太难做,找经纪人或经济公司做就简单了。
租赁本身的作用就是“脱媒”,一切都要操控在自己手中才能将风险降到最小。如果外来项目含许多“暗雷”我们怎么办?对这类项目该如何管理,依然是个系统工程。在租赁这个圈混,没有点知识含量是很难运作的。
随着新经济的发展融资租赁未来该怎样走?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台积电”、“富士康”的“代工厂”效应。他们不外乎是发挥自己一技之长,除了有自己的专业技能和人才资源外,还能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初级或终端制造,达到服务客户的目的。
融资租赁本身就是整合社会资源的产业,可惜大多数企业没有资源,没有人才。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我们认为融资租赁业是个小众产业。金融部门接管融资租赁业首先是整顿,后面跟着就是清理。万家融资租赁公司将成为历史,最终能留下几百家就算不错。
今后租赁公司要么提高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不仅制造出满足自己生产的租赁资产,还能协助其他租赁公司提供低风险高收益的优质租赁资产,或许是个出路。但若没有整合能力和基础资源的话,没有耐得住寂寞建系统工程的话,公司未来,前途未卜。
亿擎科技融资租赁行业综合解决方案,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了一体化、指导性的综合解决方案,全面支持融资租赁公司的客户建设、业务建设、资产管理、资金管理、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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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汽车融资租赁管理信息系统
汽车融资租赁属于汽车金融的一种典型模式。汽车融资租赁是在租赁服务中引入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一种依靠现金分期付款,租赁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现代营销方式。即在租赁期内,用户以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获得车辆的使用权,租赁期满,汽车服务公司再将汽车的产权过户给用户。
汽车融资租赁起步较早,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行业发展数十年,跌宕起伏,但由于近年来融资租赁公司更高的客户风险偏好和更强的产品灵活性,汽车融资租赁市场迅速发展。
截至2023年末,我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余额82.1亿元,比上年末减少5.5亿元,降幅6.3%,占信贷总额约0.9%。截至2023年末,已有17家汽车金融公司获得了人民银行注册发行额度或已启动注册申请。汽车金融公司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从2023年的17单上升到2023年的37单;总发行规模也从2023年的约531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23年的超过1670亿元人民币。
近几年,汽车融资租赁市场频繁被政策“划重点”,各级监管机构相继发布多份政策文件,加强行业监管力度,严控行业风险,鼓励支持汽车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汽车融资租赁或将迎来一波利好福利。
2023年6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规则、监管指标、监管规则等进行明确。
2023年6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的政策,会议指出要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同年7月5日,商务部等17部门又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丰富汽车金融服务: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增加金融服务供给。
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片蓝海,客户需求一直存在,相信在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汽车融资租赁会进一步拉动汽车消费,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互融云汽车融资租赁系统,整合了汽车融资租赁整个业务流程,包括租赁申请、租赁审批、租后管理、租赁车辆管理、客户登记、合同管理、车辆跟进记录等全流程管理。真正实现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全自动化流程管理,强大的信息采集、风险预警、项目质控、资产管理等功能方便了车辆融租公司更好管控业务。产品自上线以来,备受汽车金融公司关注,已与几十家企业达成战略合作,打造购车新风尚。
系统特色:
支持多种类费用参融贷款方案
支持租赁车辆全流程化跟进管理
支持提前还款、尾款展期、还款催收、逾期管理等功能
支持产品自定义配置,实现多维度的融资方案
实现多门店业务单独管控
支持渠道返佣管理
支持集成多家三方
当前我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三四五线城市和农村蓝海市场的不断开发,消费者接受程度的进一步深化,汽车融资租赁行业有望再次迎来快速发展阶段。互融云汽车融资租赁系统开发,助力企业向数字化高效管理迈进,助推行业实现稳步健康发展的前景。
【第3篇】融资租赁业务信息系统
3月30日上午,市金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家杰到随州市鑫诚融资租赁公司调研商用车融资租赁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孙家杰观看了随州市鑫诚融资租赁公司商用车融资租赁业务信息系统功能演示并现场操作了系统软件。该系统以商用车融资租赁项目租前、租中、租后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集客户管理、立项申请、资信评估、业务运营、风险管理、财务核算、租后监管等业务模块为一体,是商用车融资租赁业务信息化管理平台。该系统对于规范商用车融资租赁业务操作流程,提高业务效率,确保融资租赁项目得到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系统于去年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建设单位,今年年初正式启动建设, 系统各项功能板块目前均已建设完成,近期将正式投入使用。 孙家杰要求,鑫诚融资租赁公司要加强与建设单位和业务合作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优化系统操作流程,确保系统尽早通过上线测试,尽快启用。要加强内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系统功能和操作技能,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实现商用车融资租赁业务全链条线上办理,切实增强客户业务办理的体验感和便利度,以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助力我市专汽产业链发展。(马兰燕)
【第4篇】融资租赁中国信息系统
昨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作为与实体经济结合紧密的一种投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具有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的特点。融资租赁公司通过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等多种方式,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3年6月末,融资租赁公司(不含金融租赁公司)共10900家,其中,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385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10515家,注册资本金合计30699亿元,资产总额合计40676.54亿元。
近年来,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偏离主业、无序发展、“空壳”“失联”等行业问题较为突出,亟需建立健全审慎、统一的制度规范,夯实强化监管、合规发展和规范管理的制度基础。
二、《办法》新增了哪些监管指标?
为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回归本源,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约束,此次《办法》中新增加了部分审慎监管指标内容。如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比重不得低于总资产的60%;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对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等。
三、如何理解此次《办法》关于租赁物范围、监管指标等方面的调整和设定?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融资租赁公司由银保监会制定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省级人民政府实施监管,需要在制度层面统筹考虑融资租赁业务的经营和监管标准,实现同类业务在经营范围、交易规则、监管指标、信息报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相对统一。为此,《办法》在租赁物范围、集中度管理等监管要求上与《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有关内容保持基本一致。这些设定是融资租赁行业稳健经营、规范发展的必要条件,既体现了从严监管的目标导向和要求,也有利于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
同时,我们也考虑到融资租赁公司作为一般工商企业,和金融租赁公司在金融属性、股东背景、成立目的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异。为此,在经营规则方面也保持了适度区别。如在杠杆倍数方面,结合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将原有规定的风险资产不超过净资产的10倍调整为8倍,不采用金融租赁公司的“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银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四、此次《办法》未设定行政许可的主要考虑?
根据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来看,各方在对融资租赁公司“是否设定行政许可”“如何设定行政许可”等问题上还存在分歧。按照“问题导向、急用先行”的原则,此次《办法》重点从完善经营规则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角度出发,明确业务规则,统一监管标准,暂不涉及行政许可和处罚等相关事项。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监管实践,积极研究论证融资租赁公司的行政许可问题。
五、关于过渡期安排的考虑?
据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行业整体开业率不高,在10900家融资租赁公司中,处于营业状态的仅有2985家,约72%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为解决当前行业存在的“空壳”“失联”企业较多等问题,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融资租赁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在《办法》中我们设置不超过2年达标过渡期,过渡期内原则上暂停融资租赁公司的登记注册,并要求存量融资租赁公司在1年至2年内达到《办法》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主要包括三类情形:
一是对“空壳”、违法违规经营类且愿意接受监管的企业,要求其按照监管要求,限期整改,达标后与正常类企业一样纳入监管。
二是对“失联”类企业,劝导其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业务范围、自愿注销或协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是在《办法》印发后,对正常经营类中监管指标不达标的融资租赁公司,要求限期达标。对纳入监管名单的融资租赁公司,逐步引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分类监管。
《办法》共六章五十五条,包括总则、经营规则、监管指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主要内容有:
一、弥补短板,完善经营规则
明确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融资行为、租赁物范围以及禁止从事的业务或活动。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关联交易、计提准备金等制度,同时明确融资租赁物购置、登记、取回、价值管理等其他业务规则。
二、从严监管,落实指标约束
为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的合规监管约束,设置了部分审慎监管指标内容。包括融资租赁资产比重、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比例、杠杆倍数、业务集中度等。
三、积极稳妥,推进分类处置
针对行业现存的“空壳”“失联”企业较多等问题,提出了清理规范要求。按照经营风险、违法违规情形,将融资租赁公司划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等三类,具体明确三类公司的认定标准,指导地方稳妥实施分类处置。四是明确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明确银保监会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分工,并对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完善监管协作机制、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管谈话等内容。
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完善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发展,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利于统一融资租赁业务监管规则,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融资租赁行业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的优势,积极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带动新兴产业发展。
划重点
一、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比重不得低于总资产的60%。
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
三、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
四、(一)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融资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二)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融资租赁公司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三)单一客户关联度。融资租赁公司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四)全部关联度。融资租赁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五)单一股东关联度。对单一股东及其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在融资租赁公司的出资额,且应同时满足本办法对单一客户关联度的规定。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发展,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hangxiaofei@cbir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邮编:1001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反馈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9日。
中国银保监会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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