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融资渠道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融资租赁如何融资渠道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融资租赁如何融资渠道
什么是中小微企业企业贷款?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类型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经营性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银团贷款.供应链融资.保理贷款等。其中,企业信用贷款和经营性抵押贷款是中小微企业做得最多的!
一、中小微企业常见信用贷款。1.企业税收贷款:企业成立两年后,每年的纳税额应至少为2万元,企业的纳税水平应为a.b级,个别商业银行应接受c.m.d级。2.中小微企业开票贷款:企业成立时间至少一年,看看最近两年的开票,开票金额一年至少要超过200万元。3.中小微出口退税贷款:国家税务机关提供退税数据和企业诚信纳税信息,金融机构根据本信息确定贷款企业当年的贷款金额。4.中小微科技履约贷款:银行+担保公司,对于科技型企业,可贷2000万元。5.企业的设备贷款:又称融资租赁,可用现有的生产加工设备作为抵押,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贷款。一般利息在5-8厘月息。三年期等额本息。
6.企业项目招标贷款:具有工程行业资格证书或上一年度中标金额不少于30万元。企业在过去一年中拥有政府金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近一年来公开招标投标项目的中标记或与中标项目有关的一级分包协议。企业在过去一年中没有政府采购违法失信的条件。7.中小微电子商务贷款:电子商务信贷是指电子商务企业直接向平台上的供应商和个人提供贷款的经济活动,如阿里巴巴、苏宁等。8.小微企业担保基金贷款:国家担保基金贷款是指国家担保基金公司为小微企业收取担保费用。银行一般对贷款产品的利息较低,年利率为4%~6%,金额一般较大,为100万至1000万。9.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于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核心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二.中小微企业抵押贷款。1.个人经营贷款:以法人、股东或第三方(住宅、商店、办公楼等)的房地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途一般用作企业经营和购买商品的流动资金。一般贷款以个人名义发放,不包括在企业负债中。2.企业抵押贷款:以公司或法人的名义。股东。最高60%的房地产(住宅.商店.办公楼.别墅等),最高50%的工厂评估价格,一般控制在3000万以内,少数银行可申请3000万以上。
温馨提示:贷款有风险,贷款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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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渠道
深圳融资租赁企业在2019与2023年之间的清退空壳活动后,不经营的前海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很多已经被清理掉,未来两年再想要获得一个深圳融资租赁牌照,收购价格一定也会有所上扬。同时今年融资租赁公司发展对比2023年有所放缓,如今融资租赁公司注册现阶段在除海南外,基本上是暂停申请注册情况,因此海南是一个优选注册地。
当然现在很多不经营的融资租赁牌照正在伺机出手卖壳,价格方面也还是比较合适的。但是有一点是想要进行收购的客户需要了解清楚的,现在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转让是不予许直接进行股东变更的,因此想要收购的客户需要连同母子公司一同转让。下面就给大家重点讲解一下融资租赁公司转让的知识点。
转让融资租赁公司需准备哪些证件材料?
要转让一家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准备的证件主要包含:合资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新任董监高身份证复印件、新任股东身份复印件、新任外方董事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配套的工商变更签字文件。如受让一家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则需提供拟任董监高身份证件复印件、拟任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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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融资租赁公司都有哪些流程?
转让一家融资租赁公司,腾博国际建议按照以下流程跟进:
标的公司尽调:包含企业征信、银行流水、工商档案、税务信息、以及高管、出资股东情况调查。
签署转股协议:股权转让双方签署。
安排工商变更:在执照核发机关处申请
银行税务变更:企业开户行、以及所属税务分局处理
交接全部证照:包含执照正副本、印章、银行证件、网银盾等。
融资租赁公司转让注意事项:
1、首先最重要的是保证目标公司干净、有无负债。目前大多数转让的深圳融资租赁公司是纯外资和中外合资的公司,首先要到工商、税务、银行户、社保残保进行清查,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照当地的大使馆协助出具公证书、法院证明文件等,另外最好能让上下级股东到场做身份确认,签署债权债务协议。
2、查看目标融资租赁公司章程内容,特别是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的限制。最好是由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进行尽职调查,而且要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的合同附件。
3、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股权转让意向书》一定要注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以及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4、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在合同中也需要要注明,如果目标融资租赁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有被国家机关处罚或者被他人索赔,受让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且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标准或者说损害赔偿的方法。
5、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根据政策要求,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及股权内部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等。
【第3篇】融资租赁开发融资渠道
一、企业融资途径:
企业融资的途径有很多种。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
债务性: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2、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权益性:
1、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2、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博凯投资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二、企业贷款渠道
1、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在流程上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放款也较快,相对的,贷款额度不高。贷款公司和银行对借贷企业的要求不同,一般来说贷款公司的要求相对要低部分。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资质足够。信用贷款一般为企业年流水的30%-50%。
2、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能说是企业能将所拥有的房产或土地作为抵押,从银行或贷款公司得带贷款钱,抵押贷款相对信用贷款来说,贷款额度会相对高部分。抵押贷款是企业融资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而且能提供抵押物的企业也比较容易获贷,房产抵押贷款是小微企业主的上上之选。
3、担保贷款/联保贷款
所谓联保贷款,是指多个小企业自愿组成一个联合担保体,一起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若其中一个企业逾期还款,其他企业将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贷款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手续简便,联合担保成员无需提供额外的担保,而且一旦通过审批,便可很快获贷
【第4篇】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
对于承租人违约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都想着尽快回款。但通过何种救济途径维权才能最小成本、最快速度、最大可能回款是所有融资租赁公司都考虑的问题。比较常见的几种维权方式如何选择,本文结合办案实践分析如下:
一、仲裁
优点:
1、仲裁是“一裁终局”,裁决生效后就能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不像诉讼那样可能存在一审、二审、甚至再审;
2、可以约定在公司比较熟悉的仲裁机构集中裁决,对于仲裁结果比较可控。
缺点:
1、仲裁裁决有可能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且在融资租赁案件中还比较普遍。一旦被裁定不予执行救济途径又非常有限(详见我的另外一篇文章《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救济途径及启示》),融资租赁公司如果选择重新到法院起诉,则整个仲裁过程白白耽误,无形中导致周期更长;
2、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比较集中,一旦出现对某一家融资租赁公司/某一个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审查后裁定不予执行,产生不信任感,则后续对该融资租赁公司/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会被重点审查,甚至出现批量不予执行的案件。见下图:
二、公证债权文书(全称“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目前我在云南还未见到过哪家融资租赁公司拿着公证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优点:理论上可以直接/最快进入执行程序。
缺点:1、客户的违约比例可能很低,但是每个合同都需要提前做好公证债权文书则成本很高,该成本最终都是转嫁到客户身上,导致融资租赁公司产品竞争力降低。假设该融资租赁公司的客户违约率为3%,全部合同都去做公证就意味着有97%的客户是陪跑的、无用的。且现在融资租赁公司的竞争很大,特别是做汽车、工程机械融资租赁的,放款快是融资租赁公司一个很重要的竞争力。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开拓同一个市场,他们的获客途径很多时候甚至是重合的,如果某家融资租赁公司的风控严格、程序繁琐、放款还慢,则前端的合作公司就不会再将客户推荐到该公司。
2、公证债权文书有可能被法院以各种理由裁定不予受理或不予执行,甚至公证机关审查后直接不予出具《执行证书》,导致只能重新回归诉讼救济;
3、实操中很多公证机构也不愿意受理融资租赁公司的公证申请,认为“不符合公证范围”“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等。
三、诉讼
优点:1、文书生效后在裁判法院申请执行不会有阻碍,执行立案顺利,法院执行意愿相比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更强;
2、诉讼中客户如果应诉则回款可能性更高;
缺点:1、理论上存在一审、二审,甚至再审,送达、举证期、审限、管辖异议等都会导致诉讼的周期相对更长;
关于维权成本则很难比较。诉讼有诉讼费、公证有公证费、仲裁也有仲裁费,诉讼虽然可能存在一审、二审,但二审比例极低,且即便一审也可能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费。而仲裁收费的标准比诉讼的要高很多。公证成本高主要是因为需要全部合同都去提前公证,公证量太大导致。至于律师费等则更难比较。
综上所述,结合我们代理仲裁执行、代理诉讼案件的实践,我认为选择仲裁、公证债权文书的项目比较适合标的大、合同数量小、违约率低的融资项目。比如我们有一家客户就只做高端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的车辆都是宾利、保时捷、bba等豪车,融资额度都是上百万,客户的违约比例很低、资信更高,融资租赁公司甚至都不用到执行就能通过催收等途径回款,每年真正走到执行的案件量很少。但对于大多数做汽车、工程机械等租赁物的融资租赁而言,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相对会更好。理由如下:
1、仲裁、公证债权文书的高效只是拿到执行依据的高效,并不是执行到位的高效,最终执行到钱,有回款才是目的。如果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救济途径又少,最后又回去诉讼那就连高效拿到裁判文书这个目的都没有达到,何谈回款;
2、根据我们团队代理融资租赁类案件的经验,承租人在融资租赁类案件中应诉的比例很低,上诉的比例更低,超过90%以上的案子是一审后就生效,担心诉讼会二审、再审导致时间拖得太久其实没太大必要;
3、选择专业的律师对于案件结果也可以达到可控,能预判。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在起诉时候选择比较认可本公司业务模式的一些法院起诉,这通过管辖约定就可以做到;
4、诉讼实践中其实最大的障碍是送达,很多承租人失联或者故意躲避,法院通过电话、邮寄送达不了还要公告,导致时间太久。但是也有一些法院认可合同中约定诉讼送达地址的做法,也有法院通过短信送达、微信送达等达到高效送达目的,租赁公司在约定管辖时候也可以向当地律师多咨询,那些法院比较高效,尽量约定一些送达比较高效、裁判结果比较可期的法院管辖;
5、关于诉讼成本的考虑,诉讼中主要是诉讼费。对于律师费可以通过风险代理方式,前期支付部分律师费,后续有回款再根据约定比例支付风险代理费,这就不存在每个诉讼环节都要付费的顾虑,律师费和回款挂钩也能鼓励律师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