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还款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融资租赁还款来源预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融资租赁还款来源预测
通常人们以为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已经拥有租赁资产的债权和物权,因此不需要担保。其实融资租赁从生到完结始终离不开担保。为了让人们了解担保在融资租赁中的重要性,本文专门讨论与融资租赁有关的担保问题。融资租赁涉及的担保一共有四大类:采购担保、租赁担保、融资担保、司法担保。他们和融资租赁的风险控制有着紧密的联系,是风险控制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下面就逐步分析其内在作用。
01
采购担保
对于大型设备,租赁公司往往不是一次性付款给供货厂商,通常采用三个以上的支付阶段,既:预付货款、阶段付款(可分多阶段)和尾款。预付货款通常有两个作用。一是确定这笔供货交易,购买人不得反悔,一旦反悔,损失自负;二是厂商购买原材料开始生产。 如果厂商信用良好,不需要这样的担保。如果厂商与潜在的承租人恶意欺骗租赁公司,那么问题就大了。为此,在风险预测中首先要对厂商的信用进行预测评估。其次就是在风险预防上采取有效措施,既:让厂商提供银行出具的120%违约担保,一旦厂商违约,银行按预付金的120%退还给融资租赁公司。超出部分实际上是对违约的一种补偿,一是利率损失,二是汇率损失。对于用人民币结算的采购,因为没有汇率问题,补偿比例可以相对降低。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租赁公司在没有拿到银行担保时,不应该将预付款付给信用不够的供货商。
02
租赁担保
融资租赁是金融与贸易结合的交易方式,因此在业务操作中既有融资担保问题,也有销售担保问题。
融资性担保
有人说租赁物件都属于租赁公司,相当于抵押贷款,从法律地位,比抵押贷款更安全,为什么还要承租人提供租金偿还信用担保?主要原因是:融资租赁在中国(包括亚洲地区)因法律不健全,市场环境不发达,加上融资租赁公司把租赁当贷款做,不考虑物权退出问题。因此在做租赁时让承租人提供第三方不可撤消连带责任的租金偿还信用担保。租赁公司实质上变相在做设备贷款。 从风险控制的方式来说,这种做法叫转移风险。从风险的管理来说,在承租人没有提供租赁担保时,所有与租赁相关的合同都不能正式生效。 这种担保通常出现在简单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大都是没有处理租赁物件能力的金融机构,他们有自己信任的担保机构,操作起来比较简单。因有担保,租赁公司的审查就简单的多,因此也简化了操作程序。其他类别融资租赁公司更愿意用不要担保获取更多的服务利润。
销售性担保
融资租赁公司在帮助厂商的信用销售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时,为了解决物权退出的问题,需要厂商对承租人的违约行为提供不可撤消连带责任担保。这种担保不是租金偿还过程中的担保,而是承租人无力偿还租金,租赁公司收回租赁资产时需要保证租赁资产能及时处置的担保。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因为部分风险转移给供货厂商,因此实现了风险分散和风险转移的作用。厂商提供的担保有两种:一是物件处置保证,既租赁公司收回租赁物件后,厂商保证收购。这种做法司法风险还在租赁公司身 上。只有债权回购担保,厂商才真正的承担了项目的风险。 从管理的角度上,厂商承诺的担保不仅有书面文件,还要和采购时支付的尾款捆绑在一起,真正地将风险转移给厂商。这种做法租赁公司实际上在用厂商信用为租赁项目融资。厂商借助融资租赁提供这样的服务只要是为了割断法律和财会方面的风险。
03
融资担保
至今还有许多人认为融资租赁是出租人给承租人提供融资便利。实质上需要融资的是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人多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操作中不但得不到钱,反而要向租赁公司不断的付款。 既然是租赁公司融资,需要担保的事情就不可避免。
股东信用融资
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筹措资金最有效的保障是股东提供贷款。由于有些股东不是金融机构,虽然从信用和能力上都具备给投资企业贷款,但不具备放款资格(只有银行才可以给企业贷款),因此都是以股东给融资租赁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租赁公司到银行贷款的方式做租赁项目。 这种方式风险全部压在股东身上,主要靠股东对项目的风险控制能力来判定是否给租赁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租赁公司只是简单执行和日常管理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入中国初期就采用这种方式,到目前为止,依然是凭股东信用做租赁的企业经营能力在行业中表现比较优秀,尤其是股东具有控股金融机构背景的厂商租赁公司。
保理融资
融资租赁公司在完成租赁交易后,为了盘活租赁资产,解决资金来源问题,通常以保理(应收债权销售)的方式将租赁资产售出。这是银行给租赁公司提供资金的另一种安全模式。银行安全了,风险一定是在租赁公司身上。因此保理业务只是解决一个资金问题,风险并没有因此转移,除非这种保理是非追索权的保理,否则租赁公司要向保理单位提供债权回购担保。 只有银行提供无追索保理服务时,租赁公司才真正地将风险全部转移给银行。这种项目通常体现在银行的优质客户身上。
信托融资
这是解决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一种直接融资方式。其做法是:租赁公司以信托的方 式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筹措资金,然后定向做融资租赁业务。这种租赁必须要有第三方不可撤消连带责任担保才可以发行信托。而且提供担保的人很重要。如果是银行提供担保,信托成本相对较底,反之成本较高,甚至有可能发行失败。 银行只有对自己的优质客户才会提供这样的担保。从风险控制角度看信托融资分散了出资人的风险,转移了租赁公司的风险。
资产证券化
目前中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租赁资产证券化。还是由股东提供信用担保,没有独立第三方提供信用担保。实质上和信托融资是一样的属于变相担保贷款。这种做法毕竟降低融资成本,实现直接融资,应该是融资租赁今后的发展方向。同时培养出资人认可的第三方担保机构更重要。
为股东融资
严格地说,这是一种违规行为,股东用融资租赁公司的信用为借款做担保。从交易上看没有违规行为,从实质上看,被买通的银行提供超担保规模的贷款是违规行为。是银行违规,不是租赁公司违规。银行内部应该加强风险控制管理。
04
司法担保
为了制止承租人的违约行为,当承租人严重拖欠租金时,租赁公司采取财产保全司法行动,中止 承租人对租赁物件权益的继续损害。但在办理保全过程中,司法部门要求租赁公司提供保全担保。意思是说如果保全的不是租赁公司资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从风险控制来说,应该预测到承租人有这样的风险。从风险预防来说,应该让承租人提供这样的担保。从风险管理上来说承租人没有提供这样的担保前,租赁相关的合同都不应该生效。
担保不仅是一种安全保障,也是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同时交易结构设计的关键环节。当租赁的交易结构设计的越安全,租赁资金退出越容易。因此担保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如何科学加以利用的问题。
(来源:中国融资租赁资源网)
【第2篇】融资租赁的还款方式
案例:马先生和租赁公司签订合同,租赁公司购买马先生的轿车并出租给马先生,租期36个月。然而马先生未按期付款,并且租赁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租赁公司便要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收回轿车。
租赁公司可以请求马先生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轿车。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752 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律师评析
《民法典》第752 条规定是对《合同法》(已失效)第248 条内容的延续。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对此支付租金的合同。较之于银行贷款等,融资租赁可以算作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帮助很多中小企业及个人解決了资金问题,但在实际履行的过程中,不诚信的违约行为也屡禁不止。支付租金可以说是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最主要的义务。但不按时支付租金也往往是承租人最常见的违约行为。不按时按约支付租金的原因有很多种,包括没有全面阅读、理解合同约定,错误估计自身还款能力,甚至有一些承租人认为租赁物在自己的控制之下,出租方拿自己没有办法,心理上轻视租赁公司,故意选择不按时归还借款。
面对承租方的这种违约行为,租赁公司的正确做法是,先通过发送催款函或者律师函的方式,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在宽限期内对方仍不支付租金,出租方有两种选择:一是请求对方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租金;二是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上述案例中,马先生虽然“跑路”失联,但租赁公司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且仍能确定租赁物方位。权衡之下,选择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是维护自己权益较为合适的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融资租赁合同关系相对复杂,一些出租方往往借融资租赁之名,行分期贷款之实,甚至涉嫌“套路贷” 等。对此,根据现行的关于融资租赁的司法解释,将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一旦发现涉嫌犯罪的,将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律师提示
享用汽车融资租赁便利的前提是消费者如期履约,遵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租金费用。消费者签约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尤其是关于租金支付的时间和违约责任的条款,切实关心自身权益。
贷款方或出租方在选择交易相对方时,建议全面审查合同相对方的资信状况,制定合法合规的合同文本,及时跟踪相对方的还款情况并定期回访,发现有违约或违约可能的,应及时主张权利,防范风险。
【第3篇】融资租赁还款方式
1、融资租赁公司的类型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由银监会(继承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二)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试点的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三)由商务部(继承外经贸部)审批和监管的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其中,金融租赁公司至今只有52家,却占据了60%以上的市场份额;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有300多家,主要从事传统租赁业务,以息差为核心,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共有4000多家。
2、
融资租赁业务类型
融资租赁的两种主要业务类型: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一)直接融资租赁(直租)
直接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1个标的物(租赁物,一般为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
2份合同(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
3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
其交易结构如下:
直接融资租赁主要用于服务实体企业,其主营业务为“购置租赁资产”及“处置租赁资产”,因此可将其比作“可以分期付款的贸易公司”。
(二)售后回租(回租)
售后回租是一种特殊的融资租赁,供应商和承租人为同一人,可以帮助固定资产较多的客户盘活固定资产、获得流动资金。
其交易模式可简单分为3步:
1、承租人(客户)与融资租赁公司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承租人将其自有资产出售,租赁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得到所有权;
2、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回资产继续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
3、租期结束后,出租人以名义价格向承租人转让租赁物所有权。
目前融资租赁行业大量从业人员来自银行,因此大量融资租赁业务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这种形式实质类似于 “放贷款”的行为,已经违背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之初“以物为载体、以社会为核心”的本源。
3、
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赁的区分
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获得租金收益,最终不转让所有权,传统的租赁方式。采取经营租赁方式,可以为承租人实现“表外融资”,即租金不计入负债,而作为费用处理;固定资产为租赁公司所有,由租赁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因此,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得到调整。
融资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某种意义来说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
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
4、外债指标
根据外管局文件,融资租赁公司只要注册资本金缴纳到位,即可根据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到外管局申请“注册资本金10倍减去风险资产”额度的外债指标;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所有注册在自贸区的企业,可以申请“注册资本乘以风险审慎系数”(投注差,事后监管)额度的外债指标。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外债指标只能选择其一。
5、
融资租赁的创新业务模式
目前市场上有以下5种创新业务模式: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内保内贷、内保直贷、票据业务、银票贴现模式。
(一)内保外贷与外保内贷
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并通过租赁公司发放给境内企业(承租人)。
内保外贷的担保形式为:在额度内,由境内的银行开出融资性保函为境内企业(承租人)的境外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内保外贷的反向操作即为外保内贷
外保内贷是境外公司向境外机构申请开具融资性的担保函,出现这个业务的前提是人民币没有实现可自由兑换。
外保内贷目前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中资企业获得所在地外汇局批准后可在额度内进行外保内贷。如果需要履约,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满足投注差的要求。
内保外贷式的融资租赁业务交易结构如下:
在从事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类的融资租赁业务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选择的国内银行与国外银行最好是同一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
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核心均在“保”,先开出融资性保函,再融资;
合同建议签中英文(双语)合同,不要只签英文合同;
融资租赁公司在还款时不要忘记计提“预提税”。
在近期人民币兑美元贬值幅度加大且境内人民币贷款利率不断下调的背景下,适合反向操作,进行外保内贷来套利。
(二)内保内贷(内保自贸贷)
内保内贷,也称内保自贸贷,是指境内银行自贸区外分行为自贸区外的境内企业(承租人)提供担保,由境内银行的自贸区分行通过自贸区内的租赁公司给自贸区外的境内企业(承租人)发放相应贷款。
担保形式为:在额度内,由境内银行自贸区外分行开出融资性保函为自贸区外的境内企业(承租人)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内保内贷融资租赁业务交易结构如下:
(三)内保直贷
内保直贷是指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直接通过自贸区内租赁公司给境内企业(承租人)发放贷款。
担保形式为:在额度内,由境内的银行开出融资性保函为境内企业(承租人)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内保直贷融资租赁业务交易结构如下:
内保直贷业务流程与内保外贷的区别在于,内保直贷是境外银行将贷款直接通过自贸区内的租赁公司发放给境内企业(承租人);而内保外贷是境外银行给境内企业(承租人)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发放贷款,进而再通过租赁公司发放给境内企业(承租人)。
因此,内保直贷融资租赁业务流程优势在于:①以保函为前提,风险可控;②融资成本与国际化接轨,且增加融资租赁的增值税抵扣优势。
(四)票据业务
融资租赁的票据业务是指境内企业(承租人)将其所有的银票、电票、商票等票据质押给境内银行,双方签订抵质押合同,形成票据池,境内银行向境外银行开立保函,由境外银行直接通过租赁公司发放贷款给境内企业(承租人)。
担保形式为:境内企业(承租人)将其所有的票据向境内银行进行质押或抵押,从而形成票据池,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融资租赁公司参与票据业务的交易结构如下:
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票据业务流程的优势在于:①降低承租人贴现成本;②盘活票据资产。
(五)票据贴现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票据贴现业务是指a企业(资方)以支票或现金委托租赁公司发放贷款给b企业(承租人),b企业(承租人)用银票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将所得的银票向银行贴现的钱归还a企业(资方)的委托租赁款的业务模式。其中a企业与b企业通常为母子公司关系。
票据贴现业务中,a企业(资方)与租赁公司签订委托租赁合同;b企业(承租人)与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回租赁)。
【第4篇】先锋太盟融资租赁还款
前言:12月15日,2017中国汽车融资租赁竞争力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先锋太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甘海奋受邀出席,并作针对“融资租赁企业的融资渠道以及融资多元化”主题进行了发言,以下为演讲实录整理。
甘海奋:大家下午好,受主办方邀请,今天跟大家一起分享一下融资租赁企业的融资渠道以及融资多元化。大家知道融资租赁公司,尤其是没有国企央企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它的融资渠道和融资环境是非常受限制的。我个人是2008年开始进入这个行业,感觉这是个资金密集型企业。
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下融资租赁企业融资渠道的多元化。首先看融资租赁行业里,它的租赁物不光有汽车还有设备、医疗、教育,有许多子行业。那么总的原则就是在公司成立的时候,要看公司的资金出路在哪里。一般大家首先选择是银行,企业做的行业基本上要投其所好,银行喜欢什么东西公司就做什么,如果你做的行业是银行不喜欢的行业,那公司资产用完了杠杆怎么撬?
汽车融资租赁的发展
在融资租赁行业里,2012、2023年开始发展做汽车行业的公司非常多。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跟银行的汽车贷款相比较而言,第一,它的首付比例比较低,付一成就开走,首付低以后覆盖人群就大了,我们先锋太盟汽车基本上在购买10万以下车型的客户居多,而购买十万以下车的人群银行是不喜欢的,这样的客户也找不到银行,银行业找不到他。第二,是期限灵活,租赁公司可以为客户量身定制付款周期。因为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内部流程比较短,而银行的产品设计都是要经过很长的流程,我们就相对来说比较灵活。第三,我们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包括保险、保养,这个是租赁公司的优势。
但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几个问题。
第一,市场多方面的因素有制约。尤其二手车市场不是很发达的时候,我们的退出机制怎么办?逾期的情况也肯定会有,那么有了逾期以后怎么来处置又是个问题。如果把车拖出来,这个车又怎么出去(回归市场)?如果投放到二手车市场又怎么与二手车市场结合呢?比如像大搜车这种模式,先租一年,一年以后可以退也可以租,如果退的话公司的资金怎么办?如果集中退的话资产流动性怎么办?怎么去考量?这都是需要我们考虑的问题。
第二个,法律方面。法院很容易把租赁公司理解成贷款,有时候出租方还会成为被告。这个事我们在河南也碰到过,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很冤,租赁公司借出去的钱没收回来还要成为被告,当然这是个例。
第三方面是资金比较单一。尤其是没有国企央企背景的汽车租赁公司,融资难度很大。一个是我们现在的汽车租赁,传统银行能够接受的不多,甚至很少。因为本身我们没有担保,尤其像我们这样pe投资的公司。我从2008年进入这个行业,股东一直是pe,当然也不是小的,有gp级和pa级,但是他们都没有担保,所以股本金到位了以后,这个杠杆怎么来撬呢?渠道太单一。
那么上述这些情况怎要如何处理呢?这个时候我们从一般的思路来看,要从几个方面来考虑打开融资渠道。
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第一个想到的是银行,世界上最便宜的钱就是在银行,但汽车租赁公司的业务一般单子比较小。之前我在先锋国际的时候,一辆车的单是三四十万五六十万左右,在我们眼里都很小,想不到我们现在先锋太盟是五六万,更小,这样做中长期、做保理,都是很累的,而且授信也很难批出来,但是我们还是要去做。
第二个是abs资产证券化。从2023年12月份的时候开始,对汽车租赁行业来说是福音,因为很适合汽车租赁公司发abs。
第三个是金融租赁公司,正好也是一个契机。从2014、2015汽车租赁公司在发展的时候,新的金融租赁公司也成立了很多,这个机遇正好形成了合作的机会。汽车租赁优势是做零售,而金融租赁公司是做批发,这样就给了我们一个合作的契机。
第四是银行同业。我们可以跟银行做表外业务,跟理财对接,做资管计划。
第五是财富公司。可以与其他财富公司做资产包,让他们对外投。包括之前的点龙网、诺亚都是可以合作的方向。
1、与传统银行业务的合作
从银行的业务来看,有银行保理,有中长期流贷,有外保内贷有银团贷款,有商票、银票都可以做。
汽车租赁的一个痛点就是在这里面保理可以做,就是麻烦了一点;而做银团就非常困难,因为租赁行业的银团我是第一个开创出来的,打通了租赁公司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在2023年的时候,我跟国开行跟交行连续一个月内做了两单银团。一般租赁公司一年做一个大银团3c到5c,一个小的十亿,基本保证租赁的投放,但是汽车租赁公司还没看到用这种方式去做的,因为跟我们的业务有点局限,但相信将来肯定会有。
2、租租合作
今天来参加论坛的很多公司有资金,来源成本低所以售价低。而汽车租赁公司要卖的要比他们高,因为他们的成本跟我们的成本肯定有差别,包括很多金融租赁公司对我们也很看好,按照他们的业务操作的话太高大上了。我们自己知道,我们做的都是民工干的活,我们的风控都是晚上十点下班,所以我们做零售,他们做批发。目前我们大概跟二三十个金租公司合作,大家都还觉得不错。
3、汽车租赁资产证券化
另外最好的渠道目前看还是abs,它的优点是债项评级。我们没有央企国企的背书,凭自己的业务模式,自己的诚信自己的口碑,第二是它可以自主支付,第三是单笔小资产分散,第四是可以灵活掌握,所以,目前abs是汽车租赁最好的融资渠道。
我们可以看一个数据,2023年租赁abs共发了171只,汽车租赁为主的有41只,总的比例占到24%,当年远东发的最多,共7支abs,我们先锋太盟也是7只,但是量是它的十分之一。像我们这样注册两亿美金的规模,只能小步快跑来周转满足我的业务投放的需要。
从发abs的公司来看,有专业的汽车租赁公司,比如先锋太盟;也有综合性的租赁公司,比如海通恒信。从客户群体来看,有个人、有自然人、也有企业。我们大多数客户90%都是自然人,企业客户是一些电动车分时租赁还有驾校,这些特性的企业接受度租赁模式的相对高一点。而从总租赁的模式来看,有回租、有直租、有短租、有长租,里面有新车、有二手车。
一般来说我们租赁期限在三年比较好,一年太短了,因为abs最起码要两到三个月。从交易结构来看,有静态的也有循环的,abs的结构是有原始权益人、有托管、有计划管理人,还有监管和托管的律所或者银行。中介有会计师事务所出报告,律师事务所做顾问,还有评级所,中诚信等等中国四大评级机构。
资产要选择稳定的等额本息,因为它的特点是分散。我们的业务分散在全国各地,都是十万以下的,还有就是要注意没有预期的资产,在资产质量控制好以后,基本上就可以循环来做。
我们主要承销商是国金证券,到目前为止已经发了第八单了。除此之外我们的abs主要在上交所,其他的在深交所也有、在中证也有,几个通道我们都走通了,各有千秋。现在我们先锋太盟一共发了17单,公募和私募的都有,主要是资产包,有的城商行很喜欢我们的资产包。
那么今天就主要跟分享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