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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香港上市(3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7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内资香港公司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内资企业香港上市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内资企业香港上市

【第1篇】内资企业香港上市

内地企业选择境外上市,目前香港是最热门的首选地,香港是全球重要的资本市场之一,由于香港的地理位置及融资多样性等特点,受到很多企业的追捧。

本文针对香港上市做个全方位的介绍。

一、香港上市的条件

二、香港上市的优势

1、中国香港优越的地理位置。中国香港和中国大陆的深圳接壤,两地只有一线之隔,是3个海外市场中最接近中国的一个,在交通和交流上获得了不少的先机和优势。

2、中国香港与中国大陆特殊的关系。中国香港虽然在1997年主权才回归中国,但港人无论在生活习性和社交礼节上都与内地中国居民差别不大。随着普通话在中国香港的普及,港人和内地居民在语言上的障碍也已经消除。因此,从心里情结来说,中国香港是最能为内地企业接受的海外市场。

3、中国香港在亚洲乃至世界的金融地位也是吸引内地企业在其资本市场上市的重要筹码。虽然中国香港经济在1998年经济危机后持续低迷,但其金融业在亚洲乃至世界都一直扮演重要角色。中国香港的证券市场是世界十大市场之一,在亚洲仅次于日本(这里的比较是基于中国深沪2个市场分开统计的)。

4、在中国香港实现上市融资的途径具有多样化。在中国香港上市,除了传统的首次公开发行(ipo)之外(其中包括红筹和h股两种形式),还可以采用反向收购(reverse merger),俗称买壳上市的方式获得上市资金。

三、有关香港上市市盈率的误区

很多人以为香港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比较低,这种看法既对也不对,因为香港和a股这两个市场对于不同的企业的看法是不一样的。香港是个看重企业利润的市场,对于没有利润的上市公司,概念说的再动听,大部分投资者都不为所动。要分析两地的市盈率对比首先应该是苹果对苹果,所谓的苹果对苹果就是要把同等情况、同一家公司的市盈率进行对比。在此我们只是简单分析一下对比结果。以下是对比的考量因素:

1、有庄家的上市公司进行对比:中国资本市场除了大型的上市公司,基本是无股不庄,香港上市公司有庄家的就少得多,当然我们无法指某家上市公司有庄,因为是不可能有证据的(你懂的!)。如果同一股票都有庄家,那么港股明显胜出,不信大家可以看看过去的一年多中港股创业板第一天的表现,平均至少比招股价涨4倍,近期的两只分别为9倍和19倍,中国创业板第一天有那么疯狂吗?

2、同一大型上市金融股的对比,通过对比兴业证券和华泰证券,港股大约比a股打折20%。银行等大型金融股,h股高于a股,最近国家对疯狂买入银行股托市,可能使估值对比有所扭曲。

3、旧经济的小型a+h股票,港股大幅度低于h股。

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小型a+h股在香港有庄家的很少,而a股则很多。还有一点,在a股讲上市市盈率通常是按照上市前一年的利润计算的,港股讲市盈率通常是按照上市当年计算的,由于上市当年大部分公司都会做粉刷橱窗,业绩普遍比前一年上涨30%-200%不等,但我们在谈40倍比15倍时,如果用上市前一年的数字来比的话,只是40倍比30倍的区别。当然如果港股后续没人炒,就不会上涨,而a股因为发行价被压制,加上庄家的二级市场推动,因此后续大部分比h股表现要好些,这也主要由于a股的ipo发行机制决定的。

四、在香港上市的模式

根据香港联交所的数据,具有国资背景的内资企业前往香港上市主要有两种模式:“大红筹”模式上市与h股上市模式,目前,国家有关部门、中国证监会皆鼓励境内企业通过h股在香港上市,并且境内企业在香港以h股上市后,仍然可以在国内a股上市,实现a+h股两地上市。

(一)大红筹模式上市

“大红筹模式”是针对国有境内公司将境内资产/权益以股权的形式转移至在境外注册的离岸公司,而后通过境外离岸公司来持有境内资产或股权,然后以境外注册的离岸公司名义申请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的上市模式。

“大红筹”方式赴香港上市的一般路径是境内企业的股东(下称“实际控制人”)在开曼群岛、英属处女岛、百慕大等地设立离岸公司(下称“特殊目的公司”),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的方式将原由其持有境内公司的股权转移到境外,境内公司同时变更为由特殊目的公司控制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或该等外商投资企业控制的境内再投资企业),从而使原境内权益通过特殊目的公司间接在境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挂牌交易。

根据国务院于1997年6月20日下发的国发[1997]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下称“红筹指引”),要通过大红筹模式在香港上市,需要得到相关单位的同意及批准:“在境外注册的中资非上市公司和中资控股的上市公司,以其拥有的境外资产和由其境外资产在境内投资形成并实际拥有三年以上的境内资产,在境外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依照当地法律进行,但其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当按照隶属关系事先征得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其不满三年的境内资产,不得在境外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如有特殊需要的,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后,由国务院证券委审批。上市活动结束后,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h股上市模式

h股指那些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现香港上市的注册在中国大陆的企业。2023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公告了《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核工作流程》,进一步放宽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条件,并简化了审核的程序。

五、中国证监会公告

对h股的境外上市审核工作流程

2023年5月22日,证监会公告了《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核工作流程》,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按照公开透明、集体决策、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对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境外增发两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核。境外上市地监管机构依照上市地的有关规则同步进行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一)审核流程

注:境外增发与境外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境内审核流程一致,境外流程按照境外相关规则办理。

(二)主要审核环节简介

1. 受理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160号)、《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发布证监发行字[1999]126号)、《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45号)等规定的要求,依法受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并上市及境外增发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国际合作部。

国际合作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材料,或提交的补正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2. 审核及反馈

受理后,国际合作部相关审核处室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审核人员。审核人员从合规性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撰写发行概要及初步反馈意见。

如审核人员在初审过程中发现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将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有关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反馈会后,审核人员根据会议集体决策意见修改反馈意见,履行内部签批程序后将反馈意见按程序转受理部门告知、送达申请人。自受理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期间为静默期,负责该事项审核的工作人员不得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主动接触。

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将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80号)的要求统一查询我会“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如发现申请人以及有关当事人有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承诺信息或者有违法失信信息的,将按上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实施诚信约束。此外,审核过程中如发行人发生或发现应予补充、更新的事项,应及时报告国际合作部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

3.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

国际合作部收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登记后转审核处室。相关审核人员按要求对回复材料进行审核。

4.核准及批复

经受理、审核及反馈等程序后,审核人员应撰写审核报告,履行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境外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或境外增发行政许可的签批程序后,审结发文,经受理部门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核准文件,并及时完成申请文件原件的归档工作。

(三)与审核流程相关的其他事项

在行政许可审核过程中,我会可根据宏观调控政策、外资产业政策、投资管理规定以及特殊行业监管要求征求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此外,根据审核需要,国际合作部可以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19条的规定,直接或者委托派出机构对申请材料的有关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对有关举报材料,可以要求申请人或负有法定职责的有关中介机构作出书面说明、直接或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实地核查,或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核查。

境外发行及上市审核过程中的终止审查、中止审查分别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20条、第22条的规定执行。

审核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国际合作部将召开专题会议依法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根据程序形成规则并对外公示。

六、香港上市所需时间

根据香港联交所的资料,在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表之前,新申请人的各专业顾问将会紧密合作,进行包括为筹备上市而重组公司、尽职审查工作及草拟公司的上市文件。有关筹备工作所需的时间通常取决于新申请人的上市事宜的复杂程度,一般来说,在香港上市大概需要9个月的时间。据我们了解,最近某企业于2023年10月启动,今年1月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在香港上市的申请并获取受理通知书(“小路条”),2月向香港联交所递交a1文件,5月初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大路条”,6月初通过香港联交所聆讯,近期将在香港上市。

七、适合在中国香港上市的企业

对于一些大型的国有或民营企业,并且不希望排队等待审核在国内上市的,到中国香港的主板上ipo是不错的选择。对于中小民营企业或三资企业来说,虽然可以选择中国香港创业板或者买壳上市,但是这两种方式募集到的资金应该都会有限,相比之下,这些企业到美国上市会更有利一些。

八、香港上市被否企业案例分析

在中国,不论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我们都很容易找到一些有关ipo被否的案例。通过分析这些案例,总结相关经验,我们可以了解到监管机关最新的监管要求及或其监管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拒绝若干上市申请的原因。

案例一

2023年,一家矿业公司申请于联交所上市,因未能符合《主板规则》第8.05(1)条及18.04条要求,被否决上市。

该矿业公司曾于2023年申请上市,但因该公司将矿业项目投入生产的历史和经验不足,并且项目仍处于初步开发阶段,该次上市申请被否决。

2023年, 该公司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再次提交上市申请。然而,在重新递交的申请中,该公司将大部分发展计划延后两年以上,同时大幅修改项目的经济预算。为此,项目的资金成本增加超过一倍,矿山的估计生产年限也由17年减少至9年。此外:

(i)公司现金余额不足及没有银行提供信贷额度;

(ii)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存在高风险,同时商品价格及营运成本变动影响,预计回收期长及内部回报率低;

(iii)集资计划过于进取,公司建议招股筹集的资金不足以使项目投入商业生产,上市后还要进一步进行大规模集资活动;

(iv)涉及当地居民权利的纠纷尚未平息,公司能否取得必要的采矿权及许可不明朗。

据此,联交所认为,该矿业公司不符合《主板规则》第18.04条所述的豁免资格。故再次拒绝其上市申请。

案例二

2023年,一家从事贷款业务公司申请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同样该上市申请被否决,原因如下:

(i)该公司所申请的贷款业务许可不符合香港法律要求;

(ii)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大股东取得公司的营运资金,同时,该大股东向公司提供客户,使其取得较高的贷款利率。因此公司业绩不能反映其真实营运业绩;

(iii)该公司6名执行董事中,有2人涉及违反香港法律。

此外,6名执行董事中有5名亦是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联交所怀疑其是否有足够时间管理公司的业务。

综上,联交所拒绝其上市申请。

案例三

一家从事货品批发及零售业务公司申请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但该上市申请被否决,原因主要为:

该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曾贿赂一名中国内地官员(已被定罪),虽监察机关未对该名股东提出公诉,但联交所认为其未能符合《主板规则》规定的董事品格标准,故被视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同时,联交所指出即使该股东辞任公司职务,该股东仍会对公司的业务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故拒绝其上市申请。

案例四

一家从事软件解决方案供货商公司申请于联交所创业板上市,但该上市申请被否决,主要原因为:

报告期内,该公司及其中几名董事涉及逃税等多项不合规事宜,且涉税金额比较大(占公司资产净值35%以上)。同时,联交所指出其中一名涉及逃税的执行董事是负责公司业务及管理的关键人士,其辞任公司的职务,会使公司违反“管理层维持不变”的规定。故拒絶该公司上市申请。

案例五

一家从事商品贸易公司申请于联交所创业板上市, 但该上市申请被否决,主要原因为:

报告期内,该公司过分依赖单一客户,致使公司与该客户的交易连续三年占公司总收入超过20%、60%及75%。另外,公司给予该客户有比较长的信贷期,公司亦不能证明该条款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同时,过长的信贷期也会对公司f营运资金充裕与否产生不利影响。最后, 在上市材料中,公司没有任何证明,证明其有能力获取以上单一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故拒绝其上市申请。

案例六

一家从事矿业的公司申请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但因未符合未能符合《主板规则》第8.05条等原因,被否决上市。

报告期内,因矿山发生严重事故,致使公司被有权部门要求停止生产16个月。因此,联交所对公司在停产后能否恢复正常营运存有疑问,并且认为公司在恢复营运后仍存在被再次中止生产的可能。

此外,公司只有一个矿场,只要其矿场或区内其他矿场发生事故而被强制中止营运,即会对业务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虽然公司计划提升年度产能以提高盈利能力,但拟招股筹集的资金不足以支拨付其扩充计划所需的资金。因此,公司完成扩充计划的能力不足,故联交所拒绝其上市申请。

案例七

一家从事物业租赁业务的公司申请于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同样上市申请被否。因为该公司大部分物业均不符合当地楼宇安全规例。联交所亦不确定该物业能否在上市前符合有关楼宇安全规例,在出于对业务存在影响的考虑,故拒绝其上市申请。

总结

虽然联交所没有及时就申请上市公司被否决说明理由,但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香港联交所的审核要求,也可作为检视自身企业是否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参考。

来源:投融网

【第2篇】内资合伙企业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主要是自然人,因为是涉及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在具体要求上是比较严格的,如果一旦普通合伙人无法承担责任,这样的话债权人的利益有时就得不到保护。所以在2006年的《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设立条件: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一个有限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当执行事务合伙人

5、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注意: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所需资料: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合伙人信息及出资额(若为合伙人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信息。若合伙人为公司,则提供公司信息;若合伙人为公司,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则需提供一个委派代表,提供委派代表的身份证信息)。(1)当合伙人为内地自然人、深圳本地企业,则可以走网上全流程,则需提供所有合伙人的个人数字证书或者网银(必须在深圳地区办理的才有效)及深圳公司的数字证书,有委派代表的还需另外提供委派代表的个人数字证书(深圳地区办理)。(2)当合伙人是非内地自然人或者非深圳本地企业,则不可以走网上全流程。需提供各合伙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公司作为合伙人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原价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另需相关人员、公司在相关资料上签字盖章。

时间:能走网上全流程的,在不被驳回的前提下,所有人员电子签名完成提交后三到四个工作日出结果。不能走网上全流程的,则需要做资料;预约,一般能预约到的最快时间是两周后。

费用:能走网上全流程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拿执照免费,另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三个章698元或者公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私章四个章1100元。不能走网上全流程的,有限合伙企业拿执照500元,另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三个章698元或者公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私章四个章1100元。

上述讲解都是针对内资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更多信息请关注boss汇馆

【第3篇】外资企业转内资流程

内资企业指的是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其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与内资企业性质相对的还有一个外资企业。

什么叫做外资企业,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有什么不同?这就是誉商小编今天所要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首先,什么叫做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其实是一个总的概念,它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外资企业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且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第二类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主要特征是对外商投资份额无强制要求,且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第三类则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所有的外资企业。

其次,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区别

1.准入行业不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从事的行业是不同的,根据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我国行业对外资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比如军事工业、石油业等关系到国家安全的行业,就属于禁止行业,是外资企业所不能参与的。而对于内资企业则无此方面的要求。

2.税收政策不同。除了准入行业不同外,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在税收政策方面也有所不同。税收方面,我国内资企业税收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小,且主要针对中小型企业,因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并且企业税务减免期限较短,一般为1-3年。而外资企业税收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大,主要是体现地区性和产业性的政策倾斜,因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广,并且外资企业税务减免期限一般为5年或5年以上。

3.设立和变更流程不同。相比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较为繁琐,设立不仅需要商务部门的批准,如果涉及特殊行业还需要相关部委的核准,拿到部委的批文后才能去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设立的证书再去办理营业执照,设立时间通常比内资要长。而内资企业设立和变更流程则相对简单。

内资企业香港上市(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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