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没有会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没有收入证明能贷款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没有收入证明能贷款吗
1、一般是可以。
2、但要提供六个月以上的自存流水证明给到银行才能证明你是否有还款能力,但又一点不是说所有的银行都可以,具体要根据当地银行说的为准。
3、通常银行之所以贷款的用户提供收入证明,这样一来判断出贷款者是否有还款实力,一旦出现还款能力不足的一般都不会放贷,因此这也是银行控制信贷风险中的一种手段。
4、如果是借款人每个月都有固定时间向同一银行账户当中存入一定的金额,只有有连续六个月的都可以将这些信息记录打印出来。但这种流水并且不是说每家银行都能认可,所以贷款者在贷款时一定要提前向银行了解清楚,以免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就是对于没有收入证明能贷款吗的介绍,网友们明白了吗?
【第2篇】合伙企业没有收入
01. 合伙企业的纳税义务人是谁?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具体处理要求如下:
1)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2)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02. 如何确定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03.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是否包含企业当年留存利润?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04. “先分后税”如何理解?
“先分后税”不是:有利润时未分配时暂不征税,分配后再产生纳税义务。
正确的理解是:有利润后,先分别计算每位合伙人的份额,当月就产生纳税义务。
合伙企业分的不是账上的利润,而是分的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可参考上文第(02)(03)相关规定。
05.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如何纳税?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06. 合伙企业申报完合伙人的个人经营所得后,将剩余的利润打到合伙人的个人账户,是否还需要交个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政策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税后利润支付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07. 合伙企业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合伙企业是自然人的,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需注意的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08.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何具体要求?
1)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2)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3)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09. 关于合伙企业的亏损,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10. 残疾人员兴办或参与兴办合伙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吗?
残疾人员投资兴办或参与投资兴办合伙企业,残疾人员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的,经本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减征的范围和幅度,减征个人所得税。
11. 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核定征收吗?
自2023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
12. 合伙企业是否需要报送财务报表?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人身份不同,视情况报送财务报表。
13.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北京12366平台曾做过答复: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14.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1)责任承担不一样
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出资人数不一样
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不一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只有普通合伙人才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力。
4)能否与本企业进行业务交易
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15. 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问题
原问题描述:
被投资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伙企业合伙人按“股息红利”缴纳了个税,后续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该份额对应的成本如何认定?针对被投资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应合伙企业已缴纳个税的投资或收益金额,能否作为下次转让时的合伙人所转让份额的成本?
浙江省12366平台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原值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固定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确认股权原值。
16. 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包括合伙企业尚未分配的生产经营所得?
原问题描述:
公司法人x成立一合伙企业,持股比例分别为50%、50%;2023年合伙企业有生产经营收入100万,另收到股息红利10万;年度发生销售费用50万,还产生利息支出10万。2023年合伙企业未向股东分红。请问:
1)2023年法人合伙人x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包括合伙企业尚未分配的生产经营所得?
2)2023年合伙人x应分配生产经营所得,是否包括股息红利?
厦门市税务局答复:
关于问题(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
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因此,不论合伙企业是否作出利润分配决定,只要其有留存利润,该部分的留存利润也应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由法人企业确认为当期收入。
关于问题(2)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规定: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 )规定: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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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没有发票的收入怎么入账
问题描述
由于各种原因,建造厂房的基建方始终没有提供发票给我方,造成我方大量工程基建无法最终入帐。现基建已完成,厂房也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在这种没有相应发票的情况下,我方财务上可以有什么办法办理固定资产的入帐手续吗?
专家回复
你单位可以就对方未向你公司开具发票的行为,书面通知施工方,要求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你公司开具发票。如果对方仍然不开具发票。你公司可以向施工方所在地税务机关举报上述违法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向你公司开具发票。
如果对方单位已经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专家分析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28号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四条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规定,一般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根据上述规定,如销售方未开具发票,购买方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相对人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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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企业没有收入怎么报税
营业收入是零应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在会计实际工作中并不少见,营业收入包括了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能够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本文就针对营业收入是零会计应该怎样处理做一个详细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营业收入是零该怎么处理?
答:营业收入是零的情况下,无需缴纳所得税。但身为会计应当清楚,必须在税务机关规定时间内进行报税工作,零申报。
零申报指的是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既没有销项税额也没有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是零。
营业收入包括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对于企业经济效益有着一定的影响,指的是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在企业收入中所占比重是相对较小的,包括了材料销售、废旧物资销售、房地产开发收入、咨询收入等。
企业一直零申报的影响是什么?
企业一直零申报会造成以下影响:
1.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企业一直零申报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将会把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还会根据相应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如果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则会根据相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相对严重的,将移送稽查。
2.纳入重大失信名单且对外公告
纳税人若是为走逃户的,则按照相应规定将其纳入重大失信名单且对外公告。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若是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及恶意串通等情况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另外,也会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纳税人。
3.发票降版降量
对于长期零申报并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
新公司没有收入需要报税吗?
答:按照相关规定可得,公司成立后无论是否有收入,每月的15日之前都应当对上个月的情况进行记账报税。首次报税时间可以参考税务局核发的(税种核定通知书),如果没有按时完成报税,其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以上就是营业收入是零会计该怎么处理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后续会计网也会继续更新更多有关主营业务收入的内容,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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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施工企业没有收入如何结转成本
有一家单位,仓库管理比较混乱。
原材料只有入库没有出库数,1000多种原材料,属于品种规格多,数量小的。每月也不方便盘点。领用上也无领料单出库记录,导致生产成本无法结转。半年以来一直处于这种状态,无法结账。
最近半年中终于进行了一次大盘点,有了结存数据,那么我们根据半年的销量按产量比分配。
半年原材料消耗量*当月产量/半年总产量
本打算按此方法分配结转成本。当索要成品产量入库的时候,结果被告知从来也不做入库数。公司管理实在是让人汗颜,每个月的产量,成品入库数也没有。导致上述结转成本计算方法流产。
我想问问大家,你们见过这样的公司吗?我觉得很奇葩。
思来想去我决定用每月销售出库量去计算。毕竟每月销售出库的数量还好有记录。
半年原材料消耗量*当月销售出库量/半年销售出库量
暂时按此方法把上年的生产成本结转完成。
后期又陷入死循环,材料只有入没有出,我考虑根据半年,及以往消耗量,算出每千克成品消耗原材料量,然后根据每月销售数量*单位材料消耗量去结转成本。
年底盘点时在进行成本的调整。
我的想法可行吗,有什么弊端吗,还有什么好办法,请大家给个建议。
替我一起想想吧!
【第6篇】没有收入开出发票收取的税金如何入账
1、支付个人500元以下零星支出:
取得收据,并注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工资薪金支出:
根据企业内部自制凭证税前扣除,如工资单、工资费用汇总表。
3、企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
以税务机关开具的《社保费专用凭证》或《社保费专用缴款书》为税前扣除凭证。
4、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以收缴单位开具的专用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5、支付差旅津贴:
根据差旅费报销单、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包括:出差人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税前扣除,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
6、支付员工误餐补助:
根据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相应的签领单等税前扣除。
7、支付给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提供合同、外汇支付单据、单位、个人签收单据等。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并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
8、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非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拆迁补偿费等非应税项目支出:
取得盖有收款单位印章的收据或收款个人签具的收据、收条或签收花名册等单据。附合同(如拆迁、回迁补偿合同)等凭据以及收款单位或个人的证件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为辅证。
9、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
以税务机关或工会组织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或《税收缴款书》为税前扣除凭证。
10、企业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
以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或《地方性收费、基金专用缴款书》为税前扣除凭证。
11、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支出:
以福利费、困难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等福利支出凭证,可以作为按照税法标准税前扣除的凭证。
12、企业上缴的协会会费:
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以该组织开具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13、现金折扣支出:
根据双方盖章确认的有效合同,实际情况计算的折扣金额明细,银行付款凭据,收款收据等证明该业务真实发生的合法凭据税前扣除。
14、成本费用、折旧摊销等:
根据企业内部自制凭证税前扣除,如材料成本核算表、制造费用归集与分配表、产品成本计算单、资产折旧会摊销表等。
15、企业缴纳的可在税前扣除的各类税金(不包括抵扣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以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为税前扣除凭证,不能只以银行付款凭证作为扣除依据。
16、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以土地管理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17、企业支付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财政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地方性收费、基金专用缴款书》为税前扣除凭证。
18、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
以财政厅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为税前扣除凭证。
19、企业根据法院判决、调解、仲裁等发生的支出:
以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和付款单据等为税前扣除凭证。
20、企业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
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等税前扣除。
【第7篇】人人贷收入证明怎么没有通过审核
人人贷上收入证明没有通过审核,那是因为你没有满足收入的条件,人人贷对你收入证明也是有要求的,要求为:收入证明应该是你近期连续3个月内的工资银行流水,不能间断,而且月平均收入必须在2000元以上。;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你的收入证明肯定无法通过审核。银行流水不间断可以提现你的收入稳定性,如果你可以提供更长的流水,可以一高通过审核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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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收入证明不符合人人贷的条件,所以没有通过审核,一般情况下,你的收入证明必须是连续3月以上的银行流水,而且流水单必须要大,如果太小的话,人人贷就会认为你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就会拒绝你申请贷款。另外,这份银行流水必须是你自己的,不能使用他人的证明,被发现的话肯定会拒绝申请。
【第8篇】没有开票的收入怎么做账
没有开票的收入做账: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
开票通常指的是某个机构投票结束,拿票出来的意思,比如竞选人大代表的时候就是采用开票的方式。
【第9篇】公司3年以来有收入但是没有交税
没有收入就不用缴税了吗?
说到个人缴税,自然想到个人所得税。如果我收入比较低,如果我是学生或者全职妈妈没有收入,我就不用纳税了吗?
不是的。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是纳税人。
只要我们在消费就会纳税,因为消费的每样商品里面都包含了增值税,很多消费者没有感知到。这个税表面上是商家在缴纳,实际上都是消费者买单。
如果你看过增值税发票,上面的含税金额就是你这笔消费所缴纳的增值税,所以说我们每个人都是光荣的纳税人。
增值税最早是来自法国,改进了传统的流转税的弊端,取得成功后各国政府相继效仿。不到半个世纪时间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税种。我国是1994年开始推行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
为什么这么多国家推行增值税呢?
这就要说一下收税的两种形式:直接税和间接税。
用大白话来理解就是法律规定张三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最终钱也是张三出,这是直接税。
间接税就是税务部门向企业征税,企业又转嫁给消费者,实际这笔钱是消费者出,表明上是企业缴税实际上消费者出钱,这个就是间接税。
我国实施的是直接税+间接税体系。根据财政部公开消息2023年,直接税占比为36%,间接税占比64%,我们国家目前还是以间接税为主。
大家熟悉的个人所得税就是直接税。
前面讲到的增值税,就是一种“间接税”,我们普通消费者对于这种“间接税”没有什么感觉。既实现了“拔鹅毛”,又让“鹅”对痛苦的感知度尽可能低,不会叫唤起来。这就是为什么实施间接税的原因。
除了增值税,日常消费中还有消费税,消费税在发票上是看不见的,消费者更加没有感觉。比如:烟、酒、金银首饰、化妆品、烟花、汽油柴油等特殊商品中还包含了消费税。其中消费税税率最高的就是香烟了,所以“抽烟造航母”这句话不是随便说说的,中国烟草一年交的税就够国防预算了。
根据国家财政部公示的《2023年财政收支情况》,我们做一下简单分析,如下图,可以看到在税收收入里面增值税、消费税这两个税目(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就撑起了半边天,这是我们最广大群众撑起来的半边天。
数据来自财政部官网
我们每个人都是政府的纳税人,也都享受纳税带来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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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没有公司证明收入可以办信用卡吗?
办理信用卡需要身份证、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或者是在申请人名下资产证明、社保、其他银行信用卡等。如果没有收入证明,就要提供其他资产证明以提高信用额度。一般情况标准信用卡信用额度在2000元人民币以上,而就需要比较高的资产证明,比如其他银行的信用卡对账单。当然也可以申请一张普卡或父母信用卡的附属卡。
海马应急广告
额度高门槛低利息低
收入证明是银行审核申请人信用卡申请资料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果没有收入证明,可以用大额存款来安定银行的心。申请人提供在申请银行的大额定期存单,可以办到信用额度较高的信用卡。或者用房产或车产以及其它财力证明,表示按时还款没问题。也可以用社保证明的重要性不可小觑。无法提供收入证明也可以选择将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个人社会保障基金账户缴纳明细提供给银行,同样能够作为信用卡的证明资料。
【第11篇】企业没有收入没有报税吗
很多人问过我这个问题,我公司没有收入,不用报税了,我只想说你只要有钱又不怕进黑名单当然是可以这样做的啦。
即使公司没有收入,也一定要做账报税,没有收入总有支出吧?每个月房租不要钱?员工不发工资?不交社保?办公用品不买吗?办公设备不用吗?这些都是支出,没有收入只能说咱们没有赚钱,不能代表没有亏损,这是不合理的。假如有一天税务局要查账(税务局专管是有这个资格的)难道你就空口无凭跟他说我没有收入?你觉得税务局会信吗?凡事讲究证据啊,那怎么办呢?建立账簿,每月按时向税务局申报我们的实际数据,让会计把费用票据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装订成册,以备查阅。千万不要以为没有收入就只“零报税”或不报税就可以。等税务局查账的时候,你没有账,那等你的可就是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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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核定征收企业只有收入没有费用
核定征收是与查账征收相对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虽然查账征收是主流,但在某些情况下,还是离不开核定征收,那么对于核定征收,以下这十个问题您清楚吗?
一、企业什么情况下会被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规定: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第一条规定:“一、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一)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三)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二、什么样的企业不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的规定,以下类型的企业不适用核定征收:
(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汇总纳税企业;
(三)上市公司;
(四)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五)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的规定: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核定征收有哪几种方法,如何适用?
答:两种方法,分别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四、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答:2023年以前的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优惠,2023年以后的核定征收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政策依据:国税函〔2009〕3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88号公告
五、适用核定征收的企业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答:不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六、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的规定:
“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七、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的规定: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为计税基础;不能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可以凭购置资产的合同(协议)、资金支付证明、会计核算资料等记载金额,作为计税基础。
(二)企业核定征税期间投入使用的资产,改为查账征税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摊销年限,扣除该资产投入使用年限后,就剩余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摊销额并在税前扣除。
八、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能否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
答:不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规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定征收企业不符合这些条件,就不能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的优惠。
九、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答: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不需要汇算清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十、核定征收期间会计核算的亏损额能否结转到以后期间弥补?
答:不能。在核定期间,由于企业对收入、成本费用核算不准确,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会计核算的亏损在税法上不认可,因而核定期间的亏损也就不能结转到以后期间弥补。
——end——
来源:品税阁; 晶晶亮的税月
【第13篇】两份收入没有申报
香港和国内都申报了收入是否可以?有没有税收上的问题?首先一个人可以同时任职国内的公司和香港的公司,并收到两份工资。但需要注意几点1. 受雇于香港的公司,每人每年有13.2w港币免税额,如果超过了,但您又不在香港可以在香港申请免税。2. 有一些客户会直接在香港交税,因为香港个人税收成本更低。但需要注意的是,原则上客户需要回到大陆去补交两地不同个税计算方式下的税差。当然有很多人并没有这么做,但不代表没有这个税务义务3. 很多人有疑问在常在大陆的客户本可以在香港申请税务豁免,但是她没有,却在香港去交税是否合规。其实并无合规不合规之说,对于香港税务局而言,她只会查应在香港完税而未完税的人群,不会理会不应在香港完税却在香港完税的4. 作为香港公司的董事,没有不在香港可以申请税收豁免的说法;大陆人士一年在香港住满183天香港收入应在香港完税,其他海外人士在香港住满90天就香港收入需要在香港纳税5. 对于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海外人士,有6年和30天的原则。即若未连续在中国境内住满6年或者6年虽然每年住满183天但期间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则海外收入海外支付的部分是不需要在国内纳税的更多关于国内外税收的问题欢迎大家关注我
【第14篇】个体没有收入去报税怎么弄
前段时间,许多个体户老板没有按时申报税务的,都陆续收到以下此条短信:
尊敬的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应当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并在次年3月31日前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经查询,你(单位)存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季度未申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限你(单位)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纳税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此,晓智也提醒大家,个体户也要记账报税哦~
1、个体户可以“不记账”吗?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2、个体户可以“不交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是个体户还是公司都能享受月收入不超过10万元、季度收入不超过30万元免交增值税。
3、个体户可以“不年检”吗?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4、个体户可以“不审批”吗?
凡是经营范围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个体户和公司一样都需要办理审批,而且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户若有变更事项也和公司一样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
5、个体户不会“被抽查”吗?
很多个体户是自给自足的自由职业者,那么就意味着工商部门不会抽查吗?
很明确地告诉你,当然不是!不仅会被查,而且还会被严查!因为不少个体户办了营业执照后,在两证整合之前,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办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是发生变更后没有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或是因为经营期间的卫生、环境、消防等问题没有做好维护,存在风险或被周边住户举报。
一、查账征收的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2、附加税费(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才需缴纳营业税。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般都实行定期定额的办法执行, 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15篇】公司没有收入要交税吗
很多老板会想,我就办理一个个体户,也不用做账,不用像公司一样正常报税做账,真的是这样吗?
个体户老板注意了,个体户也要记账报税。
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按时申报,税务条款规定,情节较轻的,除补缴款外,税务机关将对企业处以每月200元以上的罚款,如果超期更长,将会加收滞纳金;对于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予相应的更高金额的罚款。
【第16篇】公司没有收入怎么报税
想注册一家公司备用,为以后项目做准备,目前没有任何规划,只是注册,以备不时之需,毕竟找代理记账一年下来也得几千块,注册公司下来后,并设立了对公账户,但是没有任何的资金流向,还需要代理记账或者做账一类的报税吗?
私企老板 王建
需要报税,如果你会报税的话,自己简单弄一下就行了。或者找一家代理记账公司让他零申报就行了,很简单的。如果不报税后期会有罚款,注销的时候也会比较麻烦
代账公司会计 小张
需要的,零申报。需要报税,不需要缴税。需要做账申报,如果自己会可以自己做,不会的话。可以找一家靠谱专业的财税公司帮你操作。
国企出纳 卢姐
需要的,没有资金和业务往来,属于零申报。记账报税的工作还是需要去做的。
严格来讲,如果只办理执照,没有办税,暂时可以不报税记账,因为有半年的企业筹备期。
但是您如果注册执照,没有税务,但是开通企业对公账户,账户一直没有用,大概率银行会复查你的单位信息或者注册地址,税务的话不会核查,可以参考上面我说的,有企业筹备期,半年后如果还没有开始业务,可以找一家靠谱的代理记账公司做零申报,以备税务机关抽查,一半零申报费用不会很高。
如果你只是备用执照,建议单独办理营业执照,每年记得年审就可以,之后有业务经营了,可以开通税务和企业对公账户,然后找会计或者财税公司去记账报税。
【第17篇】企业没有收入没有报税
没有开户的公司还需要报税吗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实际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新公司成立,都是需要开户的。另外也要办理税务登记证。本文就针对没有开户的公司还需要报税吗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没有开户的公司是否需要报税?
答:自三证合一之后,公司一旦注册就会自动产生税务关系。不论公司是否盈利,都需要完成申报税务的工作。如果不报税,之后也会产生相应的罚款。但对于每家公司是不是必须要开户没有做强制要求。一般办完营业执照后30日内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办好税务登记证的下个月就要开始报税。所以,没有开户的公司也是需要报税的。
公司银行开户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银行开户需要准备的资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和公司章程;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或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及合同专用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明等;
5、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新办企业开户手续是什么?
1、银行交验证件,客户需如实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且加盖公章;
2、开户行应与存款人签订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户行与存款人应当各执一份;
3、填写关联企业登记表,下面银行将报送人行批准核准;
4、开户行在人行核准并核发《开户许可证》之后,将《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密码、《开户申请书》客户留存联交于客户签收。
公司不开对公账户的后果是什么?
答:由于不开对公账户,税务部门就无法完善税务资料,所以必须开户。根据相关规定,从公司成立15个工作日起,每个月公司必须向税局申报公司经营情况,无论公司盈利与否,有无业务发生,即使没有收入也要做零申报,且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记账凭证。
对公账户的钱为什么不能随便转出?老板怎么从公司拿钱合法?
以上就是关于没有开户的公司还需要报税吗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8篇】没有收入需要交税吗
现在的个税起点每月仍然是5000块钱,超过5000过后,如果没有抵扣项,就要开始扣税。
简单一点来说,如果你一个月工资只有5000元以下,那么你就不用交税,如果你工资超过5000,比如说你工资有7000块钱,如果没有抵扣项,那么超出2000块钱就要开始交税,适用税率3%,2000*3%=60元。 也就是说你要交60元的税。
当然,不同的工资扣税的适用税率是不一样的,工资越高,扣税比例就越高。
现在每个月用的是累积税率,也就是说,一月份到12月份累计的收入,在没有任何抵扣率的情况下。如果你每个月工资都是5000元,那么,到了12月份,已经就工资累计额也就60000元,那么12月份起征点累计额就是60000元,还是不用缴税。
例如
如果你的工资每个月是2万元,那么你交的税每个月都会有些不一样。
没有任何抵扣项。
1月份
那么你交的税起征点还是5000,20000-5000=15000元,超出15000需要交税,怎么交呢?
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交3%的税
2.超过36000至于144000元的部分,交10%的税。
3.超过144000至于300000元的部分,交20%的税。
4.超过300000至于420000元的部分,交25%的税。
5.超过420000至于660000元的部分,交30%的税。
6.超过660000至于960000元的部分,交35%的税。
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交45%的税。
从上面可以看出,他没有超过36000元,那么他这个月都交3%的税,那么就是缴纳15000*3%=450元。
2月份
1-2月份累计工资就是4万元,在没有任何抵扣情况下,起征点就变成了10000元,那么就变成了3万元需要缴税,但是还是没有超过36000元,只需缴纳3%的税收,也就是30000*3%=900元,但是一月份已经缴纳了450元,扣除后,就只需要缴纳450元。
3月份
1-3月份累计工资就是6万元,在没有任何抵扣情况下,3个月起征点就变成了15000元,那么就变成了4.5万元需要缴税。
但是还是没有超过36000元,只需缴纳3%的税收,超过36000元到144000部分,交10%,也就是3月份税率变高了。
3月份累计交的税为36000*3%+(45000-36000)*10=1080+900=1980元
扣除前面2个月的税,3月份需要缴纳1080元。
剩余月份,请看下面的表格。
可以看到,随着累计,每个月缴纳的税也是不完全相同的。
所以,如果没有任何的抵扣项,那么扣的税就会多一些。怎么减少个人所得税呢?
增加抵扣项,就相当于提升征税起点
1.子女教育,每月可以抵扣1000元。
2.继续教育,每月可以抵扣400元。
3.大病医疗,最高抵扣80000元,不过一般只能年度汇算的时候用。
4.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个月可以抵扣2000元,非独生子女不能超过1000元。
5.租房贷款利息,每个月可以抵扣1000元。不能和租房租金一起享受,只能选一个。
6.租房租金。直辖市,单列市,省会城市每月可以抵扣1500元。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可以抵扣1000元。人口少于100万的城市,每月可以抵扣800元。不能和租房贷款利息一起享受,只能选一个。
多了抵扣项,就相当于抬高了征税起点,可以少交税。不过必须如实申报填写,税务局是需要审核的。
还是上面例子
月工资2万,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每月3000元。
子女教育每月1000元,租房租金每月1000元。
那么他每个月交税是多少呢?如下图
从两个图可以看出,增加抵扣项,可以少缴纳个人所得税。到了年终汇总的时候,如果自己,自己配偶有医疗报销起付线以上,个人自付部分也是可以抵扣,到时候输入以后,就可以退税。
总的来说,一个人需要达到多少需要缴税,工资5000元以下,肯定是不会缴税的。工资5000元以上,有抵扣项是可以抬高征税起点。没有任何抵扣项,那么超出5000元部分都要缴税。当然抵扣项必须如实申报,不然在税务局那里也过不了。
【第19篇】没有销售收入可以加计抵减吗
加计抵减是今年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那么对于暂时未取得销售收入的纳税人,该如何判断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呢?下面就随小编来看看吧!
问:某纳税人在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但该纳税人一直到3月31日均无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纳税人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答:对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但尚未取得销售收入的纳税人,以其今后首次取得销售收入起连续三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判断。假设某纳税人2023年1月设立,但在2023年5月才取得第一笔收入,其5月取得货物销售额30万元,6月销售额为零,7月提供四项服务销售额100万元。在该例中,应按纳税人5月-7月的销售额情况进行判断,即以100÷(100+30)计算。因该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问:某纳税人在2023年4月1日以后设立,但设立后三个月内均无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纳税人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答:2023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全部为零的,以其取得销售额起三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判断。假设某纳税人2023年5月设立,但其5月、6月、7月均无销售额,其8月四项服务销售额为100万,9月销售额为零,10月货物销售额为30万元。在该例中,应按照8-10月累计销售情况进行判断,即以100÷(100+30)计算。因该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通过上述问答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加计抵减政策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1日,但对于在此之前未取得销售收入的纳税人来说,可以按照取得销售额起三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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