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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赠与合同是否必须公证(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9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离婚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离婚财产赠与合同是否必须公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离婚财产赠与合同是否必须公证

【第1篇】离婚财产赠与合同是否必须公证

离婚财产赠予合同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的,只要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的赠与合同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2篇】离婚后想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

可以。离婚后一年发现存在欺诈、胁迫、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等情况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3篇】协议离婚财产分配有哪一些原则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有:

1. 男女平等原则。

2.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第4篇】离婚后多久财产分割起诉

离婚后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任意一方都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对该时间我国法律并未明确限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5篇】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财产的分配需要根据财产属于何方的情况来判定。第一,财产属于个人。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约定个人财产,即婚后共同约定好财产属于该方。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约定属于哪一方的,则双方均无权以个人名义主张分配财产。第二,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所得的工资、补贴、奖金、生产经营所得,购置的财产,是婚前财产但婚后经协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等等。如果夫妻双方有合法财产分配协约,则按照协约判决财产分配。如果夫妻间没有财产分配协约,则按照平均分割财产为原则,兼顾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婚姻无过错方来分配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6篇】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配规定有哪一些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7篇】离婚诉讼银行冻结财产的时间多久

离婚申请财产冻结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需要等案件审结后如诉讼结束、判决生效即可解冻。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的现实危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8篇】家暴的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因一方实施家暴而离婚的,在分割财产时,应按照《婚姻法》一般规则进行分配,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因实施家暴,一方存在过错,所以无过错一方,可以在分得共同财产的基础上,要求实施家暴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9篇】如何申请诉讼离婚财产保全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10篇】离婚了 能分婚前财产吗?

婚前财产离婚是一般不分配,为一方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1篇】起诉离婚时可以保全财产吗?

起诉离婚时可以保全财产。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申请的,法院可以在必要时候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12篇】复婚再离婚能分到财产吗?

复婚再离婚不能分到财产,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

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办事程序有审核申报资料—填表—健康检查—受理—审批—收费—发证。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如条件允许)可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不会对该两套房的归属发生争议。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最好对复婚后对方还贷义务以及还贷部分的归属也进行约定。

【第13篇】有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其二、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当事人平分,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4篇】结婚13年想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5篇】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有份吗?

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是归夫妻双方共同来处置的,如果双方同意将财产划分到子女名下,子女就可以获得一份,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话,理论上就不可以把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给子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16篇】想要起诉离婚怎么查财产

在不知道对方是否有当事人不知道的财产存在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但是当事人要提供相关线索证件。如果对方在离婚时转移、变卖、隐匿夫妻财产的,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转移变卖隐匿的这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17篇】离婚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第18篇】离婚的老人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老人财产的分配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19篇】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怎么分

共同财产离婚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20篇】诉讼都同意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呢?

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共有财产处理不明的,应先分离出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然后再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赠与合同是否必须公证(20篇)

离婚财产赠予合同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的,只要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的赠与合同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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