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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受诉讼时效限制吗?(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3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解除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解除合同受诉讼时效限制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解除合同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第1篇】解除合同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债权请求权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合同解除权不属于债权请求权,而是属于形成权,而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2篇】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金额的计算是:

1、债权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解除了合同,其与债务人均不再履行原给付义务,已提供的给付则须返还;

2、在债务人全部解除时,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已提供的给付不享有利益;

3、债权人对于部分给付是否无利益,应以债权人通过订立合同所追求的利益为出发点,考察部分给付的保留能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3篇】医疗期未满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终止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5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可以造假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不可以造假的。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6篇】怎么可以查到劳动合同有没解除

可以通过下列两个渠道查询:

1、去原单位人事部门查询,正常办理离职后是应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的,单位留一份,给员工本人一份,劳动局劳动关系科存档一份。

2、去劳动局劳动关系科查询,除了存档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就业失业证还应登记为失业状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7篇】合同解除后应该怎么办呢

合同解除后的处理办法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8篇】合同当事人能否约定任意解除权

不能。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在一份设立权利义务的的合同中,同时约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条件的解除合同,这有违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

合同当事人不能约定任意解除权,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9篇】保险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 含义不同:保险合同终止是说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情发生了,因此合同确定权利义务后,法律效力完全消失。保险合同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

2. 法律后果不同:保险合同终止后,合同权利义务消灭,不存在溯及既往的问题。保险合同解除是提前终止合同,存在溯及既往的问题。

3. 履行程度不同:保险合同终止一般是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履行完毕后,保险合同终止了。保险合同解除并没有按照原合同履行,期限也没有届满。

【第10篇】解除合同和可撤消合同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主要区别在于:

其一,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其二,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其三,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11篇】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待遇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所享受的待遇: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12篇】解除劳动合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13篇】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有:

1.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

2. 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等。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14篇】合同解除的时间规定

法律对于合同解除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种是双方协商,或者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另一种是法律达到法定解除的条件。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15篇】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怎么收回房屋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因此,当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返还房屋的,出租人应当查验所返还的房屋以及屋内物品是否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条件、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期间的各种费用是否已经结清。

【第16篇】施工单位擅自停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如果工程期限属于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则属于不需经过催告解除的情形。当事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用新版工程施工合同的,就属于上述情况)。法律规定关于迟延履行,分为不须经催告的解除和须经过催告的解除。在不需要催告的情况下,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上属于特别重要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而解除合同。

2、如果对合同期限没约定,当事人需要催告(最好有书面文件)施工方,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故不施工,则可解除合同。

【第17篇】破产企业的租赁合同能解除吗?

可以解除。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篇】公司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公司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可以解除。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19篇】调岗解除劳动合同请求是否合法

若职工遇到企业擅自调岗的情况,那么职工提出调岗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20篇】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步骤或流程

1

如果企业违法辞退,先进行协商,告知企业违法辞退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计算,只要企业认可一切都好处理。

2

但如何界定企业属于违法辞退情形呢,则需要劳动仲裁部门判定,首先需要的重要证据就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的解除内容是否为真实情况,这需要单位举证,单位肯定出证据证明公司方属于合法辞退,不存在违法情形,而且出具的证据也有可能是伪证劳动者从来没有见过的!

3

劳动者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企业为违法辞退,这个面比较大,而且界定范围主要看细节方面,劳动者能有证据即可,无证据或证据不充足时这就需要劳动者找寻证据,其中也包括录音部分。

解除合同受诉讼时效限制吗?(20篇)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债权请求权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合同解除权不属于债权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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