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有哪一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有哪一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2篇】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未签定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情形有两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篇】劳动合同第三次不签赔偿是怎样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签订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选择不签或合同到期终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4篇】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
2. 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 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6. 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 社会保险约定。
8. 不要签空白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5篇】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需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超过时间一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无过失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6篇】签约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有哪一些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
(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7篇】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订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是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8篇】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劳动合同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9篇】劳动合同特点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特点是:
1、劳动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的合同。
2、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3、劳动合同的客体是劳动行为。
【第10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终止
是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1篇】解除长期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2篇】劳动合同签了三年可以解除吗?
可以解除,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3篇】劳动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要求
劳动合同的履行的要求有: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4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签可以领失业金吗?
要看是否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15篇】未签劳动合同被口头辞退怎么赔偿
按照法律的规定,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6篇】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对适用范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17篇】怎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书,按照双方协商内容制作“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2、定制合理合法的违约金金额,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出解约的一方需按要求支付违约金。
3、如果违约金高出企业损失的130%,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违约金过高,请求降低的申请。
4、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解除劳动合同前要及时将手上的工作进行交接,整理并结算财务、物品、资料等,离职时需拿到企业盖章的交接单。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18篇】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者加班费的计算,依据加班的时间而定,如果平时加班的,按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加班费。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19篇】建筑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建筑工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保险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和赔偿,没交保险由用人单位赔偿相关费用。不负责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以法律形式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20篇】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起哪办理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去劳动者原来工作过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想跟用人单位进行解除劳动关系,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可以,然后让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