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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3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6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集资房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集资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集资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1篇】集资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集资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说明如下:

1、合同签订的内容要完整。

2、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

3、应核实房屋权属,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

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出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5、约定税费的承担方式。存量房买卖过程中一般会涉及契税、营业税(现改为税)、印花税、所得税、交易手续费等税费,谁来承担这些税费,是按有关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还是双方约定由某一方来承担,合同中一定要注明。

6、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人。

【第2篇】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属于福利分房,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集资房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内。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合法有效。扩展资料: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买方,购买集资房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很多集资房可能没有完成房改,出卖人没有获取房产证,买卖时也就无法完成房产过户登记。也就是说买方可能长期无法将出资购买的集资房落实到房本上,无法获得基于房产证可以进行的合法抵押、入股等法律权益。

【第3篇】集资房购房合同可以转让吗

集资房购房合同可以转让,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不及时办理过户,卖方在过户前都可以违约。为避免卖方反悔,一是在合同中加入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二是约定去房管部门进行预告登记,登记后,未经买方同意,处置房产的行为无效。但必须在能过户后3个月内过户,否则失效。

相关说明: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可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集资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3篇)

集资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说明如下:1、合同签订的内容要完整。2、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3、应核实房屋权属,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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