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委托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委托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委托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委托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2篇】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如下: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与经验的依赖落空,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因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委托关系应终止;
2、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指当事人原有行为能力而后来因某种原因(例如患有精神病)而丧失行为能力;
3、若当事人是企业的,则该当事人破产。已破产的企业因其信用丧失,无法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委托关系应终止。
【第3篇】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彼此信任而产生,由一方代为另一方办理委托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受。但是,这两种合同又有所区别:
1、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不能成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各类民事主体之间均可建立委托合同关系,对委托人、受托人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第4篇】口头委托代签的合同有效吗
委托他人代签合同,是可以的。代替别人签合同,应当有授权委托书,否则代签合同就不能生效。委托形式有口头委托和书面委托。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口头委托他人代签合同,这种情况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合同的对方当事人认可,就没有问题。如果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不认可,就要涉及到如何证明委托权限的问题,因而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通常情况下,授权委托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这样更加方便。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5篇】委托服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委托服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具体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
财产和行为税处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具体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第6篇】委托律师合同能解除吗
委托律师合同可以解除。根据《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7篇】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是什么
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是指,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8篇】什么是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但由委托人承担法律后果的合同。委托合同是一方提供劳务的有偿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成立并生效。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受托人一般情况下应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9篇】委托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一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委托人死亡、终止的情形;和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情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则委托合同尚未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九百三十六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第10篇】委托合同公证要什么手续
委托合同公证要下列手续:
1、当事人到公证处提出办理公证的申请。
2、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4、公证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5、审查后材料真实,符合办理公证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第11篇】信托合同和委托合同有何区别
《信托法》第六至八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两者区别如下:
1、信托合同的选用范围仅为贸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各种可以委托的事项。
2、信托人应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如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则负有披露义务。
3、信托合同为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4、信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12篇】委托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委托合同的生效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3篇】委托合同特征有哪一些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
1. 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 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4.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第14篇】中介合同中委托人可以跳单吗
中介合同中是禁止跳单的。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第15篇】专利代理委托合同怎么写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是委托书的一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甲方(委托人)、甲方(委托人)双方身份信息。2.甲方拟就项目申请专利,特委托乙方的专利代理人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3.根据甲方的委托书,乙方的代理权限。4.代理时间。5.代理费用。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7.未尽事宜。
【第16篇】委托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委托合同的有效期依据签订的委托合同而定,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17篇】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关于共同委托,《合同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第18篇】委托合同有哪些种类
委托合同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合同类型,其适用范围比较广泛,可以在任何一种民事主体之间产生,也可以在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缔结。实际上,委托合同又可称为委任合同,其目的是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方便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加强国际经济贸易的关系。
那么,在与他人签订委托合同时,只有了解了委托合同的种类企业才能更好地管理合同。一般来说,根据不同的标准,委托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从受托人的权限范围来看,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其中,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而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
2。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是两种相对的委托形式。其中,如果受托人为单一个人,就属于单独委托。如果受托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就属于共同委托。
3。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从受托人产生的不同来看,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其中,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择受托人的委托,而转委托是指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择受托人的委托。当受托人为委托人进行转委托时,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须转委托以外,应当征得委托人
同意。
【第19篇】委托非律师代理诉讼合同怎么写
委托非律师代理诉讼合同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委托代理事项、委托代理权限;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等;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20篇】委托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
在委托合同中,合同双方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期限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
若是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甚至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