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委托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委托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委托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2篇】委托合同交印花税吗?
委托合同不交印花税。
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3篇】委托律师合同能解除吗
委托律师合同可以解除。根据《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4篇】房产委托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依据《合同法》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5篇】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哪些
委托合同有下列法律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96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6篇】信托合同和委托合同有何区别
《信托法》第六至八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两者区别如下:
1、信托合同的选用范围仅为贸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各种可以委托的事项。
2、信托人应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如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则负有披露义务。
3、信托合同为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4、信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7篇】委托合同特征有哪一些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
1. 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 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4.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第8篇】委托合同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委托合同的有效期依据签订的委托合同而定,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9篇】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委托合同的概念: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协议。
委托合同的特征是: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3、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委托合同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
【第10篇】服务合同可以转委托吗
转委托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他人处理的行为。
服务合同只有在经过委托方的同意,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时才可以转委托。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69条规定: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第11篇】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彼此信任而产生,由一方代为另一方办理委托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受。但是,这两种合同又有所区别:
1、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不能成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各类民事主体之间均可建立委托合同关系,对委托人、受托人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第12篇】口头委托代签的合同有效吗
委托他人代签合同,是可以的。代替别人签合同,应当有授权委托书,否则代签合同就不能生效。委托形式有口头委托和书面委托。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口头委托他人代签合同,这种情况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合同的对方当事人认可,就没有问题。如果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不认可,就要涉及到如何证明委托权限的问题,因而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通常情况下,授权委托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这样更加方便。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13篇】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可以终止。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
【第14篇】委托合同有哪些种类
委托合同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合同类型,其适用范围比较广泛,可以在任何一种民事主体之间产生,也可以在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缔结。实际上,委托合同又可称为委任合同,其目的是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方便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加强国际经济贸易的关系。
那么,在与他人签订委托合同时,只有了解了委托合同的种类企业才能更好地管理合同。一般来说,根据不同的标准,委托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从受托人的权限范围来看,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其中,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而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
2。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是两种相对的委托形式。其中,如果受托人为单一个人,就属于单独委托。如果受托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就属于共同委托。
3。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从受托人产生的不同来看,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其中,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择受托人的委托,而转委托是指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择受托人的委托。当受托人为委托人进行转委托时,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须转委托以外,应当征得委托人
同意。
【第15篇】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是什么
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是指,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16篇】委托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委托合同的有效期依据签订的委托合同而定,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17篇】中介合同中委托人可以跳单吗
中介合同中是禁止跳单的。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第18篇】委托合同交印花税吗
委托合同不交印花税。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19篇】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吗?
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20篇】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用交印花税吗?
监理是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建筑安装的标准准则,对某一建筑安装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
印花税只对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属正列举式凭证征税的税种,建筑安装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征印花税。
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