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租赁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租赁合同种类具体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租赁合同种类具体有哪些
租赁合同种类具体有:
(1)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分为不动产租赁和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2)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有特殊的规定,租赁可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是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3)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租赁可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2篇】门面租赁合同条款都包括哪些
门面租赁合同条款包括:
一、承租方、出租方基本信息、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二、租期条款;
三、租金条款;
四、保证金条款;
五、转租条款;
六、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七、维修责任条款;
八、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3篇】如何在线签署个人车位租赁合同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和支付宝已经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工具,支付宝除了提供支付功能之外还提供了很多便民的服务,比如可以线上可以签署个人车位租赁合同,方便了很多,具体怎么操作呢?这里一起探讨下:如何在线签署个人车位租赁合同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点赞,谢谢
打开手机,进入手机主页,定位并进入【支付宝】app,进入到支付宝主页面。
进入到支付宝主页面后,定位页面中部【更多】选项,进入到详细页面。
进入到支付宝更多应用的详细页面后,进入【城市服务】应用
进入到城市应用后,进入到【政务】--【广东政务服务】详细页面
进入到【政务】后,选择【其他】--【合同服务】后按步骤操作。
在合同服务中选择【个人车位租赁合同】,创建合同然后发送给乙方即可生效。
总结:1、打开手机,进入【支付宝】app
2、点击【更多】--【城市服务】
3、进入到【政务】--【其他】
4、然后选择【合同服务】--【个人车位租赁合同】后按步骤操作即可
【第4篇】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一些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5篇】租赁合同的主体有什么
1、租赁合同的主体,即参与租赁关系的合同当事人,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
2、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
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6篇】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细节有哪一些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签订合同的,肯定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只有多注意,才能避免对方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以下细节:
⑴要写清楚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和所租赁的房屋位置、面积、数量、用途、房内设施、设备及现状等。
⑵要写清楚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数额、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⑶要写清楚租赁期间的保养、维修责任和水、电、气、物业费的承担与交纳。
⑷要写清楚承租人是否有权转租。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⑸要写清楚各方的违约责任。
【第7篇】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8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丢失补办首先需要提交相关手续,包括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原件等。然后凭公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到报社申请登报遗失声明,登报一个月后,凭登报手续到公房管理中心补办。补办签订住宅租赁合同时,应先填写申请书和具结保证书后方可办理。
公有住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该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公房有时也指拆迁后分到的房子。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第9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
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
【第10篇】库房租赁合同应该要怎么写
库房租赁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1. 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 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3. 租赁库房情况:坐落地址、面积等。
4. 租赁期限。
5. 租金及交付方式。
6. 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7. 最后写好落款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11篇】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一、协商解决
找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建委(负责租房等问题)或者中介进行协调。
二、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12篇】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的条件:
1、房屋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13篇】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14篇】如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在此大家注意一点,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证,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15篇】租赁合同哪些是无效的
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2、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导致不合法内容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6篇】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出卖人并非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融资租赁合同系有名合同、要式合同、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继续性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17篇】怎么编制房屋租赁合同
当今社会房价居高不下,房屋出租普遍存在,怎么编制房屋租赁合同呢,下面我们通过这几步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前提或条件
电脑已经安装了可使用的wps软件
步骤或流程
1
双击桌面上的wps文字图标,打开wps软件
2
单击wps窗口中的稻壳模板
3
在稻壳模板搜索栏下方的模板分类中选择合同范文
4
查看选择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单击选择需要的租赁合同模板。
5
土豪付费后直接点击下载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模板,不想付费可查看模板样式,新建文档,参考模板样式进行编制房屋租赁合同。
【第18篇】商铺租赁合同丢了怎么办
商铺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房与承租方就商铺租赁所达成的书面合同,围绕着商铺使用权所形成民事租赁关系。商铺租赁合同丢失的,应该立即采取以下的补救措施:
1、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
2、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
租赁合同是双方对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租赁合同丢失而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万一以后双方产生纠纷,就可能对主张自己的权益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于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
合同的订立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协商订立的意思表示约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如果你的合同丢了,可以去找合同相对人去协商订立新合同
【第19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转租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转租,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违规利益。”根据此条款,个人是不能将公有房屋出租的。公家将公房分给个人,实际上是将公房租给个人,每月个人需向公家交房租,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租赁关系。
2. 但是建设部又颁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据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分析上述两个规定,后一个规定对出租公房问题也有了适当的放松,但规定的原则是如果承租人(个人)将所租用的公房出租,前提条件是需经公家(原出租人)同意。实际上,该法规把公房能否出租的问题留给了有产权的单位。如果该单位作为原出租人同意其单位职工转租房子,那么转租就为合法。
【第20篇】租赁合同还完能拿到汽车吗?
租赁合同还完能否拿到汽车主要看合同里面的要求,一般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享有租赁物(汽车)的使用、收益权利,所有权仍然是归出租方享有的。如果想在还清贷款时就拥有汽车的所有权,可以签订一份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当贷款清偿完毕后,对方即移交汽车的所有权。因此,是否能拿到汽车还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
如果是车贷变成租赁的,大部分是因为购车者没有认真了解合同内容,办理了融资租赁业务,才会导致从车贷变成租赁的结果。
一般车贷的首付款是不低于三成,如果是采用零首付或者是一成购买新车的话,则很可能是融资租赁,该业务是消费者以低首付的方式租满1年,这期间汽车的所有权是归销售方的,1年之后用户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或者申请分期还款、退还汽车、继续租赁等。如果1年后不愿意支付尾款的话,那就变成租赁了。
车贷变成了租赁也很正常,大部分是消费者没有认真了解清楚所造成的。不过如果一开始是想要分期购车,当贷款还清时汽车的使用权归自己所有的,而不是最后成为租赁关系,请一定要仔细看好合同的每一条条款,明白所签署的合同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