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签订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签订合同未规定诉讼解决地怎么办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签订合同未规定诉讼解决地怎么办
签订合同时未约定争议解决的受诉法院的,对于地域管辖法院来说,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约定,若没有补充约定的,适用法定地域管辖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交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第四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3篇】单位临时工入职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不管是正式职工,还是短期的临时工,单位临时工入职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4篇】签订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签订合同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5篇】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6篇】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死亡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符合工伤死亡认定条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死亡认定,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7篇】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可以申请专项扣除吗
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可以申请专项扣除吗?
租房没签合同不可以专项扣除。
一定有租赁合同。如果有合同,你可以找第三方中介机构签署合同,或者在网上和网下签订特殊的租赁格式合同。上面会有一个号码,而且似乎不需要这个号码?只需填写房东信息。
根据《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享受住房租金特别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写主要工作城市、租赁房屋所在地、地址等信息,出租人姓名、身份证类型及号码,或出租人单位名称、纳税人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如果纳税人有配偶,请填写配偶的姓名、类型和身份证号码纳税人需要保留的材料供日后参考,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税务终端、电子或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个人特殊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应当告知纳税人处理特殊附加扣除的方式和渠道,鼓励和引导纳税人通过远程税务处理终端提交信息。
租房退税需要合同编号吗
其实租房合同都是房东和租客签订的,一般不存在合同编号,如果是减免个人所得税,一般是填报租赁合同的备案编号,但是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就需要房东缴税,让房东缴税就有可能涨房租,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
租房退税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系吗
没什么关系,租房是租房,公积金是公积金,租房退税和公积金没什么关系。
租房是可以退税的,通过手机软件:个人所得税可以进行操作,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注册后在首页可以找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填报界面后就有住房租金的选项,选择好扣除年度就可以开始退税了,通过租房退税需要填写各种租房信息,全部填充完后提交即可。
【第8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1、劳动者如果觉得和用人单位合作愉快,看好自己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前景,最好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并完善相关手续。符合我们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2、劳动者如果想从用人单位离职的话可以随时走人。
3、一个月以上的劳动,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起诉。
【第9篇】在公司兼职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吗
兼职并不属于劳动关系,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10篇】圆珠笔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的效力与用什么笔签订是没有关系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1篇】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吗
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12篇】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 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 《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
【第13篇】签订合同后没有给合同是否有效吗?
签订合同后没有给合同也是有效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通常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但是《合同法》中有规定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合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生效。
【第14篇】如何签订租房合同违约条款
现在很多人都在外工作,而有的工作不包吃住,那么就要租房子住,90%的房东都会与租客签订租房合同,这就涉及到租房合同的签订了...
工具/原料a4纸方法/步骤1有的房东专门自建房子来出租给打工的人,那种房子便宜200-400一个月,所以很多都懒得鉴定合同了,住多久给多久的钱
2大多数有法律意识的人都会签订住房合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租客提供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给房东,并确定要租哪里的房子
3房东提供房产证并且带着租赁合同给租客填写相关信息,并且记录好屋内有什么家具家电详细记录
4最后才是商议违约责任以及纠纷解决办法。双方没有异议就签字盖章,一般合同是一式两份。
【第15篇】计件工作也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计件工作即无固定期限的工作。
因此,针对计件工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协商一致,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工作期间的正当利益。
【第16篇】签订集体合同要注意七大问题
要注意下列问题:
1、要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主体一方为全体职工,由工会代表;另一方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2、要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
3、要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
4、在选择协商代表时要民主。
5、双方协商代表人数要对等。
6、协商代表要代表本方的利益。
7、要重点突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51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17篇】无权处分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18篇】合同签订诉讼地确定要怎么处理
合同签订地的确定规则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第19篇】应当在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20篇】什么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是:
1、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
2、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3、企业的分支机构;
4、个体工商户;
5、改制企业;
6、挂靠企业。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