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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20篇)

发布时间:2023-11-09 11:13:01 查看人数:3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到期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合同到期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合同到期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

【第1篇】合同到期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转移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2篇】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呢?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3篇】房东怎样申明房屋租赁合同到期

1、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2、续租。《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第4篇】劳动者的合同到期用辞职吗?

劳动者的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是不需要辞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5篇】合同到期还需要解除合同吗

合同到期是否需要解除,主要看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履行完毕,就不需要解除;未履行完毕,是否需要解除,则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6篇】合同到期怎么办呢?

合同到期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形,分别是:合同解除和合同续订。

一、合同解除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因为合同目的已经达成或者合同当事人认为合同期间的合作并不是满意等原因,选择解除合同,使得合同终止。

二、合同续订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基于前期的合作交流,双方协议选择续订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7篇】合同不到期辞职会怎么样

在离职前30天以书面形式(辞呈)通知用人单位,就不会怎么样。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8篇】租房的合同到期不走怎么办

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有两种解决的方式:

1、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9篇】员工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找员工谈话。作为用人单位,在和哺乳期职工的双方劳动合同到期之时,应及时找员工谈话,看看员工的意见,了解员工的想法,看看员工是否有续签的意愿。

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假如员工有续意愿,那就按照法律的规定,及时和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续签的期限双方也可以协商决定。

【第10篇】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可以随时走人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是指自然终止劳动合同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合同到期后,即可以随时走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项规定,劳动合同自然到期,除非劳动者本人不愿意续签的情况外,用人单位均需支付劳动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11篇】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押金可以退吗?

楼价太高,许多人都会选择先租房子过渡。在租房子的时候也要了解清楚各种行情。比如,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押金可以退吗?接下来,且听细细说来。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的一方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而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

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

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第12篇】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有赔偿吗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有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3篇】合同到期可以调岗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有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对岗位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4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1、劳动合同过期忘记续签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或者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15篇】如何设置合同自动到期提醒

今天教大家如何设置合同自动到期提醒

工具/原料电脑、excel方法/步骤1打开一个空白excel表格,输入合同和到期时间

2新增一列表头“剩余到期时间”

3输入公式“b2-taday()”

4点击enter,得到合同剩余到期时间

5向下填充得到其他合同的到期时间

6选择“开始”“条件”“突出显示单元格规则”“小于”参数填“5”

7标记出小于5填到期的合同,这样合同到期时间就会自动提醒了

【第16篇】单位合同到期被辞退单位有补偿吗

单位合同到期被辞退单位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7篇】当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约

当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后的续约方式是:可以到证券公司进行办理,提交申请。单笔融资融券合约不超过6个月。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单笔合约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18篇】租房合同没到期不想租了怎么办呢?

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19篇】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领失业金吗?

合同到期,自愿不续签不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20篇】房东怎么样申明房屋租赁合同到期

1. 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2. 续租。《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合同到期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20篇)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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