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买卖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买卖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买卖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吗
不继续履行。原合同到期后,如无其它情况,即可视为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八)债务人死亡。
【第2篇】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因为卖方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处分权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3篇】何时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4、违规转让,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4篇】离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离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确定的是夫妻一方出让房屋买卖的目的和价格,如果第三人购买是善意的并且价格合理,同时已经完成产权变更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5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几种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 查看开发许可手续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所购房屋产权是否有保障。
2. 注意查看卖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3. 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4. 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
根据《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6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提出仲裁,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根据《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第7篇】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1. 双方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法院要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2. 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法院不支持。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则应该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如果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应该按照《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第8篇】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法院怎么判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法院的判决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确定。
一般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如果合同未约定,则应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9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况有哪些
房屋买卖中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有:
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
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项目被确认违法,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出卖人应承担购房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3、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第10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提出仲裁,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根据《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第11篇】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可按照合同约定来承担责任;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2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以下2个方法处理:
(1)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房屋,应返还对方;若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赔偿损失
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13篇】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能公证吗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不能公证的。
具体如下:
1、小产权房屋,也就是农村集体用地,是不充许上市交易的,只可在本村流通,这在我国是不合法的。
2、小产权房屋在我国是禁止买卖的,任何买卖小产权房屋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3、公证的目的是在于公证房屋买卖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对于国家命令禁止的行为是不会进行公证的。
【第14篇】个人住房买卖合同怎么签订
个人住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流程:
1、仔细阅读合同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2、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
3、付款方式的选择
如果在合同中选择分期付款,应尽可能增加付款次数、拉长付款的间隔时间,以便减少付款后逾期交房的风险。
4、违约责任
签约的目的是为房屋出售后出现的违约情形而提前设置一些防范条款,对违约的内容、违约的责任应尽可能用可以衡量的标准确定下来,这样便于操作。
【第15篇】动产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什么
动产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有:
1、对行为人所拥有的资格的确认;
2、对行为人所表示的意思的确认;
3、对合同上面的内容的确认;
4、合同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6篇】房产买卖合同的条款包括了哪些
房产买卖合同的条款包括双方基本信息、标的、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交房期限、权利担保、违约责任以及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7篇】抵押签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许多卖房方是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其所卖的房屋往往已设定了抵押登记。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买方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和买方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18篇】买卖合同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19篇】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1、补充协议是我们对主合同所约定不明的事项进行进一步明确所签订的协议。
2、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3、甲方(出卖方):
4、乙方(买受方):
5、鉴于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就坐落于 的房屋(该房屋)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现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做出补充约定如下:
6、第一条:成交价格
7、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房屋价款及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作价两者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此价格为甲方净得价,不含税。
8、第二条 关于房屋教育具体事宜的约定
(1)定金:乙方于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2)首付款:乙方于请约定支付时间或条件)将首付款人民(大 写) 元整[该金额口包含口不包含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定金人民币(大 写) 元整以口自行支付/口资金托管口资金监管的方式支付甲方。
(3)物业交割:甲方双方应当在交割手续,丙方陪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从本协议约定的购房款中留存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于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当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9、第三条 税费的承担
10、甲乙双方同意,本交易涉及的水费全部由方承担,并直接向主管机关交纳。
11、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旅行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日计算想守约方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二)甲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且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甲方提供的该房屋所有权证的,原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是、不完整、无效,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2)该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所有权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云顶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4)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
(5)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
12、甲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胡搜去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13、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根本违约,且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提供的证件等购房所需的自理不完整、不真实或无效,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陆手续的;
(2)拒绝购买该房屋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14、乙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冲抵违约金,多退少补;丙方收取乙方的费用不予退还。
15、第五条 其他
(1)在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证件等资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的前提下,丙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协助双方完成交易。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16、关于房屋租约的约定:口有/口无
17、交易房屋的租赁期限至 年 月 日止;就房屋租赁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18、关于央产房的约定:口有/口无
19、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取得《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如未能按期取得,
20、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21、关于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的约定:口有/口无
22、以下附属设施随房屋一并转移并交付给乙方:
(1)装修包括:
(2)家具包括:
(3)家电包括:
23、关于限购政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已 支付款项的具体约定::口有/口无
24、对乙方已支付的房屋的约定:
25、对已支付的或应支付的代理费的约定:
26、其他约定:口有/口无
27、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总房款50%的违约金。
28、部款项,并收取总房款50%违约金。
29、甲方(出卖方):
30、委托代理人:
31、丙方(居间方):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2、经 办 人:
33、联 系 电 话:
34、乙方(买受方):
35、委托代理人:
【第20篇】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
违约金通常由双方提前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一旦对方违约,守约方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可以是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出现违约情况时,可首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或者可以找中间第三方进行调解,由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来弥补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可以考虑根据合同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