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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20篇)

发布时间:2023-11-05 08:55:03 查看人数:2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买卖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第1篇】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只要约定的管辖法院与合同签订、履行有实际联系的,约定都是合法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选择管辖法院。

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纠纷,卖方履行了供货义务,要求买方付款的,原告所在地也可以认为是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篇】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

1、查清相关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房屋面积的条款。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

3、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在预售合同中应予明确交付时间。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拒付。

4、补充条款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

【第3篇】房地产买卖合同哪些情况下无效

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4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一些情形

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如: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构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等等。二、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迫和乘人之危。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比如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5篇】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什么

1、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应合法: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以自己的名义,如和他人共买,最好共同作为买受人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同时,双方应约定产权比例,以免事后产生纠纷。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对方是否为开发商,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俗称“五证”)是否齐备有效。必要时,应查看开发商营业执照副本,审核是否通过当年年检以及是否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2、不要轻易相信广告和样板房:开发商往往在广告中大肆宣传房屋的种种“优势”和价格的“低廉”,对房屋极力包装,往往交房后才发现实际情况和广告中的描述相去甚远,因此,签合同时应尽量将广告中的内容写入购房合同或作为合同附件,这样有利于制约开放商。不要“迷恋”开放商展示的样板房,而放松了对房屋问题的审查,样板房和实际差距颇多,为防纠纷,建议将样板房用拍照、录像等形式予以固定,以保证将来出现问题时索赔有据。

3、正确理解认购书的性质:时下的商品房销售中,流行着一种在正式签订买卖合同之前签订认购书的做法,同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金或定(订)金。对于认购书的性质问题,依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认购书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同时,在认购书中应明确所交的认购金是“定金”还是“订金”,定金在不买房时会丧失,开发商毁约时须双倍退还,而订金在不买房时可以要求退还,买房时直接冲抵购房款。

4、对购房合同的每个条款仔细审核:现在开发商使用的一般都是政府部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相对来说对双方都比较公平,但应当特别注意付款、面积、物业管理等条款。在按揭方式付款的情况下,应约定如果银行按揭失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该退还买方所付全部款项等内容。对房屋面积应约定清楚,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的比例、误差处理方式等。对物业公司的选聘应确定,以防止更换物业公司增加物业管理等费用。

5、防止开发商在签字盖章时偷梁换柱: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往往会要购房者先签字,自己后盖章,这种做法对购房者非常不利,特别是遇到一个缺乏诚信的开发商,风险更大,所以应坚持开发商先盖章后签字,实在不行应同时进行,签字时不留空白处,加盖骑缝章,以防止开发商偷梁换柱,否则,一旦交了首付款,就会受制于人。同时,对方的印章一定要是开发商的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6篇】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贷款吗?

相信购买过房子的都知道,购房之前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并且这对于购房者来说很重要。但是在之后想要进行贷款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贷款吗?

1.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以贷款的,一般只有房子的产权证书才可以贷款的。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贷款的,房产证贷款的必备材料就是房产证原件,具体如下:

2.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 其次在所有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7篇】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完可以作废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完不可以作废,否则就会出现违约的情况。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8篇】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就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债权的法律效力。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9篇】房屋买卖中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房屋买卖中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非书面形式签订的;主体不合格的;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形的;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房屋权属有争议的;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10篇】买卖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吗

不继续履行。原合同到期后,如无其它情况,即可视为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八)债务人死亡。

【第11篇】房屋买卖合同实为赠与怎么判

房屋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但实际上是赠与的,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按赠与的情形进行判决,但是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案情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2篇】商品房买卖合同何时能生效

一般自订立合同之时成立并生效。但如果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的,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13篇】买卖合同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

通常来说,买卖合同债权人不享有留置权。留置权属于法定抵押权。并不需要双方约定,但是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排除适用留置权。留置权的前提是占有动产,买卖合同的前提也是卖方占有交易物,这就造成双方不存在担保物,无所谓担保,留置权也就不存在了。根据司法实践,留置权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但不包括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第14篇】买卖二手房合同能受法律保护么

买卖二手房合同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订立合同时如不存在产权分离出卖、双方主体存在问题、侵犯优先购买权、违规转让等情形时,二手房买卖合同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15篇】动迁房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6篇】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依据我合同法的规定,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只要是依法成立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17篇】汽车买卖合同怎么写

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写明买卖汽车双方的基本信息;第二,写明车辆的基本信息,如车辆的品牌、颜色、型号等等;第三,写明交付车辆的地点和时间;第四,写明履行合同的方式和交付钱款的方式;第五,写明车辆质量问题的承担;第六,写明违约责任的承担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18篇】买卖合同订立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买卖合同订立的程序如下:

1、要约。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

2、承诺。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完全同意要约方提出要约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的答复。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19篇】买卖房产合同怎么办理

买卖房产合同办理方法:

1. 形式要求房屋买卖合同以书面形式呈现。

2. 内容要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

【第20篇】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仲裁解决、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20篇)

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只要约定的管辖法院与合同签订、履行有实际联系的,约定都是合法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选择管辖法院。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买卖合同纠纷,卖方履行了供货义务,要求买方付款的,原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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