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施工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施工合同履行不了怎么办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施工合同履行不了怎么办
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履行不了的,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并且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大小,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篇】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如何取得工程款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可主张工程借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满足一定条件可主张工程借款。
1. 建设工程未竣工验收,发包人实际使用,可主张工程价款。
2. 建设工程因无法继续施工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发包人未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可主张工程价款。
3.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无法竣工验收,发包人未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可主张工程价款。
4.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应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对承包人建设工程价值进行补偿。
【第3篇】施工合同无效后工程款如何索要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果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支付工程款,如果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79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4篇】施工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施工,谓工程按计划进行建造。语出宋朱熹《西原崔嘉彦书》:“向说栽竹木处,恐亦可便令施工也。”那么施工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1. 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2. 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违约以后,对违约金的约定,如果有一方违约的,应当支付其违约金。
3.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第5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样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工和竣工日期的确定、合同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承担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第6篇】施工合同里预付款条款有哪一些规定
1. 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50%但也不能低于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安装工程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2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
2. 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和方式折回或折抵的方式与比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一般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为了能让工程预付款全部用于工程中而不被挪作他用,防止承包方收到工程预付款后不能按时进场施工,发包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工程预付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办法。
3.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比如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25%到75%之间按工程进度款比例扣回。【法律依据】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第13条规定:实行预付款结算,每月终了,建筑安装企业应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施工图预算所列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和“已完工程月报表”,送建设单位和建设银行办理结算。
【第7篇】施工合同印花税怎么交
施工合同印花税由合同的甲、乙方缴纳,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可。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第8篇】建筑施工企业不履行合同怎么办呢?
首先可以先双方协商解决,其次,可以按照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中对于施工方不履行合同的条款约定,追究施工企业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9篇】签订挂靠施工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挂靠是指为了进行工程建设,但是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人,也就是挂靠人借用有资质建筑公司也就是被挂靠人的资质、公章、财务凭证等,向被挂靠人交纳管理费,承揽并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当事人签订工程挂靠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一、签订工程挂靠协议时需要注意工程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之间的挂靠合同法律关系;
二、签订工程挂靠协议时需要注意发包人与承包人也就是被挂靠人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法律关系;
三、签订工程挂靠协议时需要注意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也就是工程挂靠人的法律关系;
四、签订工程挂靠协议时需要注意供应商与被挂靠人、工程挂靠人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五、签订工程挂靠协议时需要注意工程挂靠的雇工关系问题以上就是关于签订工程挂靠协议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第10篇】施工黑白合同怎么处理
黑白合同并非是一个具体的合同,而是人们在处理合同时两种不同做法的称谓。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中,建设单位与实际的承包单位会签订一个备案合同。往往在备案合同以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再另行签订一个合同,也就是实际履行的合同,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另行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是所谓的黑合同。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性质内容不一样的应当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因此,双方发生纠纷一般以备案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这也就是对于黑白合同的处理原则。
【第11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第12篇】施工合同履行不了有什么办法解决
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无法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3篇】工程施工合同模板怎么写
工程施工合同模板首先应当写明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工程概况、质量标准、合同价款以及组成合同的文件;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4篇】施工合同是否有规定正副本的份数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由于施工合同正副本效力相同,不一定要求区分及份数。此外,施工合同有可能涉及到建委等部门备案,所以尽量多准备几份。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第15篇】建设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根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16篇】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
施工合同一般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这几部分。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且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第17篇】施工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施工合同协议书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信息;
2、工程的大体情况;
3、工程承包的范围;
4、工期;
5、工程的质量标准与保修条款;
6、合同的价款;
7、施工中的双方权利和义务;
8、竣工验收。
根据2023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18篇】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如何索赔
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债权人因失去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
(5)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的给付物时,因返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19篇】怎么确定施工合同中的价款
确定施工合同中的价款根据建设部107号令,即《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2条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23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第20篇】施工合同超过合同工期谁负责
在施工合同约定工期时,如果超出了合同工期,需要分不同的原因进行讨论:
1、如果是发包方的原因,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由发包方承担延期责任。
2、如果是因为施工方的原因,导致超过工期的,则由施工方负责。
3、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施工无法继续,由此产生的延期不应当由施工方负责,发包人不得据此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59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