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公司无忧网
当前位置: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合同知识

抵押合同需标明的内容是什么(20篇)

发布时间:2023-10-27 21:34:02 查看人数:6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抵押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抵押合同需标明的内容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抵押合同需标明的内容是什么

【第1篇】抵押合同需标明的内容是什么

抵押合同应标明的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2篇】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所谓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合意的肯定评价,发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因此,合同的效力,即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发生。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待办理抵押登记时,合同方生效。

首先,从法理上讲,房地产抵押合同仅是当事人之间就抵押物设定抵押权的债权债务合同,其成立乃至生效时,抵押权尚未产生,订立抵押合同,属于一种债权行为。抵押合同的履行,即抵押人实际设立抵押权予以抵押登记,才是物权的行为;

其次,国家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禁止性规范的抵押登记予以坚决的否定,即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也不能承认其法律效力,而只对符合法律要求的抵押才予以设立登记,才承认其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待到办理抵押登记时,合同方生效。

【第3篇】实物抵押合同怎么写

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实物作为抵押物时,抵押合同要载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信息等内容。

前提或条件

实物抵押合同

步骤或流程

1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4篇】抵押合同要采取哪种形式订立

我国《担保法》第38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担保法》第三十九条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5篇】抵押车合同诈骗管辖怎么规定

合同诈骗是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其应该由犯罪地或者被告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立案管辖,在公安机关侦查后再交由检察院,检察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向法院起诉。

触犯合同诈骗罪,追究的是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件。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6篇】未成年人签署抵押合同生效吗

未成年人如果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承担,并且对于抵押物有使用权,这时抵押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7篇】借款合同签的抵押房屋如何保全

首先保全申请人需要准备好保全申请书及担保物,在起诉前或者在起诉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欠条收条等书面凭证形成的,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款欠款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8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抵押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不可以抵押的,因为它不满足抵押所需要的条件,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用途包括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经营及其他合规合法等多种用途。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房产证上的人才能申请贷款,而且房子的土地证上还要是出让个人。

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贷要件:

1. 房产证。

2. 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 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 权利人的婚姻证明。

5. 收入证明。

6. 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 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 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

需要转为产权才能申请贷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使用权房是没办法申请抵押贷款的。

【第9篇】转让抵押房屋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转让抵押房屋合同效力认定:

如果买受人认为出卖人未告知存在抵押,有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的,买受人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依据合同自由和诚信原则,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依据《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第10篇】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抵押物的种类不同,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也不相同: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

2、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但是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11篇】抵押合同必须设立抵押登记吗?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抵押合同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登记要区分如下部门: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12篇】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人有哪一些义务

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房地产的占有,将房地产作为债权担保而与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人的义务有:抵押人有义务保管和维护抵押物,并为抵押物购买保险。这是为了防止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担保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由抵押人为抵押的房地产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

抵押人有义务配合进行房地产登记。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0、31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当事人具有提供权证资料、配合抵押登记的义务。

抵押人有遵守抵押合同的义务。抵押人应严守抵押合同的规定,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合法利益。

【第13篇】抵押合同的诉讼管辖地是哪里

抵押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地的确定:

1. 级别管辖: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 地域管辖:

(1)协议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选择管辖法院,但协议管辖的法院只能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

(2)若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14篇】建行抵押贷款有合同吗

建行抵押贷款有合同的,一般来说任何的正规贷款都会有合同的,合同明确的记录了贷款双方以及贷款金额、贷款利率、以及还款时间等一系列贷款详情,一式两份贷款机构以及贷款人各有一份。

贷款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如果丢失,一定要补办合同,它是贷款的重要依据,将来解决纠纷的重要凭依,凡是没有合同的贷款不要轻易贷。

【第15篇】借款抵押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借款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一、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四、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16篇】只有购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

1. 如果要将房子作为抵押物来获得贷款。需要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而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进行抵押贷款的,因为购房合同只能证明你支付了费用,但是无法证明你对房产的所有权。在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的时候,对房屋是有一定要求的。对房屋的要求如下。

2.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3. 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4.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第17篇】贷款买车会有抵押绿本合同吗

【太平洋汽车网】贷款购车抵押大绿本后双方应该是签署抵押合同的,如果没有抵押合同无法证明双方的贷款行为,需要用机动车登记证办理抵押登记的。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第二十三条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第18篇】抵押担保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呢

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那么,担保合同的解除情形有:

一、法定解除,二、合同协议解除,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9篇】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关系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

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无效,消灭或者说主合同已经履行完了,那么这个抵押合同也就是从合同也就一并无效消灭。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88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0篇】购房合同能抵押贷款吗?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不能够用购房合同来作为抵押,因为这种抵押从法律上来说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所以也得不到法律保护作用。

如果是用房产办理抵押贷款,就必须要求有产权证书只有购房合同的话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也就是说,因为用房产做抵押贷款必须是等到不动产权证书出来了,才能够真正的证明房子已经到了你的名下,银避风险,也会等到产权证下来了,才会为您办理相关的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抵押合同需标明的内容是什么(20篇)

抵押合同应标明的内容如下: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抵押范本

  • 抵押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20篇)
  • 抵押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20篇)98人关注

    抵押合同的效力的认定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更多]

  • 抵押合同必须设立抵押登记吗(20篇)
  • 抵押合同必须设立抵押登记吗(20篇)85人关注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合同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登记要区分如下部门:(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 ...[更多]

  • 抵押合同弄丢了如何补办(20篇)
  • 抵押合同弄丢了如何补办(20篇)76人关注

    抵押合同弄丢了的补办方式如下:在贷款合同丢失的情况下,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复制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 ...[更多]

  • 抵押合同的诉讼管辖地是哪(20篇)
  • 抵押合同的诉讼管辖地是哪(20篇)75人关注

    抵押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地的确定:1、级别管辖: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地域管辖:(1)协议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选择管辖法院,但协议管辖的法院只能是 ...[更多]

  • 购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20篇)
  • 购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20篇)74人关注

    全款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房屋的二次抵押贷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395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 ...[更多]

  •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抵押吗?(20篇)
  •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抵押吗?(20篇)72人关注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不可以抵押的,因为它不满足抵押所需要的条件,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用 ...[更多]

  • 购房合同可以做抵押吗(20篇)
  • 购房合同可以做抵押吗(20篇)69人关注

    购房合同本身不能作为担保,但能作为有还款能力的证明材料。抵押,是用已经获得的私有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如果将来债务不能按时偿还,债权人享有优先处置的权利,但购 ...[更多]

  • 抵押合同需标明的内容是什么(20篇)
  • 抵押合同需标明的内容是什么(20篇)65人关注

    抵押合同应标明的内容如下: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