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认定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怎样认定合同显示公平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怎样认定合同显示公平
对于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应坚持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的统一。除了须有不公平的交易结果,即合同内容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以外,还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客观上,须双方订约地位不平等,或是一方无经验、缺乏判断力。
主观上,一方必须是故意利用对方所处的不利境地。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151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2篇】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就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债权的法律效力。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3篇】显失公平的合同需要如何认定
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紧迫或缺乏经验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关于合同是否构成显失公平,可从如下方面加以认定:
1. 获利方主观上存有恶意。即获利一方故意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或他方无经验过于轻率地订立或履行了显失公平的合同。
2. 受损方不具备处分自觉和真实自愿。
3. 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4篇】没有劳动合同怎么样认定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以备日后维权使用。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第5篇】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6篇】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根据《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上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第7篇】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合同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效力:
1、租赁合同主体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主体构成要件。
2、合同内容合法。
3、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存在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权属有争议的等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3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8篇】房产买卖中的阴阳合同该怎么认定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为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司法实践中,对于阴阳合同的认定,一般会探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往往认可阴合同,而否定阳合同。而做出这一认定标准的法理基础是公平原则和对价原则。但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税收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有权给予偷税额的1至5倍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应以犯罪论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9篇】合同诈骗罪认定中有哪些问题
有下列问题:
1、合同的认定问题。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性质认定,原则上应当按照《合同法》的合同范围认定。
2、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问题。犯罪行为实施的当时,必须是明知自己是在利用经济合同,以欺骗手段,实施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当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22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10篇】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1篇】工伤认定一定要劳动合同吗?
工伤认定并不是一定要劳动合同。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12篇】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性质如何认定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13篇】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是:
1、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不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
2、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但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3、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租赁合同应为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14篇】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认定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取证的材料:
(一)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签订时的中间人或在场人等证明材料,或者公证文书。
(二)房屋买卖协议条款不明(或不全)的,还应提供双方约定的定金、价款、交付时间、交付办法等证据。
(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的书面证据,以及优先权人放弃优先的证据。
(四)买主搬入所买房屋居住的时间,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及修缮、改变房屋结构等证明。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15篇】合同无效的认定机关是哪个
合同的无效是由法院来认定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6篇】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及处理
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是: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处理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7篇】怎么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且租赁双方表意真实,租赁行为未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18篇】如何认定附条件的合同的生效时间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认定标准有以下几点:
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
第三,条件必须是合法的。
第四,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所以,附条件的合同,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58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第19篇】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
(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
(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例如,代理人同第三人通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