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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7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人身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第1篇】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者被保险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篇】人身保险理赔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死亡证明书。

2、户口注销证明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3、受益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

4、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还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证明。2、门诊诊疗收据、处方和病历。3、住院费收据,结算明细表和出院小结。4、被保险人身份证明。5、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第3篇】保险受益人身故了怎么办

1、保险受益人身故之后,若是投保人或被保人还健在的话,那么是可以重新指定更换保险受益人的;

2、若是在之前指定了多位保险受益人的话,且死亡的是第一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就顺延由第二受益人领取;

3、若是无法再更改保险受益人,且受益人身故的情况下,那么将由保险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来领取相应的保险金。

【第4篇】保险受益人身故了怎么办呢?

1. 保险受益人身故之后,若是投保人或被保人还健在的话,那么是可以重新指定更换保险受益人的。

2. 若是在之前指定了多位保险受益人的话,且死亡的是第一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就顺延由第二受益人领取。

3. 若是无法再更改保险受益人,且受益人身故的情况下,那么将由保险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来领取相应的保险金。

【第5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1. 外来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 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 非本意的,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 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 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第6篇】怎么买人身保险

投保人购买人身保险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营业网点、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商城等方式购买。人身保险可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健康险,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十分重要的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低保费,高保额的保险;健康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投保类型。

【第7篇】什么叫人身保险

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人身保险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身保险是劳动者在遇有不幸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扶养人死亡时得到物质保证的形式之一。

【第8篇】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是:

1. 主体必须合格。保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投保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内容必须合法。

3. 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以欺诈、胁迫于段订立合同的情形。

4. 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要有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

5. 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人身保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二条及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所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或财产保险合同无效;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第9篇】人身意外保险怎么赔

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购买人身意外险是比较方便的,保费也是比较低的,但是比较关心的问题是人身意外保险怎么赔付的?对于保险赔偿的标准很多人并不是很熟悉,接下来就来普及一下人身意外险是怎么赔偿的,又有什么样的标准。

1. 意外险赔付标准有哪些。目前大部分的意外险产品,只是保障因意外而引起的死亡和伤残责任。人身意外险保费低廉且购买方便,但需注意的是,有些险种只能保障意外身故、有的还包含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中国人保公司有专家指出,由于“低保费、高保额”的特点,意外险赔付目前针对的是死亡或伤残等事故,并不是包含一切因意外所引起的费用。

2. 如果险种保障包含有意外医疗,保险费可能要高一些,而且这部分的医疗赔偿保额相对来说也会低一点,一般都在1万到3万之间。如果是因意外而引起的死亡责任,保险公司择要按照责任来划分赔付比例。

3. 意外险赔偿内容是怎么样的。根据定义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而保险公司意外险产品对于意外伤害的定义,一般也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相信各位在看了这篇文章之后,对人身意外保险怎么赔付的定义也有了深刻的认识,知道了人身意外险的赔付标准,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第10篇】人身意外保险有哪几种

人生意外保险一般分为意外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补贴保险三种:

1、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因意外产生的门诊、急诊费用和住院费用;

2、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因意外产生的身故和伤残,不同保险公司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可以重复赔付;

3、意外医疗补贴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根据意外住院天数的补贴。

其中,不同保险公司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是可以重复赔付的,不会互相影响。

【第11篇】人身保险按险种结构分类

按险种结构分类,可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为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前者是指一张保险单所承保的保险责任仅限于意外伤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者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其他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另一种是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第12篇】人身保险是以什么为保险标的

人身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保险公司需根据合同约定理赔或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的种类有很多,按保障范围分,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寿命为标的的是人寿保险,以身体为标的的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其中健康保险分二类:一类是重疾险,一类是医疗补充险:常规为凭二甲医院及以上发票报销类,即实际发生多少医疗费用,按合同规定进行报销。投保时一定要看清楚保险条款,了解保障条款和理赔条件。

【第13篇】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1、保险标的人格化。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利益,属于被保险人的人格利益或者人身利益。

2、保险金额定额支付。保险标的人格化,使得人身保险的标的不能用具体的金钱价值衡量,从而不存在确定保险金额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的确定只能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以此作为保险金给付的最高限额。

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涉及人的生死、健康。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可为任何法律事实。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伤害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表现为保险标的人格化、保险金额定额支付等。因此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应该是射幸合同。目前人身保险合同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及健康保险合同等。其中人寿保险是最基本的保险之一,也是老百姓投的最多的保险之一。

【第14篇】人身保险的利益来源有哪些

保险期限较短,保险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但对被保险人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没有严格限制,一般人身伤害保险中都规定,凡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精神病、癫痛病患者,不能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死亡保险金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 残废保险金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保险标的都是人的生命或身体,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不能用货币估价,所以保险金额不是由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定,而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第15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种保险。

(一)保险金的给付: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

(三)保险期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都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四)责任准备金: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计算。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第16篇】简易人身保险的领取

可以让被保险人写一个书面委托,带上保险合同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证明亲属关系)到保险公司领取。

简易人身保险定义:一种小额的两全人寿保险,其有固定的保险期限,兼有保险和储蓄的双重性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病或者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伤残或死亡,或者保险期满继续生存,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责任。简易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交满一定年限,被保险人可凭保险单向保险人借款,也可申请中途退保,领取保险合同载明的退保金。简易人身保险的特点在于:1、被保险人可免予检查身体;2、保险金额的年龄分期计算;3、保险费有固定数目,可按月缴付;4、保险期限固定分为5年、10年、20年不等;5、可多份投保。简易人身保险适用于工薪收入较低的阶层,是我国恢复人身保险业务时开设最早的险种。

【第17篇】人身意外保险有什么好处

人身意外保险的好处是有充足的保障,可以换得一份安心,人身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指的意外伤害的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第18篇】人身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1、基本职能:补偿损失职:保险是在特定风险损害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付。这种赔付原则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下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保险的补偿职能,只是对社会已有的财富进行再分配,而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因为从社会角度而言,个别遭受风险损害的被保险人所得,正是没有遭受损害的多数被保险人所失,它是由全体投保人给予的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财产损失的补偿,又包括了责仟损害的赔偿。

2、经济给付职能: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保险。由于人的价值是很难用货币来计价的,所以,人身保险是经过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进行给付的保险。因此,人身保险的职能不是损失补偿,而是经济给付。

3、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通常被用来集中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第19篇】人身意外保险怎么购买

1. 柜台投保:投保人可以直接前往保险公司营业网点的柜台办理人身意外险的投保。

2. 第三方保险平台投保:比如微信微保、支付宝蚂蚁保险都是属于第三方保险平台,可以在上面选择自己需要的人身意外保险进行投保。

3. 电话投保:直接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转人工服务办理保险投保手续,但是部分保险公司是没有开通电话投保功能的。

【第20篇】人身意外保险最高赔偿额是多少

人身意外保险买多少赔多少,没有最高的投保额。受益人可以为2个或者2个以上的人员。意外人身保险是次日24时生效的(即今天买了明天凌晨24时就生效)。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保监会的规定,未成年人的人身意外险的保障额度最高应是不能超过10万元的。成年人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额虽然没有法律限制,但是一般保险公司对成年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最高保额不会超过50万,大部分人身意外险都是如此。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20篇)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者被保险人所在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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