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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题(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1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纳税申报题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纳税申报题

【第1篇】增值税纳税申报题

增值税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时,按照货物或服务增值额计算的税费。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将其销售收入、增值税税额等信息进行准确计算和申报,以确保申报的合规性。本文将详细介绍增值税申报包括的五类信息。

一、销售收入

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将其销售收入计入申报范围之内。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实际获得的收入总额。这包括企业销售产品的收入、提供服务所获得的费用、财产租赁收入等。

二、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企业需要将其进项税额计入申报范围之内,以便进行抵扣。

三、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应当向购买方征收的增值税。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企业需要将其销项税额计入申报范围之内,以便进行缴纳。

四、抵扣税额

抵扣税额是指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根据税法规定所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对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以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五、其他税额

其他税额包括罚款、滞纳金等税费。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将其罚款、滞纳金等其他税额计入申报范围之内,以便进行缴纳。

总结

增值税申报包括销售收入、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扣税额和其他税额五类信息。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对其销售收入、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信息进行准确计算和申报,以确保申报的合规性。通过合理的增值税抵扣,企业可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因此,企业应当注重增值税申报的管理和控制,加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确保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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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一般纳税人建筑行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建筑行业13%,9%,6%的增值税税率还没搞清楚?难怪老板总说税负高

建筑业企业所涉及到的增值税税率一直以来都是比较复杂的,因为不仅仅有建筑业本身的税率,还涉及到上下游企业等整个产业链。同时,建筑业企业类型复杂,服务主体多样化,提供的服务名目繁多,不认真加以区分,容易产生混淆。

在服务主体上,既有大型的建筑公司,也有小规模企业,这两者一个是使用增值税的9%税率,另一个是使用3%的征收率;在服务项目上,既有建筑服务,也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的技术服务,还有些有形动产租赁的服务,这就可能涉及到9%,6%,13%等不同的税率。

自从2023年进行“营改增”以来,增值税的税率发生了几次变化,对建筑业也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因此,对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的了解,我们先从增值税的历史沿革着手。

一、 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及其对建筑业的影响

在2023年的5月1日,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有着66年历史的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建筑业也正式加入了'营改增'的大军。

2023年5月1日,对建筑业的意义也很重大。建筑行业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11%变为了10%。而与之相对应的,制造业企业的税率从17%变为了16%。这就意味着,建筑业的税率降低了,同时货物采购的税率,也随之降低了。

2023年4月1日,在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浪潮中,建筑业的税率进一步由10%降为了9%。此时,制造业企业的税率也由16%降为了13%,对建筑业的材料采购进项,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随着减税并档的进一步推进,建筑业增值税的税率,还可能迎来新的变化。近年来,建筑业的销项税率不断降低,但由于其他行业的税率也发生了变化,对建筑业也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因此,分析建筑行业的税率,我们不是孤立地只看建筑业本身,而是要结合上下游全产业链来进行全面的分析。

二、 建筑业涉及的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

9%的税率

9%的税率是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的税率。这是由最开始的11%的税率降档而来。

适用的身份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业务是指建筑服务。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服务范围是否在以上之列。

3%征收率

3%是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适用于3%征收率的情形有两种。

增值税计税方法

(1)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那就是适用3%的征收率。

(2)一般纳税人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也可以适用3%的简易计税。

这些情形比较多,需要纳税人主动关注,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这些项目对应的进项较少或者难以取得,所以适用或者选择简易征收也是对纳税人税负的平衡。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的情形

6%的税率

一般来说在建筑服务当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辅助的服务,如果这些服务是属于现代服务或者鉴证服务的类别,那么就会适用6%的税率。所以在提供建筑服务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所涉及到的服务类别。

6%税率适用项目

比如工程设计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等类现代服务行业,这些都是适用6%的税率。

13%的税率

13%的税率是由之前17%的税率降档而来,这是传统的增值税中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对应的税率。建筑服务当中可能会涉及到购进原材料,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都可能会涉及到这个税率。

13%税率适用项目

此外,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可能会用到2%的征收率。

三、从案例解析看建筑业税收筹划的方向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说说涉及到的这几种税率,并从案例当中,来看看建筑业的企业有哪些税收筹划的思路。

案例:老王有个建筑公司abc, 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最近接到一个单子,1500万的工程合同,需要自行采购材料。老王向一般纳税人x公司采购了主料、并租赁了设备,不含税价格总共为500万,向小规模纳税人y公司采购了辅料200万。同时请w公司来做了一个工程设计,不含税价为100万。因此,老王的这些业务可能涉及到的增值税税率有:

一般纳税人的销项税:1500*9%=135万

向一般纳税人采购的进项:500*13%=65万

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进项:200*3%=6万

工程设计的进项:100*6%=6万

增值税=135-65-6-6=58万

在此例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的9%的税率,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13%的税率,有形动产租赁13%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以及现代服务纳税人6%的税率。

同时我们做进一步的细化分析:

1. 供应商的选择

如果我们采购的辅料也是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获得,而不是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获得的,那么我们的进项就会变为200*13%=26万,而不是6万,足足可以多20万的进项。

因此,在可以选择的时候,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业企业,需要进行上游供应链的管理,尽可能选取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如果碰到有些地区就地取材,只有小规模供应商的,那么可以在进行价格测算后,进行重新议价,尽可能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2.分清税率,享受优惠

由于建筑业企业采购的货物或者劳务品种繁多,税率各不相同。因此,该分开核算的要分开核算,不要混在一起。同时,要注意可以运用的税收优惠。比如,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征收率3%。也就是货物是按照13%,而提供的安装劳务可以适用3%的征收率。因此,该分开的要按规定分开算,才能适用相应的优惠政策。

现国内上海、重庆、湖北等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相当成熟,园区招商长期持续稳定,它们对入园企业按一定比例进行税收扶持,外地企业也可以享受,不受地域的限制。且园区招商采用总部经济形式,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园区,不改变主体公司现有的经营方式、经营地址,法人无需到达现场,工商注册及税务事宜皆有专人代办,对于企业更加方便快捷。

比如一家外地的设计公司想要享受税收政策,则可以先在园区内注册(不用实体入驻)一家分公司,主公司通过业务分流的方式,一部分的业务利润由园区内分公司进行缴纳税款,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扶持政策。

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

对于有限公司,企业可采用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园区,依据税收的属地原则,企业缴纳的税收会全部或者部分纳入到注册地的财政收入,当地的园区会对正常纳税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补贴。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一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小编为大家介绍湖北和上海两个园区政策。在湖北和上海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以个人独资企业承接业务对应享受园区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情况怎样呢?

湖北园区:(营改增现代服务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0.5%-2.1%;

上海园区:营改增现代服务行业和商贸行业都可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享受个税核定征收政策。

服务行业个税核定征收0.5%~3.1%(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商贸行业个税核定征收0.25%~1.75%(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四、 总结

建筑业企业的增值税税率相对比较复杂。企业要搞清每个税率和征收率所对应的项目,才能有的放矢。在实际的业务中,要注意供应商的选择,税率的划分和简易计税的选择。针对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相关的税收测算,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才能合理节税。

【第3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政策

为进一步明晰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在近日下发的《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中明确,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增值税免税、减税项目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实际享受该项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的起始时间。

“9号公告”配套解读进一步明确,在某项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后,一般纳税人可以在该项政策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开始享受这项减免税政策的时间。在一般纳税人实际享受某项服务、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相关减免增值税政策后,选择放弃其减免税权的,与销售货物放弃减免税权一样,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上述规定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举例说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某一般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可以选择就2023年1月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征税申报、缴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月1日起,就其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免税申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后,如果该纳税人选择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税权,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并自提交声明的次月起,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4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们知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判定标准,主要是年应税销售额,也就是企业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应税销售额低于500万元,则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否则会硬性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在税务机关增值税开具发票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经选择不得随意更改。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选择自行开具还是代开发票,应评估后再做选择。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简易征收,执行的是征收率,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的是3%或5%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开具13%、9%或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客户提出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也无法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实中,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也会遇到这类问题,甚至有的客户威胁企业,如果不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就不做了,导致有的个别小微企业到处去买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2023年4月1日起由月应税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季度应税销售额由30万元提高至45万元。那么,也就是说,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该项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即便是低于起征点的应税销售额,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可以享受该项政策。

四、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必要刻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式为简易计税法,其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应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与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没有直接关系,与当期的应税销售额有关,那么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方式决定了小规模纳税人即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起到抵减增值税进项税的作用。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自行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只能开具3%或5%征收率的专票。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财经话题。

2023年8月14日

【第5篇】增值税应纳税额

在确定了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后,就可以得出实际应纳税额,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界定计算应纳税额,在确定时间界限时,应掌握以下有关规定:1.销项税额的时间界定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了应税劳务后,什么时间计算销项税额,关系到当期销项税额的大小。关于销项税额的确定时间,总的原则是:销项税额的确定不得滞后。税法对此作了严格的规定,具体确定销项税额的时间根据本章第十二节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有关规定执行。

2.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界定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影响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的多少。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进项税额抵扣的前提。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时,系统会自动将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等要素,经过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文打印在发票上。认证时,税务机关利用扫描仪采集发票上的密文和明文图像,或由纳税人自行采集发票电子信息传送至税务机关,通过认证系统对密文解密还原,再与发票明文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通过认证。

发票认证是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发票稽核比对、异常发票核查以及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在推行“以票控税”、加强税收征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认证并申请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抵扣时间影响纳税人不同纳税期应纳税额。关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总的原则是:进项税额的抵扣不得提前。税法对不同扣税凭证的抵扣时间作了详细的规定。

(1)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 10 年1 月1 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坷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现为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2)海关完税凭证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法i 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将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人库数据进行稽核比对,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海关缴款书开具当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次月及第三个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及次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以后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稽核比对的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无须申请数据核对。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纳税人取得海关缴款书后,应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稽核比对相符以及核查后允许抵扣的,应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一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查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因客观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的,其取得的票证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3)取消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的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各省国税局确定并公布。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第6篇】差额计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

从月销售额10万(季度30万元)提高到月销售额15万(季度45万元)。免税销售额提高是从4月1日开始执行,对于一般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7月申报期是按新政策的第一次申报。汇总了小规模纳税申报的4种情形:

情形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

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份销售服务20万元,5月销售服务5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50万元,6月份销售服务10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销售额,相关业务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由于销售未超过45万元,则减免税明细表为空,保存即可。

情形二: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

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销售服务收入为

50.5万元(含税,按1%开票),假设未开具专票。

(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不享受免征)

需要按含税销售收入50.50万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收入,再计算应减免增值税额50.50÷(1+1%)ⅹ2%=1(万元),据此来填报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填写1栏时,自动弹出,注意区分1%与3%征收率来填写。

情形三: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适用差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

例:a公司(按季纳税)为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取得含税收入55.5万元(按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本期发生并扣除项目为5万元。

附列资料:

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主表主要栏次:

情形四: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开具免税发票,则申报如下:

例:a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销售额为45万元,需填写以下2张申报表:

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第7篇】小规模增值税纳税申报

申报期将至,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如何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一起来学习吧!

1

电子税务局申报路径

登录广西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

免征增值税申报规则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2.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3

免征增值税申报案例

案例1:某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销售应税货物(适用3%征收率),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000元,已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解析:因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销售额大于45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案例2:某企业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销售一批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咨询服务不含税销售额50000元,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让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该纳税人二季度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合计数为10+5+40=55万元,扣除不动产销售收入后的销售额为15万元,该部分销售收入仍然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不动产销售收入适用5%征收,不享受免税政策,需要照章纳税。

因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部分的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无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第8篇】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购货对象的纳税筹划

1、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的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税务机关代开的除外),为了弥补购货人的损失,小规模纳税人有时在价格上会有所优惠。

二、案例分析

甲企业为生产并销售a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现有x、y、z三家公司可以为其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期中x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y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的发票;z为个体工商户,目前只能开具普通发票。x、y、z三家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质量无差异,所提供的每单位原材料含税价格分别为90.4元、84.46元和79元。a产品的单位含税售价为113元,已经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税率为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考试甲企业应选择哪家公司作为材料供应商?

解析:

a产品的不含税单价=113/(1+13%)=100(元)

每单位a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13(元)

(1)从x处购货(一般纳税人):

单位成本=90.4/(1+13%)=80(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0*13%=10.4(元)

应纳增值税=13-10.4=2.6(元)

税金及附加=2.6*(7%+3%)=0.26(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80-0.26)*(1-25%)=14.805(元)

(2)从y处购货(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成本=84.46/(1+3%)=82(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2*3%=2.46(元)

应纳增值税=13-2.46=10.54(元)

税金及附加=10.54*(7%+3%)=1.054(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82-1.054)*(1-25%)=12.7095(元)

(3)从z处购货(个体工商户):

单位成本=79(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0(元)

应纳增值税=13(元)

税金及附加=13*(7%+3%)=1.3(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79-1.3)*(1-25%)=14.775(元)

总结:由上计算可知,税后利润 x=14.805 > z=14.775 > y=12.7095,在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原材料获利最大,所以应该选择x公司作为原材料供应商。

三、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结算方式包括赊销、现金、预付等。在价格无明显差异的情况下,采用赊销方式不仅可以获得推迟付款的好处,还可以在赊销当期抵扣进项税额;采用预付方式时,不仅要提前支付货款,在付款当期如果未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被抵扣;因此,在购货价格无明显差异时,要尽可能选择赊销方式。在三种购货方式的价格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要综合考虑货物价格,付款时间和进项税额抵扣时间。

四、视同销售的征税规定

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总结: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召集人”“投分送”属于视同销售;外购的货物用于“投分送”视同销售,但用于“集人”不视同销售。

五、视同销售和抵扣进项问题

用途

自产及委托加工

外购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不视同销售,不抵进项

投资、分红、赠送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总结: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第9篇】增值税票纳税人识别号吗

增值税发票对企业十分重要,其开具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其中纳税人识别号是尤为需要注意的一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几个关于增值税发票纳税人识别号的小问题,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购买方为企业,取得7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可以作为税收凭证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冠名发票或者定额发票)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情况是否一定需要填写购买方纳税识别号?

16号公告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通用机打发票(冠名发票或者定额发票),无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的,可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政府、事业单位、医院、军队、学校、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可以不填写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的规定:“一、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政府、事业单位、医院、军队、学校、个人不属于企业,开具发票可以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10篇】延期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书面申请

今天跟一位财务朋友聊天,她说:“当前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市场环境不好,行业不景气,公司资金链紧张,老板打算让她向税务局申请延期纳税申报,以缓解公司目前的资金压力!”我能体会当老板的心情,但是得明确下:申请延期纳税申报,并不能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因为“延期申报≠延期纳税!”

从字面意思上看,二者都是“延期”行为。但是侧重点不同:“延期申报”重点在“申报”,而“延期纳税”重点在“纳税”。

“申请延期申报权”和“申请延期纳税权”,都属于纳税人的权利:

申请延期申报权:纳税人如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如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特殊困难是指: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是当前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以上就是“延期申报”和“延期纳税”的不同之处。

提示:本文仅供参考使用,欢迎大家交流学习!

【第11篇】一般增值税纳税人

对于增值税缴纳的时候往往会有两种纳税人,一种叫一般纳税人,一种叫小规模纳税人,对于这两种纳税人来说,两者之间有一定的不同之处。接下来由佛山金泉财税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什么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而一般注册的公司都会默认为一般纳税人,当公司达到一定的标准时就需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标准是连续12个月内,销售收入是否达到500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一般纳税人没有这个标准限制。这里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了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就要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周期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是按季报税,并且每个季度销售额在30万以下是免征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都是按月报税,如果是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则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的政策。(例外:一些小规模纳税人也可申请按月纳税申报)

正是由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比小规模纳税人的健全,所以一般纳税人每个月都需要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而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在每年的1月初、4月初、7月初和10月初进行四次纳税申报。

以上就是佛山金泉财税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什么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内容,我们如果碰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定要正确的区分它们的区别。大家如果还有其他财税方面问题的,欢迎咨询佛山金泉财税,专业为企业提供各种财税、税务疑难问题。

【第12篇】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意义

今天印心来和大家说说,取得农产品专票后,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最常见的2个错误!

问题:有收购农产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在和农产品供应商(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交易后,得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进行纳税申报时,是将其填在第二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里吗?

回答:其实从2023年4月1日起,购进农产品的纳税人,如果从按照3%征收率来计算征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手中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就应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来计算进项税额。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将其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六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中,来反映纳税人在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后,取得(或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的情况。

因此,问题中的申报方式是一种常见的申报错误,大家在纳税申报时应注意。

关于为什么填写在第六栏,大家可以参考税务总局2023年发布的第20号公告中的附件2,其中明确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应填写在第六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大家在填写时还需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是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任何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的。

问题:纳税人为了生产或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货物而购进农产品,并在生产领用当期,加计抵扣1%,这种情况在纳税申报时应填写在哪一栏?

回答:9%的农产品发票税额填写在第六栏,1%的加计扣除填写在第八栏,13%税率的货物加计扣除也填写在第八栏。

关于纳税申报的两个常见问题,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13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表样

编者按:

本文给大家总结了8月新报表的3大变化,并结合案例提供了申报表填报操作示例:系统自动带出计征依据、主表自动读取附表数据的功能,太赞了!

一、政策背景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件1-附件7),《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8)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税务总局在成功推行财产行为税各税种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此次报表整合优化办税了流程、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办税质效,旨在实现多税费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宗旨,便利纳税人实现轻松办税!

由于非季度征期,首批受到此次报表整合影响的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本文将围绕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展开介绍,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二、报表整合带来哪些变化?

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

变化一

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变化二

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其中第23a栏专门用于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情况,第23b栏填报原第23栏内容。

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将按照规定本期应当作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对于前期已经作过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解除异常凭证或经税务机关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在本栏次填入负数。

变化三

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三、系统申报操作

案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主营销售机电产品,所属期7月份不含税销售580000.00元,税额75400.00元,本期准予抵扣进项税额16.87元,上期留抵税额50646.36元,无未开票收入及其他事项。

因此所属期7月份:

增值税本期应补(退)税额=75400-50646.36-16.87=24736.77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24736.77*5%=1236.84元

教育费附加=24736.77*3%=742.10元

地方教育附加=24736.77*2%=494.74元

报表填报顺序如下:

第一步:先填报销项数据明细表并保存数据,对应表单:

【00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第二步:填报进项数据明细表,进项税额数据进项准备区导入后保存报表。对应表单:【00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三步:打开并保存主表【00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数据从【002】、【003】表单中带入销项、进项数据,无需手工填报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主表第39-41行附加税费并未带出数据。

第四步:打开【02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无需填报,数据自动生成。

第五步:再回到主表【00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发现主表第39-41行自动带入数据,无需填报,检查无误保存数据即可。

最后,其他表单若无需填报,可以空保存处理,返回主页发送申报即完成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综合申报。

总结:

通过上述申报表填报操作示例我们不难发现此次报表的整合,简化了表单填报流程,原先增值税申报完我们还需要填报附加税费申报表,而今报表整合后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增值税申报表的中一张附表呈现,并且附加税费数据通过填报完增值税表单后对应的附加税费计征依据无需手工填报,打开附加税费附表系统即自动带出计征依据,返回主表后附加税费额也会自动读取到主表中,只需检查数据无误后保存即可,实现了多税费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的目的!

温馨提示:

上述案例的填报顺序只是对应本案例企业情况的填报顺序,并非标准化填报顺序,企业可结合自己的情况来填报,本案例旨在向大家呈现报表整合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如何填报及表单之间的勾稽关系。

【第14篇】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hello大家好呀,今天小编跟你们分享的是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及附列资料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填写说明

能够帮助大家尽快搞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哦!

(想要领取学习的话文末有免费领取方式)

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流程

小规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注意:本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共用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本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二、(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

想要领取资料的小伙伴

滴滴我回复“增值税”即可!

【第15篇】增值税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今天是十二月一日,又到了一个新的月份了。同时又到了广大一般纳税人企业新的报税期了。今天我们来讲下适用于本期无进销存业务的企业,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操作一键零申报。

第一步: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第二步:点击“填写报表”,点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进入后,点击最下方“一键零申报”进行申报。

第三步: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然后点击“继续”,确认无误后点击“继续”进行申报。

第四步:点击左侧“报表申报”,点击“申报”。

第五步:点击“刷新”,当“申报状态”显示为“申报成功”,则表明您填写的申报表已传入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增值税申报就完成了。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一键零申报的操作步骤,您学会了吗?

增值税纳税申报题(15个范本)

增值税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时,按照货物或服务增值额计算的税费。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将其销售收入、增值税税额等信息进行准确计算和申报,以确保申报的合规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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