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发票税额怎么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增值税发票税额怎么算
(一)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概念及计算公式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销售额确定
1.一般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的包含项目:
(1)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销售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消费税等价内税金(自身应缴的消费税)。
销售额中不包含的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
(2)特殊的往来款。
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代缴)。
②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并且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
③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收费。
依法批准设立;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④销货同时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提示1】增值税税率包括13%、9%、6%。
【提示2】含税价情形:
①价税合计金额;
②零售价;
③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适用于考试中);
④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
⑤并入销售额的包装物押金。
3.特殊销售——6种情况
(1)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三种折扣。
①折扣销售(商业折扣)。
②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第2篇】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旧
发票验旧对于一些公司的财会工作人员来说应该是一个非常熟悉的步骤,但也存在个别对此不是非常清楚的情况。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发票验旧。
发票验旧是指税务机关对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进行查验,检查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这个通常当公司需要进行新发票申购的时候才会需要进行验旧。
过去发票验旧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处人工验旧,但是现在很多票种可以直接在网上验旧,像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停车收费定额发票、出租车发票这些都是可以网上验旧的,有的也可以直接网上申领,方便快捷了不少。
进行发票验旧,税务机关可以了解纳税人使用发票的开具情况、经营情况,再与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比对,可以就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与处理并相应调整供票量,能够有效防止偷税漏税行为发生。
发票验旧的流程:
【第3篇】增值税发票号
我们知道,4月1日之后,我国增值税税率有13%、9%、6%、0%;增值税征收率有5%、3%、2%、1.5%,注意,价税合计分离的适用征收率只有3%、5%。
正常情况下,我们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栏次,都是显示税率和征收率,且金额和税额的比例关系就是税率、征收率。如下图:
上面这种票面金额和税率有比例关系的发票是我们日常工作中见到最多的发票。
但是,日常工作中,我们还发现了很多发票,税率栏它不显示税率,显示汉字、※号等,很多朋友收到这种发票后很迷糊,不知道对方开的是对还是错,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实践中我们到底会遇到哪些?
1、适用免税的发票
销售方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出的发票税率栏显示: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本身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但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免税情况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免税需要首次备案。举个例子,销售自产农产品就是适用免税政策。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实施细则》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上述发票属于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自产农产品,所以适用免税政策。开具了免税增值税发票。
开免税发票时候,需要在商品编码添加时,“享受优惠政策”栏选择“是”,“优惠政策类型”栏选择“免税”,这个时候“税率栏“自动跳转为“免税”。
我们在收到这种发票时候主要判断对方是否有免税政策,是否能开具免税发票。
之前去重庆出差,吃饭对方开具了一张免税的电子发票,我很纳闷,想了半天也没想到餐馆有什么免税政策,问老板,老板也搞不清楚,就说一直就是这样开的,税务局就是这样给他们弄的。
后面我查询了一下此餐馆是小规模纳税人,才明白估计是因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所以税务局设定的这样开发票。不过说实话,这样开并不合理,应该按适用征收率开发票,申报时候免税申报。
2、不征税
对于不征税项目收到的款项一贯的认识是不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的出台改变了惯性思维,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目前,发票开票系统已将编码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增加到13项。
那么开出来的发票就是下面这个样子,相信大家在日常工作中也遇到过。
税率栏显示的是“不征税”
不征税和免税本质上是不同的,免税是属于征税范围的,但是给予免除,而不征税是本身就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的。不征税项目也无需备案,当然,目前不征税开具发票也就列了上面13种情况,都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收到这类发票也需要注意是否属于可开具不征税发票的范畴,目前可以开具的范畴也不多,很容易判断。
日常我们接触比较多的就是预付卡充值的不征税发票。
对于取得不征税预付卡发票,其实对于企业来说尚未实际消费,而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
所以,在购买或充值环节,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3、差额征税
差额征税并非营改增创造,而是从营业税过渡过来的办法。增值税本身就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的,但是营改增后由于各种原因,很多事项或者说环节还不能全部纳入增值税链条,这种情况导致这些事项不能通过进项税抵扣方式实现对增值额的征税,所以就通过差额征税来解决了。
差额征税,且不得全额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才采用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差额征税税率栏显示的是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四条“增值税发票开具”第二款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此条规定中“增值税发票开具”指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为差额开具普通发票毫无意义。
注意,取得这类专票,我们依旧能按票面税额抵扣进项税,同时你还需要注意,差额征税的事项是否是可以全额开具专用发票的。
小编举个例子,比如物业管理服务中的自来水,建筑劳务,这些销售方可以适用差额征税,但是是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给你差额开了,你就少抵扣进项税了。
4、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征收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
这个时候税率栏也是显示的 ***
小规模纳税人都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5%,当然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住房是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征收率为5%,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5、电信运营
企业提供电信服务的这类发票,税率栏显示 *
实际上,这是电信行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一种特殊开票方式。
电信行业的业务是多税率的,而且在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在申请开具电子发票时候,电信运营商的收入结构还尚未确定,也就是说多少金额适用多少的税率他们也不知道,很简单的例子就是你充值电话费开票,别人没法给你区分那些是6%,那些是9%,也就没法给你价税分离的开具发票。
这种*号的运营商电子发票符合国税总局相关业务及技术规范,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是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是由于国家税务局特许运营商电子发票不做价税分离,不是免税业务,不影响收票方正常使用。
这些电信运营商企业是会按照最终实际计费的收入结构来相应按照不同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所以你也别担心别人少交税。
还有你可能会问,这个规定有具体税收文件支持吗?这个还真没有,只是部分税务局12366答疑有提及,但是就目前运行来看,应该是默许认可的,不然也没法实施。
6、税务局代开的免税发票
目前通过税务机关代开免税发票税率栏也会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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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增值税发票真伪查询密码处填什么
苏州张家港市增值税电子发票真伪查询要怎么查增值税发票真假呢,网上直接查询的方法是在我们去的增值税发票的时候,需要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后,点击进入答按照步骤进行查询。首先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后,在纳税服务平台项下找到发票查询一项,然后点击进入,进入到税务总局官网平台后,在左下角能看到相关的说明,如果是首次查询的话一定要安装根证书,另外最快要到次日查询,需要注意的是每天最多查询5次,先要点击安装根证书,一般选择自动安装,只要按照说明进行操作就可以了,最后再根据发票上的信息全部填写好,输入验证码,然后点击查验就出来了,特别要注意的是在网上查询增值税发票真伪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证账户和密码的安全,不要泄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虽然此方法比较常用,但还是不够方便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5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该平台,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这个查验平台超强大的!只需四步就能查出发票的真假!!!
那么这个发票查验平台叫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提示: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
查验发票种类有哪些?
平台可查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
查验时间在什么范围?
(1)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操作流程:
查验操作步骤
第一步
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首页显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
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需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如下图所示▼
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合计金额。
第三步
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增值税普通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第四步
若查询不到,则显示如下两种情况:
不一致
查无此票
特别提醒
1、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则显示相关的发票详细信息(如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则在查验结果中显示“作废”标识)。
2、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则显示查验不一致的结果信息。
3、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无法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查到,则显示查无此票的结果信息。
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全国通用,只需四步轻松验证发票的真与假。另外,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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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款
一,可抵扣进项税额
1. 会议费
2. 劳保费
3. 租赁费
4. 房产
5. 修理费
6. 广告费
7. 车辆
8. 设备,电子仪器
9. 过路费,通行费
10. 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
11. 咨询费,服务费,审计费
12. 差率费必须是过路费和租车可以抵扣
13. 水电费,需要换车专票,才可以抵扣
14. 用于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二,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1. 工资
2. 社保费
3. 业务招待费
4. 福利费,用于福利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三,注意事项汇总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取得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哦,例如办公用品,低耗等,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果没有清单,是不可抵扣的要注意。
【第7篇】江苏增值税发票
8月2日,江苏省委改革办与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江苏公共•新闻频道联合策划的大型改革政策解读节目《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关注“打造江苏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截至2023年7月20日,江苏累计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超3200亿元。其中,4月1日以来,落实新的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1741亿元。如此大规模的税费优惠,可以说是前所未见。
江苏税务部门是怎样把惠企利民的“真金白银”第一时间送到纳税人、缴费人手中的?他们又是如何通过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来助推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围绕“打造江苏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黄金时间》邀请到
周柏柯 江苏省税务局副局长
朱明辉 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
崔 明 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
谭 军 苏州市税务局副局长
朱 振 徐州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王 清 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局长
韩 澈 常州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局长
和特约评论员朱军、张娆一起分享改革经验做法,解读政策,回应关切。
1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落细落实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
江苏出台“苏税营商30条”
江苏省税务局副局长 周柏柯:近年来,我们秉持着“便利度就是满意度,体验感就是获得感”的理念,从智能化、一体化、精细化、标准化、社会化来打造江苏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 。今年,又结合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推出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苏税营商30条)。各级税务机关在这个过程中,也不断地推出有针对性的税费服务产品。
为了向相关市场主体宣传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常州市经开区税务局的基层税务人,还自编、自唱、自拍说唱短视频,把政策“大礼包”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说清楚。
江苏税务:
两方面举措让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江苏省税务局副局长 周柏柯: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谁该享受优惠政策,另一个是怎么享受优惠政策。谁该享受优惠政策,现在我们依托税收大数据,能够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就是能够准确地确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受益人。怎么样来享受优惠政策,我们通过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提示、提醒全程网上办 ,实现了简单、便捷、好操作。
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让留抵退税应享尽享
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 崔明:为了确保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能够直达快享,我们主要采取三个方面措施,一是摸清底数,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划型和标识,变原来的“人找政策”,为现在的“政策找人”;二是精准辅导,根据纳税人、缴费人类别和个性化需求,开展广泛宣传和“一对一”“点对点”的辅导提醒;三是系统保障,第一时间做好信息系统的升级工作,实现纳税人缴费人相关信息的智能匹配、自动采集。
为了让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直达快享,税务部门安排了“政策专员”来对接和辅导企业办理相关事项。
苏州:税费“红利”送上门
增强企业获得感
苏州市税务局副局长 谭军:我们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率先试点,向企业提供“红利清单”。在这个清单中,不光有企业的税收优惠明细,还通过大数据,为企业推送展示上一年该企业“享受税费优惠最多的三项优惠政策”,以及“享受税费优惠最多的三个税种”,我们以实打实的减税降费数字,来实现企业优惠政策的“应享尽享”。
以亨通集团为例,2023年初,省、市、区税务局主动上门,为该集团送上“红利清单”。集团内53家成员单位,在2023年度享受到超过7亿元税费优惠。今年上半年又享受超过4亿元税费优惠。其中,国家鼓励高新技术相关税费优惠,该集团享受到了2.2亿元。这些税费优惠为企业持续创新研发,提供了强劲的资金支持,推动了实体产业发展。
税务专家团定点联系
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见效
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 朱明辉:为了推动重大投资项目的早落地、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苏税营商30条”推出了全流程的精细化的服务举措,主要就是要求税务机关针对重大投资项目,建立定点联系的专家团队。这个专家团队他有两项任务,一个就是在事前要做好税收政策支持的服务,第二就是在项目的过程中,要协助重大项目和企业建立防范税收风险的内控机制。
组合式税费“大礼包”
助小微企业成长
常州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局长 韩澈:针对小微企业,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一场叫“春雨润苗”的专项行动,推出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不仅涵盖了多个税种,还延伸到多个费种;不仅有阶段性的免征、减征、缓缴,还有普惠性的退税。比如,小规模纳税人自今年4月1日至年底,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退税,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在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下减半征收所得税基础上,对100万至300万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六税两费”。通过这一系列的政策,提振小微企业的健康值和成长值。
2
推进智能化改革
让办税缴费“多走网路”
线上套餐+自动审核
发票申领越来越便利
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 崔明:我省近几年在发票申领便利化方面采取以下举措:一是新办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新办套餐,按照专票25份,普票50份,单张限额10万元这样的统一标准来申领发票;二是系统根据纳税人的“信用+风险”的信息,开展发票申领的自动化审核,提高了审核的效率。三是大力推进发票电子化,我省已有110万户纳税人使用了电子发票,实现了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和勾选确认等环节的全流程网上办。
190项税费事项可以“掌上办”
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局长 王清:非接触式办理是我们江苏税务部门近年来一直在推行的税费服务举措。我们依托迭代升级的“电子税务局”,努力实现纳税人和缴费人在办理纳税和缴费的时候可以“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我们还推出了“江苏税务app”,已经实现了查询、办税、预约、咨询等190项日常涉税和涉费的事项“掌上办”。我们税务机关努力通过“电子税务局”和“江苏税务app”两大非接触式办理渠道,让更多的纳税人和缴费人可以实现“零跑动”。
苏州居民用“苏周到”
个人社保可漫游缴费
苏州市税务局副局长 谭军:除了“江苏税务app”,苏州的纳税人和缴费人还可以使用“苏周到” 这个政务app办理一些具有苏州特色的功能。“苏周到”是苏州市政府为苏州市民打造的一个城市生活服务软件,苏州税务主动对接“苏周到”,提供了二手房不动产证明开具等功能。另外,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还可以在“苏周到”实现漫游缴费,无论你身在何处,只要打开“苏周到”app,就能完成个人社保缴费,真正做到个人缴费不用跑,网上掌上全好办 。
3
聚焦税费服务体验感提升
让纳税人“非常满意”
@江苏纳税人
四大渠道辅助您办税无忧
江苏省税务局副局长 周柏柯:江苏现在有1400万市场主体,5000万自然人纳税人,7000余万缴费人 ,总量规模在全国也是位居前列。现在办税缴费主要有几个渠道:线上,通过智能化来实现“零跑动”,大力推进办税缴费多走网路,少跑马路。线下,通过标准化实现规范服务,主导“最多跑一次,一次办、一次成”。还有一个渠道就是利用自助办税机,实现自助办税。另外,还有一个能提供便利的渠道,就是12366税费服务咨询热线。我们正在努力地打造“线上服务不打烊,线下服务无死角,定制服务广覆盖” 的税费服务体系。
办税缴费有问题?
12366为您服务!
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 朱明辉:今年对12366做了整体的转型升级,形成了一个全新的体系:它既要是热线呼叫中心,也得是宣传辅导中心,还得是咨询互动中心,又得是权益保护中心。
车辆购置税优惠怎么享?听12366税务专家现场解答!如是燃油车,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是享受免税优惠的,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12345“一企来”服务热线
企业难题“专家会诊”
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 朱明辉:去年12月,我们完成了12366和12345 的归并。所以现在不管你是拨打12366,还是拨打12345,都可以获得税务服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创设了“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 ,江苏税务12366,是最早融入到“一企来”服务的单位。
常州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局长 韩澈:“一企来”是全省政务服务的一个总客服,问题一起答、政策一起推、事项一起办、办法一起想 。常州作为首批的试点单位,建立了12345转接机制,设置了税务专席和税收专员。12345接进来的热线,简单的税费事项就通过统一的知识库进行直接回复;涉及到单一税费问题的,就连线税务专员;涉及到多个税种的复杂涉税事项,就建立推送工单的制度,推送到后台的政策专家进行会诊服务 ,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
徐州:探索“体验师”制度
对税费服务进行“大众点评”
徐州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朱振:税务机关一直以来都在想方设法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了了解企业在办税服务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我们探索了税费服务体验师制度。我们将税费服务产品原汁原味的装盘亮相,接受“大众点评”和“阅卷”。纳税人和缴费人,人人都可以成为服务的监督员和质检员 ,都可以提建议、谈感受,为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出谋划策。比如有一位来自涉税中介机构的体验师,她所在的机构代理了406家企业,其中401家都能享受到这次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体验了留抵退税办税流程之后,她感觉频繁切换登录,操作比较繁琐,建议电子税务局提供专门针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端口,实现一键自由切换企业,避免频繁的退出再登录。收到她的建议后,税务部门很快上线了针对专业服务机构的批量处理功能,解决了她的困扰。
江苏企业注意了!
提升纳税信用可享诸多实惠
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 朱明辉:纳税信用的激励措施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个是办税的便利。对纳税信用高的企业,在办理留抵退税、出口退税、发票领用以及税务注销事项这方面,都提供一些便利化的措施。第二个就是融资的便利。我们同全省各类的银行联合开展了银税互动工作,主要是帮助市场主体通过自己优质的纳税信用,来换取便捷的金融贷款。第三个是社会事务的便利。一个好的或者是高等级的纳税信用,是我们市场主体以及我们企业家获取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或者参加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评优评先的前提条件。
聚焦五大方面
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
江苏省税务局副局长 周柏柯:我们还要聚焦零跑动、能通办、降税费、优服务、守诚信五个方面,不断推出更精细、更便利的服务,来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以更优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建设。在这里还想和大家交流的是,税务部门有两项主业,一项是税款征收,一项是纳税服务。我们也要强调税款的征收管理,既要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也要不断地提升税法的遵从度,减少税款征收过程中的风险,特别是要有力打击各类涉税犯罪行为,绝不能让减税降费的红包落入不法分子的腰包。
专家建议
彰显责任担当
八个维度打造现代化税费服务体系
特约评论员 张娆: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税收营商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彰显了江苏税务部门的责任担当。未来,建议税务部门从减时间、简流程、减次数、优服务、减负担、强动能、添元气、解难题八个维度,构建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相匹配的现代化的税费服务体系。我们的税费服务要“顶层有法治,宏观有视野,微观有真情 ”,助推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组织保障 构建共治格局
让纳税人“非常满意”
特约评论员 朱军:税费优惠政策及时精准送达,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稳定经济大盘。税务部门从江苏发展大局出发,不断提升税收营商环境,为江苏经济再攀高峰提供有力支撑。未来,江苏的税务工作要始终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的服务宗旨,强化组织保障,深化拓展税务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公安、金融监督管理、海关等部门的共治格局。持续探索先行先试的改革措施,始终以纳税人为中心,打造中国税收营商环境的最佳体验区。
详细报道请关注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刘洋
编辑/ 小燕
【第8篇】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区别通俗解释版】
1.增值税、增值税发票
比如农民买了榴莲种子(种子价格很低所以忽略不计,方便计算),种子价格当作0元,榴莲成熟后拿去卖,农民想赚100块,于是就打算卖100块,有一个生产榴莲糖的厂家过来买榴莲回去做原料,并且要求带增值税发票。农民想开发票可以但是要交17%的税,这样就赚不到100块了(因为我国的价格是含税价,美国是价税分离的),那如果100块售价能赚多少呢,100/1.17=85.4元。农民为了能赚100元利润,最后开价117元,其中100是利润,17是税。 厂家就花了117元买了榴莲和117元面额的增值税发票。
2.增值税抵扣问题 上面的厂家花了117元买了榴莲,开始生产榴莲糖,这批糖厂家想赚200块,如果他卖317元,且买家要求开增值税发票,那他利润没有200,因为要交税317-317/1.17=46.06元。所以厂家要怎么定价才能赚200呢?答案是:117(进货价)+200*1.17=351元 其中51元是增值税。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厂家没有农民那里开的增值税发票,那么国家认为厂家是没有成本拿的原料,也就是说榴莲的进价是0元,那么厂家卖的351元的糖中的51元税要上交。如果厂家有农民的增值税发票,那国家认为51元中的17元已经上交过了,那厂家只要再交34元就可以了。这个就是抵扣的意思。
接下来讲应用 作为公司的意愿是在销售不变的情况下,多获得增值税发票,少开出增值税发票。 举个例子:工厂今年以351元的价格(工厂任何所有人都可能要发票)卖糖1斤,如果买家要发票那厂家赚200元,上面算过了。那如果买家不要票,厂家能赚多少呢?答案是234元 因为200元的税厂家已经加在售价上,但是因为买家没开票所以这个34元买家应该上交国家的税钱,装进了工厂的口袋,所以说以后大家出去消费要多开发票,不然把税钱给了别人。所以有的时候我们也会碰到要发票然后商家说给你点优惠你别开好不好,但是你记住他给你的优惠肯定比你交的税少!
3.普通发票 发票的一个作用在我的理解就是国家检查营业收入的一个凭证。 商家开的发票越多,说明业绩好,那税也交的多。那我们普通人拿很多发票有用处么?答案是没有!那怎么样才有?答案是开公司! 比如你开了个公司,那你开了很多票,说明你业绩好,那你要交很多税!真的么?当然不是,税的多少是看利润。利润=销售-成本,那这个成本怎么看呢?发票啊。公司要做业务肯定有应酬,吃个饭要当做成本吧!于是你要去开票,票就作为一个成本的凭证。举个例子:公司今年销售10000元,成本1000元(有发票做凭证)那利润就是9000。还要交利润税10%(假设)最后净利润9000*(1-10%)=8100元,但是如果我有9000元的吃饭发票,那我成本就变10000了,那这样900的税就不用交啦!
4.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资料来源:会计网 共勤外贸服务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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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
一,可抵扣进项税额
1. 会议费
2. 劳保费
3. 租赁费
4. 房产
5. 修理费
6. 广告费
7. 车辆
8. 设备,电子仪器
9. 过路费,通行费
10. 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
11. 咨询费,服务费,审计费
12. 差率费必须是过路费和租车可以抵扣
13. 水电费,需要换车专票,才可以抵扣
14. 用于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二,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1. 工资
2. 社保费
3. 业务招待费
4. 福利费,用于福利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三,注意事项汇总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取得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哦,例如办公用品,低耗等,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果没有清单,是不可抵扣的要注意。
【第10篇】增值税普通发票模板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怎么办?作废呗,这个大家都清楚,但是作废也是有条件的,不是说你想作废就作废。
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满足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简单的说,发票开具没跨月,购买方没认证并退回了发票联、抵扣联情况下,这种情况下销售方可以作废。
那么跨月了,购买方认证了怎么办?这种情况下只有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比作废就相对麻烦一些,麻烦就在于开具之前先得申请一个“许可证”也就是《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只有拿到这个信息表,销售方才能开具出红字发票。
其实也就是这个简单的流程,需要开红字-申请信息表-开具红字。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到底该谁来申请红字信息表却经常引起购销双方的争论。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政策也很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文就有明确规定。
这里以一个图表来展示这个规定。
所以说,到底由那一方开具红字信息表,这个已经非常清楚了。如果发生了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那么购销双方就自行判断一下,然后按规定由其中一方申请红字信息表,最后由销售方按照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最近小a就遇到这样一件事,小a作为销售方,2023年6月给客户开具了一张发票,2023年8月客户打电话说发票要退回,因为开票信息有误。小a想着发票跨月了,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就问对方是否已经认证抵扣了?对方财务说没有认证,小a心想对方都把发票联、抵扣联都退回来了,因为也是没有认证,因为按规定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小a拿到发票后就在开票系统申请信息表,准备开红字发票,结果一上传信息,系统就反馈不得开具信息表,因为该发票有认证信息。
小a把这个截图发给购买方,购买方才承认自己确实勾选确认过该发票,但是还尚未申报,本来打算把发票退回自己就不申报了,然后重新取得新发票再认证抵扣。
小a告诉客户,这种情况不能这么干,必须由购买方申请信息表,已经勾选的发票正常按时申报进项税抵扣,信息表开出来后的当月暂按信息表信息进行进项税转出,这样才符合规定。
「红字发票」的问题二哥经常被大家问,来感受一下下面这些问题,看看你遇到过没?
1、什么时候需要开红字发票?
2、红字发票开具到底由哪一方提交红字信息表?
3、超过认证期的发票被退回能开红字发票吗?
4、可以部分开具红字发票吗?
5、购买方申请了红字通知单,什么时候申报进项税转出?
6、收到红字发票还需要认证不?
7、附清单的专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8、本月只开了一张红字发票申报通不过怎么办?
9、本来是开红字,但是又把红字开错如何破?
当然,在实践中可能还有乱七八糟的各种情况,具体大家可以把自己问题留出来,让同行都看到,群策群力来解决。
1、什么时候需要开红字发票?
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也就是说红字发票不是你想开、想开就能开,随意开具,随意冲回。税务机关在检查中会对纳税人红字发票进行事后抽查,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随意开具红字发票的会给予处罚。
由于上述原因开具红字的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例如,开票有误的要有对方拒收说明、服务中止的需要合同中止书面证明、折让的需要有折让协议等。
2、红字发票在系统怎么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三步:红字信息表填开、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但是并不所有发票开具红字都需要先开具《红字信息表》。
目前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红字发票时候,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
而且目前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支持作废,开错了只有红字冲销
3、《红字信息表》到底由那一方来提交申请?
经常有人懵逼,到底哪个来申请红字信息表?
这里给你总结一下: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那个手上就由那方申请。
为什么这么归纳呢?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47号文说了的几种申请红字发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我们一一来看这几种申请情况
1.购买方取得专票并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肯定在购买方手上,如果不在,那可是违规的。国税发2006年156号第二十五条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这个当然很明显也在购买方手上。
3.销售方申请的情况就不用说了,发票没交给购买方,交了退回来的这种都在自己手上。
所以,可以简便记忆。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那方手上就由那方申请。
你记住了吗?
4、超过认证期的发票被退回能开红字发票吗?
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这样说的,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同时文件废除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的规定。
但是,也不是说因此就能任性开具,开具红字发票得有大前提。
那是需要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
如果你仅仅是因为人为放过期来开红字处理,存在红字开具附件材料支撑不足的风险。后期税务局检查红字申请材料时候会出问题。
5、购买方申请了红字通知单,什么时候申报进项税转出?
购买方需要在填写信息表的次月申报期就按信息表所列税额进行转出申报,而非等到红字发票收到再转出。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现在申报系统会自动比对抄报税抄送的红字信息表的增值税额,如果和当期你填报的附表2第20栏不一致,就会无法申报。
6、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认证了怎么办?
红字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购买方应该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但是虽然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但是实际中也有人把它扫描认证过!勾选肯定是没法勾选,系统对于红字发票,勾选信息都无法显示出来。
你一旦认证其信息就进入了一窗式比对,一窗式比对进项税填写部分,如果大于你认证的数据,就会无法通过,你本身当月有进项税比如10万,你认证了一张红字-1万,那么进项税填写就应该小于等于10-1=9万,你如果把红字的数据剔除,填写10万,就无法通过。
但是如果你进项税部分填写9万,进项税转出你不填写,由于目前申报系统还会比对你的税控系统是否有红字信息申请单情况,会提示你进项税转出不得为空,也无法申报。
所以,一旦你把红字发票认证了,就尴尬了!这时候你就得去大厅手工申报,采取强制通过的方式申报清卡。
7、附清单的专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开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内容”栏应按照所售货物、劳务、服务如实填写。现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不支持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清单。
所以如果是退回清单开票的正数发票,销售方在开票系统开具红字是没法开具红字清单的,只能是这样。
「上图为增值税全国查验平台查询结果」详见对应正数发票及清单,这和有清单的相比,少了一个「查看货物明细清单」的按钮(如下图)!所以你查不到清单明细,也打印不出来红字明细。
当然如果是部分红冲,购买方填写《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内容”栏应按照所售货物、劳务、服务如实填写就行了。
8、本月只开了一张红字发票申报通不过怎么办?
我这个月其他发票都没开,就有个销售退回,开了张红字发票,我申报出问题了,通不过怎么办?
这个问题也偶尔会有纳税人遇到,现在申报系统一窗式比对,如果出现负数可能会提示无法通过,申报不会成功,这种情况只有带上你的申报表去大厅申报。
9、本来是开红字,但是又把红字开错如何破?
一、信息表开具错误,负数发票开具正确,导致负数发票开具与信息表不对应。若负数发票与信息表不对应,税务端系统会提示核销不通过,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申报。这种情况下需要提请税务机关进行信息表修正,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修正为正确的编号,使得企业可以正常申报。
二、红字信息表上传成功后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或撤销的。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撤销。
三、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但已经不能作废的。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不能再申请红字发票,因此若发现错误应及时作废,并开具正确发票。若开错的负数发票已经不能作废,就需要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请税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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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其二者的实质区别为,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发票是企业处理交易业务的主要依据,那么,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有什么区别呢?
一、发票的作用不同。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角度讲,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不同作用是二者的实质性区别,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但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二、票面信息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发票,票面上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而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发票,票面上带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字样。
三、发票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分别为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而记账联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普通发票基本联次为两联,分别为发票联和记账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
四、使用发票的纳税人不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使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法,增值税的计算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法,增值税的计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的征收率,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进项税无关,即便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也没有必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五、发票的入账成本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采购业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入账成本为不含税价格;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收到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因不存在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问题,是以含税价格入账。也就是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成本一般低于普通发票。
比如,企业员工到外地出差,发生的住宿费用为计税合计3000元,其提供住宿服务的酒店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入账的差旅费费用为2830元,其差额170元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而如果酒店开出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入账的差旅费用为3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入账成本的不同的。
而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在货物采购、劳务等交易中,即便是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项目,或经营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或购进的是不得抵扣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等,均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总之,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其二者的实质区别为,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财经话题。
2023年11月7日
【第12篇】京东增值税专用发票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7】
【对于逃税、骗税、抗税,税务机关可无限期追征】
一、简介
被害单位 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nikeinnovatec.v.)。
被告人a,男。
2023年起,被告人a受雇于林某(另案处理),以厦门市思明区为窝点,销售假冒“耐克”品牌的运动鞋。2023年9月,林某、被告人a等人收购了成都b公司,并以成都b公司名义在淘宝天猫、京东商城网上交易平台各开设一家德迈思运动专营店。
2023年12月,林某等人又以厦门c公司的名义在淘宝天猫网上交易平台开设一家多特盟运动专营店。该团伙通过上述三家网店,以上述地址为窝点销售假冒“耐克”品牌的运动鞋及少量的其他运动服装。
被告人a作为德迈思运动专营店、多特盟运动专营店的现场负责人,负责管理网店的日常运营,向供货商蔡某(另案处理)低价购进假冒“耐克”品牌的运动鞋,以每双人民币300元至1000元的价格在网店上销售。
为顺利销售,林某、被告人a等人伪造了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授权书、进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票证,用于骗取淘宝天猫、京东商城交易平台及消费者的信任。
经统计,在2023年10月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被告人a管理的上述三家网店销售假冒“耐克”品牌的运动鞋共计82985双,销售额达人民币*千万元。
2023年5月30日,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厦门市思明区贩卖假冒耐克鞋子。公安机关出警至现场后,当场抓获被告人a等人,并当场缴获“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印章18枚,耐克零售商证、网络授权书等证书,福建省增值税专用发票47份、上海市增值税普通发票8份及待售的耐克品牌的运动鞋248双等物证,以及作案工具组装计算机主机4台、iphone手机3台、中国建设银行u盾1个。
经鉴定,缴获的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宝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印章10枚及耐克零售商证等证书均系伪造,福建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上海市增值税普通发票亦系伪造,缴获的248双“耐克”运动鞋中,有244双系假冒“耐克”品牌的运动鞋。
二、法院
(一)关于是否构成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从在案证据看,被告人的供述及多位证人证言均证明涉案的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系用于上传给网购平台用于骗取信任,以便于顺利地销售假冒商品。
同时,根据福建省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鉴定结果的函》,涉案的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因缺乏相关防伪措施和信息,客观上也不可能用于抵扣税款,也没有在案证据体现被告人a等将伪造的发票提交给税务机关进行扣税。
因此,被告人a伪造涉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是以抵扣税款为目的,而是为了博取网购平台的信任,国家的税收不会因其行为而受到损失,同时a也没有将这些发票提供给其他交易对方,没有存在扰乱正常发票流通秩序的情形,故其行为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不构成犯罪。
(二)关于是否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
即使被告人伪造普通发票的行为符合非法制造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但是其伪造普通发票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因此该二个行为系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关系,符合牵连犯的特征,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应当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应当择一重罪论处。
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法定刑更重,故本案应认定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但考虑到被告人采取的手段行为系伪造印章、授权证明、发票等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予以酌情从重处罚。
(三)综上,被告人a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其基于与他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
被告人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结合被告人没有前科,系初犯,本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扣押在案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和供犯罪使用的物品、违法所得应予没收。
三、判决
(一)被告人a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二)查扣的244双假冒“耐克”商标的运动鞋,以及作案工具计算机、手机、银行u盾、假冒印章等予以没收,并由作出查扣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被告人a名下建设银行厦门科技支行账户62×××55中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0943.65元、京东商城平台的德迈思运动专营店的对应账户(账户id:36×××01)中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52371元均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决 书
(2017)闽0203刑初308号
《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13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有几种
导读:一般纳税人都知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的,所以一般纳税人对于增值税发票是非常伤心的。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是每一个纳税人都是一样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就不一样了。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多少种税率计算?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多少种税率计算?
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0%等。
1、适用17%税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适用13%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有什么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5.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第14篇】国税局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近期,有些小伙伴问到关于代开专票的相关问题,对于个体户而言,了解这一内容相当重要。那么代开的专票如何申报增值税呢?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接下来,就随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代开的专票如何申报增值税?
1、申请代开需要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并提供购货方和销货方的名称、税务登记号、电话、地址、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价、金额、征收率和税额、计量单位及数量相关信息。
2、当增值税纳税人完成了税款的缴纳,可以在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凭借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税收完税凭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3、税款征收岗位传来的征税电子信息和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税收完税凭证上的金额、税额被代开发票岗位确认相符之后,那么应当按照《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一单一证一票(完税凭证和专用发票一一对应)原则,为增值税纳税人完成代开专用发票的办理。
应当准备哪些资料呢?
答:应当准备税务登记证副本(只查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及税收完税凭证这些资料。
知识延伸: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流程介绍
1、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的,需要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料。
3、如果是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的,则需要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进行提交。或者是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也可以。另外还要提交经办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同一窗口对相关税费完成缴纳,并且领取相应发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5篇】增值税发票作废期限
我国税务机关实行“以票管税”的税收征管方式,即通过发票的流通追查经济利益的流动,发票是企业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可是企业的业务活动并不总是一帆风顺,开票错误、销货退回、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开出的发票需要作废处理。
我国增值税发票分为两种: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税务环节更多,其作废处理相对普通发票更复杂。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处理
(一)直接作废
一般纳税人在当月开具专票时发现有误或者符合作废条件需要作废的,由于发票所有联次均还在自己公司手上,开票人员在开票系统中操作即可,将相应的电子数据按“作废”处理,并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备查。
(二)通过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原发票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不能直接作废发票,这时候就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回已开具的发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票的情形具体包括以下4种。
1. 专票已交付购买方,且已经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
(1)购买方要在开票系统中填制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票信息表》,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票是经税务机关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在填制《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应的蓝字专票信息,暂按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2)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2. 购方取得增值税专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
(1)购买方要在开票系统中填制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票信息表》,在填制《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应的蓝字专票信息。《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票是经税务机关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等情形,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2)销售方的处理和情形1一样。
3. 专票还未交付购买方
(1)销售方应在专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中填制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票信息表》,在填制《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应的蓝字专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校验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的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票。
(2)购买方不处理
4.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
(1)销售方的处理和情形3一样。
(2)购买方寄回发票即可。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处理
(一)直接作废
增值税普通发票直接作废和专用发票类似。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时,发现有误或者符合作废条件的可即时作废,作废的增值税发票需在开票系统中将相应的电子数据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发票留存。
直接作废的发票必须是当月开具的发票,如果超过月份则不可以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抵充之前的发票。
(二)通过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原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存在抵扣联认证的情况,为此,开具红字发票较为简单,开票人员直接进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填制界面点击“红字”,输入蓝字发票号码、发票代码,核对信息无误后开具增值税红字普通发票。
同时,开票人还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购买方有效证明。
总结
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税款存在差别,导致其作废处理方式不同,且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实操中的作废程序相对更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