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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实训报告(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4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纳税申报实训报告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纳税申报实训报告

【第1篇】增值税纳税申报实训报告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1

透过这次实训,我收获了很多,一方面学习到了许多以前没学过的专业知识与知识的应用,另一方面还提高了自我动手做项目的能力。本次实训,是对我能力的进一步锻炼,也是一种考验。从中获得的诸多收获,也是很可贵的,是十分有好处的。

在实训中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是一个让我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中的好机会,原先,学的时候感叹学的资料太难懂,此刻想来,有些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理解。

在这次实训中还锻炼了我其他方面的能力,提高了我的综合素质。首先,它锻炼了我做项目的能力力,提高了独立思考问题、自我动手操作的能力,在工作的过程中,复习了以前学习过的知识,并掌握了一些应用知识的技巧等。其次,实训中的项目作业也使我更加有团队精神。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2

通过这学期会计培训,深刻的让我体会到会计工作在企业的日常运转中的重要性,以及会计工作对我们会计从业人员的严格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对今后的会计学习有了一个更为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通过实训,我们对会计核算的感性认识进一步加强。加深理解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将所有的会计电算化、基础会计和财务会计等相关课程进行综合运用,了解会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掌握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过程和会计操作的基本技能;将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增进了我们对企业实践运作情况的认识,为我们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训中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课上的学习没有把知识很好地串起来,而业务不是像书上一样分块进行讲解的,它是连续的,所以在处理一笔业务的时候,知道要做什么,却常常不知道从何处着手。因此,在学以致用方面还需要努力。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3

临近期末,我们得到了一次纳税申报实训的机会,在经过了一学期的学习之后,我们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进行了增值税丶消费税丶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一些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实训,虽然只有四周的实训课,但我们却从中获益匪浅。

为了能对我国的税法实务做进一步的了解,巩固在课堂上所学过的理论知识,掌握纳税申报的基本填报流程。我们进行了为期四周的时间的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在这短短的四周时间里,我收获不少,明白自己所掌握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此次税法实训,让我明白了自己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距。

在头一次税法实训课上,就明显的暴露出许多问题,在学习理论识的时候可能觉得好像比较简单,但我们碰到真正的业务需要结合实际之时,问题就出现了,因为在实训的时候,我们不仅需要理论知识,还需要实际的动手操作能力,毕竟这不是把税金的数值计算出来就行了,还需要我们去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这不做不知道,这一做就发现了其中的问题,而且问题还不少。实训是有一定难度的,而且还比较枯燥无味,这是我们始料不及的。在一开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这部分内容就出现了问题,首先是计算,就是普通的增值税的计算,问题都层出不穷,比如说,在计算增值税时没有注意区分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还本支出的税费不能够抵扣 ,把不能进行抵扣的进项税进行了抵扣,把不能扣除的金额进行了扣除,对应该扣除的金额没有扣除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之后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们逐一解决这些问题,而且,对于后面的纳税申报业务的实训,也比一开始更加得心应手,慢慢地,我们开始适应了税法的纳税申报实训,渐渐的,我们熟悉了纳税申报的基本流程,不再像一开始那样,脑子一片空白,坐在那里不知所措,似乎是没学过这些知识一样,但当纳税申报业务真正解决之后,我们才发现,这不是业务有多难,难到我们做不出来,填不出来,这是因为我们平时记的不是很扎实,对所学习的知识的不是非常熟悉,在进行税务计算时经常出现问题,所以碰到真正的的业务时才会觉得很头疼。所以,熟悉课本儿上理论知识是重中之重,理论知识学的不扎实,不稳固,不仅是计算时所犯的错误层出不穷,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更是难上加难。

四周的税法实训在紧张忙碌的学习中结束了,短短四周的税法实训使我们深刻的体会到实际的操作流程中,并不像书本儿上叙述的那么简单,书本上学到的,只是基本的概论和计算的方法及税率,对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完全没有任何概念,甚至是计算出来纳税的金额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填写,面对一大堆的需要提填写的项目真是毫无头绪。还好有这次实训,不敢想象,如果我们没有参加过税法的实训,没有碰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没有去解决这些问题,就凭借自己所学的一大堆的理论知识去一个公司或单位实习,还不知道要遇到多少麻烦的问题,不仅仅是给实习单位的领导留下不好的印象,对自己以后从事该行业留下了较大的隐患,在将来就业之时也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通过这次实训,同时也使我们知道了动手能力的重要性,需要我们明白的是: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在不断的实践中,才会锻炼我们的实际动手 能力,才会锻炼我们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在不断的实践中,才能巩固我们所学的知识。税法实训不仅培养了我们在纳税申报工作方面的实际工作技巧,而且增强了我们在纳税方面的实际上岗能力,为我们以后从事税务方面的而工作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4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眼看着,两周的实训就要在这两天画上圆满的句号了。对于会计专业的我们来说,这是一个充满挑战却又赋予激情的过程!

通过会计实训,使得学生较系统地练习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法,加强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实际操作的动手能力,提高运用会计基本技能的水平,也是对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的一个检验。使每位学生掌握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登记账薄的会计工作技能和方法,而且能够切身的体会出纳员、材料核算员、记账员等会计工作岗位的具体工作,从而对所学理论有一个较系统、完整的认识,最终达到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以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为实训资料,运用会计工作中的证、账等对会计核算的各步骤进行系统操作实验,包括账薄建立和月初余额的填制、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审核和填制,各种账薄的登记、对账、结账等。

两天的实训是在我们充实、奋斗的过程中完成的,记得实训的开始是那样的忙碌和疲惫,甚至是不知所措,只能依靠老师的引导和帮助。通过这十几天来的会计实训我深刻的体会到会计的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支出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会计工作在企业的日常运转中的重要性,以及会计工作对我们会计从业人员的严格要求。让我掌握了记账的基本程序,锻炼了自己的动手操作能力,使我深一步了解到里面的乐趣,更重要的是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它使我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操作一个完整的业务循环,即从期初建账,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填制、审核,账簿的登记、核对,错账的更正,会计处理程序的运用到会计报表的编制,从而对企业会计核算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也让我了解到这一年来到底学到了什么,使我更加爱好这个专业 。

俗话说:“要想为事业多添一把火,自己就得多添一捆材”。 此次实训,我深深体会到了积累知识的重要性。有些题目书本上没有提及,所以我就没有去研究过,做的时候突然间觉得自己真的有点无知,虽所现在去看依然可以解决问题,但还是浪费了许多时间,这一点是我必须在以后的学习中加以改进的。 另外一点,也是在每次实训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就是同学之间的互相帮助,有些东西感觉自己做的是时候明明没什么错误,偏偏对账的时候就是有错误,让其同学帮忙看了一下,发现其实是个很小的错误。所以说,相互帮助是很重要的一点。这在以后的工作或生活中也很关键的。

两个星期的实训结束了,收获颇丰,总的来说我对这次实训还是比较满意的,它使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虽说很累,但是真的很感谢学校能够给学生这样实训的机会,尤其是会计专业,毕竟会计吃的是经验饭,只有多做帐,才能熟能生巧,才能游刃有余。我深刻理解了什么是会计,会计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份细心+一份耐心+一份责任心=人生价值的诠释。同时我也认识到要做一个合格的会计工作者并非我以前想像的那么容易,最重要的还是细致严谨。社会是不会要一个一无是处的人,所以我们要更多更快得从一个学生向工作者转变。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5

在本次实习过程中,我系统掌握了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以及编制报表的会计工作技能和方法,而且对所学理论有一个较系统、完整的认识,通过此次实习,我们将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相结合,并有以下深刻体会。

扎实的理论知识是前提。在实习以前,我总以为通过学习,自身所学的会计理论知识已经扎实,主观认为所有的工作都一样,只要掌握了规律就没什么问题。但是实际过程中我才发现,我们平时所学的远远不够,在细节方面更是错误百出,比如我们书写的技能,如金额的大小写、日期书写的规范性等等。此外,我们根据相关的实习数据资料,在填写原始凭证、记账、编制各种账表时屡屡受阻,回想原因,大多都因为平时理论知识不够扎实,经不住实战的考验,这也是我在本次实习过程中得到的一个重要教训。

足够的耐心、细心是保障。会计工作本来就是繁琐的工作,在这次实习的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了一点。在开始的实习过程中,整天要对着那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而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简单的填写凭证、记账都会错漏百出,试算不平。出错越多,越是心浮气躁,越是心浮气躁,出错就越多,形成恶性循环。到后来,我认识到了这一不足之处之后,就静下心来,仔细研究分析,不但速度加快了,效率也提高了,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理论联系实际是关键。通过此次的实习过程我还发现,仅仅有熟练的理论知识对于我们会计人员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已经学习了这么长时间的会计,可以说基本上对会计已经耳目能熟了,有关会计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结构体系,我们都基本掌握。但是在这次实习过程中仍然很吃力,这使我认识到会计理论如果离开实践过程皆为零,实际操作对于会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离开实践环节的会计理论只是纸上谈兵,在财会人员的工作中行不通。

因此,在财会工作中切忌粗心大意,马虎了事,心浮气躁。其实做任何事都一样,都需要有一颗平常心。

短短两个月的工作过程是我受益很大。不仅仅让我开阔了眼界,最主要的是懂得了如何更好的为人处事。

认识并融入这个团队,一向是这两个月对自己的要求。学习是拉近距离、融入团队的最好办法,两个月的时间里,在领导和同事的指导下,向行业学习知识,向前辈请教经验,向同事传授工作技巧,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认识到自己的弱处和不足,也深刻体会到了团队的力量和魅力。

要真诚:你能够伪装自己的面孔,但绝不能够忽略真诚的力量。记得第一天来那里时,心里不可避免的有些疑惑:不明白老板怎样样,就应去怎样做,要去感谢什么等等。踏进大门后,之间几个陌生的人用莫名而疑惑的眼神看着我,我微笑和他们打招呼,尴尬的局面理科得到了缓解,大家都很友善的微笑欢迎我的到来。从那天戚,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一天早上见到他们都要微笑的说声好。

主动出击:当你能够选取的时候,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在实习中,我会主动的协同同事工作,主动的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并会几级的寻找适宜的时间跟他们交流。谈生活学习以及未来的工作,透过这些我就同事们走的很近,在实习中,他们会教我怎样做事见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使我觉得花的了很多收获而且和他们相处的很愉快。

回顾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收获是丰硕的。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运用中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十分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时间,菜发现自己明白的是多么少,这是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务必拥有的一段经历,他是我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学到了很多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也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6

转眼间为期两个星期的实训就结束了,但是___公司的物流配送、轮机实训这些实训过程仍历历在目。

两个星期的实训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不仅在理论上对物流配送、散货装运、集装箱运输等领域有了全新的认识,在实践能力上也有了一定的提高。此外,在实训期间我学会了如何把所学的知识在应用在实践中,让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这次实训对于我以后学习、找工作真是受益菲浅,在短短的两个星期中让我初步从理性回到感性的重新认识,也让我初步的认识这个社会,对于以后做人所应把握的方向也有所启发!相信这些宝贵的经验会成为我今后成功的重要的基石。

作为一名大二学生,经过一年多的在校学习对专业知识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在校期间一直都是忙于理论知识的学习,所以到了实训地方对每一个环节都相当的抽象,例如,企业的配送过程是怎样的、港口的货物是如何装运的等都是不明确的。而经过这次实训,让我明白了港口装运的流程,同时要由团队来分工合作,确保每一个环节无误,利用现代化技术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提高效率,这样才会创造更多利润。同时也使我了解一个企业的物流配送相关的运营操作程序,增强感性认识,并从中进一步了解、巩固与深化已经学过的理论知识,了解运作方式,将我们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和具体实践相结合,以提高我们的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一个短暂而又充实的实训,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7

通过此次短暂的课程设计,我深有感触。从一开始的构思再到今天写下这份总结。期间时间虽短但是也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在实训的刚开始构想只有大体的思路,忽略了一些细节,因此在我真正做设计网络方案时发现有很多错误,有的时候要解决一个错误反反复复会花上很多时间。在做的过程中,也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错误,其中有的错误到最后解决的时候却是发现犯得很幼稚,不过这样的错误多了,在不知不觉中对一些命令知识分外的熟悉了起来,并且自身的排错能力也得到很大的提高。

此次的网络方案设计,让我第一次摸索网络的需求去搭建一个符合要求的基本的网络,在设计过程中总是会遇到一些很小的问题,虽然不明显,却可以影响到整个网络的安全运作。这样一个小小的网络,却是通过一次次的搭建,修改之后的结果,真是令人感慨万千。第一次的方案设计虽然有所困难,却也使我更加深入的了解各个设备的如何搭建能使网络变得更加安全,更加快捷。并将平时所学的知识第一次融会贯通。也明白了设计一个网络是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去构思的,其间的财富是任何时候的上课实验所不可比拟的。

在这次实习过程中,我发现平时学习的知识与实践环节所用到的有一定的差距,往往我觉得自己掌握的很好或者自认为熟练的技术却在此次实践环节中往往出问题,书本上的知识只提供方法的借鉴,实践中自己必须摸索出适合具体工作的方法,这一切都离不开钻研精神与勤学好问的精神.在人与人相处过程中我收获更大,首先要谦虚谨慎,不能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懂得很多,而仅仅埋头苦干,而不向他人请教,工作不但是实践与应用的过程,同时也是学习的过程,我们必须加强与他人的沟通学习,以便获得与他人的交流。

这次网络工程的方案设计让我把属于这方面的各个知识点从各方面收集过来,根据网络要求设计了拓扑图,完成后台的配置,在进行一遍一遍的测试,仔细的编写文档。在完成的过程中去完善更多的方面,使设计的网络一点一点安全与规范起来。并且我在这6个星期的实训里,让我知道还有很多地方的不足,还有许多的技术等着我去摸索,等着我去学习。

这次课程设计的时间很紧迫,再加上各方面的经验不足,也遇到很多问题,虽然我通过网上查询,咨询同学去解决我以发现德问题,但我知道这个网络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完善,希望老师能谅解。但是总的来说,这次课程设计对我很有帮助,让我获益匪浅,使我在这方面的知识有了不小的提高。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8

通过这次实训,我收获了很多,一方面学习到了许多以前没学过的专业知识与知识的应用,另一方面还提高了自己动手做项目的能力。本次实训,是对我能力的进一步锻炼,也是一种考验。从中获得的诸多收获,也是很可贵的,是非常有意义的。

在实训中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是一个让我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中的好机会,原来,学的时候感叹学的内容太难懂,现在想来,有些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理解。

在这次实训中还锻炼了我其他方面的能力,提高了我的综合素质。首先,它锻炼了我做项目的能力,提高了独立思考问题、自己动手操作的能力,在工作的过程中,复习了以前学习过的`知识,并掌握了一些应用知识的技巧等。其次,实训中的项目作业也使我更加有团队精神。

从那里,我学会了下面几点找工作的心态:

一、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涵养。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青年学子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工作积极性的重要途径。走上工作岗位后,我会积极响应单位号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

二、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

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显人的意志。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三、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实习,是开端也是结束。展现在自己面前的是一片任自己驰骋的沃土,也分明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继续学习,深入实践,不断提升自我,努力创造业绩,继续创造更多的价值。

可以说这次实训不仅使我学到了知识,丰富了经验。也帮助我缩小了实践和理论的差距。这次实训将会有利于我更好的适应以后的工作。我会把握和珍惜实训的机会,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实现理想而努力。最后,我要感谢学院组织的这次十分有意义的实训,使我们学到了很多,也领悟了很多。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9

我对于visual basic的学习,是从初中开始的。当时舟山市的中考政策有考级加分制度,考出全国二级能加10分。在此诱惑下报名参加培训班,考了两次,第一次笔试未通过,第二次才全通过。虽然考了两次,但是那时候已经能够编出几个没有什么逻辑性可言的小小游戏了。 所以这次认识实习,对我来说难度并不大。然而由于选课上面的原因,认识实习和电子实习冲突,导致我没有上过一节认识实习课。所以我的vb水平基本没有什么进步,这个五子棋,也是建立在初中的经验上的。

vb本身也不是很难。尤其在gui编程上能够体现出来。我接触过几种gui的编程,桌面应用里面有swing、qt库的编程,另外还有android和j2me的编程。这些程序在gui开发上面虽然不能说难,但代码量也是很大的(qt和android有可视化辅助设计,稍微好一点)。而微软确实对程序员比较照顾,出了很多的编程方式都比较简易,比如windowsform式的编程,这在vb和c#上体现的非常到位,大大降低了程序员的门槛。值得一提的是,我初中的学校,超过三分之一的人通过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可见vb的简单程度。

虽然vb很简单,但说实话我不太喜欢vb。一方面是长期接触类c语法,让我对于类c语法的语言比较偏爱(java、c++、php等)。另一方面是vb是一种windowsonly的语言,可移植性比较差。

而从业界发展的视角来看,随着苹果焕发第二春以及google的崛起,微软的势力开始萎缩。在终端方面,高端智能手机以及平板电脑正悄悄取代个人pc机的地位。而互联网云计算的概念更加使得这些终端设备能够替代传统pc。而微软在这方面几乎可以被称作是惨败的。所以,开发windows桌面应用渐渐显得不入时,况且是用可移植性非常差的vb6来开发。 如果要我选择桌面应用程序开发工具的话,我恐怕会选择c#。它既有

windowsform的编程方式,拥有vb。net的几乎所有的便利特性,而且是类java语法,使得程序员能够非常快的适应。另外,。net的可移植性比较强。c#运行在。net平台上,理论上可以像java那样易于移植,而且在linux上也出现了mono这样的开源版本。而vb6则不行。 当然,语言的问题总是微乎其微的。这一次实习最大的收获应该是大致了解了五子棋程序的原理。比如说怎么判断五子连珠等等。虽然没有更上一层楼编出ai,但是总的来说,这是我第一次用vb开发出一个像样点的游戏了。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10

在软2个星期jsp程序设计实训,从对软多经验的我掌握了更多的软和技能,收获颇多。

经过这次理论学习,了解到要做好软掌握的知识并不是只有编写代码方面的,网络、数据库、操作系统等的知识对做好项目开发是很有帮助的。这让我明确了以后学习的目标,在不断学习软,也应该继续其他相关知识的深入学习。

实训期间经历的许许多多,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很多有实无形的东西,知识、友情以及团队开发的热情,快乐无一不包围着我们。在这我很想感谢几个人,王璐老师和班上一同参与这次实训的2位同学。王璐老师对我们备至关心,不论在学习前后,都给予我们关怀不少,并且王璐老师不愧是从事多年软人士,其深厚的专业技能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令我等钦佩无比。对于我们未出茅庐的大学生而言,遇到的问题多而复杂,询问有经验的人,他们或许一句话就能解决问题,而自己就得找资料或上网摸索可能要一两天,有时甚至绞尽完脑汁都不得其解。用个词形容,老师的解答如醍醐灌顶,而对我们,则甘之如饴。

实训这段期间真的好累,尽管实验室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相当不错的上但是整天木木地待在实验室面对毫无生气的荧屏,为 code而烦恼,为bug而郁闷,被文档所包围,随程序侵蚀。然而,这就是学习的生活,既选之也则安之。忙碌的生活让我每天似乎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想一些其他的事,耐心的去调试,专注的去编写更好的算法,沉浸充实和快乐之中。

更重要的是,两个星期的实训使我们明白我们所欠缺的不仅仅是技术知识,更重要的是有一种处理事情的方法、面对问题的心态和动手能力。面对完全陌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项目以及整个it行业,我们不能畏惧,要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分析并抓住关键所在。因为我们所即将应对的每一个项目都是既需要实际操作,又需要详细规划的。作为组长,协调组员、激励其他组员和积极参与项目开发是我每天必做的工作。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在团队中做好自己应尽的职责,再优秀的个人也可能完成一个即庞大又复杂的项目工作,我们必需紧密的联合在一起,以一个团队的角色来面对。

总之,这次实训为我们以后从事软下了良好的专业基础,为我们的进一步学习提高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jsp程序设计实训在不知不觉中就结束了,我感觉自己还有好多理论知识要学,还有好多的技术不懂呢!这是我大学以来第三次实训,每次实训我都感觉学到了好多东西!因为是一天到晚的不间断训练,所以记的会非常牢固。不像平时上的理论分钟的实际操作。在习小项目都不复杂,可轮到做大的项目实训并且要求我们独立完成的时候,,就不那么顺手了,一个个技术问题,一个个bug接踵而至!我很感谢学校有实训这样的安排,把我们这一学期学的东西系统的集中的进行训练,对我们计算机水平的提高发挥着重要作用!还要感谢我们的王璐老师,王老师很温柔,也很有耐心,即使老师讲了很多遍的问题,我们不会,老师还是会走进我们给我们耐心的指导。还有,一起完成这个项目的其他小组成员,大家一起讨论算法,一起攻克bug,一起协作,分工明确又彼此帮助,彼此传授自己的经验,和谐,积极而又快乐,充实。

经过这次的实训,我真真确确的感受到了团队的重要性,身为团队中的一员,一定要做好团队个成员之间的沟通,要彼此协作。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对于软关重要。同时,这次实训也暴露了自己在软相关理论、技术方面的不足,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要重视理论的学习,开发经验的积累,要多练习,多去尝试开发一些项目,查漏补缺,积累开发经验,并且要不断的去学习一些新技术。

此外,这次实训给我们营造了一个很好的类似于在公司实习的氛围,并且整个项目的流程是按照现实中项目的通常情况来安排的,无论是在项目的设计步骤还是日期安排上,不同于以往我们自己做乏这样详细的设计和计划,让我们向更正规的项目实施靠近了一步,并且在真正进入公司工作之前让我们更熟悉业务流程,使更多的时间可以专注于自己的工作而不是适应从学校到工作环境的转变上。

总之,经过这次实训学到了很多,成长了很多,相信在以后的项目开发中这些经验会让我受益匪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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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一、业务概述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存在有效的增值税税种认定信息;

3.纳税人尚未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纳税人存在实名比对且实名刷脸通过的办税员信息。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此模块仅对小规模纳税人可见,若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则无法看到此模块)

四、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综合信息报告”模块,在弹出页面左侧选择“资格信息报告”,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点击进入模块后,系统弹出提示信息:“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需按适用税率办理纳税申报,您是否继续办理?”

点击“确定”后,继续办理。

系统将自动带出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并选定“纳税人类别”(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第二步:选择“主营业务类别”、“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和“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

注意:若纳税人本月存在代开发票情形的,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不能选择“当月1日”。

填写完毕,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如仅暂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第三步:预览提交和签名确认

点击[下一步],预览填写完成的表单信息。要修改数据的,点击[上一步],可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的,点击[提交]进行签名确认。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弹出提示,点击[确定]。

第四步:办理成功

温馨提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无需附报资料,无需税务人员审核。若登记成功后,即需按适用税率按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按规定可申请领用专用发票。

请根据自行选择的生效日期办理增值税申报和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点击[下载打印文书表单]可查询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该文书效果如下:

来源:上海税务

【第3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自行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可以取得17%或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差额进行纳税,相对税负较低;

(二)而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只能够委托税务机关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售收入3%的简易税率计算纳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比,有以下两弱点:

1、缴纳增值税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收入乘以3%的简易税率计算纳税,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方法计算纳税后,应交增值税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要低于3%,有很多企业远远低于3%;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只能委托税务机关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一来很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就不会选择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购货,因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货时由于不能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售税款,所以就会取消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业务往来,从而使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失去很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客户;因此,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企业要想实现更大的发展,拓展更大的市场,就得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目前标准定为工业100万元,商业为180万元)。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税销售额达不到以上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此外,从事货物生产销售以及从事货物生产销售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年应税销售额达不到100万元但在30万元以上且财务核算健全的,也可向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如何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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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下载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单位和个人,以这些单位和个人是否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为标准,可以划分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两类。这两类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流程、计税方法等方面有比较大的差异。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该条规定虽未区分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但这两类纳税人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流程、计税方法是不同的,适用的纳税申报表也不一样。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6〕309号)附件可以看出,一共有七种不同类型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分别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此外,还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从这些申报表就可以看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流程不一样。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之后,开发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到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等相关资料。各地对备案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要求不一样,以北京为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许可后,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并按照房地产项目管理的要求和清算管理规定,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手续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立项批复、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预(销)售许可证等材料。

第二阶段,预缴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为了发挥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的调节作用,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各地对房地产的分类不一样,预征率也不一样。以烟台为例,将房地产分为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其他房地产三类。长岛县地域范围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普通住房预征率为2%,非普通住房和其他房地产预征率为3%。长岛县地域范围外,全市其他地域范围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其他房地产预征率为3%。湖南将房地产分为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非住宅、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四类,预征率分别为1.5%、2%、3%、5%。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分次转让房地产而频繁发生预缴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纳税的,可按月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定期申报方式的,应向纳税所在地税务机关备案。定期申报方式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第三阶段,汇算清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满足条件的90日内主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办理清算手续。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二)》的要求,税款所属期是项目预征开始的时间,截至日期是税务机关规定(通知)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应清算项目达到清算条件起90天的最后一日/可清算项目税务机关通知书送达起90天的最后一日)。对于可清算项目,即符合清算条件但未完成销售而被税务机关要求汇算清缴的,假如刚好在第90天销售n套房子,则纳税申报数据需要作相应修改,申报材料需要重新组织,这繁重的工作几乎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完成。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比较安全的做法是在截止日的前几天暂停销售。

办理汇算清缴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各地对信息资料的提交要求不一样。以北京为例,纳税人在办理清算申请手续时,应该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要求及清单》,并报送有关资料:项目竣工清算报表,当期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损益表、主要开发产品(工程)销售明细表、已完工开发项目成本表]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有关证明凭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房地产项目的预算、概算书、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能够按房地产项目支付贷款利息的有关证明及借款合同;销售商品房有关证明资料,以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并加盖公章的形式,包含:销售项目栋号、房间号、销售面积、销售收入、用途;清算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清算项目的销售许可证;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凭证,包括:已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鉴证报告》或《清算报告》;《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

二、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的申报缴纳流程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没有土地增值税预缴和清算程序,一般不会在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的规定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而是在就存量房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当天或者前一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6号)的规定,就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一窗式”申报缴纳。

对土地增值税有兴趣的朋友可加微信探讨。

【第5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下载

hello,新的一周工作又要开始啦!

小易发现很多今年增值税申报表变化巨大,很多旧的填法已经不再适用,新的具体有哪些变化?变化的申报表如何填写?今天小易和大家一起系统的来学习一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从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023年3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明确了新的申报表。

从5月1日开始实施。也就是新税率实施后的第一个申报期开始实施。

1

附表一的变化

原16%所在栏次(1、2栏次)名称一一对应调整成13%的内容。

原第3栏“13%税率”栏次直接删除。

原10%所在栏次名称一一对应调整成9%的内容。由于第3栏删除,表格栏次上移,9%所在的栏次由4a、4b调整为3、4。

具体如下图展示: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一

调整后的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

附表一调整的目的就是应对税率下调增值税的申报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怎么理解?以案例方式给大家说一下

1、4月1日后,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按原税率开具红字发票以及申报表的填写示范。

2023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一张供应商2023年3月20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财务审核发现发票名称开具有误,把有限责任公司开成了公司。

发票直接退回供应商。

供应商4月收到退回发票后,直接在开票系统申请红字通知单并开具红字发票,金额-100,税额-16,同时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供应商申报的时候也很简单,注意,为了方便展示过程,下面申报列明具体填写数据的过程。

其实就是把一正一负合并填写到对应栏次的13%栏次即可。

2、4月1日之前按未开票收入申报后,4月份补开16%、10%发票的增值税申报填写实例。

2023年3月公司发生了一笔应税收入,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由于无法取得对方开票信息,暂未开票,会计在4月申报3月增值税时候进行了未开票收入的填写申报。

注意:新申报表从5月开始实施,4月申报3月的还是旧申报表。

2023年4月20日,客户提供了开票信息,因为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3月。这个时候应该给客户开具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是开1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那么4月补开16%的发票后5月如何申报呢?

申报表填写如下:

这里其实也体现了一个对应关系,那就是15号公告说的,16%的对于填写到13%栏次。

2

附表二的变化

1、附表二中农产品加计扣除栏次8a维持不变。

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比如,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购买时取得增值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

购进当期,按法定扣除率9%申报时候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

领用当期,1%加计扣除的部分需要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税额”栏,如下图。

这个填法其实在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的时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确定下来的,一直就沿用到今天。

最早农产品扣除率13%,是没有这个加计扣除概念的,后面17年税率简并,13%并入11%,为了支持农产品扣除,在11%扣除率上加计扣除2%。

18年5月,税率下调,17%下调到16%,11%下调到10%,农产品扣除率也相应下调,以12%来扣除,填表还是分开填,2%部分单独填写到8a。

19年4月开始,税率再次下调,也就是这次,填表就按上面办法。

2、附表二中的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二

调整之后的申报表附表二

这里的变化主要应对两个新政策。

不动产分期抵扣取消

4月1日起,不动产分期抵扣政策不再执行,而采用一次性抵扣方式。

那么从4月1日开始取得不动产抵扣凭证,专票就填到相应的专票栏次,其他抵扣凭证就填到其他扣税凭证上去。原第10栏不再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部分。

保留第9栏次,这个第9栏次也仅仅为统计功能,其本身不计算到12栏中去,也不会过录到主表,仅仅是统计数据。

比如,假如公司2023年4月20日购入办公楼一栋,其中金额100,税额 9,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当然勾选确认。

这里取得的是专票,那么通过勾选确认后填写在第1栏、2、35栏次,同时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这栏的作用就是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是一个统计数据,也需要填写上。但是这栏次不参与计算。

第12栏=1+4+11,这栏数据过录到主表去。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

这个是配合增值税税率下降的一个优惠政策。为了统计客运运输服务的抵扣金额,在附表2的第10栏体现。

比如,公司员工小白2023年4月20日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一张,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仅做展示,以文字表述为准」

这张铁路车票,可以抵扣的税额

=263/1.09*0.09=21.72

申报表如何填写?直接按照票面计算出可抵扣进项税后填写到8b栏次,同时填写到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去。

为什么还要填写到8b?不直接光填10栏就行了吗?

其实和不动产抵扣填写9栏一样。这里的第10栏也是一个本期统计数据,不参与到抵扣计算中去,所以我们在抵扣不动产和购进的旅客服务都需要根据取得的相应扣除凭证填写到其他相应栏次去。

这里取得是铁路票,填写到8b其他去就行了。第8b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如果取得是专票,那就填写到第1、2、35栏次去即可。

3

附表三的变化

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三

调整之后的申报表附表三

这块没什么说的,就是对应的税率调整引起的变化。

4

附表四的变化

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这个主要是应对新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这个表怎么填写呢?这个表实际就是满足条件的纳税人统计记录用于加计抵减的表。

哪些纳税人满足条件呢?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如果判断自己满足,那么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格式如下:

假如2023年4月公司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00万,当期销项税120万,前期无留抵。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00*10%=10万

那么当期应交税额=120-100-10=10万。

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这里就是10万。

其实附表4的这个表格有点类似税控设备抵减的填法,它就是把我从一开始到最后加计抵减的进项税的过程用表格方式记录下来。

这个表填写后,如何进入主表最终实现少交税,这个里面还有第二步,那就是用第4列数据和每期申报的时候和主表进行比对,看能够抵减多少,能抵减的就填写到本表第5列去。

比如本期销项减去进行120-100=20,和可抵减数10比,10完全可以全部抵减,那么第5列就全部填进去。

回到主表,主表没有专设一栏体现这个10,直接就含在第19栏里面,具体看图片解释。

又比如,4月公司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00万,当期销项税80万,前期无留抵。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00*10%=10万

那么当期应交税额=80-100=-20,留抵20。

所以10万的加计抵减计提数就不能实际抵,因为本身都留抵了,你还加计抵个啥。

只有计提了留下期。

再看主表

相当于计提的10没用,下期填写表格时候它自动跳到期初余额去了。

5

附表五的变化

取消了附表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这个表取消原因就是因为这次不动产分期抵扣政策的取消,那这个表如果还有期末余额怎么办?

很简单,因为从4月1日开始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就不会填写这个表了,那么截止到3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表附表5第6栏的期末余额,纳税人可以在4月所属期起一次性转入到附表2的8b栏次进行抵扣。

比如,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公司《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还有27961.16,可以自15号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所以这个余额27961.16,我们就把它填写到8b,实现在当期的抵扣了。

6

取消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少填一个是一个,这是好事。

最后来说说主表。

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栏次维持不变,仅对第19栏“应纳税额”的填写口径进行了调整。这个主要是为了适应加计抵减的政策,具体案例可以看看本文第4点的内容,也就是如果能享受加计抵减,那么加计抵减的数据直接会体现在19栏次。

- end -

来源 | 高税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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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

一、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小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额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减免税限额为限。

二、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三、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四、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享受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6.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7.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五、特殊教育校办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对安置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

享受的条件:

1.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是指特殊教育学校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企业。

2.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3.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4.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5.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七、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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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2023年1月1日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自2023年1月1日起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同时废止。

七、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实打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反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7日

【第8篇】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b.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馈赠、赞助的,缴纳消费税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 的,再缴纳一道消费税

d.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均征收消费税

【答案】abd

【解析】选项 abd 正确。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 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的是 ( )。

a.汽车专卖店销售非超豪华小汽车

b.珠宝店进口钻石饰品

c.烟草专卖店零售卷烟

d.酒厂委托加工白酒

【答案】d

【解析】选项 d 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非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零售环节 不征税(选项 a);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税(选项 b);卷烟在生产进口环节和批发环节征 税,零售环节不征税(选项 c)。

【例题-单选题】甲烟草公司提供烟叶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烟丝。甲公司将已收回烟丝中 的一部分用于生产卷烟,另一部分烟丝卖给丙公司。在这项委托加工烟丝业务中,消费税的 纳税义务人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

【答案】a

【解析】选项 a 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为消费税的扣缴 义务人,纳税人仍是委托方。

【例题-多选题】下列消费品中,征收消费税的有( )。

a.电池

b.葡萄酒

c.成套化妆品

d.涂料

【答案】abcd

【解析】选项 abcd 征收消费税。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葡萄酒和成套化妆品属于 消费税征收范围,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起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汽车厂销售雪地车

b.手表厂销售高档手表

c.珠宝店销售珍珠项链

d.商场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

【答案】b

【解析】选项 b 应缴纳消费税。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 a);珍珠项链、 木制一次性筷子在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选项 cd)。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a.成品油

b.高档眉笔

c.沐浴液

d.高档香水

【答案】c

【解析】选项 c 不征收消费税,普通护肤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是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 年 3 月, 该厂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200 万元,销售普通护肤护发产品取得不含增 值税销售收入 80 万元,将高档化妆品与普通护肤护发产品组成礼盒成套销售,取得不含增值 税销售额 100 万元,已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 15%,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 万元。

a.30

b.38

c.45

d.69

【答案】c

【解析】将高档化妆品与普通护肤护发产品组成礼盒成套销售的,适用高档化妆品的消费 税税率,该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200+100)×15%=45(万元)。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 的下列税金、价外费用中,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是( )。

a.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

b.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基金

c.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d.向购买方收取的消费税税款

【答案】c

【解析】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是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销项税。

【例题▪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10 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 税销售额 10 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 0.565 万元、优质费 2.26 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 税率为 10%,增值税税率为 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 确的是( )。

a.(10+0.565+2.26)×10%=1.2825 万元

b.(10+0.565)×10%=1.0565 万元

c.[10+(0.565+2.26)÷(1+13%)]×10%=1.25 万元

d.[10+0.565÷(1+13%)]×10%=1.05 万元

【答案】c

【解析】包装物租金、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在计入销售额的时候需要换算为不含税的 价款。则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0+(0.565+2.26)÷(1+13%)]×10%=1.25 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12 月销售乙类卷烟 1500 标准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84750 元。已知乙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 36%,定额税率为 0.003 元/支,1 标准条有 200 支;增值税税率为 1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案】(1)不含增值税销售额=84750÷(1+13%)=75000(元)(2)从价定率应纳税 额=75000×36%=27000(元)(3)从量定额应纳税额=1500×200×0.003=900(元)(4)应 纳消费税税额合计=27000+900=27900(元)

【例题▪计算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01 月销售粮食白酒 30 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180 万元;薯类白酒 50 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150 万元。已 知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 20%;定额税率为 0.5 元/500 克。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案】(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180+150)×20%=66(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30+50) ×2000×0.5÷10000=8(3)应纳消费税税额合计=66+8=74(万元)

【第9篇】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几种

有些小伙伴经常分不清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感到很困惑,今天我就对这三个概念作个对比说明,希望对大家理解这几个概念有所帮助。

项目

小规模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

一、适用范围

增值税法下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法下的概念

企业分类统计下的概念

二、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

二、定义

增值税法根据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年应税销售额这两项指标把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

企业所得税法根据登记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是否在中国境内,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类,再从居民企业中根据其规模盈利状况识别出小型微利企业(简称“小微企业”),以便给予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划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各行业特点制定。

三、判断标准

1.自2023年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调整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2.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即≤5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小型微利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335”):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注1:年度应税所得额是指年度汇算清缴的年应纳税所得额;

注2:企业从业人数包含派遣用工人数;

注2: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

即:季度平均值=(季初+季末)/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平均值之和/4

如: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及以上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及以上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以下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四、作用

分别进行增值税相关的税收征收、优惠管理

分别进行企业所得税相关的税收征收、优惠管理

便于进行相关国民经济统计分析等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10大热点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10大热点问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1月9日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如何减免?怎样开具发票?

(1)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2)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征增值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如何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4)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小规模纳税人冲红前期已开具的发票是如何规定的?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征或减征增值税政策的,应如何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

(7)在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增值税,应如何处理?

按照1号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8)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加计抵减增值税政策?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判断上述比重的区间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9)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加计抵减增值税的比例是多少?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10)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是否需要申请审批或备案?

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责任声明:本文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所发布的此篇文章仅用于转发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劳您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

【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之所以是小规模纳税人,正因为它本身的财务制度不健全,所以在一些财税操作上不能独立完成,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如有业务所需,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如何扣税呢?

小规模代开发票时,应该将开具发票的金额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公式如下: 1、应税销售额=发票金额÷(1+3%) 2、应纳增值税=发票金额÷(1+3%)×3%

掌上明租数字化机械租赁平台,可以帮助施工企业合规合法取得机械租赁专用发票,数据真实,四流合一,符合国家金税四期要求,规避稽查风险,有需要可以关注一下,省去工程机械老板们代开发票的困扰。

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如何交税?

1、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季度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免征增值税规定的销售额限额(月度申报的不超过15万,季度申报的不超过45万),则针对开具普票的部分,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而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缴纳增值税。

2、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或季度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对应的销售额限额,则不管是开具专票对应的销售额,还是开具普票对应的销售额以及未开票对应的销售额,均需要正常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特殊情况,本期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但是针对开具专票对应的销售额依然需要缴纳正常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如何扣税?应纳增值税=发票金额÷(1+3%)×3%,这个计算公式对本题进行了完美的解答,大家可要清楚记住哦。

【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

1.免税期间:2023年4月1日-12月31日

2.只有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该免税政策,一般纳税人是不能享受的。

3.只针对开具的普票免税,开专票的话是不免税的,而且税率变为3%了,原来是1%的。

4.只针对适用3%征收率的收入免税,适用5%征收率的收入是不免税的,如房地产相关的收入是不免税的

5.免征的是增值税和附加税(因为附加税是根据缴纳的增值税附征的,增值税免了,附加税自然就不用交了),但是企业所得税是不免的,100万以下的应纳税所得额按2.5%缴纳,100-300万的部分按5%缴纳。

6.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个体户、个独、合伙企业,只要你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

7.收入不再受每月15万或每季度45万的限制,单月开票金额大也可以免税,但是记得连续滚动累计12个月收入不得超过500万,超过了会要求转为一般纳税人。

8.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免税,但是个人所得税还是要正常缴纳的。

9.这个政策特别适用于那些下游客户是不要票的小规模企业,之前企业都是通过少报收入的方式偷税漏税,现在国家给出优惠政策让你光明正大的不交税,通过这样的政策让你把收入报上来之后,也进一步了解了企业的情况。

10.这个政策对于下游客户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其实是不利的,一般纳税人肯定会向你要专票,专票4月1日后税率就变为3%了,不再是1%了,记得客户要开专票的话含税价要提高2个点才会保持与原来的收益不变。

【第13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模板下载

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还附有填写说明,可以统统免费分享给大家,帮助大家尽快搞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文末可免费领取全套资料及视频教程学习权限哦)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019版增值税申报表 :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学习小规模增值税报表差额申报填写:

注意:如开具既有不是差额的发票,又有差额的发票,附列资料一中填写的含税收入要包含不是差额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填写情况分两种: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详细和大家讲解: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销售含税收入31.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21万元,并根据增值税管理规定取得合法差额扣除凭证,适用征收率5%。

案例分析

该纳税人本期允许差额扣除额=21万元;

差额后含税销售额=31.5-21=10.5万元;

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10.5/(1+5%)]*5%=0.5万元。

申报表填写

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表一》填写:

(二)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下面,我们来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各列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各列填写说明:

……

领取方式:

1、下方评论区留言:学习。并转发收藏

2、点击小编头像,私我回复:资料,即可免费领取!

【第14篇】增值税纳税人分类

本周有个大公司的财务老总帮我推荐一个个体工商户客户,是个小餐饮企业,由于今年沈阳市税局不给核定个人所得税了,所以需要找一家公司代理财税服务。这位老总干了一辈子财务,居然说个体户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比小规模企业简单许多,应该给予更多优惠。大家发现什么问题没?财务老总把工商主体分类和税务分类搞混了。我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市场主体以及税务是如何分类的。

一、市场主体的分类,按照适用法律的不同主要分为五大类,下面一一介绍给大家。

1、个体工商户,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设立的,是以个人或者家庭为单位的经济组织形式,本质上不算企业,也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者以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个体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产生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体经营所得。

2、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体经营所得。

3、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还可以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也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合伙所得要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先按合伙份额分给合伙人,之后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体经营所得。

小结:以上三类市场主体形式,都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都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都缴纳个体经营所得,而且有所得的情况下不管实质上是否分配,一律视同分配缴纳个体经营所得。

4、公司制企业,根据公司法设立,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无论哪种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再分红自然人股东还要缴纳20%的股息红利所得。和前三种市场主体相比,公司制企业多交了一层企业所得税,但税后利润如果不分配就不会强制缴纳个人所得税。

5、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属于法人制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也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除了对股东有限制性要求之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跟公司制企业基本一样。

6、其它市场主体,比如国有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存在形式特别,又不是主流,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二、税法上对企业的分类,非常简单,无论以上提到的哪种市场主体形式,一律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应税收入额没有超过500万的市场主体,可以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原本是3%(特殊行业除外),疫情期间降为1%。

2、一般纳税人,连续12个月应税收入大于50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次月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如果没有达到连续12个月超过500万,是否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呢?答案是肯定的,新注册的企业如果你想,可以直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小结:无论哪种市场主体形式,即使是个体工商户也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不要因为你没见过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就理所当然的认为个体户一定是小规模纳税人,更不要误解个体户是和小规模同一个维度的分类。那么自然人在税务上是怎么分类的呢?税法明确规定,自然人是天生的小规模纳税人,永远不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但这并不能说明自然人不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自然人的个人财产租赁给一般纳税人企业,就可以到税局代开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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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

#税务师考试##税1背记知识点#

(一)加计抵减(★★★)

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及加计抵减比例

(1)适用加计抵减的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加计抵减比例。

解题三步走:

第一,判断行业、销售额等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以及加计抵减比例。

第二,用“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乘以加计抵减比例计算出的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金额。

第三,特别留意“上期结转的加计抵减余额”和“当期加计抵减调减额”。

(二)留抵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述公式如果出现负数,即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则计算出来的结果就是“留抵税额”。留抵税额允许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因此,如果某一期间存在上期结转的留抵税额,则: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三)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增量留抵退税)(2023年变化)(★★★)

自2023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1.留抵退税适用主体

小微企业:微型<100万元;小型<2000万元

制造业等六行业:中型 <1亿元;大型:除上述

2.留底退税条件

(1)小微企业、制造业,四个条件:

①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②退税前36个月未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专票;

③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④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其他企业,五个条件:

①②③④+

⑤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3.增量留抵税额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4.存量留抵税额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5.留抵退税与免抵退税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6.留抵退税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7.留抵退税的申请

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3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同时符合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相关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任意选择申请适用上述留抵退税政策。

8.留抵退税的其他规定

(1)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误的情形,纳税人应在下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缴回相关留抵退税款。

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2)适用本公告规定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的税收管理事项,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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