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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丢失罚款(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13 15:02:01 查看人数:5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发票丢失罚款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发票丢失罚款

【第1篇】增值税发票丢失罚款

01

弄丢发票,

到底罚不罚款?

02

丢失专用发票的不同联次

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一、发票联次都有什么?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二、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

目前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的,无需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三、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四、纳税人丢失“抵扣联”

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五、纳税人丢失发票“记账联”

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文件未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可使用其他联次的复印件记账,注意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并由提供人签章。

依据:

1、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2、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03

发票丢失后

第一时间干什么?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02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取消了发票丢失登报要求。所以无论丢失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都不需要再提交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第一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遗失、毁损报告】-点击【办理】

第二步:点击【新增】,在新增栏次填写相关发票信息,挂失类型可以写“丢失”、“被盗”、“毁损”、“已验旧发票存根联丢失被盗”、“未验旧发票存根联丢失被盗”。据实填写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上传“附报资料”点击“提交”即可。

04

专用发票丢失后

进项如何抵扣?

已开具的专用发票部分联次丢失不影响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其数据信息的勾选。

操作步骤如下:通过“首页—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发票批量抵扣勾选”路径,按照税款所属期等查询条件查询到相应发票的电子信息,完成勾选、提交、确认等操作。

在申报期内需要使用“抵扣勾选统计”功能进行抵扣申请,并在抵扣申请处理完成后对抵扣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完成签名确认后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即可。

05

全部退还!

60日的发票补救期是什么?

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专用发票

丢了怎么办?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五条规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只有充分利用好60日发票补救期的新规定,在税局规定的时日内依法取得合规票据,来争取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避免企业造成补税以及罚款、滞纳金的税务风险。

当过了汇算清缴期遇到税务稽查的时候,发现未取得发票,税务局仅仅给你留出60天的补救期,即便是超过了1天再取得扣除凭证,也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了,这个时候就更不要再指望5年追补期的规定了。

1、丢失普通发票

可以取得证明时: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无法取得证明时: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丢失电子专用发票

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财税解读、每日会计实操、会计交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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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增值税运费发票税率是多少

导读:企业的运费同样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是全面营改增的大环境,所以很多财务不知道这样的财务处理怎么做,本文来为大家详细解答企业的运费税率是多少。

1、营改增以后,运输企业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1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低于500万元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外提供运输服务,开具普通发票,按照征收率3%计算。

2、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增值税的法规: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信大家看完已经知道了企业的运费税率是多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3篇】浙江增值税发票查询

米印盒子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处理过各种各样的电子发票,小编整理了一下,有下面这些,你们知不知道他们的本质区别?

深圳电子普通发票(区块链电子发票)

广东通用机打发票(电子)

浙江通用(电子)发票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全电发票

看到如此多的电子发票,你脑袋是不是懵懵的,其实不用懵。很多人觉得,搞这么多干嘛呢?感觉使用范围也是重复的,是不是多此一举?

其实也不是,这些不同类别的电子发票其实刚刚代表了我国增值税发票的改革过程。

从非税控的电子发票到税控基础上的全国统一的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最后到又脱离税控的全国电子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

这种过程也让不同类别的电子发票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我们国家目前发票改革发展的趋势有两个,第一电子化、第二系统化。

所谓电子化就是彻底和纸质介质告别,通过电子数据传递,而系统化这个系统就是我们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这个系统是全国联网的。

而以此为标准,在发票分类上,我们现在也有一种很流行分类方式就是按照是否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把发票区分开来。

当然,还有现在正在起步的全电发票,这又是一套全新的全国电子发票平台,它脱离税控开具,更是未来的趋势。

所以说,不管你是深圳电子普通发票(区块链电子发票),还是广东通用机打发票(电子),还是浙江通用(电子)发票,这些在开具途径上通通都是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

深圳电子普通发票,实际上是深圳推行的区块链发票,区块链发票感觉很高大上,其实就发票种类划分,其依旧就是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也是普通发票的电子化而已。

而浙江通用电子发票也是一样,也是原纸质普通发票的电子化。

这些电子发票并未从实质上改变自己的身份,并未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无非就是新壶装老酒。大家使用还是和取得纸质普通发票一样,只是呢现在这种发票不会再发生丢失的事情了,大部分企业都还未实现记账无纸化,所以,取得这类发票一样还是要打印出来当原始凭证。

其实未来各省估计都会陆续增加这类发票,因为毕竟这是发票工作发展的方向,是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和遵从成本的发票管理新模式,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

万变不离其宗,不管你是区块链还是机打电子,普通电子,各路花色只是表面,实质上和我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全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就不是一路的,其并未实现系统化,也就是还是未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电子服务平台。

这种地位上的差距其实在各方面的管理操作都还是有差别。

1、真伪查询途径不一样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全电发票这些是全国通查,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目前,只有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才能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电子专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废止)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6)全电发票

而其他的非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只有乖乖去自己所在省份的电子税务局查询。你可以理解这些电子发票的开具系统是各地独立的,信息也是各地独立的,信息是孤岛状态,不全国通查。

2、开具规范也有差异

虽然大家看到现在各省的通用电子发票样式都做的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差不多。

但是说实话,从政策规范上,政策对新系统开具的发票还是更规范一些。

比如编码开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说的很清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这里其实并未要求非新系统的其他发票以编码开具,虽然我们现在看到的其他电子发票也选了编码开了发票,但是确实没有政策上的强制规定。

又比如开具税号这个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这里也说得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卷式、电子),其实也未将非增值税发票新系统的发票纳入规范范围。

总之,新系统开具的发票管理要严格一些,非新系统开具的没那么严格,至少政策上没有特别规定需要编码开具、必须填写税号。当然实践中税务局要求从严管理就是另说了。

3、抵扣方面

增值税抵扣凭证,本身传统以来,发票作为抵扣凭证主要就只有专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果是普通发票本身就不是抵扣凭证。

普通发票也仅仅有几种特殊情况可以做为抵扣凭证,而把电子发票作为抵扣凭证,包括

1、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全电发票下应用场景业务为旅客运输服务农产品收购、自产农产品销售的电子发票。

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采用勾选确认方式选择并用于申报抵扣。

通行费电子发票申报时候和专票是一样的,均填写在附表2的第2和第35栏次。

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申报抵扣,直接填表,不需要勾选。

全电发票农产品收购和销售发票需要勾选抵扣。

那么,你取得的其他电子发票,自然也是不能抵扣的了,特别是非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的电子发票。

当然也有一种特殊情况,比如非新系统开具的客运发票也电子化了,比如坐长途汽车以前这种发票以后电子化了怎么抵扣?

这个按照目前政策,如果给你变成像通用电子普通发票的样式,就像文章开头的那张发票这种一样。

能不能抵扣,也是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这个问题也很简单。

我们稍微按政策理一下就明白了。

购进旅客服务可以抵扣,购进旅客服务取得的不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能按参照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政策来。

那只能是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客运发票,那么政策说了,取得这类发票需要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方能抵扣,很显然这张发票不具备条件,不得抵扣。

【第4篇】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专票电子化试点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自2023年起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继2023年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部署安排,税务总局决定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专票电子化试点纷纷落地,发票电子化在一定意义上趋于完善,发票电子化的趋势是不可逆的。

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大一部分财务非常抵触电子发票的广泛应用,这是因为纸票向电票过度集中,大部分企业财务缺乏电子发票管理系统,从而导致工作量直线上升。

在不具备线上报销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要将电子发票打印成纸质版进行报销。电子发票无法节省印刷成本的同时也增加了繁复的管理流程。

纸质发票弊端

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纸质发票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弊端:

1、无法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2、印制和管理成本居高不下;3、降低企业工作效率。

不难看出实体化的纸质发票在效率和印刷成本上存在硬伤,电子发票提高了效率,税务局印制、运输和保管发票的费用省下来了,企业也不用设置专门存放纸质文件的会计档案柜。财务可以足不出户领发票、开发票并将发票发送到客户手里。

电子发票管理

说到这有些财务却不认同。他们认为,所谓的提升效率节省成本,跟他们本身关系不大,税局跑两趟,多邮寄两回快递没什么大不了,工作量再大花点时间总能干完,现在电子发票出来,公司没有管理系统,还要合规管理电子发票,怎么储存,数据放哪里都成问题,而且还要打印出来。当初可以直接给纸质发票,现在搞得更麻烦了。

面对电子发票的推出,财务们措手不及,更困扰他们的是不知如何应对电子发票的查重、防伪以及进行原文件归档管理这三个方面。

时代的更迭是不可逆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有随之改变。借助信息化的电子发票管理系统来应对我们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票总管发票管理系统

借助“票总管”发票管理系统,自动扫描录入发票明细,一键归档,统一管理电发票影像。财务可随时对发票内容进行检索查询,提升财务效率,合规管理电子发票:

①解决电子发票归档保存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要求,电子发票不但要打印纸质资料,电子凭证也要保存,对于发票接收量大的企业,便于电子发票归档和整理。

电子发票报销批量导入+归档保存

报销发票查重、验真

②解决电子发票重复报销的问题。

企业报销管控不严格,重复报销入账不但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还会产生漏税风险,容易造成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系统可以自动对发票进行重复检测,并生成发票台账表,防止重复报销。

③ 加强发票风控管理。

电子发票虽然使用便捷,但电子发票自身具有可重复打印,易篡改、易造假的特点,所以电子发票推行后ps伪造发票层出不穷。

系统可以针对电子发票进行批量验真,对接权威查验平台,自动生成国税局官网发票查验凭证,确保发票真实性。

发票电子化是必然的,这个趋势不可阻挡,希望财务小伙伴尽快尽早使用电子发票管理系统,早日出坑,不再被电子发票的烦恼所缠绕。

【第5篇】重庆市增值税发票查询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从2023年1月1日起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

点击了解详情

天气炎热,疫情反复

请大家线下办理社保业务时

尽量避开高峰

同时避免在银行或社保部门等

公共场所形成聚集

快来跟小布一起

看看怎么查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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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社app查询

登录重庆人社app

在首页点击进入“社会保险”模块

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

点击“养老保险”

确认个人信息

点击“调待明细”

即可查看调待明细结果

今年调整的部分会从1月开始补发

点击“养老金支付明细”

即可查询调待后

1-7月的养老金补发金额

若参险类型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则会在基本信息的险种类型上体现

其他查询步骤

与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相同

pc端网站查询

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在网站首页

“个人办事”-“社会保险”

“个人社保查询”选项

点击“在线办理”

进入基本信息页面

点击“养老保险”

进入基本信息页面

点击“养老保险”

点击“调待明细”

即可显示调待明细查询结果

返回上一页面

点击“养老金支付明细”

即可查询调待后

1-7月补发的养老金金额

【第6篇】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

一、对交易方做必要的了解

纳税人在交易前应该对交易方做必要的了解,通过交易方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相关情况对其进行判断。

二、纳税人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纳税人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从思想上重视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要有意识地规避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

三、加强财务合规性审核

建议纳税人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避免现金交易。纳税人应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给对方,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应引起警惕,暂缓付款,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

四、仔细核对发票信息

在取得发票时,除了验证发票本身的真伪外,还要核实票、货、款是否一致,即开票方、供货方、收款方是否一致,发票流、货物流、资金流是否合法合规。

纳税人应认真比对发票信息,认真审核开票方提供的税务登记证、出库单、一般纳税人资格等有关资料。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税务机关官方查询路径,审查取得的发票是否确实为销售方领购的。

五、取得和保存购货证据

购进货物要注意取得和保存相关证据,一旦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造成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

六、完整留存交易的证据资料

如果对方故意隐瞒有关销售和开票的真实情况,恶意提供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票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受票方在税务机关做出处理决定时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资料,也可以依法向对方迫偿由于提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7篇】开增值税红字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导读】:增长四会发票的税率比普通发票的大一些,因此财务是需要知道这个专票是怎么开具的,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流程,下面有两个方法为大家介绍红字发票开具的步骤,希望能帮助大家!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流程

方法一:1、先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发票管理类-红字发票申请单,上报.

方法二:1、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拿《申请单》(一式两联)到办税大厅办理审批,取回开票通知知单.

开具方法:打开'防伪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点击'专用发票填开'--点击'打开的发票上的负数'--输入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跳出所开具的发票的信息--打印此张'负数发票'即可.

开负数发票的规定

一、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以上规定来自国税发(2006)156号和国税发(2007)18号,是可以开具负数发票的所有规定.根据以上规定,由于无法取得主管国税局出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因此无法开具负数发票,那也就无法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流程上文就介绍到这,按照上文先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找到红字发票,之后在国税系统里面申请,上报,上文有相关的规定,开具负数发票的相关内容也有,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第8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空白模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

丢失“空白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

不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遗失了都得接受罚款。

建议

对方提供发票丢失已处罚决定书、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存根联复印件、对方税务机关出具的销货方此张发票已纳税证明、存根联复印件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购货方可凭此作为会计核算凭证。

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购货方可凭此作为会计核算凭证。

【第9篇】上海增值税发票勾选

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可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https://fpdk.shangha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勾选确认。

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第10篇】增值税专用发票图片

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更新的平台发票版式展示里面,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样式如下:

对比以前的电子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版),电子专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主要有四点不一样。

1、基于国家战略和自主技术创新的需要,所有的电子发票格式都将统一使用ofd格式。pdf格式电子发票不再使用。(目前两个格式都在使用,具体停用时间需要看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

2、ofd电子发票文件监制章由税局统一制章后进行数字签章,与pdf图片章相比,ofd格式电子发票可以进行验章,验证版式文件是否修改。

3、ofd电子发票文件使用发票的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与发票专用章具有同等效力,右下角可视化的企业发票章将消失。

4、ofd电子发票文件将内嵌发票的全票面结构化数据文件,企业在erp对接中可以直接读取内嵌发票数据,发票数据利用更加方便准确。

电子专票使用注意事项1、电子专票格式为ofd格,非pdf格式,需要下载文件阅读器查阅。(税务局官网)

2、电子专票只能红冲,不能作废。

3、电子专票领票数量和纸质专票合并判断标准,限额同纸质专票。税务机关按照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为试点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4、电子专票不存在“联”之说。

5、电子专票是否还需要专门去认证?

取得电子专票后,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直接确认电子专票的用途,无需办理发票认证事项。

【第11篇】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

一直以来,发票和会计人的关系,就像谈恋爱的两个人,说丢就丢说散就散。但是现在小编要说的是,不要慌!2023年新规之下,发票丢失的最新处理方式来了!

我们先来看下具体的明文规定:

2023年专用发票丢失处理

新旧规定对比!

旧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新规定:从2023年11月1日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无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了,销货方纳税人已上传发票明细数据的,购货方纳税人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直接勾选抵扣或扫描认证;销货方无需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

注意此处划重点:销货方纳税人必须已上传发票明细数据。

那么具体细节操作是怎么样的呢?

具体操作步骤来了!

这3种情况的处理方式全国适用!

1

丢失空白发票

丢失空白发票后就是向税务局报告,然后接受处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当然,现在丢失发票报告也非常简单,电子税务局即可操作。(全国适用)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

第二步、点击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进入

第三步、填写相应信息提交即可。

2 丢失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丢失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门有一个文件做了具体处理规定,这个文件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19号文。

当然还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一并梳理。

那么处理流程就是,遗失报告-接受处罚-根据专票丢失联次做相应的处理。

具体来说,就是如图所示:

其实也并不复杂,简单的说就是,两联的东西,你丢一张就用另一张补上,你都丢了就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

当然,这仅仅是理论上的流程,在实践中,各地处理方式还是有差异的,具体表现在哪里呢?

比如:个别地方并没有严格要求已开具的发票丢失必须报告,有些地方也不会罚款,而就算要罚款,罚多罚少也各有不同。

3 丢失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

丢失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可就没有特别的文件规定了,既然没有,那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做,理论的流程也就是:

报告-处罚-取得记账联复印件、并凭借相应证明入账。

对于这个具体相应的证明,税务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各省税局没有特别的要求,我们账务处理可以参照《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会字〔1996〕19号 )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1. 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简单的说就是:税务不要证明,你得让开票方给你一个证明,或者自己有一个符合内控流程的手续来作为记账依据。

其实发票丢失的处理随着发票信息化管理的推进,处理方式已经越来越简便。

那新规定后,是否还要做发票遗失报告?

当然要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办理材料:

因此,不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已报税证明是≠不做发票遗失报告,各位会计朋友们千万记住这是完全不搭边的两回事,不要偷换概念,谨防税务风险!

提醒!

千万不要胡乱处理丢失的发票

特别是这两种办法千万别用!

错误处理方式1:发票当月丢失,销售方直接系统作废,然后重新开具给购买方一张。

此招确实好用,销售方不报告税务局了,发票也重新给客户开了,省时省力,业务大拇指比起,多好......

定性:这属于违规作废发票行为。

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符合上述条件的,才能收齐联次后作废处理。

没有收齐联次或者没有确认对方是否勾选认证的前提下就作废专用发票,而对方又认证抵扣了属于违规作废行为。

税务局会以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错误处理方式2: 发票跨月丢失了,没法作废了,系统不支持,好了,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冲销掉丢失发票,然后开具新发票给客户。

定性:这属于违规开具红字发票的行为!

首先红字发票必须在特定情况方可开具,那就是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

其次,对于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的情况,必须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

你联次都没收回,你就开具红字实属违规。

红字发票不是你想开、想开就能开。随意开具,随意冲回,税务机关在检查中会对纳税人红字发票进行事后抽查,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随意开具红字发票的会给予处罚。

以上就是发票丢失的最新处理方式!希望能帮到大家!

本文来源:二哥税税念、办税总动员。

【第12篇】2023年7月增值税普通发票怎样报销

从2023年1月21日开始,在北京新注册的纳税人可以开具电子增值税发票,发票的范围是全国性的!让我们来看看一些常见的问题〜

一、普通增值税电子发票报销时,发票的有效性与纸质发票的有效性一致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发行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4号)收货人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格式文件,其法律效力与税务机关监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

二、对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如何申报填写最近收到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答:根据(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总局2023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批量选择和收费电子发票确认服务。纳税人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的使用目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扣除电子发票的进项税额。应在增值税申报附表二(当期进项税额明细)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栏中填写。

三、最近收到卖方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未在发票上盖章,可以使用这张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平台开具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属于税务机关的监督下制作的发票,使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印章,其法律效力,与普通增值税发票相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格式为ofd格式。

四、对于普通消费者,酒店开出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下载和打印。可以要求对方打印电子发票的纸质版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 31号),购买者应当场向纳税人索取纸质发票。纳税人应免费为顾客打印电子发票。

【第13篇】湖南增值税发票查询

发票验旧是指税务机关对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进行查验,检查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这个通常当公司及个体工商户需要进行新发票申购的时候才会需要进行验旧。随着税务互联网制度的不断发展进步,发票验旧也转移到了网上进行办理。

首先登陆当地的税务官网,输入密码账号后进行登录。然后选择发票管理中的发票验旧选项,准确地选填发票代码,发票种类以及发票的起止号。填写无误后点击查询,会出现需要验旧的发票。最后点击提交验旧,很快就会有“发票开具信息验旧成功”的消息提示,此刻就说明已开具的发票验旧成功了。

湖南省内公司及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使用卷式票,纸质普通发票,纸质专用发票,机动车票,电子发票(普票,专票),登陆并使用湖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验旧。从最近一次领购发票时间开始需按月验旧。如有作废发票需要找齐作废发票联次拍照并上传发票。

简易流程指引: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交)旧---升级版发票验旧。

浏览器登陆湖南省电子税务局

选择发票验(交)旧

升级版发票验旧

查询验旧信息

上传作废发票

验旧操作成功

升级版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14篇】北京增值税发票真伪查询

北京朝阳区增值税电子发票真伪查询电子发票在近些年已经慢慢取代了纸质发票,主要是因为其便利程度以及保存方式都比纸质发票来的快捷方便,而且还能替企业节省购买纸质发票的成本,详情请查阅《电子发票的优点及缺点》,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电子发票,也导致了其虚假发票的泛滥,那么我们如何辨别电子发票的真伪呢?为此我们特意咨询了问明途的财税人员,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15篇】云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云南省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8月28日起,云南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 (不含深圳市)的部分纳税人 (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 (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 (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二、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三、全电发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 (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其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 (包括: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纳税人提供了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

全电发票样式见附件1。

四、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云南省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云南省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七、纳税人取得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以下简称 《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填开 《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 《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 《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 《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八、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 chinatax. gov. 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九、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

十一、本公告自 2023年8月28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附件1.全电发票样式.doc

附件2.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3年8月1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此,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的背景是什么?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以下简称“试点地区”)开展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系统运行平稳。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自2023年8月28日起,云南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试点地区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二、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

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场景,在全电发票中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云南省纳税人在取得全电发票时,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可向开票人提出特定业务需求,开票人将按规定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进一步规范发票票面内容,便利云南省纳税人使用。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三、使用全电发票具备哪些优点?

(一)用票更便捷

发票数据应用更丰富。便于税务机关进行发票数据的规范化管理,为向纳税人提供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

发票使用满足个性业务需求。全电发票破除特定版式要求,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全电发票样式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二)入账归档一体化

税务机关将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全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

四、云南省纳税人如何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含哪些类型的发票?

云南省纳税人可以接收试点地区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云南省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上述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五、云南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有何区别?

云南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与现行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比,区别在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后,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密码区将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以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云南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由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如何操作?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

例1:2023年9月,i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为j公司(云南省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i公司在2023年9月1日已为j公司开具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9月9日因客观原因服务终止,此前j公司未对该发票进行确认用途及发票入账,i公司需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i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无需j公司确认,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i公司依据核实无误的确认单信息,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受票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例2:2023年8月,n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销售一批玩具给p公司(云南省纳税人),已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p公司已确认用途。2023年8月,发现开票有误。

情形一:n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选择原因和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录入金额和税额。p公司财务人员在72小时内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确认后,n公司财务人员据此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情形二:p公司财务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选择原因和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录入金额和税额。n公司财务人员在72小时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完成确认后,据此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三)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或纸质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暂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

七、云南省纳税人取得哪些类型的发票可进行用途确认?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确认?

云南省纳税人继续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功能,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八、云南省纳税人通过什么渠道可以进行全电发票信息的查验?

云南省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全电发票的信息进行查验。

九、云南省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nd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云南税务公众号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8月22日

增值税发票丢失罚款(15个范本)

01弄丢发票,到底罚不罚款?02丢失专用发票的不同联次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一、发票联次都有什么?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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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规模企业的话国税季度还要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年终有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话,国税登陆国家税务局网站网上办税大厅。地税可以登陆地方税务局的电子办税服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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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增值税时不包括消费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价内税与价外税的区别是计算税款的时候计税基础中包含税款与否。一个应税行为的价款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 ...[更多]

  • 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报销吗?(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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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票的最主要作用不仅仅是用于税收的计税凭证,同时还有其它凭证的作用。其中很多人都在问的一个作用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后是不是可以直接用于报销?下面一起来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