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发票验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增值税发票验票
“真真假假真
假假真真真
真真假假
假假真真”
电子发票,要如何快速的分辨出真伪呢?真假难辨啊,真假难辨啊!
首先官方的方法是在增值税真伪查验平台进行查验。当然,大家在网上可以搜索到这个方法的很多教程。什么?还要教程?当然要了,可能就安装一个证书,你就卡在那儿一天了。更别提查验一张发票等待的时间。增值税发票的真伪查验,真是不容易。
当然,也有快速的方法:
1、打开微信小程序(目前还可部署在企业微信,仅办公使用),搜索电子台账助手。
2、录入发票时或者录入发票后,点击发票真伪查验,对接国税商用接口,一秒出结果。更可贵的是,知此恨发票信息比对,你说这发票有问题,到底哪里的问题总要告诉我吧!!
3、划重点:除了增值税发票外,还支持区块链发票的真伪查验哦。真假难辨的电子发票,用这样的方法就什么也不怕了
【第2篇】增值税发票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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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概述
查询被盗发票的信息。

操作流程
一、进入界面
点击【功能导航】-【公众服务】-【丢失被盗发票查询】,即可查询界面界面。

进入查询界面如下:

二、查询
输入查询信息、校验码,点击【查询】可以查询到信息。如下图:

温馨提示
当发票丢失、被盗后,记得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哦~
【第3篇】增值税发票确认平台
全电发票目前正在快速推进,很多地方已经加入试点,距离全国统一施行已经指日可待了。对应的配套设施,增值税发票综合平台也有了新的大变动。
从升级说明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增值税勾选平台主要新增了发票勾选入账、发票批量查验、针对全电发票的红字申请等功能。
从这些变化里,我们还能看到,困扰着财务人的一个大难题:电子发票重复入账,或可以得到有效解决了。
在当前背景下,无纸化核算并没有普及,除了少数的大企业之外,很多企业都没能实现。这也意味着在电子发票时代,多数企业报销还是参照原来的老样子:将电子发票打印出来,然后进行报销入账。
也因此,重复报销,打印件信息被恶意篡改等事情可能会发生,对应的会计文件在风险管控上也做出了具体要求:据财会[2020]6号,用打印的电子会计凭证入账的,需要同时保存打印件和电子件。
很多企业,根本无法实现智能化的方式解决重复报销的问题。各个财务人在这个问题上,也各显神通:有的人通过建立excel台账的方式查重,有的人通过勾选平台的普通发票入账功能来配合实现防止重复报销,还有的直接花钱弄系统解决这事。
但无论哪种方法,要不比较费时费力,要不就是花费太多小公司根本无法承担。
好在这次勾选平台升级后,带给了大家一个好消息:通过发票勾选入账功能可以比较好地解决电子发票重复报销的问题。
现在,就算是普通的电子发票,大家也可以像勾选专票一样,直接勾选相应的发票信息,给发票打上入账的标记。
然后当出现重复发票报销的时候,同一张发票是无法实现第二次勾选的,所以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具体哪张发票有问题。这样,基本可以高效、便捷地解决重复报销的大问题了。
最后给大家简单说一下具体的勾选操作流程(以四川为例):
首先,在发票管理-发票勾选入账页面,查询到具体需要的发票,然后将需要入账的发票进行勾选,勾选完成后,选择提交。在弹出的确认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就完成了。
这个功能,除了可以预防发票重复报销之外,还可以查验发票的真伪情况:因为假票,根本没法勾选入账。
所以,审核发票的时候,大家可以考虑登陆平台,同时勾选一下发票入账,这样或可以省不少事儿。你们觉得这个方法怎么样?
【第4篇】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平台
一、平台简介
1.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是什么?
答: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升级版,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功能的完善和风格的优化,可以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发票网上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消费税管理、进销项发票查询和下载等功能。
2.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都有哪些模块?
答: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包括首页、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发票下载、档案信息维护等模块。
3.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有哪些优化功能?
答: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优化功能有: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抵扣勾选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抵扣税额或不抵扣,增加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和查询、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注销勾选、发票下载、风险管控等功能。
4.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上线后,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是否继续使用?
答: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上线运行后,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不再使用。
二、登录环境
1.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运行环境要求?
答:(1)该平台支持windows xp及以上(windows xp、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操作系统;
(2)需配置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支持google、火狐浏览器;
(3)使用该平台前需根据操作手册要求安装相关的控件及驱动(盘、安全控件和税务证书)。
2. 安装相关控件及驱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按照《基础驱动及安全控件安装手册》安装;
(2)关闭浏览器;
(3)不要连接金税盘或税控盘;
(4)在安装证书和控件时,选中安装文件,点击鼠标右键,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5)清空浏览器缓存,再重新打开浏览器。
3. 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时是否需要连接税控设备?
答:登录平台时需连接税控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但不可同时连接金税盘和税控盘。
4.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平台密码是什么?
答:平台密码是为了满足部分纳税人开票与认证操作分开的需求,由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在平台中设置的平台登录密码;平台密码设置成功并启用后,纳税人需同时输入证书密码和平台密码后,才能登录。
5. 平台密码是否必须启用?
答: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启用或不启用平台密码,启用平台密码后需同时输入证书密码和平台密码登录,不启用平台密码时仅输入证书密码即可登录。
6. 忘记平台密码该怎么办?
答:(1)若纳税人设置过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可通过该功能取消平台密码,登录平台后根据需要重新设置平台密码;
(2)若纳税人未设置过平台密码找回问题,或忘记找回密码问题答案,则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
三、业务操作
1.什么企业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所有使用含有数字证书的税控设备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使用该平台。
2.纳税人为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类型企业,该如何认证发票?
答: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企业可在办税服务厅勾选确认。
3.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功能对纳税人信用等级有要求吗?
答:没有,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登录使用该平台。
4.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并使用部分功能。
5.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的哪些功能?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平台中的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等功能。
6.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后没有抵扣勾选功能是什么原因?
答:请确认纳税人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转登记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未到生效日期。
7.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模块都有哪些功能?
答:抵扣勾选模块包含发票抵扣勾选、发票批量抵扣勾选、发票不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以及抵扣统计确认等功能。
8.“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可以勾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票数据:(1)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且尚未完成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2)发票状态、管理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
9.“发票抵扣勾选”模块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超过抵扣时限的发票且未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发票(逾期发票);已作废、已红冲、已失控、管理状态非正常等异常发票。
10.对于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实现批量勾选发票么?
答: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使用“发票批量勾选”模块,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勾选,提高发票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
11.勾选为“部分抵扣”和“不抵扣”的发票,该所属期申报缴税后能否再次选择抵扣?
答:不可以再次选择抵扣。
12.可以将一张发票同时进行“抵扣勾选”和“退税勾选”吗?
答:不可以,一张发票仅可勾选一种用途。
13.纳税人如何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答:征期内,纳税人完成当期抵扣勾选后,需在增值税申报抵扣前,到“抵扣勾选统计”模块申请统计,生成本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并进行确认签名。
14.纳税人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是否可以继续勾选发票?
答:纳税人在非增值税申报期,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可继续对发票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但不可进行确认签名。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则必须撤销统计方可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
15.“确认签名”是什么?
答:“确认签名”是指在平台中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纳税人申报期内需对抵扣勾选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经“确认签名”确认后当前统计表将作为申报抵扣的依据。
16.不经过“确认签名”是否可以申报抵扣?
答:不可以。
17.本期无进项抵扣需求是否需要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答:若纳税人本期没有需要勾选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则不需要在平台中进行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18.“确认签名”功能开放时间?
答:“确认签名”功能仅在申报期内开放,确认签名和撤销签名支持多次操作。如纳税人因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前申报抵扣的,可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进行确认签名。
19.确认签名后需要继续勾选发票怎么办?
答:确认签名后系统会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成功“撤销签名”后继续进行勾选和撤销勾选操作。
20.撤销确认签名有无次数限制?
答:抵扣勾选支持多次撤销确认,退税勾选确认后不可撤销,代办退税勾选后无需确认且不可撤销。
21.哪些企业可以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型出口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22.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能否申报出口退税?
答: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不能申报出口退税,需完成“发票确认勾选”才能用于出口退税。
23.退税勾选确认后能否撤销重新选择?
答:确认后不可撤销。
24.哪些企业可以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25.哪些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答: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26.“代办退税勾选”需要进行确认操作吗?
答:“代办退税勾选”没有确认环节,“代办退税勾选”提交或“批量代办退税”勾选文件上传即确认,且无法撤销。
27.“发票下载”模块可以申请下载哪些发票?
答:纳税人可在“发票下载”模块申请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
28.发票下载申请提交后是否可以直接下载文件?
答:纳税人查询处理状态,显示为“处理完成”后,方可下载。
29.如何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答:纳税人可以在“进项发票查询”模块里的“单票查询”和“未到期发票查询”中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30.纳税人是否可以在平台进行发票查验?
答:纳税人可点击平台中“发票查验”按钮自动跳转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进行发票查验。
31.纳税人平台档案信息显示不全怎么办?
答:需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局端加载档案。
32.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平台中查询不到是什么原因?
答:销方离线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上传到税局端之前无法查到。若非前述原因,需到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该张发票是否存在。
33.扫描认证的发票是否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确认签名?
答:扫描认证的发票,需要在申报抵扣前登录平台进行确认签名。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为抵扣勾选,如需调整用途需撤销抵扣勾选后重新勾选。
34.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
答:平台获取到企业当期已完成增值税申报的结果后,会自动跳转到下一税款所属期,并显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若企业需返回上一税款所属期调整认证数据,可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
35.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请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纳税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税款所属期跳转到下期后,企业又在当期撤销申报;
(2)平台获取到的需回退的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在回退属期的申报期内。
36.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注销勾选功能?
答:一般情况下进入申报期后纳税人才可进行确认签名,需要做注销当期申报提前确认勾选的纳税人,可以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37.注销勾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申请注销勾选需要平台获取到纳税人当前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已申报”,否则无“注销勾选”按钮。
38.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相关业务是否要携带税控设备?
答: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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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第一步:打开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点击发票使用模块,点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发票)
第二步:点击增加,选择申请的票种,填上每月最高领票的数量,单份最好限额不让填写是灰色的,这个不用填写;如果不是首次申领,点击修改,修改最高领票数量;
第三步:填写经办人、资料采集、然后保存提交就可以了,等待税务人员审核;
保存提交
审核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如下图:已经审批通过了;
增值税专票申请成功
注意事项:首次申请批复的是千元版的专票、如果版本小不能够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还可以申请改版;
改版步骤如下:
第一步:点击税务行政许可,找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第二步:选择发票种类、选择最高开票限额、填上申请理由;
第三步:点左下角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填写经办人、联系电话如图保存提交等待审批就可以了;
第四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查询、看改版审批成功了。
审批成功了
是不是很简单啊!你学会了吗?不会的小伙伴可以私聊我哦。
【第6篇】国家增值税发票
内容提要
《公告》明确,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外,《公告》还明确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处理方式;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的处理方式等。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
现将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下简称“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通过选择确认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三、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通过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六、本公告第一条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第二条至第五条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二条和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第一条自2023年2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点击文末“了解更多”下载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0月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有关税收政策,规范税收秩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发布本公告。
二、按照《公告》规定,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应提交的填报资料是什么?
近期,我局会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按照纳税人自主判断、自主申报、自主享受的原则,本公告明确,符合87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本年首次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向税务机关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他仍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继续按照现行规定适用政策。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87号公告规定,纳税人以后年度是否继续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已经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2023年、2023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23年、2023年销售额确定。如果符合规定,需再次在当年首次适用政策时,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三、通过选择确认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税务机关提供了哪些方式让纳税人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
纳税人通过选择确认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可通过选择确认平台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也可通过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的方式申请稽核比对。
四、对于稽核比对异常的海关缴款书,是否还有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的时间限制?
本公告取消了《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1号)中关于“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规定。本公告实施前,因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超过180日限制导致不能抵扣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后续处理。
五、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并发布)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三)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7篇】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期限
好消息!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的期限取消啦!
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无论什么原因导致逾期的,自2023年3月1日起都可以申报抵扣!
关于这项政策,你还需要掌握这些问题:逾期发票如何抵扣?怎么做账?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本篇文章帮你捋清楚!
一
税法规定
总局2023年第4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如下,该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二
公司四类逾期发票抵扣方法
便于理解记忆,先来看思维导图:
1、2023年1月1日后开具的未认证发票。
取消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后,纳税人取得开票日期2023年1月1日后的未认证发票,在本省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勾选认证。不同地区勾选的方法可能不同,如青岛地区,自3月1日起,可以查询到2023年1月1日至今的发票,采用正常方法勾选认证即可。
另一些地区可能较麻烦,如上海地区,需要逾期勾选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申请单、进项发票原件复印件、情况说明等资料。
发票认证成功后,增值税申报表会自动更新数据,同其他正常的发票一样显示在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的第2行,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申报即可。
2、2023年1月1日后开具的已认证未抵扣发票
纳税人取得开票日期2023年1月1日后,已认证未抵扣的发票,本期申报时将税额填入附列资料(表二)中的第3行即可。
3、2023年1月1日前开具,符合条件的未认证发票
开票日期2023年1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未认证发票也可申请抵扣。符合条件指的是,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这种情形下,纳税人需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抵扣税额的,纳税人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申报表的填列。
4、2023年1月1日前开具,符合条件的已认证未抵扣发票
开票日期2023年1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已认证未抵扣发票也可申请抵扣。符合条件指的是,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发送《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继续抵扣通知单》,企业凭《通知单》进行申报抵扣。
三
逾期发票抵扣的会计处理
会计收到了逾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不能抵扣,通常情况下将发票全额计入成本费用。现在进项税又允许抵扣了,相当于前期的成本费用多计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理论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笔分录做到2023年,但是不影响当年的利润,而是调整期初数据。
但在实务中,金额不大的,一般会计处理上就直接计入了当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成本费用类科目。
这种操作不太规范,但确实是目前的普遍做法。
也有人说,发票逾期了,我就不敢入账了啊。这里想纠正一下,发票逾期了,是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对于企业所得税是符合条件的税前扣除凭证,可以入账。
四
逾期发票抵扣的所得税处理
有些人提出问题:逾期发票再认证,进项税是可以抵扣了,但企业所得税也得调增啊。确实是这样,但我们要注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仅仅是调增的税额乘以25% ,相比于可抵扣的进项税来说更少,当然也需要结合增值税的留抵情况和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来考虑究竟要不要认证。
无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原则上企业所得税都应该调整前期的报表,这就需要去税务局修改数据,较麻烦,实务中很多税务局也是默认直接放在当期,不去调整前期报表,企业可结合具体情况来处理。
【第8篇】营业税票开增值税红字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开具流程分三步: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分三种情况:一是购买人已申报抵扣,购买人开具,开具信息表时不填写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二是购买人未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购买人开具信息表并填写对应蓝字信息;三是销售方未将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开具信息表并填写对应蓝字信息。
2.上传信息表,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
3.销售方根据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第9篇】上海开增值税发票
大家知道吗?这些与每位纳税人都息息相关的发票涉税事项,不用频繁跑大厅、填表格、递资料,在网上轻松点击即可办理!
申税小微把这些发票涉税事项攻略打包带给您,助您 “足不出户”、轻松应对发票问题~
发票涉税事项办理
一、发票票种核定
业务概述: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对发票的种类、数量、限额进行核定。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对购票人进行变更。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超限量领购发票特批。
01
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选择“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新增或调整票种、最高开票限额和数量等
核对调整后的信息,点击“提交”
02
变更购票人
选择“发票票种核定(变更购票人)”
注:业务前提,企业有通过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
新增或删除购票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预览修改后情况,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获取受理结果,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
03
超限量领购发票特批
选择“超限量领购发票特批”
根据需求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等待受理结果。
二、发票代开
业务概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库银直接扣款后至arm机(或办税服务厅窗口)打印发票。
根据需要选择代开发票类型
点击“代开申请”
选择开票方式,点击“下一步”
填写相关信息,可点击“从以往开票记录中选择”,获取以往开票信息。仔细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征收品目,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填写货物和劳务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确认发票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点击“缴款”,即完成发票代开操作
三、自助办税终端取票
业务概述:
开票不超过10万可就近选择全市任意税务机关,超过10万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
在arm机上选择业务类型
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登陆
按动画提示放置身份证进行身份证验证
获取申请列表,选择要开具的申请单号
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发票开取成功
以上是电子税务局发票部分涉税事项的办理操作指引,随着电子税务局的不断发展,将有更多便利举措出台,让纳税人“足不出户”网上办税,要了解更多政策和操作,请继续关注申税小微吧~
供稿:上海·杨浦税务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上海税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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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26号
【第10篇】增值税发票号码是几位
1、问:填写出口明细时,什么时候填写出口报关单号?什么时候应填写代理证明号呢?
答:若是自营出口的,则代理证明编号无需填写,正常填写出口报关单号,报关单号的填写规则为18位的海关编号+0+2位项号。
报关单
若是代理出口的,则需要填写代理证明的编号,出口报关单号无需填写。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编号(18位)+两位项号(01、02…)填写,项号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所列顺序编写。
横琴平潭地区区内购买企业申报退税时,“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栏次填写“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号”。
【1】
问:外贸企业录入进货明细时,录入进货凭证号后还需要录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吗?
答:如果是手工采集进货明细数据,直接填写“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中的“进货凭证号”就可以,具体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数字组成。填写后,无需填写“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如果是通过外部数据导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不需要在“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中录入“进货凭证号”,导入发票信息后,可以录入“发票号码”栏次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发票的相关信息,无需填写“进货凭证号”。
【2】
【第11篇】增值税发票丢失登报
问:丢失发票是否还需要登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不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第12篇】增值税电子发票查询平台
很多人拿到电子发票根本不会去查验真伪的,这就给了很多不法分子机会。
虽然国税局官网上就可以查询电子发票的真伪,但是对于很多不太懂电脑的小伙伴来说,这的确是一个大麻烦。而且在国税局官网查询还需要手动输入发票号码、代码、校验码、开票金额、开票日期,查一张发票要花个好几分钟,简直太麻烦了。但是我们用肉眼是无法识别电子发票的真伪,如果遇到假票,一旦入账就会给公司造成损害,财务自己背锅!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个简单的方法,手机上就可以对发票的真伪进行查验。
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配置了真伪查验功能后,扫描发票二维码,就可以直接查验真伪。
目前市面上的这类工具很多,但是为什么要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呢?我们公司选择它,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它严谨。目前市面上很多这类工具,在查验后都会显示这张发票是真的,或者是假的,但是你要知道,在国税官网里面查,它都不会有这种提示,如果发票信息被篡改了,只是会把发票的全部信息显示出来,然后让查询的人自己进行比对。
这款工具就是这样,他不会主观地去告诉查询的人,这张发票是真的还是假的,它是把这张代码的发票应该是什么内容全部显示出来,会计再自行查看比对,这样就能让假发票无所遁形。
通过这个方面就能够看出这款工具的严谨,发票是公司的关键所在,能够在验真伪这种小事上做到如此严谨,那使用它来处理电子发票的查重验真伪问题,安全性才会有保障,企业才会更加放心!
【第13篇】内蒙古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
内蒙古呼和浩特增值税电子发票真伪查询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14篇】增值税发票丢失罚款多少
“小五,我不小心把发票弄丢了,有人说要罚款,也有人说发票丢失不罚款,损坏发票才罚款,到底要不要罚?”从通话中,51账房的小五听出了黄老板的语气显得焦急又迷茫。
“你别着急,我们一起来解决。”小五一边安慰一边给黄老板讲解发票丢失会有哪些后果及补救措施。
黄老板听完后,如释重负!他说,“还是要问你们专业的人才清楚,我前面问的答案五花八门,都快把我搞晕了!”
下面和小五一起来看看,弄丢发票到底罚不罚款?以及发票丢失后的处理误区:
按我国现行发票管理办法:丢失发票或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局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3万的罚款。
也就是说,不小心把发票弄丢了是要罚款的,至于罚多少?要看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
误区一:发票丢失需要登报声明。
还认为要登报声明的小伙伴,是没有及时学习新政策哦。
按现行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不需要登报声明。
误区二:发票丢失的发票联、抵扣联后,需要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当前税务部门已经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信息的共享共用。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无需前往税务申请开具已报税证明单,可凭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误区三:发票丢失后,只需给税务机关报告一声,无需提交其他书面材料了。
当发票丢失,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如果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中无法全部反映的,还要提供《挂失/损毁发票清单》。
误区四:弄丢了抵扣联,只剩下发票联的时候,不能进行认证抵扣。
如果抵扣联丢了,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不小心弄丢了发票,不要慌!更不要相信谣言!
如果是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弄丢了发票,应于在发现丢失当天,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你学会了吗?关注“51账房”小五,了解更多常见的财税小知识,为你的创业之路赋能。
【第15篇】企业增值税发票查询系统
3.1 发票资料统计
3.1.1 发票资料查询统计
主要功能:查询企业税务 ukey 近十二个月自使用以来某一个或连续几个会计月的各种发票领用存及销项金额、税额等统计资料。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报税处理/发票资料统计/发票资料查询统计”,进入“发票资料统计”窗口,如图 3-5 所示。
图 3-5 税务 ukey 资料统计窗口
2 说明:
① 本功能用于查询税务 ukey 中纳税统计资料,直接读取税务ukey 中发票数据。
② 可以按需选择发票所属月份、季度、年度。
【第二步】选择要统计的发票类型,统计时间范围分为按月度、季度、年度统计,如图 3-6 所示,选择对应的发票类型,选择需要统计的时间范围。
图 3-6 税务 ukey 资料统计窗口
【第三步】设置好要统计的信息,点击“查询”按钮,此处我们以按月度统计为例,统计 2019 年 8 月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显示结果如图 3-7 所示。
2 说明:
图 3-7 月度资料统计窗口
① 查询展示结果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 票”标签页展示;
② 税务ukey 资料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发票领用存,包括:发票期初库存份数、购进发票份数、退回发票份数、正数发票份数、正数废票份数、空白废票份数、负数发票份数、负票废票份数、期末库存份数;
③ 汇总数据包括:销项正废金额、销项正数金额、销项负废金额、销项负数金额、实际销售金额、销项正废税额、销项正数税额、销项负废税额、销项负数税额、实际销项税额,以上各种统计以税率分类统计显示;
④ 该统计窗口的数据明细只能查看和打印,不能修改。
⑤ 考虑到查询统计对税务ukey 性能的影响,建议每月初征期抄税时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保存到税务ukey(或者硬盘),另外考虑到税务 ukey 空间使用情况,建议最多保存自去年 12 月份以来的统计数据,每月保存以利于后期查询。
【第四步】在查询前后我们可以对显示信息标题栏的税率进行设置操 作,点击“设置”按钮,弹出显示税率设置窗口,进行税率设置,显示结果如图 3-8 所示。
2 说明:
图 3-8 显示税率设置窗口
本功能用于用于设置查询信息税率设置,税率不可重复。
【第五步】点击“查询”按钮过后,我们可以对得到的信息进行打印操作,点击“打印”按钮,得到打印预览图,显示结果如图 3-9 所示,确认无误后进行打印操作。
图 3-9 月度资料统计打印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