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纳税申报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19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19年增值税纳税申报
本月的申报期进入最后一周
关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填写
小编总结了六个提醒
助您轻松申报
提醒一
纳税人符合按月(或季)销售额未达10万元(或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如何填报?
纳税人如果放弃或未发生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情形的,申报表填报没有变化。
纳税人如果发生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情形的(例如3月份已开具1%征收率发票等),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其中,纳税人应将开具普票和未开票的销售额填写在主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则填报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应将开具专票的销售额填写在主表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将“开具专票销售额*2%”填写在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关栏次。
▲请注意:如果纳税人既有适用3%征收率(例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1-2月的)、又有减按1%征收率销售额的情形,则适用3%征收率部分的填报没有变化,减按1%征收率的部分按上述要求填报。
提醒二
如果纳税人既符合按月(或季)销售额未达10万元(或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又符合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优惠,如何填报?
请将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填报在主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则填报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中,不填报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也无须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关栏次。
提醒三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项目发生应纳税额的,请注意准确填报减按1%征收率减征额。
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纳税人应当将销售额填写在主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将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提醒四
销售额计算请注意把握适用3%或减按1%征收率。
纳税人发生应征3%征收率销售额的,例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1-2月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纳税人发生减按1%征收率销售额的,例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提醒五
系统新增差额征税不含税销售额填写提醒!
为帮助差额征税纳税人分别按照3%、1%征收率,分类归集销售额、扣除额等申报数据,网报系统新增填报弹窗,纳税人按照弹窗提示填报后,系统将自动将合计数生成至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中。
提醒六
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可用关键字搜索!
除提醒二以外的情形,纳税人按照税务总局2023年第4号公告规定,适用疫情防控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
请纳税人务必准确选择“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为方便纳税人,网报系统新增“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关键字模糊搜索功能。纳税人只要在“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栏次输入关键字,比如:输入“疫情”,即可快速搜索出本次疫情防控期间最新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再比如:输入“2020”,即可快速搜索出“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中包含“2020”的字段。
为辅导纳税人填报好申报表,
我们对上述提醒精心编制了申报表填报案例,
将于下周一晚继续推出,
敬请关注!
【第2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真伪
自2023年3月1日正式开始,新的“票表比对”重磅来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以下栏次是将是税务机关监控的雷区。
莲税观提醒:雷区有危险,靠近须谨慎!
一、 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栏次填报负数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这两栏,出现问题最多的,就是随意填报数字。主要表现在
1、 “开具其他发票”一栏,反映的是除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之外的的普通发票开具金额。
但是,由于目前有一部分普通发票,尚未纳入新版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例如:电子发票、定额发票、平推式机打普通发票、公路桥梁通行费发票、盖有财政监制印章的财政票据、卷筒式发票等。
这些普通发票开具金额尚不能自动带入申报表的“开具其他发票”栏内,尚不能实现系统自动比对功能,该栏数据就隐藏着较大的少计收入的风险。
因此成为税务机关监控的重点。
2、“未开具发票”一栏,反映的是无票销售额。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极易成为“调控”收入的蓄水池。
例如:税务稽查或者纳税评估、企业自查中发现有“预收账款”纳税义务时间已经实现,但是由于尚未开票或者结算,尚未申报的销售额,往往通过该栏来进行过渡。
还有,就是近几年来,不法分子虚开发票后,通过该栏红冲应税销售额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该栏也成为税务机关监控的重点。
如果纳税申报时,该栏出现负数,票表比对就会显示申报异常,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经过人工核查 ,解除异常后强制通过。
莲税观提示:异常不等于不能。
如果是正常原因出现的该栏负数,纳税人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还是那句话:真的不怕查,税务机关也不会指鹿为马。
如果纳税人以前月份确实已经申报过销售额的,开票当月负数冲回时,请您务必书面说明当月已经开具发票的明细情况,详细列明前期已经申报纳税的月份、无票销售额、本期已经开票等情况,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二、 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金额较大
发生“应纳税额减征额”,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具体规定参照财税〔2012〕15号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购进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的固定资产,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1%的税款部分,也填写在“应纳税额减征额”栏内。
3、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3项具体规定参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09】9号 、财税【2014】57号
从以上情况看,该栏的发生数,一般金额较小,不会有大的减征税额出现。
如果该栏出现大于10万元的减征税额,一定属于异常情况。
三、 进项税额转出填报负数
进项税额转出一栏填报负数,就相当于增加了当期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理论上,不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应该予以转出。所以,转出数应该是正数才对。目前税法没有规定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的情形。
由于各省网厅设置不同,有的省份进项税额转出栏出现负数,可以申报比对通过,但是有的省份不能。
无论能还是不能,如果该栏出现负数,税务机关找你的可能性为100%。
四、 当期农产品抵扣进项占总进项的比例过大
农产品抵扣进项税,一直是税务机关监控的重点。特别是当期农产品抵扣进项占当期全部进项的50%以上的,更会引起主管税务机关的重视。
你抵扣的农产品,有无虚开虚抵啊?自己先查查吧。
五、 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栏填报情况
该栏反映的是境内购买方,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
税务 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需要的留存备查的资料是: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具体规定参照财税【2016】36号
六、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监控
该栏反映的是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具体规定参照国税发【2010】40号
除此以外的购进项目取得的进项税额,应在认证通过过勾选确认的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该栏填报的税额与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是否相符,是税务机关监控的重点。
七、 其他栏次填报异常
这里说的就是其他扣税凭证其中的“其他”,即8b栏。
能够填列在该栏内的,就是除1-8a项目之外的抵扣凭证,如:过路桥闸通行费发票,所以正常情况下,发生额也不会太大。
【第3篇】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
第一个案例,这是一家个体户,销售防水维修材料,按季度报增值税,2季度就发生了两笔业务。
第一笔业务购买方是行政单位,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5858.17,税额475.75。
第二笔自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71400,税额2142。
该个体户业务如何申报增值税?大家可以思考一下。
其实这里主要有三个典型的知识点
1、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个体户如何填写申报表?
2、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情况下,其中有开具专票的,专票部分交不交增值税?
3、自开的专票在申报表那里体现?
其实弄清楚这三个关键点,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就完全不在话下了。那么我们依次来看看。
1、季度销售未超过30万,这个我们知道肯定是符合小微企业免税的,小微企业免增值税,正常填写申报表,都是填写在第9、10栏次。
但是,对于个体户来说比较特殊,个体户需要填写在第9、11栏次。
为什么不一样,其实这个填表说明有明确规定的,大家按照做就是了。
依据:
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次。
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本栏次由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写。
2、季度销售额没超过30万情况下,其中专票部分需要交增值税吗?这个是肯定的。
什么意思呢,就以本案例为例,销售额=普票15858.17+专票71400=87258.17,所以这个季度销售额肯定是小于30万的,但是并不是87258.17全免税,其中71400开的专票要单独剔出来交税,非专票的部分才免税。
3、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不过按规定,小规模自开的专票还是填入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所以,本案例条件下,该个体户第二季度增值税申报表填写如下:
该案例读者主要遇到的问题就是,在填写自开专票到第二栏次时候填写不进去,申报设置了此栏次自动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带出数据,不允许自动修改。
最后读者去税务局大厅申报了,对于申报表填法是没有问题,但是实际工作中,可能由于系统设置一些问题出现没法申报成功情况,如果觉得自己申报表填写方法无误,那么最近简单方式就是带上申报表去大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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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此案例是一家公司,从事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计税,第二季度在税务局代开了一张专用发票。
金额:65140.22,税额:123.81。该业务总的金额是65264.03,差额扣除部分62664.03,管理费2600按5%征税,税额就是123.81。
这个案例的关键点就是,差额征税下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差额征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申报关键点是要填写附列资料这个表。
因为劳务派遣差额计税是适用5%的征收率,所以应该先填写附列资料的5%的栏次。
其实差额后实际需要交税的就是第16栏这个销售额。那么这个栏次的数据和主表第4栏的数据就必须一致。
所以,差额计税下,就是这样填写就行了。
这个读者遇到的实际问题是,首先她的申报中没有附列资料这个表格。
其次,他直接填写第4栏,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无法填写且填写。对于这种实际情况,也只有去税务大厅申报。
其实上述两种情况,报表填写方法都没有问题,但是实际中确实遇到了一些申报卡点,这些问题大部分是由于各地申报表后台取数设置引起,或者是一些表格的权限问题导致。
特别是第一次做特殊业务,比如自开专票、比如差额计税,这种很容易出现异常,所以我们掌握了填写方法,如果还是出现申报问题,那么没有其他办法,带着申报表去税务大厅申报,同时查清楚无法网上申报的原因并及时修正,以后再申报应该就可以自行申报成功了。
【第4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日前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于5月1日正式启用。目前正值5月申报期,企业申报纳税需使用新版增值税申报表,下面这张图将告诉你新版申报表有哪些变化,赶紧收藏吧↓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5篇】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下载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单位和个人,以这些单位和个人是否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为标准,可以划分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两类。这两类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流程、计税方法等方面有比较大的差异。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该条规定虽未区分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但这两类纳税人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流程、计税方法是不同的,适用的纳税申报表也不一样。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6〕309号)附件可以看出,一共有七种不同类型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分别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此外,还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从这些申报表就可以看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流程不一样。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之后,开发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到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等相关资料。各地对备案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要求不一样,以北京为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许可后,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并按照房地产项目管理的要求和清算管理规定,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手续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立项批复、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预(销)售许可证等材料。
第二阶段,预缴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为了发挥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的调节作用,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各地对房地产的分类不一样,预征率也不一样。以烟台为例,将房地产分为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其他房地产三类。长岛县地域范围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普通住房预征率为2%,非普通住房和其他房地产预征率为3%。长岛县地域范围外,全市其他地域范围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其他房地产预征率为3%。湖南将房地产分为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非住宅、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四类,预征率分别为1.5%、2%、3%、5%。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分次转让房地产而频繁发生预缴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纳税的,可按月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定期申报方式的,应向纳税所在地税务机关备案。定期申报方式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第三阶段,汇算清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满足条件的90日内主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办理清算手续。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二)》的要求,税款所属期是项目预征开始的时间,截至日期是税务机关规定(通知)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应清算项目达到清算条件起90天的最后一日/可清算项目税务机关通知书送达起90天的最后一日)。对于可清算项目,即符合清算条件但未完成销售而被税务机关要求汇算清缴的,假如刚好在第90天销售n套房子,则纳税申报数据需要作相应修改,申报材料需要重新组织,这繁重的工作几乎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完成。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比较安全的做法是在截止日的前几天暂停销售。
办理汇算清缴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各地对信息资料的提交要求不一样。以北京为例,纳税人在办理清算申请手续时,应该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要求及清单》,并报送有关资料:项目竣工清算报表,当期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损益表、主要开发产品(工程)销售明细表、已完工开发项目成本表]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有关证明凭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房地产项目的预算、概算书、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能够按房地产项目支付贷款利息的有关证明及借款合同;销售商品房有关证明资料,以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并加盖公章的形式,包含:销售项目栋号、房间号、销售面积、销售收入、用途;清算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清算项目的销售许可证;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凭证,包括:已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鉴证报告》或《清算报告》;《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
二、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的申报缴纳流程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没有土地增值税预缴和清算程序,一般不会在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的规定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而是在就存量房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当天或者前一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6号)的规定,就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一窗式”申报缴纳。
对土地增值税有兴趣的朋友可加微信探讨。
【第6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一)填写顺序
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
1.销售情况的填写
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
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2.进项税额的填写
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
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4.主表的填写
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
(二)一般业务的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构明细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项目。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
(1)一般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 “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简易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征收率确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 “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进项税额的填写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填写
纳税人当期认证相符(或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写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根据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注明的相符税额合计,填写到附表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次中。实行农产品核定扣除的企业,计算出的当期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额也填写在此栏中。
当期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代扣代缴的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栏次中。
2023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的道路、桥、闸通行费,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附表二第8栏“其他”。
【政策链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填写
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政策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13至23栏中。
【政策链接】《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④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⑤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3.进项税额结构明细的填写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按税率或征收率归集(不包括购建不动产、通行费)的进项”,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进项税额,不包括用于购建不动产的允许一次性抵扣和分期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所对应的税率,将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相应栏次。
纳税人取得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实际购买的服务、不动产或无形资产对应的税率或征收率,将扣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填入对应栏次。
第29栏反映纳税人用于购建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的进项税额。购建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用于购建不动产时,发生的允许抵扣且不适用分期抵扣政策的进项税额。
【政策链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5号公告,不需进行分2 年抵扣的不动产(可一次性全额抵扣)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4.主表的填写
(1)销售额的填写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中的销售额都为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为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根据不同项目,分别填写到“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免税销售额”。主表的销售额根据附表一中的销售额进行填写。
其中: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填写到主表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中,应填写到主表第1栏“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中。
“应税劳务销售额”栏填写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
(2)税款计算的填写
附表一中的“货物劳务的销项税额”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合计填写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栏次。附表二中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填写在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中。根据主表中注明的公式计算的“应抵扣税额合计”、“实际抵扣税额”、“应纳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应纳税额合计”分别填写在相应的栏次。
主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以下简称“两项费用”),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销售额1%减征的部分。
主表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由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减去“应纳税额减征额”计算得出。一般计税方法的留抵税额不能抵扣简易计算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3)税款缴纳的填写
主表第28栏 “①分次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准予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额。
主表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特殊业务的填写
1.即征即退业务的填写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退)税数据填写在附表一“即征即退项目”栏次中和主表“即征即退项目”列中。未发生即征即退业务的纳税人无需填写相关内容。即征即退业务的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需要在“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中进行分摊。
2.减免税业务的填写
发生免税业务的纳税人需要填写附表一免税相应栏次和减免税明细表、主表免税销售额栏次。
(1)减免税明细表的填写
“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期大于零的纳税人需要填写“减税项目”栏次。
“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税、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按下列情况填写: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3.出口退税业务的填写
(1)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业务的填写
①出口销售额的填写:
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政策的当期出口销售额填报在附表一“免抵退税”部分“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和主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该销售额为企业会计确认的出口销售额。《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出口销售额是单证信息齐全进行出口退税申报的销售额。两者口径不一致,形成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年累计销售额差异属于正常情形。
②征退税率之差转出的进项税额填写:
生产企业应根据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出口销售额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填报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汇总表第25栏与附表二第18栏数值需相同,不得有差异。
③免抵退应退税额的填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不是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来,需要手工填入。该栏按照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6栏“当期应退税额”填报。出口企业无论当月是否收到退税款,都必须按照以上要求填写。
④生产企业出口业务适用免税情形的填写:
生产企业出口业务适用免税情形时,出口销售额填写在附表一免税列、减免税明细表中“出口免税”栏次和主表第8栏“免税销售额”中。与此同时,用于免税业务计算的进项税额转出填写在附表二第14栏“免税项目用”。
(2)外贸企业免退税业务的填写
①出口销售额的填写:
外贸企业出口销售额适用免退税的,填写在附表一免税列和主表主表第8栏“免税销售额”中。
②进项税额的填写:
外贸企业用于出口业务取得的专用发票须按规定的时限进行认证(或登录发票查票平台勾选确认)。外贸企业内外销必须分开核算。外贸企业取得的用于出口退(免)税的进项发票,认证后填写在附表二“待抵扣进项税额”相应栏次。外贸企业征退税率之差部分计入成本,不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中反映。
4.汇总申报业务的填写
(1)总机构申报表的填写
实行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的企业,总机构填写完整的增值税申报表。总机构根据传递表系统汇总的,包含所有总分支机构销售额、进项税额、分支机构分配的应纳税额,进行填写申报表。总机构需要填写完整的的申报表。
所有总分支机构取得的进项税额,由总机构汇总填写在附表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按季申报的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包含该季度所有总分支机构认证(或登录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的专用发票进行税额之和。
分支机构根据销售占比分配的税款,由总机构填写在主表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实行定率预缴的总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定率预征的税款也填报在该栏。
(2)分支机构申报表的填写
分支机构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主表。
①销售额的填写:
分支机构实行按销售额占比分配的税款,倒推出的销售额填写在附表一“一般计税方法”相应税率栏次中。
分支机构实行定率预征计算的税款,倒推出的销售额填写在附表一“一般计税方法”相应税率栏次中。
“营改增”分支机构实行定率预征的,销售额填写在附表一第第13a行“预征率 %”。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销售额填写在附表一第13b、13c行“预征率 %”。
②进项税额的填写:
分支机构认证((或登录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填写在附表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并填写到附表二第 17栏“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作进项税额转出。
5.税额抵减业务的填写
发生“两项费用”抵减以及销售、出租不动产和销售建筑服务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本表第3行由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本表第4行由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本表第5行由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6.差额征税业务的填写
有差额征税业务的纳税人需要填写附表二第12至14列和附表三。附表二中第12列相应栏次的数值应等于附表三第3列相应栏次的数值。
【填写案例一】某市a 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 月2 日,买入金融商品b,买入价210 万元,12 月25日将金融商品b 卖出,卖出价200 万元。a 纳税人2016 年仅发生了这一笔金融商品转让业务。2017 年1 月10 日,该纳税人买入金融商品c,买入价100 万元,1 月28 日将金融商品c 卖出,卖出价110 万元。a 纳税人在2017 年1 月仅发生了这一笔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业务分析:按照政策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a 纳税人在2016 年12 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的填报方法:
a 纳税人在2017 年1 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的填报方法:
7.挂账留抵税额的填写
2023年4月份所属期主表“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大于零,且兼有营改增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纳税人,需要填写挂账留抵税额部分。其他纳税人不需要填写。主表中的第13 栏“上期留抵税额”、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第20 栏“期末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专用于挂账留抵税额的填写。
货物劳务部分的挂账留抵税额只能用来抵扣营改增后货物劳务部分的应纳税额。货物劳务部分的应纳税额根据货物劳务销项税额占比计算得出。
【填写案例二】某市a 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6 年5 月1 日前,仅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截止2016 年4 月30 日期末留抵税额10 万元。2016 年5 月,发生17%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20 万元,发生1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30 万元,本月发生的进项税额为30 万元。
填表解析:
解析1.本月主表第13 栏“上期留抵税额”,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填写“0”:“本年累计”填写“100000”,即将上期申报表第20 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结转到本栏。
解析2.主表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在填写时,需要进行计算,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出当期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计算过程: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00000-300000=200000
第二步:计算出当期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
计算过程: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列资料(一)》第10 列第1、3 行之和-第10列第6 行)÷主表第11 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100%=200000÷500000×100%=40%.
第三步:计算出当期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
计算过程: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200000×40%=80000
第四步:将“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与“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两个数据相比较,取二者中小的数据。
80000<100000经过上述计算,主表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应当填写80000.
解析3. 主表第19 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 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即:500000-300000-80000=120000
解析4.第20 栏“期末留抵税额” “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第13 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即:100000-80000=20000.这20000 元是期末尚未抵扣完的挂账留抵税额,可以结转至下期继续在货物及劳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8.不动产分期抵扣的填写
纳税人当期发生购建不动产的业务,按照政策规定分 2 年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填写附表五对应栏次和附表二对应栏次。
适用分期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附表五第2列“本期可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和附表二第10栏“本期不动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中反映。详情【填写案例三】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填写在附表二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与此同时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填写在附表五第4列“本期转入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详情【填写案例四】
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填写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相应的栏次;其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填写在附表五第5列“本期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不得抵扣的情形,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填入附表五第5列“本期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详情【填写案例五】
【填写案例三】购进不动产抵扣分期抵扣的填写
2016 年5 月10 日,某市a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办公大楼一座,该大楼用于公司办公,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5 月20 日,该纳税人取得该大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0 万元。
业务分析:根据不动产抵扣相关规定,110 万元进项税额中的60%将在本期(2016 年5 月)抵扣,剩余的40%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 个月(2017 年5 月)抵扣。
该项业务在2016 年5 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填报方法:
【填写案例四】2016 年9 月10 日,某市a 纳税人购入一580批外墙瓷砖,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 万元;因纳税人购进该批瓷砖时未决定是否用于不动产(可能用于销售),因此在购进的当期全额抵扣进项税额。11 月20 日,纳税人将该批瓷砖耗用于新建的综合办公大楼在建工程。
业务分析:按照政策规定,该30 万元进项税额在购进的当期可全额抵扣,在后期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时,该30万元进项税额中的40%应于改变用途的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于领用当月起第13 个月,再重新计入抵扣。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30 万元×40%=12 万元。
该项业务在2016 年11 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填报方法:
2023年11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的填报方法:
2023年11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的填报方法:
【填写案例五】某市s 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 月8 日,买了一座办公用楼,金额1000 万元,进项税609额110 万元。2017 年4 月,纳税人就将办公楼改造成员工食堂,用于集体福利,此时不动产的净值为800 万元。
业务分析:按照政策规定,正常情况下,纳税人购入该项不动产,应在2016 年5 月抵扣66 万元,2017 年5 月(第13 个月)再抵扣剩余的44 万元。由于纳税人在2017 年4 月将该项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因此需要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2017 年4 月,该不动产的净值为800 万元,不动产净值率就是80%,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8 万元,大于已抵扣的进项税额66 万元,按照政策规定,这时应将已抵扣的66 万元进项税额转出,并在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88-66=22 万元。该项业务在2017 年4 月(税款所属期)的填报方法:
该项业务在2017 年5月(税款所属期)的填报方法
二、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由主表、附表和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组成。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该表。有其他免税销售额需要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一)适用“起征点”政策的判断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之前需要先进行是否达到“起征点”政策的判断,如果未达到“起征点”,不能在主表中第1至8栏填写相关内容。
1.“起征点”标准
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销售额为3万元;按季纳税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销售额为9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2.“起征点”口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分别适用“起征点”政策。有差额扣除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销售额口径为扣除前的不含税销售额。货物劳务“起征点”销售额为“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货物劳务免税销售额”、 “货物劳务出口免税销售额”之和。服务、无形资产“起征点”的销售额为“服务、无形资产扣除前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服务、无形资产扣除前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服务、无形资产免税销售额”、“服务、无形资产出口免税销售额”之和。
(二)小规模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1.主表的填写注意事项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中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销售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为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根据适用征收率和项目不同,分别填写在不同的栏次中。销售货物货物和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分别填写在不同的列中。
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填写3%征收率的销售额。不包含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出口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的,填写在该栏“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或税控收款机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5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填写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销售额。
销售货物劳务的应纳税额和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应纳税额,根据适用的不同征收率分别计算填列。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包含在地税预缴的税款和异地国税预缴的税款)填写在“本期预缴税额”栏。
2.附表填写的注意事项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根据不同的征收率分别填写附表,计算出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并填写到主表相应的栏次中。
三、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指引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预缴税款表中“销售额”为扣除前的含税销售额。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项目编号”。 “扣除金额”列由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填写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不同项目需要分开填写该表。不同项目的扣除金额不能打通计算。
【填写案例六】某a 省建筑公司在b 省分别提供了两项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23年5 月,项目1 当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555 万元,支付分包款1555 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2 当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1665 万元,支付分包款555 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目公司该如何预缴税款?
该建筑公司应当在b 省就两项建筑服务分别计算并预缴税款:
(1)项目1 由于当月收入555 万元扣除当月分包款支出1555 万元后为负数(-1000 万元),因此,项目1 当月计算的预缴税款为0,且剩余的1000 万元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2)项目2当月收入1665万元扣除分包款支出555 万元后剩余1110万元,因此,应以1110万元为计算依据计算489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1665-555)÷(1+11%)×2%= 20 万元
【填写案例七】:某a 省建筑公司在b 省分别提供了两项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2023年5 月,项目1 当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555 万元,支付分包款1555 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2 当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1665 万元,支付分包款555 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目公司该如何预缴税款?
该建筑公司应当在b 省就两项建筑服务分别计算并预缴税款:
(1)项目1 由于当月收入555 万元扣除当月分包款支出1555 万元后为负数(-1000 万元),因此,项目1 当月计算的预缴税款为0,且剩余的1000 万元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2)项目2 当月收入1665万元扣除分包款支出555 万元后剩余1110万元,因此,应以1110万元为计算依据计算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1665-555)÷(1+3%)×3%= 32.33万元。
【第7篇】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一分
一、按照提示比对不通过的内容去查找哪里有问题,申报表是否存在填写错误。如果存在填写错误,按照准确的填写之后再次进行比对。如果不存在填写错误,继续保存申报表。
二、如果有强制监控级别的比对项目没通过申报比对的,纳税人的税控设备不能解锁,同时税务局金三系统大厅主任岗会产生一条异常比对转办单的待办事项来处理纳税人的申报比对异常。
三、税务局大厅主任岗检查纳税人申报信息是否存在基本填写错误,如果经核实不能解除异常的,将异常转办单流转到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再次核实。如果可以解除异常,填写完异常转办单后系统自动对纳税人税款设备进行解锁。
【第8篇】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附列资料:
(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附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项目及栏次:按计税方法及税率/征收率划分
列:开票情况(专用发票、其他发票、未开票)及纳税检查调整,合计;服、不和无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明细填附表三),扣除后。
附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各类扣税凭证填报说明);进项税额转出额;待抵扣进项税额;其他 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扣代缴税额。
调整说明:其他扣税凭证-下属“其他”(第8b栏):原附表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中“期末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填入此栏。原附表五废止。
附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填报说明: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此表。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项目及栏次:按计税方法及税率/征收率划分
列:价税合计额+扣除项目(五列)
扣除项目说明:
增值税:以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环节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
差额征税:“按差额方式确定计税营业额”,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差额=总营业额-支付给另外的营业额(营业成本)
简易计税-差额征税项目:
附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项目及栏次:抵减项目;加计抵减项目
抵减项目:税控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预缴税款情形(包含:分支机构、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
填报:主表“税款缴纳”-本期已缴税额(第28栏)。
加计抵减项目: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加计抵减政策:《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第七条(自2019.4.1至2021.12.31)。
填报:计算加计抵减税额(当期可抵扣税额*10%),填入主表“税款计算”-应纳税额减征额(第23栏)。
账务处理:
期末按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附-其他: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项目: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
根据《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根据政策发布、废止等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减税项目:享受减征优惠的纳税人填写。如: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代码01042807)。
填报:主表(小规模)-免税销售额(第9栏)下属第10栏或11栏。
免税项目:如“支持三农”类免征增值税优惠
填报:主表(一般)-免税销售额(第8栏)
主表(小规模)-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2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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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非小微企业填写案列
a公司为按季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鉴证咨询服务,2023年1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15万元,2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收入10.10万元,3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0万元。
案例分析:
该企业2023年1月销售额=151500÷(1+3%)=147087.38 (元)
该企业2023年2月销售额=101000÷(1+3%)=98058.25(元)
该企业2023年3月销售额=103000÷(1+3%)=100000(元)
合计: 345145.63元
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345145.63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应纳税额= 345145.63 ×3%=10354.37元
小微企业填写案例
b公司为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0万元,2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未开具发票含税收入5.15万元,3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10万元。
案例解析:
该企业2023年1月销售额=103000÷(1+3%)=100000(元)
该企业2023年2月销售额=51500÷(1+3%)=50000 (元)
该企业2023年3月销售额=101000÷(1+3%)=98058.25(元)
合计: 248058.25(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规定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为248058.25元,
未超过30万元,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本期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248058.25元,
小微免税额= 248058.25 ×3%=7441.75元。
差额非小微企业的填写方法
c公司为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并享受差额征税政策,2023年1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0.3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10万元。1月收入共开具两张发票,其中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金额10万元,税额0.30万元,并同时预缴税款0.30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价税合计为10万元。2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3.45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8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5.3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5万元,未开具发票。假设扣除额无期初余额。
案例分析:
根据规定该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取得收入差额扣除后可减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差额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
=(203000-100000)÷(1+3%)+(234500-80000)÷(1+3%)+(153000-50000)÷(1+3% =350000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政策规定及《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该纳税人2023年
一季度差额后的销售额为35万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当期应纳税额= 350000×3%=10500元
差额小微企业填写案例5%征收率的申报案例增值税预缴申报填写方法免税收入申报填写案例
......
好了,篇幅有限,文章就介绍这么多了,剩余的就不再一一展示了,
想/要/完/整/资/料/的/,评/论/区/留/言/,无/偿/分/享!
【第10篇】增值税纳税申报上期留抵税额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如何确定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一起来看↓
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增量留抵税额: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第11篇】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增值税可以说是几乎每个月会计人员都会与之打交道,我国现行的税种中,增值税可以说是各类企业与税务部门都会十分重视的。因此,作为会计人员就会压力比较大了,日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就要严谨处理了。新手会计遇到增值税网上申报缴纳就会慌,快来瞅瞅这套完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实操详解流程吧,为你处理纳税申报工作助力!
(文末可以获取全套电子版资料)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时申报实务详解(部分展示)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实务并非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复杂,掌握了一定的处理流程接下来的税费缴纳就很好处理了。
首先,需要大家掌握的是增值税纳税人的计税方法、适用税率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等等,这是申报缴纳增值税费的前提。
其次,熟知增值税申报的流程。现在多大数企业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工作是通过电子税务局来进行的,因此,掌握网上报税的基本流程,处理税务申报工作就很轻松。
最后,正确地填写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由主表和附列资料以及减免税款明细表等组成,掌握这些表的填列方式,整个增值税纳税申报工作就顺利完成了。
今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学习增值税纳税申报实操流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概述
(一)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登记标准
(二)增值税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是存有区别的,不同计税方法会关系到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的。要理解掌握!
(三)增值税税率以及征收率
除今年特殊情况外,增值税的税率及征收率情况如下:
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
(二)简易计税方法
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三步,如下图: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准备工作
前期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好后,接下来就是重点工作了,网上申报缴纳税费。在此还要注意要提前做好准备,像准备好财务报表、汇总好发票认证以及减免税的情况等等。接下来看看都需要做好哪些报税准备事项。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案例分析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列
……
受文章篇幅限制,今天有关增值税纳税申报实操详解就到此结束了。需要深入学习增值税纳税申报全流程的,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来免费领取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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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怎么填
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时候,申报表中有一些其他项很容易被忽视。这些其他项到底是哪些情况可以填呢?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总结一下。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其他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未达起征点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比如享受农产品免税、鲜活肉蛋免税、蔬菜流通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均填入此栏。
增值税免税,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因为国家政策扶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但进项不允许抵扣,不退还。
填表范例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附表一的第3、4栏次开具的其他发票
表格中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这里提醒大家,需要注意两点: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栏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还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除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发票都填写在开具的其他发票栏,发票的种类如下。
当然不是每个企业都涉及每种发票,只要记住一点:除了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开具的发票申报都填写在第3、4栏次。
填表范例
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本月停车费收入20元,给的是定额发票,适用简易计税的,申报时候进行价税分离填入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主要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附表二的第4栏其他扣除凭证
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抵扣凭证。该栏应等于第5至8b栏之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
其他有个8b是重点,具体哪种情况填写在8b呢?我们看看下面这个抵扣凭证种类表格。
填表范例
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23年9月取得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105块(共五份发票),计算进项税额105/1.05*0.05=5,可以抵扣5块进项税。
附表二填写如下:
附表二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反映除表中14-22项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外,其他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比如购进货物或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须作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第15号公告第五条规定: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转用当期需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的40%做进项转出,填入“其他应作进项转出的情形”,待转用起的第13个月再行抵扣。
填表范例
a公司之前买的一批钢材全部抵扣了进项税30万,后期这批钢材用于了公司厂房建设,所以在用途改变当期需将抵扣的40%进行转出处理,并于专用的当月起第13月再从销项税中抵扣。
用途改变时候申报表填写如下:
后期再转入抵扣时候填表如下:
【第13篇】一般纳税人纳税增值税纳税申报
相信大家都知道,佛山的公司注册下来是小规模,需要申请才能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有的是直接注册,有的是后期业务上来以后才申请的,很多公司因为经营需要,从一开始都是注册一般纳税人的,无论是什么公司,只要注册好以后都要按时做账报税的哦,如果公司不按时缴纳税款后果很严重。金泉财税为大家总结的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一般纳税人做账的步骤跟小规模的是有所不同的,一起跟金泉财税来研究一下吧!
虽然各行业和各地区的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算不尽相同,但是正常来讲,所有公司的纳税流程在全国几乎都是一致的。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
1、抄税报税
通常来说公司都是按月进行报税,从当月的月初就开始抄税入,选择抄税处理,再选择本期的资料,确认后发.票抄税办理成功,一般情况下,抄税日期为每月8日以前,增.值税报税日期为10日以前,所得税为15日以前。佛山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税控盘进行抄报税处理,或者直接到办税厅抄报,向税务机关上传上月开票数据。
2、打印销项报表
企业完成抄税后就要进行销项报表清单的打印,先选择发票资料查询打印,再选择发票种类、月份、所属税期,就可以打印销项报表了。
3、报税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需登录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我们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将已经在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过的相关发票数据导入系统。如果有其他扣税凭证数据,则需要手工录入。在此之后,网上申报系统会生成纳税申报资料,我们需要将其导出并加以保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税款产生,则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进行缴款申请。
4、清卡
进入开票系统,点击远程抄报税查看目前报税的情况,系统会弹出报税结果查询;然后再进入远程报税进行清卡操作,点击确定即可。一般纳税人每个月做账的先做的就是要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当公司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在做记账凭证的时候,一定要有签字权力的人,比如经理签字后才开始做,月末的时候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一般纳税人做账需要注意的问题:
1、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
2、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的内容整理,希望对你有帮助。有哪里还需补充的欢迎大家留言,或者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需要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服务的可以咨询给佛山金泉财税,交给专业靠谱的代理记账公司来办理,省心省事省钱,为你解决各种财税方面的问题。
【第14篇】房地产预收款增值税纳税申报填写
1、问:为了购买我公司生产的机械设备,近日,很多客户提前向我公司预付了货款。那么,我公司因销售货物收到上述预收货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问:我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近期,我公司收到客户预付的租赁款项5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3、问:我公司因承包一项工程施工项目于近日取得发包方预付的工程施工款项100万元,对此,我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其中,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三条
4、问:我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于近期采取预收款方式开盘销售,对于收取的预收房款我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问题,我们需要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方面来考虑,具体如下:
情形1.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小景提醒: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自2023年4月1日起,按照9%的适用税率计算。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情形2.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来源:北京石景山税务。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15篇】出口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作为会计,我们不会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这可不行。看这份会计张姐珍藏的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主表)各栏详细填写资料,收好了。你不亏!!!
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文末可免费领取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主表)各栏详细填写完整版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
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第5栏'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
第6栏'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第8栏'免税销售额'
...............
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第33栏'其中:欠缴税额(≥0)'
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
第35栏'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第36栏'期初未缴查补税额'
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
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
篇幅有限,今天小编就跟大家分享到这里了,想要领取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主表)各栏详细填写完整版资料的小伙伴,看下方领取方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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