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hello大家好呀,今天小编跟你们分享的是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及附列资料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填写说明
能够帮助大家尽快搞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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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流程
小规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注意:本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共用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本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二、(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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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非小微企业填写案列
a公司为按季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鉴证咨询服务,2023年1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15万元,2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收入10.10万元,3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0万元。
案例分析:
该企业2023年1月销售额=151500÷(1+3%)=147087.38 (元)
该企业2023年2月销售额=101000÷(1+3%)=98058.25(元)
该企业2023年3月销售额=103000÷(1+3%)=100000(元)
合计: 345145.63元
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345145.63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应纳税额= 345145.63 ×3%=10354.37元
小微企业填写案例
b公司为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0万元,2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未开具发票含税收入5.15万元,3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10万元。
案例解析:
该企业2023年1月销售额=103000÷(1+3%)=100000(元)
该企业2023年2月销售额=51500÷(1+3%)=50000 (元)
该企业2023年3月销售额=101000÷(1+3%)=98058.25(元)
合计: 248058.25(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规定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为248058.25元,
未超过30万元,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本期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248058.25元,
小微免税额= 248058.25 ×3%=7441.75元。
差额非小微企业的填写方法
c公司为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并享受差额征税政策,2023年1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0.3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10万元。1月收入共开具两张发票,其中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金额10万元,税额0.30万元,并同时预缴税款0.30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价税合计为10万元。2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3.45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8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5.3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5万元,未开具发票。假设扣除额无期初余额。
案例分析:
根据规定该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取得收入差额扣除后可减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差额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
=(203000-100000)÷(1+3%)+(234500-80000)÷(1+3%)+(153000-50000)÷(1+3% =350000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政策规定及《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该纳税人2023年
一季度差额后的销售额为35万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当期应纳税额= 350000×3%=10500元
差额小微企业填写案例5%征收率的申报案例增值税预缴申报填写方法免税收入申报填写案例
......
好了,篇幅有限,文章就介绍这么多了,剩余的就不再一一展示了,
想/要/完/整/资/料/的/,评/论/区/留/言/,无/偿/分/享!
【第3篇】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待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处,应为本年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的数据。如图:
账务处理:《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9条第3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例题如下:
【第4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比对管理
【税总发〔2017〕124号: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税总发〔2017〕124号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34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6〕8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国税函〔2006〕9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0月30日
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
(试行)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以下简称“申报比对”)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申报比对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对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票表税比对,并对比对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三、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置申报异常处理岗,主要负责异常比对结果的核实及相关处理工作。异常处理岗原则上不设置在办税服务厅前台。
四、申报比对范围及内容
(一)比对信息范围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以下简称“申报表”)信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抵扣凭证信息。
4.纳税人税款入库信息。
5.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
6.申报比对所需的其他信息。
(二)比对内容
比对内容包括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表表比对是指申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票表比对是指各类发票、凭证、备案资格等信息与申报表进行比对。表税比对是指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与当期的实际入库税款进行比对。
五、申报比对规则
(一)申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按照税务总局制定的申报表填写规则执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
1.销项比对。
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即征即退销售额的,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
2.进项比对。
(1)当期已认证或确认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进项金额、税额合计数。
(2)经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税额。
(3)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的税额。
(4)取得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的税额。
(5)按照政策规定,依据相关凭证注明的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得出的进项税额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相应凭证税额。
(6)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注明的应作转出的进项税额应等于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中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7)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不应小于零。
3.应纳税额减征额比对。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减征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符合政策规定的减征税额。
4.预缴税款比对。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本期发生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实际已预缴的税款。
5.特殊规则。
(1)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可以不进行票表比对。
(2)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对其季度数据进行汇总比对。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实际已预缴的税款。
4.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的,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
(四)表税比对规则
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实际入库税款。
(五)申报比对其他规则
1.税务总局可以根据增值税风险管理的需要,对申报表特定项目设置申报比对规则。
2.各省国税机关可以根据申报比对管理实际,合理设置相关比对项目金额尾差的正负范围。
3.主管税务机关可以结合申报比对管理实际,将征收方式、发票开具等业务存在特殊情形的纳税人列入白名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适用的申报比对规则。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六)本条第(一)至(三)项比对规则为基本规则,第(四)至(五)项比对规则为可选规则。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上述比对规则的基础上,根据申报管理的需要自主增加比对规则。
六、申报比对操作流程
申报比对环节可以设置在事中或者事后,由省税务机关根据申报管理需要进行确定。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或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分别采取以下处理流程:
(一)申报比对相符
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二)申报比对不相符
申报比对不相符的,向纳税人反馈比对不相符的内容,并按照下列流程进行处理:
1.申报比对不符的,除符合本项第2点情形外,暂不对其税控设备进行解锁,并将异常比对结果转交申报异常处理岗。
2.纳税人仅因为相关资格尚未备案,造成比对不符的,应当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3.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4.异常比对结果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发现涉嫌虚开发票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经稽查部门分析判断认为需要稽查立案的,转交稽查部门处理,经处理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5.异常比对结果的处理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由于出现信息系统异常等突发情形,影响正常纳税申报秩序时,省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应急措施,暂停申报比对。在突发情形消除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启动申报比对流程。
【第5篇】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
增值税申报表的销售收入是应税销售收入和免税销售收入及以免抵退销售收入,而利润表上是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所得税表上是营业收入,三者金额不同是很正常的。
1.增值税申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收入可能不一致
它有以下两个因素造成:
a.两项收入各自包涵的项目内容差异:
我们先来了解企业所得税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是由哪些内容构成。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收入明细表》附表一中包括以下项目:
a.销售(营业)收入合计:
⑴销售货物;⑵提供劳务;⑶让渡资产使用权;⑷建造合同;⑸材料销售收入;⑹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⑺包装物出租收入;⑻其他。
b.视同销售:
⑴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⑵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
由此可见,如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劳务,纳税义务时间与会计确认收入相一致,同时又发生让渡资产使用权等业务,显然会产生同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营业务收入大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金额。这就是说主营业务收入中即有增值税应税收入,又有营业税应税收入时,两报表一定存在不一致情形。
b、两者对同一销售对象确认收入口径不同而产生差异。
对于仅发生增值税应税业务的企业,也会存在两表收入(仅以销售商品收入为例)不同情形。这是因为在确认收入时,企业所得税规定与会计核算基本相同,较注重商品风险转移、商品管理权等。企业所得税中的确认收入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2.增值税申报表与会计报表的收入可能不一致
(1)若企业发生正常固定资产清理、提前收房租并开具发票,可能使增值税申报表与会计报表收入不一致。 (2)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两种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会造成两者的收入不一致。
3.会计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收入可能不一致
(1)涉及到跨期收取的租金、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时,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十九、二十条要求按“应付”日期确认收入,两者存在差异。 (2)有关政府补助递延收入、政策性搬迁的业务处理时,会导致会计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收入不一致。
4.年度会计报表利润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应纳税额所得额一般情况下不一致
因为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应纳税额所得额是在年度会计报表利润的基础上纳税调整的。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hzcqr
【第6篇】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增值税申报表: 理解与填写
作者:王冬生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
邮箱:wangdongsheng@cstcta.com
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是每个企业每月(季)必须完成的功课。正确掌握申报表,正确填写申报表,既足额及时纳税,又依法享受优惠,是企业财税人员的职责。下面基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张主表、六张附表),介绍增值税申报表一般项目本月数的理解与填写,分析从申报表及其填表说明中,可以看出的问题及答案。包括32问题。
一、增值税申报表简介
二、“销售额”及有关栏次简介
三、“税款计算”及有关栏次简介
四、“税款缴纳”及有关栏次简介
五、“附加税费”有关栏次介绍
一、增值税申报表简介
1、如何认识申报表的作用
增值税申报表是增值税法规的表格化表达方式,是增值税法规的集大成,几乎所有政策性规定,都可以在申报表中,找到相应的位置。通过学习申报表,有助于更加全面、准确掌握税法。如扣税凭证包括哪几类?需要进项税转出的有哪些项目?这些问题,看申报表,更全面、更清晰、更实用。
2、申报表有几张报表
申报表由1张主表和6张附表,共7张报表构成。主表的很多数据来自附表。
主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附表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附表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附表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附表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附表五:《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附表六:《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3、如何理解主表的结构
不考虑表头,主表的结构,分为纵向结构与横向结构。
(1)纵向结构
从上到下,有41栏,分成4部分。
第一部分:销售额(1-10栏)。
第二部分:税款计算(11-24栏)。
第三部分:税款缴纳(25-38栏)。
第四部分:附加税费(39-41栏)。
(2)横向结构
从左到右,分四部分:项目、栏次、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总共有6列,一般项目与即征即退项目各有两列。
第一列:项目,详细列举销售额、税款计算、税款缴纳、附加税费的细目。
第二列:栏次,既表明不同细目的序号,也表明部分序号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三列:一般项目的本月数。
第四列:一般项目的本年累计。
第五列:即征即退项目的本月数。
第六列:即征即退项目的本年累计。
4、如何理解主表的功能
主表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以下六点:
(1)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申报
通过填写主表,可以完成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申报。
(2)完整体现销售额各种情况
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既有一般计税方式销售额,也有简易计税方式销售额;
第二、既有内销的销售额,也有出口的销售额;
第三、既有自主申报的销售额,也有被查补的销售额。
(3)完整体现税款计算各种情况
税款计算的完整性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既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税额,也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税额;
第二、既有全部销项税额,也有影响抵扣的各种税额,如进项税额、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
第三、既有应纳税额,也有减征税额;
第四、既有自主申报的税额,也有查补税额。
(4)完整体现税款缴纳各种情况
第一、既体现本期缴纳的税额,也体现本期缴纳的上期税额;
第二、既体现本期预缴税款,也体现本期应补税款;
第三、既体现本期正常缴纳税款,也体现本期缴纳的查补税款;
第四、既体现已缴税款,也体现欠缴税款。
(5)完整体现一般项目与即征即退项目明细
既有一般项目的各种情况,也有即征即退项目的各种情况。
(6)完整体现附加税费情况
三项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都一清二楚。
5、当月没有销售收入,是否可以不申报?
不可以。
主表的表头下面第一行字,就明确规定:“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也就是零申报也得申报,是否申报与申报多少,是两个问题,不能因为是零收入,就不申报。
二、“销售额”及有关栏次简介
6、如何理解主表的销售额
销售额包括四大类: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免税销售额。
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又区分出:应税货物销售额、应税劳务销售额、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注意,单列的部分相加,可能少于“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又区分出: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免税销售额,又区分出:免税货物销售额、免税劳务销售额。
7、填写销售额时注意哪些事项
有五个注意事项:
(1)包括视同销售额
销售额包括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及价外费用。
(2)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营改增的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如某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子不含税销售额10亿元,可以扣除的土地成本是4亿元,尽管土地成本可以自销售额中扣减,但是销售额仍填写10亿元。
(3)查补销售额都填入一般项目
被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的销售额,如果属于偷税,不填入即征即退项目,填入一般计税项目。
如果不属于偷税,是不是可以继续享受即征即退?非常难。
(4)四类销售额
从《附列资料(一)》可以看出,销售额被分成4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纳税检查调整”。
视同销售的销售额,一般不会开具发票,建议填入“未开具发票”。
(5)不填写不征税收入
从销售额可以看出,申报表中的销售额,不包括不征税收入。比如存款利息收入,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收入,不必申报。
8、如何理解并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1栏“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本栏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 – 第9列第6、7行之和。
第1行至第5行,分别列示不同税率的应税销售标的,分别是:
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第3行: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4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第5行:6%税率;
从上面的列示可以看出,尽管早已营改增,但是申报表,还是将营改增之前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与营改增后的新增加的应税行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分别列示。
尽管没有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但申报表也列示了。
第6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7行: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9、如何理解并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5栏“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
本栏数据>=《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8至13c行之和-第9列第14、15行之和。
第8行至13c分别列示适用不同征收率的全部征税项目,具体如下:
第8行:6%征收率;尽管现在没有这个征收率,但也列示。
第9a行:5%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9b行: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第10行:4%征收率;
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12行: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第13a行、13b行、13c行,没有具体预征率,纳税人根据适用的预征率填写。
10、分支机构预征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计税”填写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其当期按照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入“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
11、如何理解并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本栏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6行、17行之和。
第16行: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17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尽管不动产不会出口,也给列示上。
12、如何理解并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8栏“免税销售额”
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为什么不包括?
因为免抵退税办法销售额,已经单独列示。
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8、19行之和。
第18行: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19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三、“税款计算”及有关栏次简介
13、“税款计算”的“税款”具体指什么
“税款计算”是指本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尽管列示有查补税款,但是因查补税款在“税款缴纳”部分单独填写,所以,专指本期业务应纳的税款。
既包括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税额,也包括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14、如何理解并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
“税款计算”的最后一栏是24栏:“应纳税额合计”=19+21-23。
第19栏:“应纳税额”是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税额;
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指纳税人可以自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控系统费用、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等可以抵减的税额。
15、如何理解并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19栏“应纳税额”
第19栏:应纳税额=11-18。
第11栏:销项税额,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一)》第10列销项税额有关行的计算结果,包括按照开具专票销售额、普票销售额、未开票销售额、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等类型的应税销售额,及适用税率计算的全部销项税额。
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如果17<11,则为17,否则为11。
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
第11栏:销项税额。
也就是计算应纳税额时,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最大是当期的销项税额,第19栏:应纳税额,最小是0,不能是负数。
16、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
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12+13-14-15+16。
第12栏:进项税额。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
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数据来自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
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二)》第13栏“税额”。
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数据来自税局退税部门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一)》第8列应查补销售额计算的销项税额,和《附列资料(二)》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上述计算公式中,12+13-14,都好理解。但为什么要减去15,再加上16?
15栏是指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也就是税局根据出口退税办法要退还的税额,退还的税额实际是进项税,既然退还,就必须从可抵扣的进项税中减掉,不然纳税人就占便宜了。
之所以加16,是因为纳税人缴纳的查补税款,在申报表的第三部分“税款缴纳”单独列示,由于第11栏“销项税额”中包括查补的税款,所以,进项税中也要增加这部分税款,才保证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是当期业务的应纳税额。
17、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12栏“进项税额”
第12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的第12栏“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1+4+11。
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包括2类:一是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二是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第4栏:其他扣税凭证。
包括5类: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其他。
如何理解“其他”?
指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因发生用途改变,又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照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本栏。
具体如何计算,下面介绍。
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指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列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第9栏:本期用于构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有关数据填写在相关栏目,只是起到一种标示的作用。
18、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
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照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二)》第13栏“税额”。
《附列资料(二)》“二、进项税额转出额”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14至23之和。
第14栏至第23栏,实际列举了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各种情况。
第14栏:免税项目用;
第15栏: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第16栏:非正常损失;
第17栏: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
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第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
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
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19、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是否有可以抵扣的机会
有。
《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指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因发生用途改变,又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照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本栏。
什么公式?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第1条第4款有规定:
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20、被转出的进项税是否有机会再转入
有。
《附列资料(二)》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根据其填表说明:“填写本期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的进项税额。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后,经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在本栏次填入负数”。
如自走逃户取得发票的进项税,如果被转出,但经过核实后可以抵扣,则可以再用负数的形式,实现进项税转入,再继续抵扣的目的。
21、既有留抵税额,又有欠税,能否用留抵税额抵减欠税
可以。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1栏,就是“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同意,使用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数额。
22、留抵退税后需要进项转出
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也就是说留抵退税后,必须用进项税转出的方式,冲减留抵税额。这就表明,留抵退税不是免税,也不是减税,只是缓解纳税人现金流压力,最终的应纳税额并没有减少,只是一种时间性差异。
四、“税款缴纳”及有关栏次简介
23、“税款缴纳”显示哪些税款的哪些缴纳情况
“税款缴纳”有14行,自25行到38行。
从中可以看出如下情况:
(1)本期已缴税额;
包括:“分次预缴税额”、“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本期缴纳欠缴税额”。
(2)本期应补(退)税额;
(3)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4)未缴税额;
包括“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欠缴税额”。
(5)查补税额;
包括:“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本期入库查补税额”、“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24、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27栏“本期已缴税额”
第27栏:本期已缴税额=28+29+30+31。
本期已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但不包括入库的查补税款,查补税款单独列示。
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可在本期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额。主要是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分支机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29栏: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目前已没有这种情况,不必填写。
第30栏: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本期缴纳上一税款所属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
第31栏:本期缴纳欠缴税额---本期实际缴纳和留抵税额抵减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
25、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
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24-28-29。
“本期应补(退)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
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前面有过介绍,不再赘述。
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前面有过介绍,不再赘述。
第29栏:“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不再赘述。
26、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24+25+26-27。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反映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但不包括应缴未缴的查补税款,查补税款单独列示。
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前面有过介绍,不再赘述。
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填写。
第26栏:“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不填写。
第27栏:“本期已缴税额”,前面有过介绍,不再赘述。
27、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33栏“其中:欠缴税额(≥0)”
第33栏:“其中:欠缴税额(≥0)”=25+26-27。
“欠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增值税额。
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不再赘述。
第27栏:“本期已缴税额”,前面有过介绍,不再赘述。
28、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35栏“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本栏反映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退回的增值税额。
29、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16+22+36-37。
反映纳税人接受纳税检查后,应在本期期末缴纳,但未缴纳的查补增值税。
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额。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一)》第8列第1至5行之和 + 《附列资料(二)》第19栏。
《附列资料(一)》第8列第1至5行之和,是按照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计算的销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9栏,是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第22栏:“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第36栏:“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填写。
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反映实际入库的查补税额,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方法查补的税额。
五、“附加税费”有关栏次介绍
30、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39栏“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应补(退)税额”
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五)》第1行第11列。
计算城建税时,最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根据《附列资料(五)》,计算公式是:
计税依据=增值税税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
增值税额是指:主表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
增值税免抵税额:上期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增值税免抵税额;
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税局退还的留抵退税额。
31、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40栏“教育费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
填写纳税人按规定应当缴纳的教育费附加,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五)》第2行第11列,计费依据与城建税一致。
32、如何理解与填写“一般项目”本月数第41栏“地方教育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
填写纳税人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数据来自《附列资料(五)》第3行第11列,计费依据与城建税一致。
【第7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料二
不管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你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时候有没有发现,我们的申报表中有一些其他项,很多时候我们都忽略了他们,因为我们很多内容基本还是能对号入座,那么这些申报表中的其他项到底平时都那些情况可以填呢?今天和大家一起总结一下。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1、附表一的第3、4栏次,开具的其他发票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未开具发票都很清晰,那么开具的其他发票是指的什么呢?
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这里小编提醒大家,需要注意两点: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栏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还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填写。
2、发票的种类如下,除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发票都填写在开具的其他发票栏。
不知道有哪些发票种类?没关系,看看先下图,营改增后增值税一统填写,不管你是什么形式的发票,背后对应的都是增值税。
当然,不是每个企业都涉及下面每种发票,反正记住,除了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开具的发票申报都填写在第3、4栏次。
举个例子
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本月停车费收入20元,撕扯的是定额发票,适用简易计税的,申报时候进行价税分离填入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该栏次主要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2、附表二的第4栏,其他扣除凭证
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抵扣凭证。该栏应等于第5至8b栏之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
这里重点给大家说说其他中的其他,也就是这个8b,具体那种情况填写在8b呢?我们看看抵扣凭证种类也就清楚了。
举个例子
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23年9月取得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105块(共五份发票),计算进项税额105/1.05*0.05=5,可以抵扣5块进项税。
这样填写附表二
3、附表二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反映除表中14-22项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外,其他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比如购进货物或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须作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第15号公告第五条规定: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转用当期需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的40%做进项转出,填入“其他应作进项转出的情形”,待转用起的第13个月再行抵扣。
a公司之前买的一批钢材全部抵扣了进项税30万,后期这批钢材用于了公司厂房建设,所以在用途改变当期需将抵扣的40%进行转出处理,并于专用的当月起第13月再从销项税中抵扣。
用途改变时候申报表填写如下:
后期再转入抵扣时候填表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1、其他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未达起征点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比如享受农产品免税、鲜活肉蛋免税、蔬菜流通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均填入此栏。
增值税免税,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因为国家政策扶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但进项不允许抵扣,不退还。
此类收入做会计分录时,无需计提增值税。譬如蔬菜销售,目前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免收增值税,某企业实现收入5000元,会计处理时,直接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货币资金 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
申报填写
到这里,就讲完了,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 其他 ”项你都清楚了吗?看完觉得不错记得继续关注哦!
【第8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案例
【填写案例2】开具9%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0元,税额18000元;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9000元。
分析: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企业销售适用9%税率的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9%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4a栏调整为第3栏,项目名称由“10%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4b栏调整为第4栏,项目名称由“10%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3行“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9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4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8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9000+18000=270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第9篇】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5号公告出台,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那么出口企业增值税申报是否有变化,生产企业、外贸企业、营改增服务企业应如何正确填写?今天贸税帮给大家梳理一下有关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要求,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掌握申报的填写规则,从而不影响出口退税的办理。
第一个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生产企业:
第16栏: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该栏填写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销售额。
外贸企业:
第18栏: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和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及劳务,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及劳务。
该栏填写所有内销免税货物劳务的收入,以及外贸企业免退税办法的出口销售额。
营改增服务企业:
第17栏: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第19栏: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和适用零税率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第17栏填写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销售额,也就是自行提供服务的收入;第19栏填写所有内销免税服务的收入、跨境服务免税收入,以及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销售额,也就是外购服务转售的收入,涉及外购对应的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零税率应税服务范围可参见财税【2016】36号附件四)
第二个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生产企业:
第18栏:反映按照免、抵、退税办法的规定,由于征税税率与退税税率存在税率差,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对于存在征退税差的生产企业,在计算退税额时,会出现“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结果填写在第18栏,将该笔进项税额转出,计入成本。同时如果生产过程中存在免税购进原材料,还涉及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计算。
外贸企业:
第11栏: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列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该栏填写外贸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涉及的税额,该栏数据有监控,只有开具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才可以填写申报抵扣。
第26栏: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但按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第28栏:反映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外贸企业纯出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三、待抵扣进项税额”处,不得参与计算抵扣。千万注意不要填在“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处,否则会出现“一票两用”的核查风险。据了解,即使填写错误后将进项税额转出,部分省市仍无法顺利办理出口退税,特提醒广大外贸企业注意!
还有一点,正常来说,外贸企业每退一笔税款,待抵扣进项税额中应相应减少,但实际中很多地方出口退税涉及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征税部门不管,退税部门也不怎么看,总之,别抵扣就好。
第三个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生产企业:
第7栏: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第15栏: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申报表附表一第16栏填写的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销售额会带到主表第7栏中。同时退税机关上个月审批完毕的出口退税额,应填写在第15栏内,该栏数据会冲减期末留底,不再重复参与计算出口退税额。
外贸企业:
第8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第9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第10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劳务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劳务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劳务的销售额。
申报表附表一第18栏填写的所有内销免税货物劳务的收入,以及外贸企业免退税办法的出口销售额,按照货物和劳务分别对应主表第9栏、第10栏数据,汇总后计入第8栏中。
营改增服务企业:
第7栏: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第8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第15栏: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申报表附表一第17栏填写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销售额同样会带到主表第7栏中,与生产企业免抵退出口销售额进行汇总。第15栏填写要求与生产企业相同。同时申报表附表一第19栏填写的所有内销免税服务的收入、跨境服务免税收入,以及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销售额直接计入主表第8栏汇总中,而不再其中第9栏(货物)、第10栏(劳务)中体现。
还有一个表,别忘了--《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第8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第9栏:填写营改增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
此表应根据《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应到税务机关进行免税备案,未经备案无法选择免税代码及名称。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备案,分别填写。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销售额不在此表中体现。
外贸企业、营改增服务企业:
第7栏合计应与申报表附表一第18、19栏合计数一致,包括所有内销免税货物、劳务、服务的收入、外贸企业免退税办法的出口销售额、跨境服务免税收入,以及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销售额。
第8栏填写外贸企业免退税办法的出口销售额、跨境服务免税收入,以及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销售额。
第9栏填写跨境服务免税收入和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销售额。
【第10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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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模板及填报说明来啦!对于财会人来说,纳税申报是基本工作之一。那么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常用的表格有哪些呢?今天,小编整理了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会计请收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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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指导——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
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
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交纳税申报表(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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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高顿财税学院(id:gaoduncaishui)
前提:
7月申报进行中,为方便大家填写纳税申报表,小编对各类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注意事项进行了整理,本篇中小编给大家推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表须知,有需要的纳税人关注一下哦。
关注一:到底该填哪些表?
对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增值税申报时主要用到主表、附列资料、减免税明细表三张表,对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差额征收的,需要填写附列资料;对于填写第12行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8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的,需要填写减免税明细表;其他只要填写主表就行了。
关注二:先填什么?后填什么?
涉及附表或附列资料的,先填附表,再填主表。
关注三:填表注意事项
一、符合小微条件的纳税企业填表须知
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023年5月营改增后,货物和劳务栏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是分别计算小微,也就是说,对于兼营的纳税人,两栏是分别享受3万/月(或9万/季)的。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填写申报表时,需要将销售额填写在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企业)或第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具体能填写的行次,由系统根据纳税人注册类型来决定。
案例问题:企业这个季度销售额为8000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适用)该填哪里?
解答:如果您只有8000元的销售额,符合优惠政策的,请填写在第10行或第11行。如果您的季度销售额为15万元,请按照开票税率分别填写在第1至8行。
二、有代开专票预缴的情况,且符合小微条件的纳税企业填表须知
对于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预缴了税款,但是整个销售额还是在小微标准内的纳税人,又该怎样填写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相关的规定:
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全部联次不会追回或红冲,那么代开专票的预缴税款就是应该交的,按照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原理,不存在您不交税,别人抵扣的情况。
案例问题:本季度总销售额9000元,其中5000元销售额在税局代开了一张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填写?
解答:我们测算一下,5000元的3%税率应该是缴纳了150的税金。不含税销售额5000元填写在第1行和第2行。已缴的税金(150元)填写在第23行。然后您本季度代开发票之外的销售额是4000元,根据小微企业的政策是免税的,填写在第10行。保存即可。
在这里补充一个最新政策:
三、不符合小微条件的纳税企业填表须知
上面说了小微企业的两种情况,下面我们来说说不符小微标准的企业如何填写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
对于按月申报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纳税人,不能享受小微减免的政策。也就是说,企业在填写申报表时,不能填写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额(企业)或第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个体工商户或个人),需要按照实际业务填写相关的行次。
比如,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业务涉及差额征收的,那就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对于填写了第12行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8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的,就需要填写减免税明细表;对于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税款的,别忘了填写第2、5行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以及第23行次本期预缴税额。
只要按照填表说明,正确的填写申报表,申报是没有问题的。
来源:上海税务,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更多读者或媒体投稿合作,如有异议,回复本微信。
【第12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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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纳税人构成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他们是我国现今的纳税主体之一,而在纳税申报时,其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所需提交的材料又有所不同,故此问明途特意整理了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报资料及备查资料,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报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须提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包括表一至表四;
2、纳税人为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或金税卡,另外纳税人将其明细数据被分在软盘上的,还须报送备份数据的软盘,还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须提交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从事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还需要提交《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须提交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需要注意的是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税局确定。
【第13篇】酒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十条规定:“......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十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第14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是每个会计人员工作中一个重要且摆脱不了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想必也是让很多人头疼的,下面小编已经帮你准备好了,最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模板。
包含: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二.附列资料1.2.3.、预缴税款表
还有超详细的资料填写说明,提高你的工作效率!
(文末有领取的方法哟)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三.《增值税附列资料(一)》
四.《增值税附列资料(二)》
五.《增值税附列资料(三)》
六《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由于篇幅太长,小编今天就给大家先分享到这里啦!希望对财务人员有所帮助。想要完整的资料,下边有领取方法哦!
领取方法:
1. 评论留言:想要模板,并转发收藏
2. 私我回复:纳税申报表模板
【第15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在启用新的申报表之后,很多纳税人都不太懂这个申报表该如何填写,小金整理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的变动要点,不知道该怎么填写的一般纳税人,记得一定要看完它!
1. “2023年8月1日”是申报期还是所属期?
按月度申报: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季度申报: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注意: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2. 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3. 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并将报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其中,第23a栏专门用于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情况,第23b栏填报原23栏内容。
注意:
2023年7月份及之后税款所属期,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其已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区分纳税信用等级情况填写申报表。
若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在税务机关出具核实结果之前暂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不需要将对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若纳税人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或者提出核实申请但经核实确认相关发票不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应当继续作进项转出处理。
若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非a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应当在纳税人办理收到相关税务事项通知对应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写说明的要求,将对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4. 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5. 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栏次,填写本期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的进项税额。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后,经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在本栏填入负数。但需要按异常凭证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时间,区分申报表整合前后的属期办理具体操作。
申报表整合前:在2023年7月税款所属期之前已作进项转出处理的异常凭证,不需要再次进行抵扣勾选,可以经税务机关核实后,直接将允许继续抵扣的税额以负数形式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申报表整合后:纳税人在2023年7月及之后税款所属期,作进项转出处理的异常凭证,在解除异常凭证后,纳税人应先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相关发票再次进行抵扣勾选,然后在办理抵扣勾选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写说明的要求,将允许继续抵扣的税额以负数形式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在电子税务局如何操作?
1.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官网,然后依次点击界面上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 带有“*”的表单为必填表单,非必填表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填写,填写保存后,表单名称前会显示红色“√”。
3. 填写并保存好附表之后,回到主表,点击生成主报表,生成数据后点击保存。
4. 点击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自动带出数据,点击保存。
5. 回到主表,一次点击“保存”、“申报”,显示“申报成功”即为成功申报。
6. 申报完成后,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税费缴纳】,勾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项目,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实时扣款(三方协议扣款)、银联扫码扣款”或“银联无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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