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编将以案例示范增值税纳税人申报表填写,帮助纳税人更清晰地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打通享受减税政策的最后一步。
七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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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案例1: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案例2: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3: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4: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5:按季申报,发生不动产销售,全部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
案例6:按季申报,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
案例7:按季申报,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既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有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1: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服饰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万元,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收入28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2=30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1、“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0.06万(=2万×3%)
2、“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8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2: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共计28万元,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将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28万元销售收入填列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对应的免税额1.4万(=28万×5%)填写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第18栏。
案例3: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8万元,全额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虽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但开具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应按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28万。
2、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5栏、第20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4: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8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3万元。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自开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填列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5万元,第15栏、第20栏填写0.25万(=5万×5%)。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填列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填写23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15万(=23万×5%)
案例5:按季申报,发生不动产销售,全部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分析
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3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直接将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30万元销售收入填列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对应的免税额1.5(=30×5%)万元填写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第18栏。
案例6:按季申报,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分析
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5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0万元,未超过30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应照章纳税。
申报表填报
1、销售不动产填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6栏填写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30万元。将本期应纳税额1.5(=30×5%)万元填列于第15栏、第20栏,本期应补(退)税额为1.5万元。
2、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免税20万元填列于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相应的免税额1(=20×5%)万元填写于主表第17栏、第18栏。
案例7:按季申报,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既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有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其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2万元;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5万元。
案例分析
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4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0万元,未超过30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自开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也应照章纳税。
申报表填报
1、将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及出租不动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的收入之和25(=20+5)万元填列于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
2、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的收入13(=8+5)万元填列于第5栏;
3、将销售不动产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部分12万元填列于第6栏;
4、出租不动产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15万元可以免税,应将其填列于第9栏、第10栏,将相应的免税额0.75(=15×5%)万元填写于第17栏、第18栏;
5、将本期应纳税额1.25(=25×5%)万元填列于第15栏、第20栏,由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已预缴税款0.4(8×5%)万元,因此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85(=1.25-0.4)万元。
【第2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今日收到以前同事的电话,说她所在的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增值税,不知道怎么填写。问清情况后得知以下要点:
公司二季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8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5万,5月份付开票盘年服务费280元,已收到时服务商提供的电子发票。根据现行政策,该季度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45000/1.01*0.01=445.54元,280元的服务费可以抵减增税税额,最终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445.54-280=165.54元。填表顺序图一、图二、图三所示。
图一
根据现行增值税税收政策,分别换算出普通发票不含税的销售额为38000/1.01=37623.76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的销售额45000/1.01=44554.46元,分别填在对应的“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对应的栏次,并将合计数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的栏次,保存后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数据自动跳到增值税申报表的第9、第10栏次。如图一所示。
图二
保存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后打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在“减税项目”中单击“增加”添加图二显示的优惠政策,并将相关数据填写在对应的栏次。图二第一行的数据计算过程是44554.46*0.02=891.09元
图三
保存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后,在回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将图二中的“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的数据填写在第16行对应的“本期增值税减征额”的栏次,如图三所示。再次检查数据无误后保存,待申报财务报表后即可申报增值税。
如果二季度开具的专票计算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小于280元,那么图二中代码为“0001129914”优惠政策对应的“本期增值税减征额”只能是专票对应税额合计数,剩余的部分待以后需要缴纳增值税时可以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较为简单,希望通过此文能够帮助朋友及有需要的网友。文中有不当之处也请指出,以便学习改进
【第3篇】小规模企业收入3万以下免征增值税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第4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4日
【第5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报税依据
我们知道,企业利润高的同时也会带来高额的税负,高达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股东分红税,使得老板本该赚到手的钱减少了将近一半。虽然说作为纳税人,就需要承担自己的纳税责任和纳税义务,但让这么多钱白白流走,也是会心疼的。
其实现在很多经济发展缓慢的地区,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小企业来说,最优的则是注册个体户到税收优惠园区,在园区内纳税,既不会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又能享受较低的税率。一、个体户优惠政策介绍
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在税收优惠园区内可以申请定率征收,一般小规模纳税人的规模小,企业账目账本不健全,税务难以核算清楚企业的成本,就可以采取定率征收,核定个体户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同时对于个体工商户的进项票和成本票没有硬性的要求,按照主管税务核定的税率缴税即可,综合税率可低至2%-3%。
个体户的优点:
①可以开发票给原公司进行抵扣,非常适合解决企业缺成本发票带来的各种问题。
②个体户只需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即可,没有25%企业所得税和20%分红税。
③申请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后,最终综合税率低至2%-3%。
④税后利润可以直接转入私卡自由支配。
⑤个体户申请注册、经营维护、注销等流程便捷。
二、个体户如何筹划企业所得税?
假如企业有成本发票无法取到,导致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高,通过在园区注册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通过正常业务的方式走出,可以合理取得成本发票,降低企业所得税。
注册个体户以后,就可以改变公司原来的交易方式,转包业务给税收优惠园区的个体户去承接业务,如果开500万以内增值税普票,免增值税、附加税,综合税率低至2%-3%,仅需缴纳少额税费,完税后就可以自由支配账户资金,大大减少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压力。
三、个体户如何筹划股东分红税?
一般来说,企业都是采用自然人直接持股的方式,这种方式就意味着分红时需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了减轻这部分的税负,老板或者股东可以在园区成立个体户申请定率征收,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那么就只要按照2%-3%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税费明显降低。
而且个体户税后利润可以直接转入老板或者股东私卡自由支配,从而免去了转私的风险。
综上,利用个体户定率征收优惠是目前比较合理的小企业税收筹划方法,你学会了么?
【第6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计算方法
一、所得税:
2023年新出了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所得税减半征收。所得税税率分为三个档次:1、基本税率:25%
2、高新技术企业15%
3、小型微利企业20%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我们在2023年和2023年分别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我们采取分段的计算方法:
1、100万以下:应纳税所得*25%*20%*50%=2.5%
2、 100万—300万:应纳税所得*50%*20%=10%
3、300万以上:25%
例如:(1)利润总额:80万
税:80万*2.5%=2万
(2)利润总额:120万
税:100万*2.5%+20万*10%=4.5万
(3)利润总额:310万(不是小微企业了)
税:310万*25%
二、增值税:
小规模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例如:1、专票0 普票20万,免增值税
2、专票20万 普票20万,只有专票交税
3、专票20万 普票30万 ,50万全额交税
4、专票0 普票47万,47万全额交税
注意:季度收入不超过45万是年增值税不免所得税,专票开多少就要按照金额乘以税率交增值税,专票也会占用45万的免征额度。
【第7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申报
赵会计:我们单位是小规纳税人,听说4.1开始免征增值税了是么?
我们单位是小规纳税人,听说4.1开始免征增值税了是么?
小编: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赵会计:如果购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开具吗?
小编:可以的,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赵会计:好的,那本期申报二季度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该如何填报呢?
想必有不少会计朋友也有相应的疑问,本期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了解一下关于该增值税优惠政策及申报表填报的相关内容吧!
一、政策介绍:
1、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二、案例解析:
情形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且只开具了免税发票
例:甲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35万元,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
不考虑其他因素,填报如下图:
情形二、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同时开具了免税发票和3%的专票
例:乙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35万元,其中20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另外15万(不含增值税)因购买方需求开具了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考虑其他因素,填报如下图:
情形三、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且只开具了免税发票
例:丙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50万元,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
不考虑其他因素,填报如下图:
减免税申报表:
情形四、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同时开具了免税发票和3%的专票
例:丁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50万元,其中40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另外10万(不含增值税)因购买方需求开具了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考虑其他因素,填报如下图:
小编总结:
1、季度销售额≤45万,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填写主表 10栏次“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户应填写11栏次“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2、季度销售额>45万,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填写主表 12栏次“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需要缴纳增值税,正常填写报表中征税栏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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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申报表
案例1
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服饰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万元,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收入28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2=30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1、“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0.06万(=2万×3%)
2、“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8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2
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共计28万元,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将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28万元销售收入填列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对应的免税额1.4万(=28万×5%)填写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第18栏。
案例3
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8万元,全额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虽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但开具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应按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28万。
2、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5栏、第20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4
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8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3万元。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自开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填列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5万元,第15栏、第20栏填写0.25万(=5万×5%)。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填列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填写23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15万(=23万×5%)
案例5
按季申报,发生不动产销售,全部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分析: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3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直接将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30万元销售收入填列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对应的免税额1.5(=30×5%)万元填写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第18栏。
案例6
按季申报,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分析: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5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0万元,未超过30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应照章纳税。
申报表填报:
1、销售不动产填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6栏填写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30万元。将本期应纳税额1.5(=30×5%)万元填列于第15栏、第20栏,本期应补(退)税额为1.5万元。
2、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免税20万元填列于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相应的免税额1(=20×5%)万元填写于主表第17栏、第18栏。
案例7
按季申报,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既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有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其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2万元;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5万元。
案例分析: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4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0万元,未超过30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自开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也应照章纳税。
申报表填报:
1、将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及出租不动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的收入之和25(=20+5)万元填列于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
2、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的收入13(=8+5)万元填列于第5栏;
3、将销售不动产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部分12万元填列于第6栏;
4、出租不动产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15万元可以免税,应将其填列于第9栏、第10栏,将相应的免税额0.75(=15×5%)万元填写于第17栏、第18栏;
5、将本期应纳税额1.25(=25×5%)万元填列于第15栏、第20栏,由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已预缴税款0.4(8×5%)万元,因此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85(=1.25-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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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发票
针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月9日最新发布的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试着对发票开具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分析如下,以期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一、已开具发票的
2023年12月31日免税政策执行到期后,2023年1月9日新政策发布前,这段政策空窗期间内取得的收入,已经开具了发票的,区分不同情况应分别处理如下:
1、2023年1月9日前已经按照2023年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开具了免税普通发票的,按照新政策,应按照1%的征收率开具发票并申报纳税。
即需要作废重开发票,开具1%征收率的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均可。
但需要注意,一旦估计月度(季度)销售额未超过10(30)万元增值税起征点,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建议应全部开具1%征收率的普通发票。如果按照合作客户的要求必须开具专用发票的,则需要就开具的专票申报纳税,但开具的普票依然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2、2023年1月9日前没有享受2023年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而是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新政策,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继续放弃新政策按照1%征收率开具发票的减税优惠,不作废重开发票,但需要按照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专票申报纳税;二是选择适用新政策,作废重开1%征收率的专票并申报纳税,同时可以节省两个点的税负。
二、未开具发票的
2023年取得的收入,还没有开具发票的,应按照新政策的规定开具发票。
需要特别注意3%征收率收入享受全额免税的政策已经被新政策取消。
开具普通发票时,应按照1%征收率,而不是按照免税或者3%的征收率开具。如果还开具免税或者3%征收率的普票,属于未按规定开具的发票,开票方存在错缴税,受票方存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风险。
开具专用发票时,可以开具1%征收率的专票。当然,企业也可以根据经营需要,选择就某个客户或者某笔销售收入放弃减税,开具3%征收率的专票。
【第10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账务处理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企业季度应税销售额低于45万元,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以及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额,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企业还是需要做账,也就是需要进行会计核算,以及规范的会计处理,那么如何处理呢?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减免税费
按照财税【2023年】第11号,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另外,按照财税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根据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季度应税销售额低于45万元,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以及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可以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免征的增值税,企业需要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即将免税部分的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贷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的增值税,需要并入收入总额,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比如,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实现含税销售额为30.9万元,其中不含税销售额为30万元,增值税为9000元,企业没有收到客户的货款。增值税征收率为3%。其会计处理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时,借:应收账款——xx客户 309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xx产品 300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0元
免征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减免税费 9000元。
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确定应税销售额时,应按照国税公告【2023年】第5号的政策规定,即企业的应税销售额为全部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销售行为实现的销售额,进而判断企业是否满足增值税免税标准。
该项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在计算应税销售额时可以扣除,并以扣除不动产销售后的余额来判断企业是否满足免税政策。比如,企业季度销售额为60万元,其中,企业在6月份销售不动产30万元。企业在确定销售额时,如果不扣除偶然销售的不动产,那么企业的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而如果按照政策可以扣除不动产销售30万元,则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企业就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
另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企业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总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企业和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额,还需要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即将当期免征的增值税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减免税费会计科目的贷方,并同时减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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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7日
【第11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相关链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税务讲堂开讲啦!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12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税率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真是太给力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明确: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同时还明确了,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的增值税,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也就是说,4月1日起,增值税的税率表又变了。因为变化的主要是小规模纳税人,我们在这里给大家再次归纳一下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表:
然后随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的出台,一个是将3%减按1%优惠政策从2023年12月31日延期到了2023年3月31日,一个是明确了:2023年4月-12月,小规模3%的纳税人直接免征增值税。
与之同时发生变化的还有预征率,小规模纳税人的预征税率表,我们也给大家准备了一份:
跟之前相比较,变化的地方还是自今年4月1日起,3%的不用预缴了。
同时在这里提醒大家,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月度不到15万,季度不到45万的优惠政策仍旧有效。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很多,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明白,充分享受各种税收优惠,不要多交冤枉税。
【第13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申报标准
一、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
适用情形:
(1)按月申报增值税,则月不含税销售额(扣除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
(2)按季申报增值税,则季不含税销售额(扣除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
1、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温馨提示:增值税申报表零申报即可。
例如:某企业2023年1季度未开具增值税发票,也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则增值税申报表如下:
2、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未开具过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如:某企业2023年1季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金额是74600元,不含税销售额是73861.4元,且2023年1季度无不动产销售额,则2023年1季度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申报表如下:
3、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如:某企业2023年1季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是74600元,不含税销售额是73861.4元,且2023年1季度无不动产销售额,则2023年1季度缴纳增值税=74600-73861.4=738.6元。
温馨提示: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进项税额才能抵扣。
增值税申报表如下:
4、同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例如:某企业2023年1季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是321227元,不含税销售额是318046.54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金额是95700元,不含税销售额是94752.48元;2023年1季度无不动产销售额,则2023年1季度缴纳增值税=321227-318046.54=3180.46元。
温馨提示:只是针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申报表如下:
二、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销售额超过45万元
适用情形:
(1)按月申报增值税,则对月不含税销售额(扣除不动产的销售额)超过15万元,全额缴纳增值税;(2)按季申报增值税,则对季不含税销售额(扣除不动产的销售额)超过45万元,全额缴纳增值税;
例如:某企业2023年1季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是840000元,不含税销售额是831683.16元,且2023年1季度无不动产销售额,则2023年1季度缴纳增值税=840000-831683.16=8316.84元。增值税申报表如下:
【第14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减免
据财政部网站24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来源:人民网 记者:王震
【第15篇】小规模企业免征增值税账务处理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的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需注意的是:该时间指的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非是开票时间或者申报时间。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不能享受本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不适用3%征收率或3%预征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享受本政策。但根据税法规定按照3%征收率减按优惠征收率计算缴纳的仍可享受。
【例】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发票开具
(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即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的,不能享受本政策优惠。
纳税人选择放弃本免税优惠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要注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征收率应为3%,不得将征收率开具为1%、0%或者免税等。
(2)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即:应按照原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4.与15万元/45万元优惠政策关系
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例】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按季度申报增值税
(1)适应征收率为3%的销售额30万,开具免税普票;适应征收率为5%的销售额10万,开具适应税率普票,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全免增值税;
(2)适应征收率为3%的销售额30万,其中销售额6万开具征收率3%的专票,剩余开具免税普票;适应征收率为5%的销售额10万,开具适应税率普票,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其中销售额6万开具征收率3%的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剩余全免增值税;
(3)适应征收率为3%的销售额60万,开具免税普票,适应征收率为5%的销售额10万,开具适应税率普票,合计月销售额超过45万,其中适应征收率为5%的销售额10万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剩余全免增值税;
(4)适应征收率为3%的销售额60万,其中销售额8万开具征收率3%的专票,剩余开具免税普票,适应征收率为5%的销售额10万,开具适应税率普票,合计月销售额超过45万,其中销售额8万开具征收率3%的和征收率为5%的销售额10万,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剩余全免增值税。
5.账务处理
(1)征税率3%直接免增值税
对于当期直接免征的增值税,企业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2)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全免增值税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中关于减免增值税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将免税部分计入“其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