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和营业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增值税和营业税
金华房超超市网分享:
在二手房中,其实很多人对于营业税和增值税不是很了解,更不知道如何计算。针对这一点,小编做了一点总结,现在与大家分享。
什么是营业税?
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由于按照政策,营改增之后二手房的增值税征收率也是5%,跟原来营业税的税率(二年以内出售,超过二年的免税)是一样的,虽然两者比例一样,但是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实际计算是不一样的。
按现行计算应交营业税=房屋售价总额*5%
营改增之后应交增值税=房屋售价总额/1.05*5%
温馨提示:
什么是价内税?
价内税就是税金包含在价格之中,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的税种。
什么是价外税?
价外税是指税金不包含在价格之中,价税分列的税种。
两者区别是什么?
税收征收方式不同,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
计算公式:
价内税:税款=含税价格*税率
价外税:税款=(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0%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为何要把营业税改增增值税?有什么好处?
其实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营改增也可以说是一种减税的政策。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全面实施营改增,可以促进有效投资带动供给,以供给带动需求。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两者之间是有很大的差异的,所以还是很值得注意的。
【第2篇】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几个点
发票是我们每天都要接触的,是纳税人在买卖业务,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离不开的存在,但你真的懂发票么?
这3种发票虽然常见,却是最有力的凭证!
发票,是所有公司及个人都会接触到的,也是作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最有力证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发票有哪些种类呢?
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的4种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真实交易的业务,这4种情形也是不能开专票,只能开普票的,切记: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的。
2、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
1)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法按3%减按2%缴纳增值税的。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法按3%减按2%缴纳增值税的。
注意: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3%减按2%缴纳增值税,也可放弃减税,按按3%缴纳增值税,并可开专票。
4、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这11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了!
普票只有名称、没有纳税号、开票信息不齐的,都不能再报销了!
那么除了这些,还有哪些费用发票也不能再报销了呢?
1、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报销!
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取普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相符,如没有购进直接虚开,不能报销!
3、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4、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如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是公章)、盖章模糊、或未盖发票专用章等。不能报销!
5、发票适用税率错误的,不能报销!
6、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票必须备注,否则不能报销!
7、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不能报销。
既然旧版发票不能报销了,那新版发票长什么样呢?
8、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报销!
9、品名笼统的名称内容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
注意: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开具不实的发票,不能报销。
10、收到发票附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的,不能报销。
注意:自行a4纸打印不可报销。
11、成品油发票没有“成品油”这三个字;“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通开票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统统不能报销!
收到发票时7个“不行”
1、发票没有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律不行!
2、适用税率错误,一律不行!
3、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相符,一律不行!
4、笼统的开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发票,一律不行!
5、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一律不行!
6、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外加盖上发票专用章,a4纸自行打印的,一律不行!
例如:在文具店里,买了一些签字笔、笔记本什么的,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都打印出来才行!
7、开具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其它途径开具的清单,一律无效!
20个发票涉税的风险点
大数据下,企业数据信息透明化,尤其是金三、金四的存在更是让所有违法行为无所遁形,以下20个关于开发票的涉税风险点,一定要注意:
风险1:利用免征额临界点达到销售方虚开、购货方虚增成本费用,从而逃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小规模月15万元或季45万元的免征额)
风险2:取得白条入账等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风险3:未按照规定销售方随意作废开具的发票。
风险4:取得的发票一直未付款或者大额现金支付。
风险5:经常凌晨开具发票。
风险6:检查企业之间对开发票问题。
风险7:未按照规定开具合格的发票。
风险8:疫情期间免税发票开具错误的问题。
风险9:发票清单开具错误的问题。
风险10:金额顶格开票情况。
风险11:纳税人是否存在购销不匹配、进销项明显异常。
风险12:大额费用支出发票证据链不充分有可能带来没法税前扣除的风险。
风险13:在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小规模纳税人来开具发票,同一ip地址对外开具发票,有虚开发票嫌疑。
风险14:开票金额快达到免征额临界点的时候经常出现作废发票现象,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比例异常。
风险15:新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短期内开大额发票,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年龄偏大,并没有经营能力甚至不具备生活能力等,有虚开发票嫌疑。
风险16:检查舍近求远开票,或者属于货物来源地预警风险。
风险17:取得税收洼地发票过多的风险。
风险18:农产品发票的风险。
风险19:检查自然人代开发票问题。从自然人处取得大量或大额代开普票风险指标。
风险20:特别提醒:取得“咨询费”、“推广费”、“会务费”、“办公品”、“食品”、“材料”、“配件”、“日用品”、“劳保品”等笼统项目的发票,应注意税前扣除的涉税风险!
发票怎么查真假?附其他常见问题
想要查询发票真假,可以直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专票、普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电子普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发票的一些常见问题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不可以。发票只盖清晰的发票专用章。
2、开具红字发票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时间限制,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即可开具。
3、取得了税率填错误的普票,应该如何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因此,可将已取得的发票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4、若购方专票已经抵扣,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的,可在发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5、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是否需要交给购买方?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的,由购买方根据问题4处理后,销售方可开红字发票,需要将红字专票对应的联次(发票及抵扣联)交给购买方。
注意:其他情形,并未做明确规定的,应与《信息表》保持一致,销售方开具《信息表》的,红字发票不需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开具《信息表》的,红字发票需交给购买方。
6、我是一般纳税人,准备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相关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业务交易的,应当按征收率开票;转登记日前已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专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专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局申请代开。
【第3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网
一、增值税发票防伪措施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总局于2023年2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调整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
1. 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1)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2)鉴别方法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2.专用异型号码(1)防伪效果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如下图所示)。
(2)鉴别方法直观目视识别。3.复合信息防伪(1)防伪效果发票的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2)鉴别方法使用复合信息防伪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下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税务总局于2023年11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8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1.防伪效果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及右上方的字符(№)使用灰变红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2.鉴别方法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和字符(№)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和字符(№)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发票代码图案原色
原色摩擦可产生红色擦痕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12月发布了《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8号),正式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相关防伪措施如下:1.防伪效果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徽使用光变油墨印制,直视颜色为金属金色,斜视颜色为金属绿色,显示效果明显、清晰。2.鉴别方法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徽在目视观察下光学入射角分别为90度和30度时,呈不同颜色。(如下图所示)
二、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统一的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操作步骤如下: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首页显示:
1. 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需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
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1)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车价合计;(4)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增值税专用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2.查验结果说明:(1)发票状态为正常: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2)发票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4)查无此票: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5)验证码失败:图片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图片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图片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7)验证码请求失败:可能原因如下: 1)请检查是否正确安装根证书,若未正确安装根证书,验证码将无法正常显示;2)纳税人与开票方省级国税机关的网络不稳定,请稍后再查;3)请尝试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查验。(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3.不同查验结果的展现示例如下:不一致:
查无此票:
4.其他有关说明(1)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目前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在次日进行查验。(3)由于存在纳税人离线自开票的方式和发票电子数据的数据同步周期(至少1天)问题,在线进行发票查验可能存在滞后情况。(4)发票查询条件页面中,当票面信息包含“校验码”时,为保证查询的准确性,请严格按照票面信息输入“校验码”的最后6位数字。(5)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6)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请持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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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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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鲁老师这样一个问题:自然人出租不动产能否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文件的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了解一下15号文件的具体优惠内容是什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这个政策的适用范围有三点:
1、执行时间是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适用的增值税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对一般纳税人不适用;
3、免税的应税销售收入是针对于适用3%征收率的纳税人;
在上述条件下,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所以我们看对于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到底符不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就要搞清楚以下的内容:
1、自然人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单位和个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将个人分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中明确“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令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明确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无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此处的规定标准即:财税[2018]3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所以对于自然人一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而对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人仅指个体工商户。
2、自然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是多少?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所以对于自然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的征收率为5%,不符合上述优惠政策的条件,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自然人出租不动产适用征收率为5%,不能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文件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但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文件的规定,也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第5篇】进口环节增值税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8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
二、将税目1“药品”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三、上述调整自2023年4月9日起实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表示,为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更好地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结合增值税税率下调等重大改革措施,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4月9日起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此次调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税目1、2的税率分别由现行15%、25%调降为13%、20%;二是将税目1“药品”的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介绍,行邮税是对个人携带、邮递进境的物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进口税。为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行邮税各税目税率应与归入该税目商品的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大体一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指出,今年以来,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自4月1日起由16%、10%调整为13%、9%;进口罕见病药品自3月1日起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为使增值税改革红利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此次重点下调了日用消费品的行邮税税率,对食品等归入税目1的物品税率由15%降至13%,降幅13%,对纺织品等归入税目2的物品税率由25%降至20%,降幅20%。同时,为确保患者能够实实在在地享受减税红利,与进口药品增值税政策保持一致,扩大按较低税率(货物税率)征税的药品范围。
截图来源:财政部网站
(中新经纬app)
【第6篇】补交增值税及滞纳金
因取得不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补缴税费共计 18,269,285.94 元!
01
税务处理决定书主要内容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2132661556l)
我局(所)于 2016 年 5 月 3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对你(单位)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你公司取得不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并抵扣进项税额。其中,2012-2015 年期间,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 37,052,336.12元,税额2,223,141.03 元;2009 年-2012 年期间,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68,536,205.39元。
(二)处理决定
1、增值税
针对你公司 2012-2015 年期间接收不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之规定,追缴增值税 2,223,141.03 元。
2、其他税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 号)之规定, 追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111,157.05 元。
3、各类附加
(1)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事项的通知》(沪府办发[2006]9 号)之规定,追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22,231.41元。
(2)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48 号)之规定,追征城市教育费附加 66,694.23 元。
(3)依据《上诲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沪府发[2011]2 号)之规定,追征地方教育费附加 44,462.82 元。
4、企业所得税
针对你公司 2009-2015 年期间接收不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 号)之规定,追缴企业所得税 15,801,599.40 元。
5、补缴税款情况
你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自行补缴了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 18,269,285.94 元。
6、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追缴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加收滞纳金。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02
本事项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9 日,药业公司收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出的沪国税一稽罚告[2016]10005 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出的沪地税一稽罚告[2016]10021 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公告 2016-035。
2016 年 9 月 28 日药业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举行的非公开的听证,并就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如实陈述和申辩。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公告 2016-040。
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公告日,药业公司尚未收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药业公司将继续积极与相关单位部门保持陈述、沟通和协调。通过税务局稽查及自查,药业公司认识到在 2009-2023年期间,收受上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公司咨询费等发票的处理上存在有不规范行为的地方。药业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自行缴纳税款 18,269,285.94 元。
03
对公司的影响
药业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自行补缴了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税 费共计 18,269, 285.94 元,后续药业公司将依照税务处理决定书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缴纳相关滞纳金,此事项对公司 2020 年度影响的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会持续关注上述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第7篇】零税率和免征增值税
相信作为会计人员,对于“增值税”一定是不陌生的,但同时大多数人却经常会混淆以下的几个概念:零税率、免税、免征、减征、不征税。
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几项的区别。
增值税零税率
增值税零税率,即税率为零。目前国家对于出口产品、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等实行零税率。
根据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这样企业实现了真正的零税率。就是不光不在出口环节不交税,还可以退税。
零税率意味着计算的销项税额=0,应交增值税=0-进项税额。企业不用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要么退税,要么留抵,无需做转出处理,
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办法。
发票的票样如下:
增值税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因为国家政策扶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但进项不允许抵扣,不退还(一般针对一般纳税人的应税项目)。
免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税法规定了18种免征增值税的情形,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等。
其中免税项目包括以下:
国家也规定,免征增值税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当然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零税率是更加优惠的,免税只是免掉了该环节的税收,由于增值税是流转税,前面环节的税收是没有免掉的。
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开具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税率时,应勾选“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一步选择“免税”。
1、增值税免税开票
发票开具过程中,以金税盘为例,在商品编码添加时,“享受优惠政策
”栏选择“是”,“优惠政策类型”栏选择“免税”,“税率栏“自动跳转为“免税”,示例如下:
实际开出的发票示例如下(“税率”栏不是“0%”):
注意:严格意义上讲,纳税人发生免税的增值税行为,在开具发票时,选择税率为“0%”,是一种错误的开票行为!
免税业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且免税行为是不需要计算销项税的。
2、涉税风险
免税规定是国家给予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优惠,对于优惠内容税法有着明确的规定。
但是,实务中财务人员对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理解不全面导致做出错误的税务处理,从而引发涉税风险。
主要表现为核算不清,导致免税业务核算混乱,其次对于免税业务对应的进项税未及时转出或者转出不准确。
注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之和÷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之和
增值税免征
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区别于增值税零税率,增值税免税规定: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同时也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不征税、不让抵、不退税。
要怎么区别免税跟免征呢?
1、免税针对特定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在发票开具时,注明“免税”。
2、免征是针对应税收入达到免征条件时免征增值税,在发票开具时,要注明税率。
大家最为熟识的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5万,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政策。
像疫情期间征收率减按1%,只要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的,就满足免征增值税的条件。给大家举个例子~
案例
假设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1月开票50500元,2月开票10100元,3月开票20200元。第一季度累计销售收入80000元,按季度申报小于45万,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那么申报纳税应该怎么填写呢?
注意:本表隐藏了前8行栏目(即前三项计税依据),因为不需要填写。
针对免税、免征,整理了表格方便小伙伴们对比
增值税减征
增值税减征,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应征增值税而少征,具体或者是先征后返,或者是直接减征,会计处理跟增值税免征基本一样。
当然,应交税费的会计科目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略有不同。
1、直接减征
小编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吧
案例
公司处置的叉车原值10万,累计折旧9.5万,处置变卖收入0.2万
账务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
累计折旧 95000
贷:固定资产 100000
(2)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941.7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8.25
(3)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借:资产处置损益 3058.25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58.25
(4)减免税部分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9.42
贷:其他收益 19.42
(5)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8.83
贷:银行存款 38.83 (2000/1.03*0.02)
2、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
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呢?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一起来计算下吧
案例
某嵌入式企业2023年2月随计算机硬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取得综合性含税收入324万元(其中硬件产品取得进项税16万,软件产品取得进项税8万),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成本为200万。
来算下,企业2月份增值税退税额是多少?
【解析】
计算机硬件组成计税价格=200×(1+10%)=220
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300-220=80
软件应纳增值税额=80×13%-8=2.4
软件产品实际增值税税负=2.4/80=3%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额=2.4-80×3%=0
增值税不征税
不管是零税率,还是免税,本身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只不过不征收销项税额。不征税,则意味着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压根儿不用考虑增值税的事情。
按照规定,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不征收增值税。
全面营改增实现了全行业、产业的全覆盖,但是并非全部业务都覆盖了,有些业务还是属于不征税范围的,比如股权转让(不含股票)就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要强调下:
免税业务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是不一个概念,简单来说不征税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即非应税品),免税则是本身属于应税范围,但也属于国家的政策优惠。
跟小编一起来看下不征税发票长啥样?
对于不征税收入是否需要纳税申报,小编这里给予肯定的答复是不需要的,哪怕你开了不征税收入的发票,也不需要申报。
(1)由上可见,零税率时的进项税因为可退税或留抵,免税时的进项税只能转出,因此,零税率比免税更有利。企业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建议优先适用零税率。
(2)企业适用免税或零税率的,需要办理纳税申报。增值税不征税项目取得收入无需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3)企业可以选择放弃适用免税或零税率,一经放弃,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或适用零税率
所以开了不征税发票不申报,各财务小伙伴们不用担心增值税申报表比对不通过的问题。
【第8篇】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在哪里
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每天都少不了要跟发票打交道,作为开票方我们在对外开具发票时若不注意相关要求,很容易导致开具不合规发票。本期,小编就将几种常见的发票开具要点进行汇总梳理,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吧~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
销售机动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机动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正确选择机动车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增值税专用发票“规格型号”栏应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单位”栏应选择“辆”,“单价”栏应填写对应机动车的不含增值税价格。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通过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开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其中的规格型号、单位、单价等栏次也应按照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要求填开。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八条
销售机动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销售机动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1.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一辆机动车只能开具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只能填写一辆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号码”栏,销售方根据消费者实际情况填写。如消费者需要抵扣增值税,则该栏必须填写消费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如消费者为个人则应填写个人身份证明号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23号)
开具建筑服务发票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四条
开具货物运输服务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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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6月13日
【第9篇】增值税明细账登记样图
注:本文为《王小菜学会计》教程的一部分,版权为本文作者所有。
第二步 记明细账
一、明细账的种类
填写完记账凭证和凭证汇总表,接下来就是记明细账了。记明细账是整个手工账的重头戏,工作量大,上承记账凭证,下接总账,非常重要。然而,明细账种类繁多,什么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三栏式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数量金额式明细账、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等等,让人头大心慌。到底有哪些明细账?这么多账,哪些是必须做的?哪些可以不做呢?
图4-4 会计账簿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企业必须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性账簿。按这个规定,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包含在明细账之内,但它们是事实上的明细账,所以我们在本步骤中一起学习。
我们把常见的明细账簿归纳整理为下表。其中,现金日记账适用于库存现金账户;银行存款日记账适用于银行存款账户;三栏式明细账适用于除需要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之外的所有账户;多栏式明细账适用于需要分栏目核算的账户,如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应交增值税等;应交增值税明细式一种特殊的多栏账,适用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数量金额式明细账适用于需要核算数量的会计账户,如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固定资产明细账则适用于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账户。
表4-1 明细账的种类
会计实务中,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三栏式明细账等三个账簿为必须设置的会计账簿,其它账簿则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来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设置应交增值税多栏账,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必;涉及商品购销业务的企业,需要设置数量金额式明细账;涉及固定资产业务的企业,需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或固定资产卡片。
二、登记明细账的流程
确定好需要设置哪些明细账簿之后,接下来就需要按部就班地登记各明细账了。登记明细账的起点为记账凭证,其中,涉及收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需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这个任务一般由出纳员完成;其它业务需要登记明细账,这个任务由会计完成。本教程中,这是王小菜的任务。
图4-5 登记明细账的流程
登记明细账一般按记账凭证的顺序,逐笔登记,并没有先登记哪个账户、后登记哪个账户的讲究。
三、登记明细账的一般方法
以三栏式明细账为例,明细账账页一般都有表头和表体两个部分。
表头部分,需要填写会计账户名称、页码等信息。表体部分,有日期、凭证字号、摘要、借方金额、贷方金额和余额等栏目。如下图。
图4-6 手工明细账
登记明细账的一般方法是:
1.根据会计账户的具体情况填写账户名称。以云南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未设置二级以下科目,所以在登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的明细账时,表头部分只需要填写“一级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即可,二级以下科目无需填写;又如应收账款——昆明元工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科目,在登记明细账时,表头部分先要填写“一级科目:应收账款”,然后填写“二级科目:昆明元工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限于表页,明细科目只预留了两级,如果会计科目的级次多于三级,可以把三级以后明细科目全部写在最后一个科目栏。
2.账页表头的页码需要填分页和总页两个数字。分页指当前会计账户的页码,总页指整个三栏式明细账的页码。除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外,其它会计账簿一般使用活页账。因此,明细账页的页码可能存在增减变动。填写账页表头的时候,可以先填写分页的页码,待整个账簿登记完毕以后再来填写总页页码。
3.日期的填写很简单,账页开头填写年份,然后逐行填写记账的日期。会计记账应按及时性原则,及时登记,但也没必要每天都登记。在云南兴盛商贸应该是本期合计,本年累计等前边一般无需填写日期。
4.填写日期后,需要按照记账凭证的编号,填写凭证字号。“字”指的是“记”或“收”、“付”、“转”等凭证类别符号。如云南兴盛商贸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1日记1号凭证,在明细账中填“记字1号”,如下图:
图4-7 手工明细账
5.关于摘要的填写,我的建议是按记账凭证的摘要填写,如空格不够填写,可适当简化。
6.填写金额数字,一般不能写的太满,字体大写占格子的二分之一作用就可以了。每一行账,根据情况需要在借方或贷方填写数字,或者都不填,但余额一定要结算出来,并填写上去。
7.一行账的余额如果为零,应在“借或贷”栏目填写“平”字,并在余额栏的个位数填写结平的会计符号“0”。该符号类似于英文字母q,但不能等同。
8.记账时如需填写负数,一般使用红字填写。
9.每月终了,损益类会计账户需要汇总出本期合计数和本年累计数,为编制财务报表提供数据。非损益类会计账户则无此必要。当然了,如果你对每个科目都进行汇总,填写了本期合计和本年累计,那也不算出错。另外,登记账簿时本期合计和本月合计两个术语是通用的,没有区别。
10.会计账户如有期初余额,需要在账页第一行摘要栏填写“期初余额”四字,然后把期初余额数字填写在余额栏;一个账页填写完毕,如账户内容未完,需要在账页最后一行摘要栏填写“转次页”三字,把前面尚未汇总的本期合计或本年累计数以及余额结转至次页;次页第一行摘要栏填写“承前页”三字,并把上页最后一行的内容结转过来。
四、现金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统称为日记账,是任何一个会计主体必须设置的会计账簿。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事实上的明细账,但日常会计实务中的“明细账”这个概念并不包含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一般由出纳员进行记账和管理,由会计主管进行审核、监督。
下图是现金日记账的格式。实际上,现金日记账的格式和三栏式明细账是一样的,都包含日期、凭证字号、摘要和借方金额、贷方金额、余额等栏目。现金日记账的特殊之处在于,我们需要每天登记当天发生的业务,并结出“本日小计”的数额,做到日清日结。所以,现金日记账是一种“序时账”。每月结束,还需要在当月最后一日的“本日小计”后,添加“本期合计”或“本月合计”,将当期的借方金额、贷方金额汇总填列。
图4-8 现金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应按年度设置,一年一本。填写现金日记账的时候,如当年有期初余额,应在账簿第一行摘要处填写“期初余额”四字,并把当期期初余额填写在余额栏目。日常账目的填写如上文所述。一个账页结束,如当年现金日记账未登记完毕,应在账页最后一行的摘要处填写“过次页”,将上一行的本日小计或本期合计和余额结转到次页,或者把余额结转到次页。
具体情况是,如现金日记账账页的倒数第二行的内容是本日小计或本期合计,则只需把余额结转到次页。如下图:
图4-9 现金日记账局部
如倒数第二行的内容是一行具体的账目,则“过次页”一行需要汇总本日数额,连同余额一起结转到次页,如下图:
图4-10 现金日记账局部
五、银行存款日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一样,一般由出纳员进行登记和管理,由会计主管进行审核、监督。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格式和现金日记账的格式基本相同,所不同的地方在于,银行存款日记账需要在账页上注明开户行和银行账号,按不同的账户分别设置日记账。
下图是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格式。银行存款日记账的页头有开户行和账号两个栏目,账页内容含日期、凭证字号、摘要和借方金额、贷方金额、余额等栏目。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每日一记,每日结出“本日小计”的数额,做到日清日结。另外,每月结束,还需要在当月最后一日的“本日小计”后,添加“本期合计”或“本月合计”,将当期的借方金额、贷方金额汇总填列。账本应按年度设置,一年一本,有关填写方法和现金日记账一致,不再赘述。
图4-11 银行存款日记账
六、三栏式明细账
通常我们说的明细账,一般指的就是三栏式明细账。三栏式明细账,一般简称明细账或三栏账。三栏式明细账中的“三栏”,指的就是借方金额、贷方金额、余额这三个栏目。事实上,所有的日记账、明细账,都必须设置借方金额、贷方金额、余额这三个栏目。所以从这个特点来讲,我们可以使用三栏式明细账来登记所有的会计账户。比如,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我们使用三栏式明细账登记,并按日小结、按月合计;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账户,我们也可以使用三栏式明细账来登记,对其下栏目,按明细科目设置账户即可。当然了,三栏式明细账无法登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需要进行数量金额核算的会计账户。
三栏式明细账的格式如下图。登记三栏式明细账是会计工作的重头戏,工作量大,容易出错。登记明细账时按记账凭证的顺序,逐笔登记即可。
图4-12 三栏式明细账
七、多栏式明细账
多栏式明细账,又叫多栏账,或以实际栏目数称呼,如九栏账、十三栏账等等。
一般而言,按业务类别而非往来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的账户,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等账户,应使用多栏账记账。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这两个科目,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按明细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其它科目,准则只规定按“明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所以后者实际上也可以使用三栏式明细账记账。
会计实务中,对销售费用等需要使用多栏账的账户而言,具体应使用“几栏”账本,无法一概而论。因为建账之前,我们不太好估计应该对这些账户设多少个栏目;开始做账之后,又会随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栏目进行适当增减、调整。根据经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等账户栏目较多,可以使用十三栏账记账;其它账户使用九栏账记账,当然也可以使用十三栏账记账,不过是多浪费几个栏目而已。
多栏账的格式如下图。账页表头应填写清楚具体的会计科目。账页中除记账日期、凭证字号、摘要以及借方、贷方、余额等常规栏目外,还有各针对明细项目的栏目。这些栏目,分借方栏目和贷方栏目,记账的时候应填写清楚。各借方栏目应连续登记,贷方栏目也是一样。
图4-13 多栏式明细账
要注意的是,登记多栏账的时候,每一笔业务需要在账页的同一行中登记两次,即先在借方或贷方栏目中登记一次,然后再在具体的专栏中登记一次。如上图,王小菜在登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多栏账时,10月份记10号凭证的业务是购进电工圆铝杆,其进项税额为1,108,935.67元,小菜填写完日期、字号和摘要后,在借方栏目填写了“1,108,935.67”,然后,又在“借方项目”的“进项税额”专栏填写了“1,108,935.67”这一数字,这样该行账的记录才算完整。
另外,在对损益类科目进项期末结转损益时,除在前边借方或贷方栏目中登记一次外,也需要在具体的专栏中登记一次,但应以红字填写。在累计“本期合计”和“本年累计”数据的时候,只累计黑字金额。如下图:
图4-14 多栏式明细账局部
八、应交增值税明细账
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是一种特殊的多栏账。在手工账实务中,也可以使用普通多栏账来登记应交增值税明细账。
专门的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如下图,账页栏目分借方栏目、贷方栏目和余额栏目,其中借方栏目和贷方栏目又分别设置具体的增值税相关专栏。
图4-15 应交增值税明细账
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与普通多栏账的区别在于,前者把借方专栏和贷方专栏分别进行了设置,并且把余额栏目放在最后;而后者则把余额栏目放在前面,专栏可以借贷方共用,从而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上图中的账页,借方专栏设置了5个,贷方专栏也设置了5个,如果应交增值税的借方或贷方专栏超过5个,登记账簿将面临困窘。
登记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时,同样先填写记账日期、凭证字号、摘要等信息,然后分专项填写借方或贷方金额,最后填写余额。与普通多栏账相比,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无重复填写账目金额的弊端。
九、数量金额式明细账
数量金额式明细账是指需要同时对数量和金额进行核算、登记的明细账。根据应用场景的不同,数量金额式明细账有仓库账、进销存明细账、库存商品明细账、库存材料明细账、销售明细账等不同名目,其实质都是要求同时对核算对象的数量和金额进行核算。
哪些科目需要进行数量金额核算,哪些科目不需要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明确的规定。我的建议是,对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企业自己能够掌控的物资,原则上应进行数量金额核算;对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科目核算的对象,根据企业的核算要求和能力,灵活掌握,可以做数量金额式明细账,也可以不做。
下图是库存商品明细账,属数量金额式明细账。这种账页,也类似于三栏式明细账,只是在记账时,需要同时对收入(或借方)、发出(或贷方)、结存(或余额)分别登记数量、单价和金额三个数字。其中,金额为同一栏目的数量和单价的乘积。
图4-16 数量金额式明细账
十、固定资产明细账
固定资产明细账是专门用于登记固定资产类别特征及其增减变化、计提折旧的账簿。固定资产业务不多的企业,也可以采用三栏式明细账登记固定资产业务。
图4-17 固定资产明细账登记流程
上图是固定资产相关的会计业务事项及其流程。会计或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原始凭证,为每一项具体的固定资产填制卡片,卡片需填制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保管,一份由财务部门保管。因固定资产卡片为活页式,容易遗失,故财务部门需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簿,对卡片进行集中登记。同时,会计人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这里需要注意,固定资产卡片只是非定期地登记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并不能代替固定资产明细账。
固定资产明细账账页如下图,每一账页可以只登记一项具体的固定资产,也可以按类别进行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账页表头部分比较复杂,除页码之外,还需要对固定资产个体或类别的编号、名称、型号、使用年限、折旧率、预计残值、存放地点等信息进行登记,以便具体量化固定资产的特征。账页表体部分,类似于数量金额明细账,需要对固定资产的单价、数量、金额等信息进行明细登记。
图4-18 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10篇】增值税的算法的例子
又是一年悄悄的溜过了,在还有一周快元旦的时侯,因文员响应号召回家准备二胎的降生,公司总监安排我去买五千左右的年终奖品,这项工作平时均是由文员做的。因公司决定明年的非预算成本要减少百分之二十,所以领导特别交待,奖品尽快买完,并及时完成报销,将成本划到今年。认为小事一件的我,胸口拍得啪啪响,买个东西开个发票这样的小事,那还不手到擒来!
年终奖品发放时
因年终奖品多作抽奖用,每单均是小额数量,还要求多样化,当天晚上下班,我在网上一阵海淘,物色不同种类奖品,在下单时不忘与服务员联系,开发票没问题吧?得到好多回复:亲,本月发票基本开完,能等到下个月再开吗?
那怎么行,这不是将领导的话不当回事吗?辗转多家,耗到晚上11:00了,也只弄到一千元左右的购物有发票。我也没太在意,明天再弄呗,现在快递到货快,时间也来得及的,再说实在不行,到超市买得了。
第二天上班,我利用上班时间在网上询问,能及时开出发票的好像也不多,赶紧联系原来跟进的文员,怎么这么难呢,文员告知,一般月底开发票会较难,网上购物多找自营店,开发票会容易些!
中间不有这样的门道?!赶紧查询下单,到自营店七拼八凑弄了快一上午,感觉终于差不多了,最后汇总,还差300左右,怎么都联系不到本月有发票的商家了,也没太当回事,300的发票还不容易吗,到超市买东西就行了,实在不行找同事要些发票总行吧。
超市选购
到下班时路过超市,我们公司所处的小镇较偏,超市也只是唯一的一家。选好还差的东西,我到前台结完帐,要求开发票,服务员回复:“先生,不好意思,开票的今天休假了,您要发票明天行吗,等她回来上班再开给您。”“明天她会回来吗?“”应该会的!“
第二天下班时,我到超市去看情况,得知开票员还没上班,我感觉不对劲,追问,会什么时间才能开到发票,得到的答复就不同了,需要我留电话,开好后再通知我,我无奈而归,明天再看下究竟是什么情况。
隔日特意起了个早,这间超市因是唯一一家,开门也早。我赶在上班前等在超市的服务台,前台服务接待的是另一名女孩,应是刚来没多久的,实话告诉我,这几天发票开完了,让我好大火气,没有你们早说呀,不带这样忽悠人的!想到还有可能同事会有发票,也只有压下火气回到公司。
回到公司转了一圈,找认识的同事,一个没问到,都说这几天也是差发票!
快递到了
刚好快递到了,我打好电子发票,到财务咨询,能不能用其他票替代,财务告知不行,在与他们聊天过程中才知道,近几天流传,外面的发票早开完了,很多公司均是这段时间做年终报表与集中报销,本来发票一般会在月底就紧张,在年底更紧张,还告诉我增值税发票的相关知识,最后给我出谋划策,我可以先报销有票据的,差额在下月再报销好了。终于让我吁了一口气!认为简单的事原来并不简单!
增值税发票
我所在部门,平时本来就是很少有报销的,这五千块的成本就我们部门而言,在非预算这块占的比例还是很大的,再就算是平时有报销也是文员帮忙做了,这事也让我学到了一些报销方面的知识,也让我这个自认为是个小领导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我也是个好学的人,在贴报销单时,看着增值税发票,我仔细学习上面的内容,又发现让我不理解的地方,比如:102.9元价格的商品,开的票上的价格成了88.7,再加16%的税14.2元,总额成了102.9元,这样对吗?
带着这样的疑惑,我在网上查了下增值税的算法,给出的答案是100元的商品,增值税为16%,则应缴税16元,16元由商家出,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我真是个从未报销过的门外汉!
事后又是与懂财务的同事聊起,大概是明白了什么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价格规定不明确,或关注不严密的情况下,这样会最大化的保证商家利益!我追问这会不会少缴税?同事笑而不答,我真是个门外汉,不知道什么情况!也许是我认知上的错误吧!就不管它了!
怎么交税?
回头想下,我平时到超市买东西也好,网上购物也好,好像都未开过发票,很多人好像也没开,是不是不开发票就不用交税了呢?这样想法,我觉得那开票的就比没开票的情况好多了,表示理解!
也许是以交易总额来交税的,我就是个门外汉!为什么每到月尾发票难开?每到年尾发票早早就开完了?难道发票不是有交易就需开出的?国家对发票开出的数量还会有控制?弄不明白了,我看越想越糊涂!这也真是隔行如隔山!一直自认是个理智型的人,这次的发票事件,却让我难得糊涂一回!让聪明的人去想去吧!
【第11篇】10个点的增值税发票
开发票加税点也是一些人一直都很疑惑的一个问题,那么有的人他作为一个一般纳税人又非常的疑惑,难道自己向对方购货的时候是要开进项票,可是都说开增值税票要多加7~10个点,那么他们就会很疑惑,这个点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一般的话不是可以抵扣17个点吗,为什么不抵扣17个点呢?
其实一般开发票的话是不用给对方另外的钱的,因为那个购买价格里面就包含了一些增值税,如果你购买东西的价格为117,000人,那么不含税的价格就等于117,000÷(1+17%)=100000,那么增值税的进项作为117,000减10万块钱等于17,000元,这17,000元也是可以抵扣的,而对方叫你别另外给7点的钱,那么就说明销货的方法不是一般的增值税纳税人,而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话是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是可以叫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项发票,不过就是需要交税而已,所以有的人就会叫你多给他7个点 。
增值税作为一个价外税,销售方有权要求购买方承担增值税税款,那么找那人咨询的问题永远都是一个价格相关的,这个应该属于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范畴内,和税务局的关系也并不是很大,其中也暴露出一些实物的问题,可以展开分析一下。首先为什么要开发票加税点呢?根据一些规定里面有税收过纳税人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时候,也应该按照规定纳税,但是在实际的征管过程中采用的是以票控税,开具了发票就不需要缴税,这就导致一些小公司和不规范的公司,开发票才缴税,不开发票就不交税。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开专票要加税点就是因为开发票是一个价格,开出专票就需要加税点。开具普票是可以全部免税的,作为小型纳税人来说,但是开具专票呢就需要正常缴费,因为增值税是链条费,下游可以抵扣上游的不能够享受免税的。
【第12篇】增值税加计抵减会计处理
增值税加计抵减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时是否需要备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最新一起的财税问答吧~本期小编也为大家整理了5个财税相关的问题,快看有没有一直困惑你的问题。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实施期限是否已延长?
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已延长实施期限。
各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3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3年6月底。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3年6月底。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3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个人所得税”app卸载后,填报的数据还在吗?
“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的数据都会存储在税务机关服务器上。卸载手机app后,同一手机再次安装或更换其他手机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依然可以看到原来填报的数据。
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时是否需要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三、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对资源税优惠事项留存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增值税加计抵减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参考财政部会计司官方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进行会计处理。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也就是说,在计算确认加计抵减额时,无需做账务处理,只需在增值税申报表进行填报。在实际抵减时才需要做账务处理。
飞机票和火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要抵扣需要认证吗?如何处理?我们员工出差报销机票要入账?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在纳税申报时,在《其他扣税凭证明细表》中填列。
【第13篇】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
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解难的最公平、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今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支持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和延续实施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涵盖33项内容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后续将根据新出台税费政策情况持续更新。今天带你了解: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以下称2023年第14号公告)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3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享受条件】
1.在2023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享受退税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3.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4.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5.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6.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7.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3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3年第1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年第17号)
编辑设计:甘肃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14篇】二手房增值税谁承担
在二手房买卖里,很多买房的客户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么多税费是自己承担,而非卖家,比如中介费、个税为什么都是买家出呢?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你想卖家出,那卖家肯定会提高房价,一样的道理。
为什么买二手房个税买家出
买二手房个税买家出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买房之前,没有和卖家谈好,各自付各自的税。二是中介公司为了自己省事,让房主直接报一个总价,那样的话房主就会把税费直接加到房款里,买家看似价格便宜了,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什么费用都是买家出的。
被中介坑了个人所得税怎么办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如果中介告诉你不用交个人所得税,那应该将它明确在合同中,规范的合同都应该有相应的条款,明确那项费用由谁承担,这样按合同办事就方便多了。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只是口头协议,要是有证人最好,可以提起诉讼,没有证人也可以的,因为中介机构背后是公司,客户在公司面前属于弱势群体,法院会采信原告这一方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为什么二手房所有税费都由买家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买二手房时产生的税费其实是应该由买卖双方共同来缴纳的。但是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一般没有特别约定的话都是由买方支付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卖家只收净房款。
这也是在二手房在交易过程中不成文的“行规”,换句话说买方要求卖方出税费的话,那么卖方就会把要出的税费加在房款里一起报价。也就是说,若双方要交易的房产报价是20万的话,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需要2万,买方要求卖方也支付一定税费的话,那么卖方就会把这两万元加进房款里,报价22万来进行交易。
【第15篇】青岛增值税发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破获了一起盗用海关完税凭证虚抵虚开大案。青岛市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共同协作,经过一年多艰苦卓绝的查办,查明青岛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利用虚假的55份海关完税凭证申报抵扣进项税款6.36亿元的同时,对外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703份,涉及金额40.59亿元,税额6.90亿元。
上述发票全部定性为虚开。该案成为青岛市目前查获虚开案件涉案金额最大、涉及地域最广、犯罪链条最为完整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记者采访获悉,近年来,青岛市税务部门坚持打击骗税和打击虚开工作“一盘棋”的理念,对打击虚开、骗税跨区域、团伙化案件上下游所有涉案企业实行一体化、链条式打击。
坐实税警协作机制。青岛市税务部门与公安部门持续推动派驻联络机制,坐实公安派驻税务办公室。有效结合公安在执法权力、侦查手段等方面的独到优势和税务在税收、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稽查技巧,实现办案资源的最优配置。
深化部门合作。青岛市税务部门牵头组织青岛市公安局、青岛海关、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联合召开了2023年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专项工作联席会议,以制度形式,固定四部门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四部门打击合力。
依托重大案件运行机制。青岛市税务部门制定了《“税收重大案件”运行机制管理办法》,按照重大案件运行机制原则,从全市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打虚专案组和“打骗专案组。强化与协办地的配合,迅速反应、同步推进,对相关案件进行深入查办。
扎实推进案件查办进程。按照税务总局“快查快结”的工作要求,青岛市税务部门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检查权限和手段,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明显优势证据标准,积极向下游延伸,为下游协办省份案件查办工作提供支撑。(半岛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