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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增值税(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09-21 15:01:03 查看人数:7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微企业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微企业增值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微企业增值税

【第1篇】小微企业增值税

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解难的最公平、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今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支持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和延续实施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涵盖33项内容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后续将根据新出台税费政策情况持续更新。今天带你了解: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以下称2023年第14号公告)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3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享受条件】

1.在2023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享受退税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3.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4.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5.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6.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7.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3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3年第1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年第17号)

编辑设计:甘肃税务

【第2篇】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落实效应报告

央视网消息:国家税务总局今天(7月22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为企业增加现金流,提振了发展信心。

分行业看,4月1日—7月20日,制造业退税4844亿元,占比25.8%,是受益最明显的行业。

分企业规模看,小微企业是受益主体。4月以来已获得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户数占比93.7%,共计退税7951亿元,金额占比42.4%;中型企业、大型企业退税金额分别占比22.2%、35.4%。

分区域看,东部地区留抵退税总量较大,市场主体共获得退税10371亿元,占比55.2%。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 蔡自力: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以“真金白银”为更多市场主体送上退税“及时雨”,增加现金流,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二季度,全国享受退税企业采购原材料等支出同比增长12.3%,增幅比无退税企业高5.7个百分点;退税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1%,比无退税企业高1.8个百分点。

经济新动能快速成长。二季度,办理退税的制造业企业设备投资同比增长11.9%,增幅比无退税企业高9.5个百分点;办理退税的高技术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4%,增幅比无退税企业高1.8个百分点。

另外,二季度,外资企业户均退税超过500万元,且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大中型企业,发挥了稳定外资预期的重要作用。

来源:央视网

【第3篇】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账务处理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及账务处理解析

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 202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 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解析如下:

一、《通知》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下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下同)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通知》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目前,贵阳市国税局将小规模纳税人98%都划为按季纳税,即一个季度的收入不高于6万元免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五、本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针对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税金,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即所免增值税先确认,后转营业外收入)。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第4篇】小微企业增值税免征

转‬自‬二哥税税念

小规模月销售额15万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目前已经到期。

同时到期的,还有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的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这两个政策是否延续?

目前还没有正式文件出台,我们只有耐心等待。(实操怎么执行,可以按照当地税务局的要求进行)

这两个政策都是涉及小规模免增值税,同时存在是否冲突?是否3%免税后,小规模季度45万免税政策就没用了?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当然不是,虽然有重叠的部分,但是也有各自存在的价值。

01#

小规模季度45万政策目前官方政策截止日期是22年12月31日。

这个政策实行了很多年了,而且一直以来标准都在不断提高,二哥个人认为政策延续的可能性非常大。

02#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平时仅仅适用3%的征收率的情况下,好像是用不上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这个政策了。

因为不管纳税人销售额是否突破季度45万,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开普通免税发票享受免税,放弃免税开的3%的专票按3%纳税。

确实是用不上这个季度45万这个免税政策了。

但是大家别忘记了,小规模纳税人不仅有3%的征收率,还有5%的征收率。

征收率5%

1.销售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出租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4.劳务派遣服务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5.安全保护服务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对于5%征收率的业务并没有直接免税的政策那么在有5%业务的情况下,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的话,这个政策其实还是可以用的。

二哥税税念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户),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2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0万元(或者说未开具发票),同时出租房屋开票21万,开具的5%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分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适用5%的部分不免税,但是因为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0万,不超过45万免税,所以这个案例中5%的出租业务也可以免税。

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0万,未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所以,45万免税的政策依旧有存在的价值。

03#

3%的业务开免税普通发票享受免税虽然用不上这个45万的标准,但是在实际申报表填写上,目前政策还是在以45万表界限,区分填写申报表。

二哥税税念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户),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2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合计20万元(或者说未开具发票),同时因为有客户必须要专票,所以放弃免税还开具了20.6万的3%的专票。

分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0万,专票部分纳税,普通发票部分免税。本期缴纳增值税6000。

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0万,未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专票纳税部分填写相应的征税栏次。

申报表如下:

二哥税税念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户),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2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0万元(或者说未开具发票)。

分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销售额100万,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所以申报表填写如下:

申报表其实都还有45万的影子存在。

【第5篇】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税会计分录

减免的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一直以来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都很受会计人员的关注。减免税额实际上是对一些纳税人的鼓励或照顾措施。本文就针对减免的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减免的增值税会计分录

当应交增值税免税时,属于国家补助性质的利得,按照会计准则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减免增值税是否还需要计提附加税?

答:减免增值税不用计提附加税。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季度营业收入不超过9万,免交增值税的同时,附加税也免除。

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和独立税是相同的,但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作为前提和依据

内资企业的增值税需要缴纳附加税。如果是市区,则按照增值税的7%计算缴纳城建税;如果是县镇,则按照增值税的5%计算缴纳城建税;如果是乡村的,则按照增值税的1%计算缴纳城建税。对于教育费附加,按照3%的税率来计算缴纳,对于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2%的税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以增值税为计税基数,由于增值税已经减免,所以也就不需要计提与缴纳了。

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会计分录

1、每月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照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计算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2、季度申报时,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的情况下,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3、季度末时,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的情况下,将季度内计提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冲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红字)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减免账务处理怎么做?申报明细表怎么填?

以上就是关于减免的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减免的增值税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6篇】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

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其中对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实实在在减轻了我们的税负,当然高兴啊!”在惠城区桥东街道经营日用品杂货店的个体工商户岑涛,得知国家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后一脸开心。

岑涛跟记者算了一笔账:“一间杂货店,如果一个月的销售额按3万元计算,平均一天的营业额1000元。店铺的人工、水电、租金等成本一个月要1万元。把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10万元,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个体户和小微型企业的税负。”

“我们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及时落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财税文件规定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即实际税负10%。而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到300万元之间的企业,不在该项优惠政策范围。

市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惠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小微型企业的扶持政策,在2023年出台“惠28条”、2023年出台“惠42条”等惠企助企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于2023年创新设立“惠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基金规模从启动时的2000万元增加到目前的7500万元,专门用于对合作银行为惠州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后产生的风险损失给予补偿。此外,2023年还出台了《广东惠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等政策措施。“在国家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后,我们也将加快行动,更好地帮助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壮大。”

【第7篇】小微企业增值税怎么申报

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为企纾困

为了能够更加有效地为企业纾困,政府发布了多项政策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进行调控。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中强调了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于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来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困难的问题。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网

“六税两费”相关减免政策解读

1.享受主体

享受主体

政策执行期限

减免幅度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

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

2.享受条件

图片来源:中税答疑

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申报流程来了!

1.享受方式

纳税人通过填写申报表单,不需要再准备其他材料。

2.办理渠道

①办税服务厅

②电子税务局

具体地址或网址登录所在地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板块进行查询

3.政策依据

图片来源:boss管账

未及时申报的企业应该怎么办?

如果说纳税人本身是符合减免条件的,但是因为其他原因没有进行申报“六税两费”的优惠政策,那么应当及时进行申请,对于没有享受到的期限内的减免可以进行申请抵减或者退还。

新设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申报减免吗?

案例:甲公司成立于2023年的6月,在2023年的9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申报“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呢?

情形一:如果甲公司在2023年的5月对2023年度进行汇算清缴申报结果是小型微利企业,那么在2023年7月想要申报2023年1—6月的“六税两费”减免时,是可以享受减免的。

情形二:如果甲公司在2023年的5月对2023年度进行汇算清缴申报结果不是小型微利企业,然后在2023年4月又一次进行了2023年的汇算清缴申报,这一次的申报结果为小型微利企业。这种情况下如果甲公司想要申请2023年1—3月份的减免是不可以的。2023年的汇算清缴申报结果在7月份之后的申报减免优惠才有用,也就是说申报2023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六税两费”时,是能够享受减免政策的。

文/冯子芸

【第8篇】2023年小微企业增值税如何申报

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解难的最公平、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今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支持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和延续实施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涵盖33项内容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后续将根据新出台税费政策情况持续更新。今天带你了解: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以下称2023年第14号公告)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3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享受条件】

1.在2023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享受退税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3.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4.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5.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6.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7.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3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3年第1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年第17号)

(国家税务局)

【第9篇】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填报

小规模、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到底有啥区别?经常有老板分不清这三者的区别,认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是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一定是小微企业,这是不对的,那怎么区分它们?

图源网络,侵删

首先来区别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的区别是两个点:

第一个是营业额上的区别,税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连续累计12个月的开票额,如果超过了500万,就要强制升到一般纳税人,这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第一个区别;

第二个区别主要是增值税率的区别,在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而根据不同的行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率分为四个档,分别是13%,9%,6%,还有3%,这就是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第二个区别。

那小微企业又怎么认定呢,小微企业的认定是由三个原则来认定的?

第一,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能超过300万。

第二,从业人数不能超过300人。

第三,他的资产总额不能超过五千万。

图源网络,侵删

一定要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一条都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那有必要成为小微企业吗?为什么要认定小微企业?有什么好处?它可以享受什么样的税收政策呢?小微企业它主要可以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的一个税收优惠。那这个税收优惠是什么样的?

第一如果你的企业的年利润在100万以内,那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率是2.5%。

第二如果你的企业的年利润在100万以上,300万以下,那你企业的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

如果你的企业符合小微企业,那你的企业就可以享受到它的税收优惠。

但是!2023年年底过后从2023年开始,部分地方的小微企业,年利润在100万以内,按5%实际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税负率实际5%。感兴趣的老板可以查一下当地的情况,而你的企业的年利润在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保持不变,还是原来的5%。

图源网络,侵删

也有很多老板说,往后一年里,小微企业只要年利润在300万以内,可能都是按5%的实际税负率执行。

目前还没有正式的文件出台,以上的内容是参考,目前只有部分地区的系统显示以上内容,具体以官方文件为准!

【第10篇】餐饮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很多在迎商办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小伙伴们,针对是否需要进行纳税申报、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等方面有诸多的疑问,小编对此作如下统一答复: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很多人对税务登记的认识有一个误区,认为我店铺的销售额不高,是不是就不用交?办理税务登记和缴纳税款是两码事,做了税务登记之后,在享受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后,没产生税款可以做“零申报”。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现行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吧!

01 免征增值税

1.享受主体

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

2.优惠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3.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4.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

02 减征企业所得税

1.享受主体

小微企业(含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2.优惠内容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4.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

03 减征个人所得税

1.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2.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3.享受条件

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4.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8号)

04 减征“六税两费”

1.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

2.优惠内容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税额幅度,享受税收优惠。

4.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

05 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

1.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2.优惠内容

·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3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3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享受条件

·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以及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单位。

·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4.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以上就是现行税费优惠政策的内容,享受主体基本覆盖了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以及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优惠税种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附加税种,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降低经营成本,为打造更加和谐的营商环境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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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小微企业增值税税率表

2023年有什么利好的税收政策?

1月9号是一个新的财税政策,就是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0万含10万月销售额,那么是免税的超过10万应该是按照1%了,就是说原来按照3%纳税的减按1%,我们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就是说原来应纳税额100万以下,按2.5%税率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超过100万到300万之间的,这个是按5%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是一直到2024年的12月31号。

为什么要说它是一个利好政策?以前500万免税,以前是一个季度45万免税,那么你现在变成了每个月10万免税,我告诉你就是利好,为什么?你有没有想过,原来最早是四十五万一个季度内是免增值税的,这个政策后来又改成了五年销售额500万内免税,但是这两个优惠都是截止到2023年的12月31号,也就是说这些优惠已经给你定了截止期限了,但是你看我们过了2023年的12月31号,一直到1月9号都没有出台新的节税政策,也就是说如果他不出台新的税务政策的话,未来我们一暂报税就得按照3%来报了,那现在他1月9号出了这个税务政策,那10万以内你免税超过10万的减按1%交税,那不就是一个利好吗?如果他不出来,你是不是就得按3%交了,而且没有免税金额,你等于全年的销售收入都得按3%,而且你有没有想过这个政策出台的这个趋势。

我们再想一下,2023年的年末它都没有出台政策,就证明一直在讨论,最后还是确定给予优惠的原因,它一定是说我还是要支持经济发展,即使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现在已经放开了,按理说经济应该恢复了,但是它依然在2023年给了你全年的优惠,代表的是什么?他希望你能够把经济促进起来,你不要只看那个1%的点,你也不要看是10万块钱免税还是45万免税。你要看政策背后的这个趋势,你也不是靠那一两个点挣钱,我特别同意你一定要记住一句话,如果你的公司,你的老板,他挣的这个钱就是节税的钱,也就是说他不搞税上的事,他不挣钱,那请你离开这家公司,离开这个老板,因为这叫火中取栗,你在跟国家博弈是不对的,良禽择木而息,财务管理是要支持业务发展,但不代表无原则底线的支持。

【第12篇】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

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解难的最公平、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今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支持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和延续实施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涵盖33项内容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后续将根据新出台税费政策情况持续更新。今天带你了解: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以下称2023年第14号公告)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3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享受条件】

1.在2023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享受退税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3.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4.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5.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6.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7.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3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3年第1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年第17号)

编辑设计:甘肃税务

【第13篇】小微企业增值税不足2万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2023年新的优惠政策也出来了,那么今年对于企业来讲有什么不同呢?去年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普票增值税是免税的,专票恢复是3%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100万内是按照2.5%征收。

首先在一月九日,国家出台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政策变动,增值税由3%减按1%征收,普票月度10万,季度30万,年度120万是免税的,专票也是按照1%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100万内原是2.5%,现在不再减半,按照5%征收了,即应税所得额300万内都是按照5%征收企业所得税,300万以上按照25%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开普票的话比去年多交一个点,但大多数企业都是开专票的,今年专票按照1%征收,整体来讲还是会少缴纳2个点的税负,如果是开普票,年度也有120万普票免税。

今年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还是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纳税,个税核定税率在0.6%-1%,增值税减按1%征收,综合税负在2%左右,一年可开票是500万内,开取100万的税收支出在2-3万左右。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可以很好的解决企业的一些无票支出,无票收入的问题,还有个人在外承接业务需要给甲方公司开票的行为,都是可以做好的,可以把劳务所得转化为经营所得税,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

【第14篇】小微企业增值税季度减免9万

一、案例背景

a公司2023年度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45万元,享受了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减免,那么,所免征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案例解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斤,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可知,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需要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15篇】增值税小微企业标准

小微企业标准不能再搞错了

原创 安世强 安博士讲财税公众号

收录于合集#财税知识193个

笔者前段时间参加了一个学术讨论会,有一人说小微企业的标准是收入在一亿以下,另一些人也没给出正确的答案。这句话令我大吃一惊,可见小微企业的标准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个谜,有必要再谈一谈。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小微企业的标准不是单一指标,也不是静态的,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标准也在变动,但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之下,不会是一个亿的收入,这显然不是小微企业了,小微企业顾名思义,是一些很小的企业,竞争力弱,规模小,单个企业吸纳劳动力有限,但是数量众多,对稳定经济和就业有重要作用,需要优惠政策扶持。

实际,我们常谈到的小微企业的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范的,而由于法律相对静止,不是时常修订,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由其他的政策文件进行灵活和动态的规定。

例如2023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23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可见,日后的实施口径与所得税法不一样,后者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都扩大了,以给予企业更多的优惠,让更多的企业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

当然,这里只列举了一种变动,实际的变动也很频繁:

例如,财税〔2018〕77号: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微企业增值税(15个范本)

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解难的最公平、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今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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