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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企业营业执照模板
模板一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李*富
住所:上海静安****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孙**住所:上海市**园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 双方的确认与保证
甲乙双方除本合同已有规定外,各自确认并保证以下事项:
(1)拥有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法律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2)已完成签订本合同所必需的内部认可手续;
2.出租房屋情况
2.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在上海静安**大厦, 共计8*平方米。
3.租赁用途
3.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仓库使用,在从事工商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时,应遵守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
3.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4.租赁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自202*年04月05日至202*+1年04月04日止,租赁费等从202*年04月05起计算。
4.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要求之日起半个月内答复乙方是否同意续租。同意乙方续租的,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5.1租金共计:1***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先付后用。
5.2甲方需开具租金发票给乙方,税费由乙方承担,税费共计:6*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
6.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6.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合同,但提出变更或提前终止的一方应提前90日书面向另一方提出。
7.其他条款
7.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均不适用。
7.2本合同的表述采用中文文字。
7.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7.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7.5因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202*年 * 月*日
乙方(盖章):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
202*年 * 月 *日
模板二
商户编号:合同编号:
租赁
合
同lian*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
出租方: 上海***纪lian*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经营地址:法人代表:
承租方: 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经营地址/住址:法人代表:李*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借甲方场地开展经营活动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商铺及其装修、设施现状
(一)本合同所指租货商铺仅指座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路弄
号甲方门店内的出租商铺/店铺/专柜(以下简称“租货商铺”)。
租赁商铺编号为(租赁商铺位置及平面图详见附件二)。
(二)该租赁商铺使用面积共计平方米,分摊系数为,计租面积=使用面积*(1+分摊系数),计租面积合计平方米。
(三)该租赁商铺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本合同在附变三(租赁商铺设施现状及工程交付条件)中列明,该附件作为甲方接照本合同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租赁商铺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一)乙方向甲方承诺,该租赁商铺用途(经营范围)仅为品牌为,店招为。除此以外,乙方不得将该租赁商铺的整体或其任何部分用于或者允许或放任他人用于本条确认的范围和内容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二)该租赁商铺只能用作本合同中甲乙双方约定之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用途,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终止合同,并无须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及补偿,且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乙方确认该租赁商铺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性质、结构、建筑面积、用电、用水
等。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对房屋现状作了充分了解,认为符合使用要求,同意按该租赁商铺现状承租。承担租赁的全部责任。
(四)乙方为使用租赁商铺所需的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报建审批、营业执照、二次装修
消防许可、卫生许可等)手续均由乙方负责自行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对于因行政管理要求而必须报审或以甲方名义报审的项目,不论是否得到批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与续租
《一)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如乙方装修完成提前开业,则以乙方对外营业日为租金的起算日。
《三)乙方超过装修宽免期限仍未装修完毕的,应视为已经装修完毕,乙方需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租赁费用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等。
(四)租货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租赁商桶,乙方应按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期满9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经甲方相关部门共同评估后认为乙方不适合在本租赁商铺继续经营的。则甲方有权不予续租。乙方的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就续签租赁合同条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在租赁期满前60天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续租补充协议》。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请求,即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的权利。
第四条 租赁商铺交付
(一)交付日期:年月日。
(二)装修宽免期:自甲方交付租赁商铺之日起天为乙方的装修宽免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甲方不另行收取租金。若甲方因故延期交付租赁商铺,则根据延期天数相应推延乙方租赁起始日,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名义及任何方式据此要求甲方补偿。履行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6个月或未达到约定租赁期限一半而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装修宽免期免租取消,乙方在撒场前必须支付宽免期的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租金和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一)租赁费用的组成:
1、租金:首年租金按计租面积¥元/平方米/天的标准计算,月租金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元)。如以后递增的,则按递增比例相应调整租金,递增情况及租赁费用明细详见附件四。
2、以上租金标准未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能源费及乙方依法应缴纳的税费等费用。
3、物业管理费:共计¥元/月(大写:人民币元/月)。
(二)租金支付方式
1、按先付租后使用原则,租金每个自然月为壹期,首期计¥元(大写:人民
币元),包括起租日至当月末的期间租金(若有)。
2、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之内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每期的当期租金,乙方应在当期首日的15天之前支付。
(三)履约保证金及商品质量保证金
1、为确保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及保证其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企¥元(大写:人民币元)商品质量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和商品质量保证金。乙方对外预售消费结算类卡券的,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预售结存金额的1/3,乙方应于当月补足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及商品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并于合同期满三个月后由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结算后,且乙方注销原租赁商铺证照后由甲方退还予乙方。
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冲抵下列费用:
(1)乙方逾期未支付的租金或其它费用。
(2)乙方逾期未支付的水、电、燃气、电讯等公用事业费用。
(3)任何其它乙方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费用。
4、商品质量保证金可以作为:
(1)在租赁期内以及合同终止且乙方撤铺后,按产品服务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三包或质保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乙方应保证全责解决顾客因质量等问题而提出的索赔要求,并承担商品三包规定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销售者的其他责任。若乙方未能在 15 天内全面妥善解决顾客因质量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及/或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导致甲方受到任何损失的,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可自行将乙方交付的商品质量保证金用于及时处理顾客纠纷或对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如商品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处理顾客纠纷或弥补甲方的损失的,甲方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虽然本条约定甲方有权处理顾客纠纷事宜,但并不代表甲方明示或暗示承担乙方与顾客纠纷中乙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2)因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扣款。
5、履约保证金或商品质量保证金被全部或部分扣除后,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或明知履约保证金或商品质量保证金被全部或部分扣除之日起五日内,补足被扣除部分。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履约保证金冲抵应交租金及其他各种费用。
(四)公用事业费保证金乙方必须在进场前向甲方交付¥元(大写:人民币元)作为电费、水费、燃气、电讯费等公用事业费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并于合同期满三个月后由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结算后由甲方退还予乙方。
(五)装修保证金
乙方必须在进场前向甲方交付¥元(大写:人民币元)作为装修保证金,待乙方装修完毕并经甲方验收且合格后退还乙方。
(六)公用事业费
1、乙方承租期间,水、电、燃气、电讯等公用事业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即乙方按照甲方出具的发票或收据,在收到付款通知的七天内,向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或直接向公用事业部门)支付该租赁商铺的电费、水费、燃气费、电讯费等费用。
2、甲方代收电费(包括:线损,当时收费标准,供电设备控测费用,供电设备维护费用等)计人民币元/千瓦时:甲方代收水费《包括:给、排水,供水设备运行维护费等)计人民币元/吨。若有关部门对公用事业费收费标推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进行同比例调整。
(七)乙方承稚期间须向甲方按期交付清污费(若有),交费标准为¥元/月(大写:人民币元/月),交付日期与租金交付日一致。
(八)因租赁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登记费等,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九)本合同未明确之费用,如因乙方承粗该租赁高輔所增加的,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若有需要可与相关方另行签订收费协议。
第六条 财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甲方帐户名称:中方银行帐号:甲方开户行:(二)乙方租金及费用的付款为式:汇付/委托代扣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指定帐户汇付或将应扣款项存入乙方授权帐户。
(三)乙方发票类型;专用增值税发票/普通增值税发票
乙方应提供开票信息,甲方收款后提供相应名目和法发票至乙方。
(四)当合同无论任何原因终止的,在乙方不违约和不欠交甲方各类费用的前提下。凭乙方原交付各项保证金费用时甲方开具的收款单据,经甲方确认,可退回各类保证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收款单据灭失的,则不能办理退款,乙方必须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遗失说明,并另行开具乙方收据抵充原收款单据,再由甲方办理保证金返还手续,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第七条 租赁商铺装修、维护
(一)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且乙方按约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商品质量保证金之后,向乙方提供相关装修所需的图纸。
(二)乙方必须履行进场手续,与甲方签订《进场装修协议》并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入租赁商铺进行装修工作。
(三)乙方进场装修必须遵循甲方《管理手册》和有关规定。
(四)如甲方同意后乙方对租赁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租赁商铺的上下水进出口、排烟、空调外机等安装,必须按照甲方指定位置实施。(六)乙方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效果图、工程用料清单、工程进度及工程预算表等)均须报甲方备案,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但甲方对乙方装修设计方案的同意并不代表甲方应对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装修设计方案不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引起的任何纠纷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租赁期内在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及不影响房屋结构及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商铺内设置经营所需的家具、机器及设备。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九条第六款的约定搬离上述物件、交还该租赁商铺,并负责清除剩余垃圾。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按照租赁商铺出租时的原始状态,由乙方恢复原状后交由甲方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如建筑物结构部分非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由甲方负责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如建筑物结构部分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及由甲方提供乙方的所有附属在建筑物内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该租赁商铺的面积以甲方提供之数据为准。乙方如有疑义,可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要求政府认可之测绘部门测量,并向甲方提供该部门所测量之数据,逾期则视为乙方无异议。无论测量结果如何,测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租赁商铺应符合合同约定。
2、甲方提供现有条件的自来水、电力、中央空调。如乙方需增加公用事业供应,甲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部分承担维修责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果房屋主体结构部分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及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附属在建筑物内的设施,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及日常维护和保养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协助提供乙方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所需的甲方相关文件。
5、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之约定收取租金、履约保证金、商品质量保证金、公用事业保证金等费用,有权监管租赁财产不受任何侵害。
6、甲方作为该租赁商铺的经营管理方,有权制定安全、消防、卫生等与经营管理秩序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7、甲方作为租赁商铺的经营管理方,有权全部或部分的调整经营范围或经营布局,并据此对乙方的租赁商铺、经营范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甲方须事先将调整方案通知乙方。
8、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甲方因经营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变更、股东变更:因经营需要进行分立,合并:将房屋出售或因任何原因丧失整体房屋使用权及/或租赁商铺出租权利等)变动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如因甲方的上述变动导致甲方与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关闭店铺、结清终止日前各项费用以及处理撤场事宜;但甲方须事先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标准的赔偿金,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就提前解除合同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商铺装修费用、库存折损、人员薪酬结算等)。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如有虚假伪造证照或登记信息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造成的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同意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乙方经营所需的资质证明文件并盖章(详见附件一)。
2、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产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房产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或赔偿。z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该租赁商铺内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并以经营者的身份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监格。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照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该租赁商铺属地经营所需的公司(包括公司分支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等,并保证各类证照始终处于有效状态。乙方申办证照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上述证照经年检更新的、更换的或变更的,乙方应该及时知会甲方调整登记备案。乙方不得无证经营,如因乙方在起租日后30天仍未取得或未及时取得相关证照造成乙方无法开业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商铺,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全责赔偿。
5、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在租赁商铺内亮证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方式。
6、乙方保证租赁期间租赁商铺365天全年无休,且与甲方营业时间一致,或依照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营业时间正常营业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甲方门店营业时间并要求乙方同步调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停业的,乙方同意自停业日至恢复正常营业日或合同终止日按双倍租金支付甲方。
7、为切实维护甲乙双方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乙方承租期间应遵循甲方关于商品、服务、人员及商场规章制度等内容的管理,不得违反《管理手册》之规定。
8、乙方经营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在经营中应严格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完善的进销台账,保证每件产品都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和有效的进货凭证:
(2)保持商品原有质量:保证销售的商品标识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3)不得销售无标准的产品;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品;(4)遵守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赔偿金,甲方并有权单方就乙方违反本条上述约定行为可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终止合同;由于乙方经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侵害消费者权益,而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所有经济损失及甲方为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9、未经甲方审核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纪lian华”“lian*”“*lian”及与“世**lian*”“lian*”“*lian”相近或相似的名称和标识,或以上述名称标识或其各种组合或与上述名称和标识相类似的名称标识作任何形式的广告性宣传,一经发现则乙方须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甲方人民币壹拾万元同时甲方有权选择立即终止本租赁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业务,持证上岗。任何情况下,乙方须服从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容许与顾客发生口角、斗殴等情形。如乙方发生该类情况的,甲方有权按照事件影响程度要求乙方按每次500元至10000元支付商誉赔偿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或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该租赁店铺内的管理、清洁和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承租房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教育本租赁商铺内的全体员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防火意识,掌握一般消防知识。乙方执行安全保卫、防火等有关规定,确保接受主管部门及甲方的指导监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已知的不安全设备。如在乙方租赁商铺内发生事故应由乙方先行处理,查明责任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应损失;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其它商户及其雇员、顾客等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予以承担。
12、乙方须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经营所需的各类保险,乙方经营场地内或由于乙方经营行为造成的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或乙方未投保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13、如因非人为原因引起的店铺漏雨、漏水(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破裂、水淹)等意外损害,造成乙方财产及经营损失的甲方无需赔偿,只需免除据此停业期间的租金并负责及时修复租赁商铺。乙方应根据其经营需要全额投保相应险种,对于发生此类情况发生后乙方可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乙方不得据此要求甲方赔偿或拒付租金等。
14、乙方在此同意,未来甲方可以其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甲方的管理公司或分支机构)取代其于本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前提是不得因此影响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转移给该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后,甲方的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须完全履行本合项下甲方的义务。乙方保证不得以此变更为由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
15、乙方对外预售消费结算类卡券的,须主动向甲方书面报备,并按月向甲方提供销售、消费和结存数据报表,该报表不得漏报、瞒报、虚报或延迟报备;如有该等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方按月向甲方提供销售报表,该报表不得漏报、瞒报、虚报或延迟报备;如有该等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九条 合同终止
(一)乙方未在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续租请求,或虽提出续租请求但未获甲方同意的,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
(二)甲方因任何原因而关闭门店的,本合自动终止,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关闭店铺、结清终止日前各项费用以及处理撤场事宜;但甲方须事先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标准的赔偿金,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就提前解除合同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商铺装修费用库存折损、人员薪酬结算等)。
(三)甲方由于门店改建或经营需要而调整租赁商铺面积或位置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可向乙方重新提供租赁店铺,双方针对新的租赁商铺进行协商,如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则变更本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于甲方发出要求终止本合同的通知期满之日本合同终止,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关闭商铺、结清终止日前各项费用以及处理撤场事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标准的赔偿金,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就提前解除合同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商铺装修费用、库存折损、人员薪酬结算等)。(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收回该租赁商铺并要求乙方赔偿按合同终止时租金标准计算的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其遭受的实际损失的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擅自超越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品牌种类和服务范围的;
2、乙方擅自将该租赁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以其他方式转由他人经营的;3、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的;
4、乙方未能按时交付或补足履约保证金、商品质量保证金、公用事业费保证金等各项保证金的;
5、乙方拖欠租金达【15】天的;
6、乙方在承租期间违反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利用承租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歇业或不遵守统一的营业时间达三次以上的;
8、乙方利用该租赁商铺进行非法经营或活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公共利益,经有关部门查处确认的:
9、乙方已经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10、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及责任的:
(五)发生以上合同提前终止情形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合同终止,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即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该租赁商铺的用水、用电、空调和其他服务设施的供应,并可强制关闭该租赁商铺防盗卷闸等应急措施。如甲方的上述应急措施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无需承担赔偿。
(六)租赁合同如因期满或发生上款所列情形而终止的,乙方须在租赁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租赁店铺内可移动财物全部搬离,交付甲方验收:逾期不搬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并确认对于未能按时搬离的财物和物品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乙方对此不会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任何权利,且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处理乙方的物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七)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租赁商铺交还甲方验收。甲方应于验收日三个月后扣除乙方应付而未付的各项费用及毁损赔偿费(若有)后,与乙方结清履约保证金。乙方逾期交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期间日租金的双倍支付占用费。
(八)无论因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经甲方通知乙方搬离租赁商铺,乙方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的【3】日内将租赁店铺内可移动财物全部搬离,交付甲方验收:逾期不搬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延期交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若甲乙双方就租赁合同终止产生的未决债权债务或其他法律纠纷的,可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诉讼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逾期不搬离租赁商铺。
(九)无论因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在合同终止后十四个工作日内注销以该租赁商铺登记的营业执照等各类证照,并将注销回执复印件交于甲方;若乙方未按上述约定办理注销手续,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十)甲方应于合同终止三个月后,经扣除因解决顾客投诉而支出的费用(若有)后,将商品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但尚未履行之前,如乙方未能按期交付各项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如未能在对方给予的纠正期内及时纠正违约行为的,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发生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后终止合同。
(三)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及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其他费用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金额的千分之五偿付甲方滞纳金。第十一条 责任的免除
(一)发生下列情形的,乙方同意甲方在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情况下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因该租赁商铺或甲方门店内发生任何自然灾害、盗窃、抢劫、其他刑事犯罪或不可抗力等事件,使乙方遭受损失或损害;
2、发生灾祸,致使该租赁商铺不能使用,或者其中任何设施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行,或者空调、用水、用电、燃气等供应非因甲方人为原因的中断:
3、因进行日常保养或故障抢修而引起用水、用电、燃气或其他公共设施等供应的中断
4、其他租赁方造成的乙方任何损失或损害,甲方仅负责协助乙方向侵权方协商解决赔偿:
5、土地批租、市政动迁等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二)若因上述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实际使用天数结清租金,同时按合同约定处理各项保证金。第十二条 通知
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何声明、通知以及一方认为有必要通知对方的任何事项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上述书面文件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日为送达日;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信件发出后七日为送达日;以专递方式送达的,信件发出后三日为送达日;以手递方式送达的,手递日为送达日:以e-mail方式送达的,e-mail发送日为送达日。双方确认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地址: e-mail地址:
收件人: 收件人: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双方均确认上述地址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及时通知而导致对方信件未能及时送达的,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于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后方可生效:
(一)经甲方公章并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经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乙方(个体)签字并加盖手印。
特别提醒: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协议各条款仔细阅读和全面准确理解,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仔细阅读并理解了本协议的各条款,而且甲方已经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修改及变更,双方对各条款均无异议。
甲方: 甲方: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合同附件:
附件一:乙方经营所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附件二:租赁商铺位置及面积平面图
附件三:租赁商铺设施现状及工程交付条件
附件四:租金递增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装修图纸及效果图
附件六:《招南租赁户安全责任协议书》和《安全用电协议》
附件七:管理手册
附件一:乙方经营所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1、身份证(个体签约必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签约必要)
3、法律、法规等规定所经营项目的必备证照
4、乙方法定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其他必要文件
【第2篇】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之前有朋友问到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为了方便大家都能对此有一个了解,因此中广科技在这里专门总结了对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介绍,另外小编还贴心的为大家整理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如果刚好有朋友需要办理的话可以参照下面的步骤。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 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个人所得税。
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其流程如下:
一、办理无需许可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局办照窗口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投资人相片、投资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二、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范围中含有食品批发零售)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局办照窗口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些地方还在工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同上述一样提交材料,到辖区的工商局办照窗口办理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咨询工商局窗口受理人员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上述的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是否涉及前置审批咨询受理人员),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中广科技特别提醒,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名字和个体户营业执照和工商营业执照取名是有区别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字号名称格式必须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而个体户营业执照和工商营业执照则是没有这方面限制的,只要不带敏感字就可以了。
【第3篇】营业执照的企业注册号
创业门槛越来越低,想当老板的朋友也越来越多,然而办理公司注册并不容易,近日咕咕狗就接到一个咨询:“我明明已经领到营业执照了,为什么还不让我开业?许可证是什么东西?现在开公司都要办吗?”其实经营凭证并不单指营业执照,涉企许可证也是很多公司得以正常开业的必备凭证,今天中广科技就来科普这方面的知识。
众所周知:创业开公司,执照必先办,当老板有条件,做生意需持证。现如今很多创业者虽然听过涉企许可证的大名,但会将之和营业执照等同,或者认为只要有其中之一就可以从事经营了。其实营业执照和涉企许可证是不同的概念,所有公司注册时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而经营范围里涉及特殊行业公司在注册时,还需取得涉企经营许可证,达到“双证齐全”方能正式开门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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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营业执照和涉企许可证的区别:
1、 核发部门不同,所有营业执照都由我国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而涉企许可证一般和行业挂钩,由对应行业的监管部门核发,比如食品经营许可证是由食药局核发。
2、 办理对象不同,无论从事何种行业,所有公司注册登记时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而公司是否办理涉企许可证则是更高一层的行业经营需求决定的,不是所有公司都要办。
3、 办理时间不同,营业执照是公司注册时就要办理,而涉企许可分为前置许可项目和后置许可项目,前置许可证是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就要取得,后置许可证则是领到营业执照后再去申请。
因此,创业者在办理公司注册前要确定好经营范围,建议先咨询登记机关是否涉及特殊行业,是否需要办理涉企经营许可证。
下面中广科技就来讲讲哪些常见行业在公司注册时需要办理涉企许可证:
1、 餐饮店、饭店、奶茶店等,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 药店、医疗器械销售公司等,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3、 小卖部、小超市、便利店等,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等;
4、 货运物流公司、搬家公司、仓储公司等,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 美容店、理发店、足疗店、洗浴店等,需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6、 人才中介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需要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
7、 广告媒体、娱乐经营公司等,可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以上就是涉企许可证的相关知识了,大部分创业者办理公司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便能开门迎客了,但有些公司需同时持有执照和许可证,若您不确定自己是“一照准营”还是“证照兼备”,请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咨询(微信搜索:中广科技集团)。
【第4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
阅读下图后请问:到底谁是法人?谁是法人代表?谁是法定代表人?
问答1:法人是组织,不是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通俗来讲呢,它就是一组织,在法律上,一个单位,就是一个“人”,所以就有了“法人”。最常见的公司,就是一个“法人”,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不是法人。
问答2:法人代表是代理人!
法人代表,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某个或某些事项的代理人。
如果单位要办一件事,可以派单位里的任何人去办,只要出具书面证明文件(比如授权委托书等),那么任何一个被单位派出去办事的人都可以叫法人代表,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意随时更换。这个代理人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
问答3: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大家应该见过营业执照吧,营业执照里面,就有法定代表人一栏,法定代表人经工商局审批后就不能随意更换,比如公司的董事长,工厂的厂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一般是不承担责任,其行为行使的相关行为代表公司,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在从事民商活动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违法违规,那么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有可能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比如公司成为被执行人后,法定代表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行。
2.行政责任:比如企业在存超范围经营、抽逃税款、抽逃注册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等情形的,法定代表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
3.刑事责任:比如我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逃税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而对于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虽然我国法律法规等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通常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总 结:
法人是组织不是人!法定代表人是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是代理人!
来源:我们都是财会人、中华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网校、法豆在线法律咨询
【第5篇】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流程
办理执照流程
一般办理执照流程
1网上核名:一般半小时内出结果。
2企业网上登记:包含公司股东,法人,监事等人的信息和人员职务和股份分配还有公司注册地的信息。
3刻章取照:拿回新办的营业执照,还有包含的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
4税务报道和银行开户:之后有法人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开通税务报道,约银行开户
【第6篇】企业营业执照丢失怎么补办
正如大家所知,营业执照是登记注册机关代表国家核发给公司准许其营业的凭证。根据《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载明了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从事营业活动必须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公司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才享有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打个通俗的比方,营业执照于公司,就像身份证于我们。
我们日常身份证丢了都需要补办,更何况公司营业执照弄丢。在这里,我们就要说一下如果在公司运营期间,不小心丢失了营业执照应该怎么办。
营业执照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补办,不然公司需要用时会造成商机流失,凭空耽误业务进度等不必要情况的发生。接下来为大家介绍营业执照补办所需的材料准备及补办步骤:
一、材料准备:
1、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报告(必须法定代表人签署),内容说明执照遗失的情况且加盖企公章。
2、报刊登记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
3、营业执照的副本(如公司营业执照全部遗失则无需提交)。
4、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证明中指明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 办理权限以及办理授权期限,避免证明被滥用的风险。
5、法定代表人签署及企业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提交负责人签署、企业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
二、补办步骤:
1、 登报处理:联系报刊,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登报:遗失声明。
2、 前往工商局办理丢失程序:
⑴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加盖公章。
⑵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
⑷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需要有公司股东签字或者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中的规定和程序(章程),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⑸ 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附上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同意证明。
⑹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以上营业执照补办的资料繁杂,没有准备好可能需要打回重新配置。麻烦不说,营业执照是一个公司合法运营的标志,还是妥善保管为宜。
【第7篇】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吊销和企业破产有什么区别?
我们经常听说,企业无法经营下去,会常常用公司注销,公司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公司破产来形容。那么看似不同的词汇,表达的意思貌似又相同,我们该如何区分呢?这是三种形式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文欣财务小编给您做整理。
首先,注销、吊销和破产这三者的产生前提是不一样的。
公司注销一般是法人再和股东确认了不在经营企业后,主动向工商税务机构提交注销登记申请。而吊销则是工商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问题依法给出的结论,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被动行为。而破产,则是由公司的债务人、债权人和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的破产申请。
其次,注销、吊销和破产这三者之间的法律性质不同。
注销登记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而终止公司的法律行为,与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无关。注销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方式。
吊销: 企业吊销是指企业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其前提是有违法行为的存在。
破产: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债权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书面裁定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
最后,注销、吊销和破产这三者造成的法律后果不同
注销: 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一般情况下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重大影响。
吊销: 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但依然存续此外,吊销营业执照可能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些限制,甚至严重的法律责任。
破产: 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由清算组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企业破产分配完之后,清算组会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8篇】小微企业营业执照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
主要包括三个标准: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申请小微企业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中小微型企业认定申报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4、企业上一年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据(全年缴纳人数没有变动的,仅需提供12月份单据)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可携带相关文件去各区市工信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9篇】普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1】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外方合伙人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自然人来华投资设立企业,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无需公证认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认证。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认证。
◆合伙人为其他类型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4.主要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注:依照《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原《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提交修改后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企业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变更主要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的主要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合伙人住所变更的,提交合伙人住所变更证明文件住所使用文件参照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提交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书及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改名称或姓名、委派代表更改姓名的,提交相关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以及变更后新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主体资格文件更改名称后,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更改名称前一致的,只需提交新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主体资格文件要求参照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变更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
◆合伙人退伙的,提交的变更决定书应当载明退伙事由,填写《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合伙协议对合伙份额继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入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其中,外资合伙企业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新合伙人主体资格文件要求参照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材料。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修改后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确认)。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原《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3】 合伙企业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备案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备案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合伙协议修改备案的,提交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
◆合伙期限备案的,提交变更决定书、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直接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备案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同时提交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
◆更换境外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为非自然人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及被授权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依照《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原《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备案适用本规范。
【4】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被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提交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文件。
3.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清税证明材料。
6.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8.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原《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提交此规范第1、8项材料。
3.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此规范第1、3、8以及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和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
【5】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3.隶属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和其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由分支机构隶属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在申请书中签署确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信息)。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原《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1.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免于提交隶属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
【6】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其隶属的合伙企业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提交隶属的合伙企业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任免信息或者依合伙协议作出的任免决定及新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由分支机构隶属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在申请书中签署确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信息)。负责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因隶属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申请分支机构变更的,还应提交隶属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原《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适用本规范。
【7】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3.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4.清税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提交此规范第1、6项材料。
3.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免于提交依法作出注销的决议、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免于提交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4.合伙企业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此规范第1、3、6以及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和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
【第10篇】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
常常听到吊销营业执照,请问为什么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请问吊销的营业执照怎么处理?
市场主体都有相对应的监管部门,关于营业执照吊销也是有原因的具体网络总结了6个。
营业执照被吊销的6个理由: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
3、不申请注销。即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对此名存实亡的企业,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就此规定外,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允许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
4、逃避年检。企业年检制度,意在年度审视企业经营状况并就此备案公示,这是国家管理企业并维持企业经营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数国家的企业法律皆有类似的制度。企业若是以虚假手段通过年检或者干脆不参加年检,将有可能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实践掌握的标准是,当一企业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时,即可以被吊销其营业执照。
5、滥用执照。执照颁发的对象是特定的,执照上面的内容亦是经过特定审视而特别加以记载的,且执照本身原则上不得作为谋利的手段,任何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皆实质破坏执照颁发的秩序,皆有可能引发营业执照之吊销。这一点,几乎所有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皆作了规定。
6、非法经营。具体又可分为两类情形:一为超越经营范围的越权经营,这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均有规定;二为违反各类法律法规的经营,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在多部法律法规中皆有各不相同的规定,因为具体非法经营的情形显然是各不相同的。
上海猎大财务咨询事务所
正确处理营业执照吊销的方法:
企业不幸被吊销营业执照了,也要走正常的公司注销流程。因为注销登记是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如果不正常走注销流程,公司税务、法人及股东高管都会被拉入黑名单。
上海猎大注销案例:
上海猎大财务事务所专业注销公司:工商疑难注销,非正常户注销,吊销转注销,法人解除黑名单,证件遗失股东失联注销,24小时热线:17321000967(同微信)
【第11篇】个人企业营业执照
一、个人抖音小店需要营业执照吗?
开通抖音小店是需要营业执照的,一般营业执照可以是个体工商户或者是企业/公司,个人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开通抖音小店的。
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来解决:
1、个人的话,可以去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好后进行申请,上传营业执照照片,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2、想在抖音卖货还可以申请开通“商品分享权限”,推广第三方平台的商品,这样也是可以在视频或者直播中添加商品分享,创作者获得佣金收入。
如果不知道路径的可以走渠道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第二天下证,然后走强开抖店业务,一般3天左右就可开通抖店了
二、个人抖音小店有什么条件?
1、抖音小店开店要求中要求,入驻抖音小店需要标准如下。
2、入驻主体应为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
3、入驻主体经营范围及经营时间在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内
4、售卖商品包含在招商类目范围内,且具备相关资质
5、商品必需符合法律及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
6、所有资质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入驻主体红色鲜章的复印件
7、其中对于营业执照的要求是这样的
1)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距离有效期截止时间应大于 3 个月;
4)证件需保证清晰完整有效。
8、对于想要入驻抖音小店的商家来说,一定要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营业执照才可以开通抖音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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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中国人寿企业营业执照
大家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总是会对保险公司产生疑虑,哟啊哈斯我买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我的保单权益还受到保障吗?
是不是购买大公司的保险产品会比较靠谱,大公司的价格贵,是不是更有保障一点呢?这是错误的想法,我们下面用两点来回答一下主要的两个问题。
第一:从保险公司成立的角度看,“保险法”第69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必须超过2亿元;它不是有钱就可以建立的。主要股东还要求管理经验和资格,如世界500强苏宁易购,在15年申请保险公司被拒绝,因为相应的资格未得到满足。因此,只要能获得人寿保险营业执照的保险公司都是大公司。
第二:保险公司成立后,将受到银保监会的统一监督。在每个季度末和年末,必须提交财务报告以确保全面的偿付能力保持在100%或更高。如果缺少偿付能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参与公司采取一系列措施,如禁止发行新产品、来调整保险公司的内部结构,直到偿付能力足够。和之前的华夏保险一样,禁止发行新产品,现在整体情况已经调整。
第三:在保险公司的运作过程中,每售出保单,必须将一定数量的保费转交给保险保险委员会的保险保障基金池。到上个季度末,已经有1200亿元人民币。这笔钱用于救助保险公司不足;在中国保险中只有两家保险公司使用了这笔钱,其中一笔是中华保险,另一家是新华保险。它现在已成为中国上市的5家人寿保险巨头之一。
第四:即使保险公司真的面临破产,保险法第92条也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指定一家特殊保险公司接管、并完全承担现有的保单,只要它是在保障期内 ,我们的保单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中国的保险监管机制已经完善。每家人寿保险公司都非常可靠,区别仅在于名气大小;而且理赔都是看合同理赔的。
所以说,保险公司的倒闭问题大家不需要担心,我们只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就可以了。
以上,你都明白了吗?如果你有更多想要了解的问题,可以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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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企业营业执照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通知,调整营业执照照面内容。
调整后的照面具体变化有哪些?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
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
9月1日后,原版营业执照还能继续使用吗?
自2023年9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
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原版营业执照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记载内容
详细调整情况如下
↓↓↓
营业执照打印标准调整说明
格式a(公司)
调整内容说明:
1.取消“营业期限”事项打印;
2.“住所”事项名称及内容的位置上移。
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格式示意图: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格式示意图:
格式b(非公司企业法人)
调整内容说明:
1.取消“经营期限”事项打印;
2.将事项名称“注册资金”改为“出资额”;
3.“住所”事项名称及内容的位置上移。
非公司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正本格式示意图:
非公司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格式示意图:
格式c(合伙企业)
调整内容说明:
1.取消“合伙期限”事项打印;
2.增加“出资额”事项;
3.右侧事项名称自上而下按照“出资额”、“成立日期”“主要经营场所”的顺序排列。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格式示意图: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格式示意图:
格式d(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
调整内容说明:
1.将事项名称“业务范围”调整为“经营范围”;
2.将事项名称“成员出资总额”调整为“出资额”。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
营业执照正本格式示意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格式示意图:
格式e(个人独资企业)
调整内容说明:
1.增加“出资额”事项,排列在右侧第一行(原“投资人”位置);
2.“投资人”位置从右侧第一行调整至左侧“经营范围”上方。
个人独资企业
营业执照正本格式示意图:
个人独资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格式示意图:
格式g
(内资非法人企业、内资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内资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
调整内容说明:
1.取消“营业期限”事项打印;
2.将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调整为“经营场所”;
3.事项名称区域按照“构成元素按顺序左右对称排列”的原则进行调整,“经营范围”上移一行,“负责人”调整至右侧第一行、“成立日期”下移一行。
营业执照正本格式示意图:
营业执照副本格式示意图:
【第14篇】企业营业执照怎么公示
又到了营业执照公示的时间啦!
记住营业执照年检的时间是每年1月1日----6月30日!!
营业执照年检的步骤:
1、网站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2、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公司所在地:
3、按界面要求输入登录信息:
新公司要先进行 “企业联络员注册注册”,公司变更人员需要进行“企业联络员变更”。
4、后面步骤待续,望大家继续关注!!
【第15篇】企业所需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类型
01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依据: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gb 2760)
生产企业索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型式
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对应批次出厂检验报告。
食品经营(流通)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所供货食品的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该批次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02药食两用物质
依据:《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由于部分物质是没有食品生产许可的,故:
1、从药品生产企业购买中药饮片,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及检验报告。
2、从药品经营企业购买中药饮片,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与药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及检验报告。
3、从药品经营企业购买中药材,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如果是从批发企业购买,可能会提供检验报告;从药品零售企业购买,则一般不提供检验报告。
4、药品要求出厂检验全检(执行标准全部项目,类似食品的型式检验),故购买中药饮片可只索取出厂检验报告。
03食用农产品
依据:相关部门名单
索证:供货者提供的销售凭证、销售者与供货者签订的食用农产品采购协议,可以作为食用农产品购货凭证;
⑴肉类:
①生产者:《营业执照》(或农民个人身份证)、产地证明、提供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②销售者:《营业执照》(或农民个人身份证)、产地证明、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③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⑵其他农产品:
①生产者:《营业执照》(或农民个人身份证)、产地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或者生产者自检合格证明等;
②销售者:《营业执照》(或农民个人身份证)、产地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或者销售者自检合格证明等;
③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04食品相关产品
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材、容器等
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纳入发证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及所供货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纳入发证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
05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未考虑进出口、特殊种类
索证要求:
1、进口食品原料:应当索取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备案证明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对于进口应当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的食品原料,还应索取《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专营食品原料:采购食用盐应至少当索取对应食盐批发企业(含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以及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合格证明文件;
3、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索取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注册登记文件、绿色食品使用证书、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4、出口产品中使用的食品原料列入实施备案管理原料目录的,还应索取其原料种植场、养殖场备案证明;
5、列入管控的食品添加剂,如咖啡因,应索取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定点生产资格》、《gmp证》和符合对应食品安全标准合格证明文件,从经营企业采购的,还应索取《药品经营许可证》、《gsp》和依据不同经营主体是否需取得的《定点经营批准文件》;
6、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对于进口应当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如明胶),还应索取《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06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企业)
索证要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07消毒产品
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未纳入许可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及所供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未纳入许可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08其他
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有特殊管制措施的,须符合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