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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询营业执照真假(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5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查询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怎么查询营业执照真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怎么查询营业执照真假

【第1篇】怎么查询营业执照真假

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部委(局)召开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议。会议强调,要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严肃查处以普通、工业用防尘口罩冒充医疗用口罩,重新包装销售过期失效口罩的行为。

那么,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口罩时我们如何判断真假呢?

第一招 看渠道

线上购买建议选择各品牌官网及其在第三方购物平台的官方店铺。

线下购买建议前往正规药店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查看其是否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在购买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正式发票是购买凭证,一些非法销售往往没有正式票据。

需要注意的是,医用口罩在我国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因此,企业需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后才具备销售医用口罩的资格,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微商、小商铺不具备销售资质,这些购物途径风险较大。

第二招 靠感观

就各地通报假冒伪劣口罩案例来看,3m生产的 n95/kn95口罩成为假冒重灾区,如何通过外观来鉴别真假呢?

1.包装盒

3m包装盒上会有激光防伪标签,在斜视的情况下防伪标签会变色,即黑色会与红色融为一种颜色,而假冒口罩则不具备变色的防伪功能。

2.包装袋

正规3m口罩包装袋上文字为深灰色,有一定透明度,而假冒产品上的文字颜色更深,没有透明度。

3.闻气味

正规产品没有明显异味,仅有淡淡的活性炭香味。

4.看印刷

3m口罩上的文字是由激光蚀刻而成,打印痕迹为由左上至右下45度角,而假冒口罩则是油墨印刷,会有圆点痕迹。

5.看标签

非国产口罩,只要通过正规途径进入国内的,一定有la劳安认证,国产口罩,不管是国内用还是用于出口,一定要有qs标签和la认证。

第三招 查官网

要想判断口罩真假,还有一个绝招就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查询功能。凡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口罩,其相关信息均可在国家药监局官网查到。

通常,正规医用口罩的外包装上都会印有注册证编号信息。国产口罩其样式为a械注准20xx2xxxxxx。a是国或者各个省份的简称,如浙、粤,表示其审批部门。数字的前四位是注册年份,第五位2表示二类医疗器,第六七位数字表示分类号,最后四位为编流水号。如为进口口罩,其注册编号开头则为a械注进。如果外包装上的注册证编号不符合这个规律,那很可能是假冒产品。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如何在国家药监局官网通过注册证编号查询口罩真伪。

第一步

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www.nmpa.gov.cn/ws04/cl2042/),点击导航栏医疗器械后,根据口罩国产或进口选择相应数据库。

第二步

在高级查询注册证编号处填写所购买口罩的注册证编号点击“查询”,则会出现检索结果,点击检索结果可查看该产品的注册信息,这些信息需与口罩包装印刷的相关内容一致。如果该注册证编号查询不到,或查询结果与口罩包装所印信息不一致,这样的口罩假冒风险较高。

对于3m n95/kn95口罩,可扫描使用说明上的防伪二维码,进入相关公众号进行真伪查询。具体步骤如下图所示。

如果发现假冒口罩,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

本文整理自经济日报、中国市场监管报、北京日报

【第2篇】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查询

2023年2月12日起,

我市开始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有人问小编,

到底简易注销登记该怎么办理?

快看!

小编已经把操作指南给你备好了。

用户注册

(1)登录网址:

https://www.yizhuce.gov.cn/webmain/tomainindex,点击个人中心选用户注册;(建议用360浏览器或chrome浏览器)

(2)选择注册账号类型分为:个人注册和法人注册(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即可)

(3)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以个人账号为例)

系统登录

01

办理渠道一

(1)登录网址:

https://www.yizhuce.gov.cn/webmain/tomainindex,用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微信扫码粤省事登录易注册即可;(建议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2)登录后点击主页的“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

02

办理渠道二

(1)登录网址:https://qyzx.gdzwfw.gov.cn/ ,用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微信扫码粤省事登录易注册即可;(建议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2)进入后点击【简易注销】,勾选“我已知晓上述内容”,再点击【下一步】;

(3)输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证件号码后点击【确认信息】;

(4)在办理事项处找到企业主体注销登记事项,点击右边【立即办理】,即跳转到申报页面;

个体户申报简易注销

(1)登录易注册后点击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2)填写个体工商户的统一社会代码、名称、经营者证件号码等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3)浏览查看办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流程图和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所需的材料后点击【继续】;

(4)进入基本信息页面后核对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和统一代码是否正确,再选择具体材料的提交方式;

全电无纸化:线上申请通过后电子签名,无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但需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全电有纸化:线上申请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递交窗口办理;

选择后根据个体工商户情况填写相对应的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5)经办人信息页面根据账号信息带出数据,如需更换直接修改信息即可,然后选择经办人的代理期限后点击【下一步】;

(6)经办人在信息页面点击下一步后需查验经营者是否实名验证,如未实名的需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去扫脸进行4级验证后方可点击【下一步】;

(7)材料附件页面需将标“是”的材料都上传完毕,然后勾选下方的“本人承诺”后方可点击【下一步】;

(8)点下一步后,需先预览申请表,再勾选“同意承诺”点击【确定提交】按钮进行业务的提交;

(9)办件预核对通过后经办人会收到电子签名短信,点击短信的链接发起签字流程即可;

(10)经办人发起签名流程后会额外收到签字短信,点击短信的链接然后选跳转支付宝签字/网页签字即可;

(11)签字完成后会收到签署完成的短信即代表签字流程完成;

(12)签署完成后用户需将营业执照提交至所属区市场监管部门办事窗口,窗口收取资料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信息推送至税务等部门,税务等部门接到信息后于10天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对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你明白了吗?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注册科

编辑:珠海市场监管团队

【第3篇】福建营业执照查询

自2023年6月,福建省“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上线运行以来,省内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陆续加入到平台系统使用的队伍之中。为使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更加便捷地使用“一品一码”平台,小编整理了“一品一码”平台操作客服常见50问,并附上解析。速速收藏哦!

1

q:

生产的产品在追溯系统食品库中和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查不到或查到的信息不完整,系统无法备案要怎么办?

a:

首先要去“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过商品条码的单位,都应到“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ds.org.cn/)进行产品信息通报。通报后,追溯系统食品库中就可以查到对应的商品信息了,即可在系统库中进行备案操作。

如下图所示:

2

q:

省内生产企业所生产的预包装产品为什么不能通过系统中的“无码商品”模块进行备案?

a:

根据《福建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生产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都应当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3

q:

境外的产品到省内分装销售,如进口的桶装酒,拿到省内,分装成瓶来销售,如何备案?

a:

1、如果是预包装的商品首先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再通过“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ds.org.cn/)进行产品信息通报。通报后,追溯系统食品库中就可以查到对应的商品信息了,即可在系统库中进行备案操作。

2、如果是散装商品可联系对应的监管人员确认是否可申请散装标识。由监管端直接增加散装录入权限。

4

q:

我是做网络销售的,有我们自己的条码,可以不使用包装上的商品条码吗?

a:

如果是预包装的商品都需要使用包装上的正规商品条码,不可以使用自己的内部条码录入。

5

q:

有商品条码的进口商品,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ds.org.cn/)查不到信息,该如何处理?

a:

您可以直接联系“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福建分中心”,联系电话:0591-87310791,或者添加qq群:320274479,进行咨询。

6

q:

酒类也属于预包装的商品吗?

a:

只要是有包装的商品都是属于预包装商品。

7

q:

如何申请商品条码?

a:

您可以拨打“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客服电话4007000690或“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福建分中心”客服电话0591-87585114进行咨询。

8

q:

无码生成之后,在信息备案上面怎么备案不了?

a:

无码生成本身就属于备案,生成无码后直接做台账即可。

9

q:

旧系统自动生成的条码,现在新版系统会同步过来吗?

a:

已经录入台账的可以查询到台账信息,备案的信息不会同步。

注:旧条码关联的商品如果销售完成后此条码将无法使用。

10

q:

自己通过无码备案生成的产品条码,下游企业是否会查询到?

a:

通过无码备案的信息只有自己系统能查看到,下游企业只能通过上游企业发送的待处理进货台账才能看到。

注:下游企业通过待处理进货台账接收的商品条码会自动备案到接收方的库里。如下图所示:

11

q:

食品库内无法查询到的商品条码,通过待处理台账接收进货之后,商品信息会自动备案吗?

a:

会自动备案,但仅限于自己的系统里查看到,不会同步到食品库中。

12

q:

用户是生产矿泉水的,请问水这个原料如何备案?

a:

水也需要备案,原料供货商就是自己,生产商也是自己。

13

q:

生产企业,原在入市必登系统备案原料时,通过生成一条条码400209540282,若是现要操作追溯系统,是否需在无码产品下再次生成条码进行备案?

a:

无需生成条码,系统会自动带进来,厦门系统的条码生成规则和省局系统一样,是统一的。

14

q:

是不是只要是外省的食用农产品都有要入闽凭证才可以?

a:

是的,只要是需要入闽的食用农产品都需要有入闽凭证才可以的。

如下图所示:

15

q:

为什么入闽备案时,要选择福建省企业但是没有?

a:

因为入闽针对的是省外企业的农产品销往省内。

16

q:

如果自已企业有系统是否需要再录这个系统?

a:

若自已公司有技术进行维护和支撑。可引导与客服联系填写对接表,可与“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做对接。

17

q:

为什么刚注册完登入就提示用户名或密码错误?

a:

用户名是在注册的第二步时填写的信息,并不一定是企业全称,如果是密码错误可以重置密码。

18

q:

用户名不记得了怎么办?

a:

可以联系监管部门或拨打4001012331客服热线提供营业执照进行查询。

19

q:

为什么以前可以正常登录系统,现在提示账户信息错误?

a:

因为现在追溯系统和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了,需要先根据提示完善您正确的企业信息后方可操作。

20

q:

登陆收不到验证码和无法登录是怎么处理?

a:

大部分属于浏览器问题,可以尝试通过清除上网痕迹(清除浏览缓存)后再使用。注:可通过快捷方式ctrl+shift+delete-基本-时间范围选择“时间不限”和高级-时间范围选择“时间不限”-清除数据。

如下图所示:

21

q:

用户登陆系统时会提示请上传营业执照,用户表示自己已上传过了是怎么回事?

a:

可通过“用户中心”下的“用户信息”查询营业执照上传是否正确,是否误上传成许可证照片。

如下图所示:

22

q:

通过无码备案时,生成条码会提示无法生成条码是怎么回事?

a:

可以查看用户信息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正确是否完整,因为生成条码是基于社会信用代码这个字段来生成的,若有误或不完整,需要修改完善。

如下图所示:

23

q:

生产企业类型,如果客户通过无码预包装里备案产品信息生成的条码,通过生产产品登记是否可以查到?

a:

查询不到,如果是需要生成预包装商品销售需要联系对应监管人员增加散装标识后方可查询到,否则只能生成食用农产品作为原料使用。

24

q:

中央厨房在无码食用农产品里备案的条码,做生产产品登记搜索不到这个系统生成的条码,怎么办?

a:

食用农产品只能当原料进货使用,不能直接当生产产品使用。

25

q:

学校食堂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生成条码,散装食品该如何备案?

a:

可引导上游企业操作销货登记,食堂通过待处理进货台账进行接收;或者备案无码食品农产品登记。

如下图所示:

26

q:

用户类型更改为食堂了,通过无码预包装产品里还是无法备案,提示无法生成条码是怎么回事?

a:

食堂如果是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就可以在无码预包装产品里备案,如果是许可证的只能到无码食用农场品里备案。

27

q:

如果生产企业进的原料属于预包装的是否要引导去物码中心申请条码?

a:

原料允许做无码备案,无需引导去申请条码。

28

q:

商品过期了怎么办?

a:

可以直接在台账登记里的食品处理台帐,选择报废。

如下图所示:

29

q:

食品处理有没有批量导入的方式?

a:

有,可以直接下载模版,按模版内容填写好后导入。

如下图所示:

30

q:

手机app从哪里下载,怎么我在软件里都搜不到?

a:

这个要通过系统首页上的手机app二维码进行扫码下载。

注:目前只有安卓手机可以下载安装。

如下图所示:

31

q:

手机app 上操作的台账信息电脑上可以查看到吗?

a:

可以的,手机和电脑的数据是同步的,只要有操作都可以查询的到。

32

q:

那我通过手机上直接做,不用电脑上做也可以吗?

a:

可以的,这两个选择一个操作登记就好了。

33

q:

企业打印凭证时,提示:没有检测到证书设备,其他文件可以打印是怎么回事?

a:

可以将控件删除,重新安装一般就可以了。

如下图所示:

34

q:

企业就做出口贸易,没有办食品经营和流通许可证的,没办法注册怎么办?

a:

福建省内企业有需要此系统打印追溯凭证就需要去办许可证才可以录入系统。

35

q:

省内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果是卖给境外或省外企业需要录入系统吗?

a:

要录,只要这家企业是我们省内的,去向都要录入,除非下游是个人可以不录。

36

q:

企业如何判断是否需要做“一品一码”追溯系统?

a:

以许可证来判断,或是上下游企业需要打印追溯凭证的都需要录追溯系统。

37

q:

批次和生产日期不一致是否可以使用模板导入?

a:

会导入不成功。因一个批次的产品只能对应一个生产日期,同一生产日期可以对应多个批次的产品。

38

q:

销售模块,做进货台账时。展示区“上游交易单号”有什么作用,是否需要填写?有的会显示有的没显示是怎么回事?

a:

显示上游单号是为了方便查询,下游自己进货登记的要等上游确认销货后这个上游单号才会显示出来,不需要下游自已填写。上下游的单号是不一样的。

39

q:

下游企业做退货登记时,上游的库存是否会增加?

a:

下游企业做退货登记后,上游企业需要自已通过食品处理中的“接收退货”进行登记,自已库存才会增加。注:台账登记只影响自已的库存和上下游无关。

如下图所示:

40

q:

a企业找b企业代加工产品,条码是a企业申请的,条码上显示的生产商是b企业。请问a、b企业该如何录系统?

a:

b企业作为生产商注册生产追溯系统录入,a企业作为流通企业注册追溯系统录入。

41

q:

部队食堂属于下游企业,部队不属于企业也不是个人,该怎么备案?

a:

这个不在监管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操作。

42

q:

非营业性的乡镇卫生所,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组织机构代码,只有一个卫生许可证,那这作为下游企业我要怎么备案?

a:

以监管的要求为准,如果要录入需要有证才能进行备案。

43

q:

有药店、诊所表示自已只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没有jy开头的许可证,无法注册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该如何处理?

a:

经与处室确认用户若有销售保健品都要去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属于违规经营。

44

q:

在删除进货登记的时候提示“您删除的进货单中存在明细,请前往【修改进货台账信息】删除明细”,但进货明细里无删除选项怎么处理?如下图所示:

a:

要选择进货登记,然后钩选对应需删除的进货内容点击修改,可以删除对应的明细内容了,删除完成产品数据显示为“0”,即可删除此条进货记录。

如下图所示:

45

q:

企业账号可以添加几个子账号,怎么添加?

a:

10个,可以通过用户中心—从业人员管理进行操作。

如下图所示:

46

q:

密码输错被锁定,需要多久可以解锁?

a: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要求是24小时后解锁。

47

q:

电脑上如何使用“扫码登录”进行登入系统?

如下图所示:

a:

您需要使用安卓手机app登入系统,点击首页右上角的扫码功能,然后选择扫码登录的方式扫描此二维码进行登录。

如下图所示:

48

q:

如何修改接收验证码的手机号码?

a:

登录系统后通过用户中心—用户信息—安全设置—更改绑定手机进行修改。

如下图所示:

49

q:

如何修改系统登入密码?

a:

登录系统后通过用户中心—用户信息—安全设置—更改登录密码,或者选择系统右上角的企业名称选择修改密码进行修改。

如下图所示:

50

q:

系统中的台账是否可以进行删除?

a:

系统中操作的台账如果超过90天或者有存在上下游企业台账关联将无法删除。

来源:一品一码

【第4篇】工商营业执照查询

2023年

新一年度的企业年报又要开始啦!

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身份证”

已然成为企业办事必不可少的“利器”

2023年底

我市电子营业执照使用量已突破

30万次!

各位老板赶快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办理企业年报吧!

操作指南

第一步:在浏览器中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址(http://sd.gsxt.gov.cn/index.html),进入地区公示系统主界面。

第二步: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年报系统。

第三步:打开年报系统后,显示登录界面,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第四步:使用微信、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一扫]功能,扫描页面中的登录二维码,在手机上选择登录企业的电子营业执照。(注:首次登录请先下载电子营业执照。1、未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办事人需要先下载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手机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流程。

2、如果您不是法定代表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事前请先经过授权;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手机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和授权办事操作流程。)

第五步:选择企业执照后,在执照验证页面输入执照密码并点击[确认],手机显示“授权登录”页面,点[确认登录]即可。

第六步:企业确认登录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跳转到年报填报界面,即可进行年报填写、公示信息填报等操作。

【第5篇】营业执照重名查询系统

北京公安机关着眼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上半年已经自主推出24项改革举措的基础上,抓住便民根本、突出利企关键,主动加强与市政府各部门及津冀两地公安机关的协同联动,进一步聚焦民生民意,突出提质增效,围绕服务“两区”建设、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升服务管理质效利企便民、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主动探索,积极创新,近期,再次推出20项利企便民改革举措。

一、在服务“两区”建设方面推出3项举措

1.开通参与重大涉外活动企业外派员工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专人对接参与“一带一路”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赴境外拓展国际市场、参加重要谈判和重要会议的企业,缩减其外派人员出入境证件的办理材料和办证时间。

2.优化外国人出入境服务网点布局。在已有12个服务网点的基础上,推动东城、西城、大兴、昌平、延庆5个服务网点试运行并适时正式启用,实现市区两级同等标准办理外籍人士签证证件,强化高效精准服务。

3.拓展“两证联办”受理模式。会同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等有关部门,在13个(5个试运行)服务网点将外籍人才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事项进行整合,同步受理、并联审批,最大限度为在京就业外籍人才提供便利。

二、在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推出2项举措

1.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警务合作等机制,实现网络安全领域77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京津冀三地统一。

2.在市政府审改办的指导下,推出6个“同事项名称、同受理标准、同申请材料、同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互认”的京津冀自贸区“同事同标”事项,包括“保安员证核发、申领机动车电子驾驶证、查询电子版驾驶证明、国际联网备案、对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停留或者居留登记、死亡人员户口注销”等。

三、在提升服务管理质效利企便民方面推出11项举措

1.深化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各区分局在全部实现户政、交管、治安、网安、禁毒等70项区级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优化创新。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拓展办事范畴达132项、昌平公安分局在“回天地区”创设生命科学园区域性公安分中心,与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综合窗口南北呼应,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创造优化营商环境新格局。

2.推进更多公安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依托“北京警务”微信小程序,推出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入境证件办理预约、开具户籍证明信办理、网上网下一体化业务预约叫号排队、公共安全图像备案、开锁企业信息查询、开锁技工信息查询、重名查询、查亲访友等9项便民服务功能。

3.压减大型活动安保成本。积极推动政府部门、主承办单位、场地方、安保服务企业共同参与规范大型活动管理,在保安员、安保器材投入使用等方面降低安保成本;持续推动保安、文娱、演出、展览、场馆等行业协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团体,完善保安员、安保器材投入数量标准和安全技术;优化场地方和安保服务企业安全服务,提升我市大型活动安保服务质量。

4.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建设完善电子印章备案管理系统,为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电子印章应用场景提供技术接口服务保障。同时,加快系统对接,将于近期推广应用电子保安员证,助力行业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

5.推行“占道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制。针对风险可控的公路养护工程,推行“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审批制度,简化审批流程,逐步扩大“占道施工许可”告知承诺适用领域。

6.推广二手车登记“一站式”服务。根据各交易市场情况,覆盖设立二手车登记服务站,方便群众交易后即办理过户业务,并逐步在经销企业设立二手车登记服务站。

7.提高二手车发票核查效率。会同相关部门搭建二手车交易发票查验系统,对存疑的二手车交易发票实行网上核查,减少群众办理等待时间,提高二手车交易效率。

8.推行企业办理车驾管业务营业执照“免提交”。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通过系统调取电子营业执照,自动核查办理车驾管业务企业的状态及授权代办人情况,便利企业办理业务的同时,防范打击伪造冒用企业证照等违法行为。

9.便利企业线上办理交管业务。依托“交管 12123”app实现企业用户为名下免检车辆在线办理申领检验标志,查询、处理交通违法及缴纳罚款等业务。

10.丰富群众网上网下办理交管业务渠道。提供多元化选择,促进群众网上办理交管业务,将原来取号、排队叫号、提交资料、缴费、审核制证等流程全部迁移到“交管12123”app办理,群众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线下交管网点领取或网上邮寄到家。

11.推出交管便民服务“一码通办”。以一个“二维码”涵盖常用的驾驶证、车辆、出行、咨询四大服务板块 21 项便民举措,全部以图文或视频的形式向群众详细解读,群众通过各类交管服务网点、交管局官方网站扫码即可方便、快捷查询办理。

四、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4项举措

1.健全警企共建机制。健全常态化警企沟通联络机制,主动服务金融证券、生物医疗、互联网等重点领域企业,多渠道收集并主动指导企业化解涉企矛盾纠纷。适时开展相关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防范宣传,筑牢企业安全屏障,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2.加强涉企行刑衔接执法。与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等单位强化联合执法,推动行政、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拓展涉案物品存储协作的“公物仓”模式,压减涉案物品实体流转环节,提升打击效能。

3.规范涉企执法办案。严格执行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对涉案企业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一律从严审核。持续开展涉诈冻结账户专项清理整顿,对排除涉案嫌疑的账户三日内解除强制措施,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加强执法履职监督,营造“亲清”警企关系。

4.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严打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合同诈骗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电信诈骗等高发涉企违法犯罪。对侵害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及时预警,规范处置流程,加大处置力度,提高防范劝阻效率,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为民、便民、惠民的原则,把这20项举措进一步做实做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走深走实,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来源:平安北京

责任编辑:辰辰

【第6篇】天津工商营业执照查询

4月8日起

在天津经开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可通过津心办app完成设立登记

申请人通过人脸识别实名认证通过后

无需提交身份证明

信息自动带入

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全流程“掌上办”

这是天津市市场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天津经开区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施行该举措。

市场主体登记全流程“掌上办”从“减材料、减录入”入手,通过智能优化的用户体验,让申请人充分感受“掌上办”的优势,极大地提升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效率,切实减轻个体户负担,促进个体户健康发展。

随着经开区个体工商户登记数量逐渐增多、业态更加丰富,此举措在经开区率先实施,将进一步让区域更多个体户享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经开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配合天津市市场委开展相关工作,积极争取更多的改革红利落地经开区。

接下来就和小泰小达一起看看

具体操作流程吧

1、进入津心办app

点击页面下方“旗舰店”

2、点击“市市场监管委”按钮

3、点击“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按钮

4、进入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点击“个体工商户开业”

5、填写相关申报信息

6、填报经营者相关信息后

点击提交“名称申请”

7、查看告知书后

点击“下一步”

8、填报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主体相关信息

9、填报人员和代理人等信息

如申报人选择的经营范围涉及

前置许可事项等事项

还需根据系统提示填报其他材料

10、点击“我的业务”按钮

查看办理里进度情况

点击“更多-办理进度”按钮

查询当前申报环节

11、初审通过后

点击“查看”按钮“提示需要在

【文件签署】中进行电子签名

12、返回市市场监管委

点击“文件签署”按钮进行电子签名

13、进入文件签署页面后

弹出提示

申请人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认证

14、人脸认证通过后

填写身份证有效起止时间

15、点击“确定”按钮

跳转至智慧商事登记页

16、点击“马上签署”按钮

进入承诺书签署页面

点击“确认签”按钮跳转电子签名页面

17、手写签字

点击“确认”按钮签字成功

18、电子签名后

签署完成并生成材料目录

19、再次返回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我的业务-更多-办理进度”

中查看当前申请环节

20、通过复核后

系统将自动给申请人手机发送短信提醒

21、收到短信后再次登录津心办

进入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页面后

环节状态显示设立登记完成

22、点击“查看”按钮

进入设立登记档案页面

点击“下载”按钮可以下载开业登记档案

线索提供:市场监管局

【第7篇】武汉工商营业执照查询

许多网友对于公积金的查询方式不是很清楚,对于武汉市民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当地公积金中心查询

想咨询代缴公积金的同学也可以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网上查询

查询渠道:

1、武汉公积金官网;

2、武汉公积金微信平台;

3、支付宝搜索“武汉公积金”。

查询流程:

在“个人网上业务系统——我的公积金存款——公积金基本信息”中查询。

查询入口:

pc端:http://gjj.wuhan.gov.cn/index.html

移动端:https://whgjj.hkbchina.com/portal/mobile/index.html?target=login

友情提示:

1、职工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和明细前必须进行注册。

2、注册完毕后返回查询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3、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查看界面里的注册指南或拨打电话12329。

武汉公积金最新政策(不断更新)

电话查询

武汉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027-12329。

查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查询项目: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查询政策法规、业务办理流程、该中心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相关信息

服务网点

武汉住房公积金市民之家分中心

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1楼经济社会管理区(b区)b50-b55号窗口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昌分中心

地址:武昌区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b座1-2层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

地址:江岸区芦沟桥路1号(怡景花园北门旁)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

地址: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七里香苑小区大门口)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洪山区珞瑜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1、4层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网点地址/电话(全部)

短信查询

号码:12329

服务内容:住房公积金短信告知服务是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免费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变动、贷款发放、贷款还款提醒及逾期贷款催收等相关信息服务。

办理对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封存状态的职工均可办理短信告知服务业务。

收费标准:免费

12329短信是面向社会公众的非紧急类公益服务短信,专门用于住房公积金工作和服务,不向社会公众收取信息费用。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开通短信服务功能有哪些?

武汉公积金短信提醒怎么办理?个人开通流程一览

联名卡查询

查询地点: 武汉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地址及电话详情)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 8:30-17:30 周六到周日 9:00-16:30

查询项目: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转账、还贷代扣

【第8篇】临沂营业执照查询

9月29日下午5点25分,临沂鸿智篷布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经理电话咨询政务大厅登记窗口,表示因银行贷款需要查询一份公司章程,但是营业执照找不到了,担心补办营业执照短时间内完不成,节后再跑一趟,影响银行放款进度。工作人员看他着急的样子赶紧安慰他:“不用着急,现在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查询公司章程,无需提供纸质营业执照。另外我们现在推出了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您现在可以来大厅窗口,我们加班为您做好服务,不耽误您银行贷款业务!”王先生听闻赞叹道:“那太好了,我现在带手机马上过去!”

下午快六点,王先生拿着手机来到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帮他从微信小程序里搜索到“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输入他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经过人脸识别实名认证下载领取了电子营业执照。在网上电子营业执照专区,经过王先生电子营业执照授权,工作人员在电脑端完成“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版下载和打印。有了电子营业执照这个证明材料,很快就把公司章程打印出来了。另一边工作人员也同步补办出新的营业执照。全程没有提交任何材料。在一旁的王先生激动地一个劲儿地说:“真好呀!现在办事太贴心太方便了!这回我能踏实地过个好节了!也提前祝你们节日快乐哈!”

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切实有效推进“放管服”工作开展,高频事项通过“指尖办理”,持续营造“办事有速度、有温度”的营商环境。

【第9篇】甘肃省营业执照查询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以后出生)。报考市州及以下人民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6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特别提示: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职位简表》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3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23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录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9.具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

11.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甘肃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以及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有其它影响公务情形的职位。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及其附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职位简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8∶30至3月4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组工网,进入报名系统,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等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

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负责网上资格审查工作,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8∶30至3月5日18∶00。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26日至3月5日登录甘肃组工网,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的,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26日8∶30至3月6日18∶00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家庭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待缴费结束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报考人员由省考录办协调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省残联进行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家庭、残疾人报考人员分别将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残疾人证件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4日18∶00。

5.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考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市州以下单位报考人员到市州考录办提交申请,市州考录办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2023年3月19日9∶00至3月26日9∶0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按照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和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分别命制试题。

(一)笔试科目

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笔试需要加试专业知识职位的人员,还要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25%、25%、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二)笔试地点

笔试按省直和市州分设考区,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报考人员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笔试,市州及以下单位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所在市州考区参加笔试(注:报考嘉峪关市职位的考生,在酒泉市考区参加笔试;报考兰州新区职位的考生,在兰州市考区参加笔试)。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路线,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专业知识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3年3月27日

上午:09∶00—11∶00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和各市州考录办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对所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组织考试的机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违规违纪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4月底前在甘肃组工网公布,供考生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招录单位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本人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证明材料,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按照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招录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保存至体检环节。

五、面试

省、市州考录办分别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区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机关专业性强的特殊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1∶2。

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1∶3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录计划仍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测、体检环节。对于无竞争性职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且最终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测、体检环节。

省、市州考录办分别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须带证件、面试要求等内容,在甘肃组工网和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发布,各招录单位通知面试人员按期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六、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通知在甘肃组工网、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发布。

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内容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3.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只测评1次。

4.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七、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5日内,省、市州考录办负责计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加试专业知识职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专业知识成绩×50%)×60%+面试成绩×40%。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省、市州考录办按考区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市州考录办安排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省、市州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职位经省、市州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录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要求,结合拟录用职位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填写《甘肃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或《甘肃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该职位经省、市州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市州考录办、省直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州组织部门、省直招录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审批录用与备案

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必须进行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任职。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公告内容有同等效力。

2.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考试录用公务员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甘肃组工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省考录办咨询电话:0931-4816227、4816230,13993100233、13993100235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0278、894865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市州考录办咨询电话:

兰州市:0931-8153595,15593187707

兰州新区:0931-8258673

嘉峪关市:0937-6328916,18993788288

金昌市:0935-8310545,18993512366

酒泉市:0937-2617552,18893861237

张掖市:0936-8215346、8218933

武威市:0935-2235395,19909351921

白银市:0943-8245045,13689439419

天水市:0938-8214550、8380368

平凉市:0933-8232021,13739332195

庆阳市:0934-8227952、8224235

定西市:0932-8321231、5930590

陇南市:0939-8212256、8211269

甘南州:0941-8218214,15352288079

临夏州:0930-6229379,18293002006

省直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省人大常委会:0931-8921142

省高级人民法院:17797613780、19909498028

省人民检察院:0931-2369056,13993108080

省委老干部局:0931-8922098、8922087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31-8929247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3919383712

省公安厅:0931-5156641

省民政厅:0931-8790251,18893846399

省司法厅:0931-8960273、8960493、8418414

省财政厅:0931-8891166,18109499099

省生态环境厅:0931-4644586,1529421033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931-8929765,13893114010

省水利厅:0931-8416523

省农业农村厅:0931-8179157,18794891117

省商务厅:0931-8616326,15101448935

省文化和旅游厅:0931-8856770、8826058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0931-4818116,13919764026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931-8811165

省林业和草原局:0931-8825885,18893112236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931-8533017,13909496767

省体育局:0931-8819034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0931-8708216,13919789985,

省乡村振兴局:0931-8894067,13919893547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0931-8762221

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15002636480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0931-7617707,13399466770

省总工会:0931-8825722,15117274294

省残疾人联合会:0931-8410048

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931-8833536

民革甘肃省委员会:0931-8580358,13669399691

民盟甘肃省委员会:0931-8586130、8586136

民建甘肃省委员会:0931-8586026,13519633608

附件:

1.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简表(市州)

2.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简表(省直)

3.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专业目录

5.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

7.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9.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10.网络攻防职位相关奖项及各类证书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3年2月25日

来源:甘肃组工网

发布: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

编辑:藏蓝 时夏

【第10篇】查询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分为(1)纸质营业执照和(2)电子营业执照,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拥有同等法律效力。通常有线下营业场所的应当具有纸质营业执照,并在营业场所醒目为准张贴或悬挂(亮照);只经营线上业务的,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并应当在其网站等平台进行电子营业执照的亮照。

一、纸质营业执照

纸质营业执照分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常营业执照正本只有一本,副本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多个。

1、2023年3月1日之前颁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为横版、副本为竖版,2023年3月1日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都是横版。这可以是辨别真伪的第一项

纸质营业执照正本

2、营业执照正本尺寸为: 297mm(高)×420mm(宽);营业执照副本内芯尺寸为:210mm(高)×297mm(宽),就是把正本对折把副本放在里面刚合适。这可以是辨别真伪的第二项

3、正副本记载事项基本一致,副本在证据营业执照四个字下方有“副本”字样,同时在底部有提示每年进行年报的文字。这可以是辨别真伪的第三项

4、2023年3月1日以后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上面都有二维码,扫描该二维码会直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查询栏自动填入相应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可以是辨别真伪的第四项

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应当通过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申请,并在网络平台添加相应企业电子营业执照链接亮照,电子营业执照不是纸质营业执照的扫描版或电子版。电子营业执照支持在微信、支付宝、百度小程序平台登陆管理。

电子营业执照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无论是纸质营业执照还是电子营业执照,相应企业的登记信息都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查询,因查询量大,该网站登陆次数等由限制,初步查询的可以在第三方平台(如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爱企查等)进行查询或交叉查询,之后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信息进行最后确认。这可以是辨别营业执照真伪的第五项

因网络信息延迟等情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第三方平台查询的企业信息有不同程度的延迟,但通常不会超过一周。进行任何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变更的,都需要经过审批和获颁新的营业执照,该审批事项在网络平台显示的该变更事项的审批日期应当于新获取的新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日期相同。这可以是辨别营业执照真伪的第六项

四、营业执照登记内容

虽然造假也是有样学样,通常不会出现登记内容项目的变更,但还是说明如下:

1、2023年3月1日以后颁发的营业执照不再登记实收资本事项。这可以是辨别营业执照真伪的第七项

2、2023年1月1日后所有营业执照如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都失效,不再是登记注册号码。这可以是辨别营业执照真伪的第八项

3、营业执照上应当登记的事项为:(1)名称;(2)住所;(3)法定代表人姓名;(4)注册资本;(5)公司类型;(6)经营范围;(7)营业期限;(8)成立日期。缺一不可。这可以是辨别营业执照真伪的第九项

【第11篇】营业执照查询系统

电子营业执照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 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后,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并存储于电子营业执照库。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手机等装载有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的智能移动终端进行领取、下载和使用。

通过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为政务服务提供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身份认证、查询、存档、校验,融合线上线下服务,逐步减少对纸质文件的使用要求,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提升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水平,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赵文阳 冯庆花 宋威)

下载(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步骤

1. 打开海南e登记左下角有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用微信扫一扫进入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界面

2. 点击下载执照

3. 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实名认证

4. 勾选并进行下一步,跳转到人脸识别,跟着提示读4个数字进行认证。

5. 市民认证通过后,自动获取其名下所有企业的电子营业执照。选择登记地,并选择企业进行下载。

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商事登记操作流程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名步骤)

1、打开海南e登记需要电子营业执照签名界面,并点击电子营业执照签名。弹出二维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一扫功能进行扫描二维码。

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扫一扫界面,如下图。

3、 第一次使用这家企业签名会跳转到实名认证界面,并下载电子营业执照。若已下载相关电子营业执照可直接签名。

4、点击需要签名的公司。

5、点击确认签名,输入密码,弹出签名成功界面。

6、海南e登记签名界面显示签名成功

来源:海南食品安全网

【第12篇】营业执照 公示 查询

合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本市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报对象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所有企业(含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2023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全天24小时自主网上申报,越早申报,网速越快哦)

三、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请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按要求报送2023年度年报,并依法向社会公示。(网址http://www.gsxt.gov.cn)

1、企业(个体户)直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个体户也可以通过联络员方式登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方法及说明操作:(1)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打开“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选择“下载执照”。(2)填写法定代表人实名认证信息,并进行扫脸认证。(3)实名认证完成后,领取相应的电子营业执照。此时法定代表人可选择授权他人管理或授权他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4)选择“新增授权”,填写授权信息,授权方式可选择“全业务授权”和“精准授权”;授权事项可选择“全部事项”或具体事项名称,如“企业年报”,并填写办事人,办理年报申报业务。进行年报信息填报。选择“年度报告填写”,年报年度选择“2023年度报告”,按照顺序填写相关信息。

2、吊销企业可以使用已备案的联络员进行登录,没有备案的通过“联络员登录”下的“联络员注册”进行联络员备案。

3、使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网系统时,请使用360浏览器或ie浏览器,同时将浏览器兼容性视图升启。

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身份证”,已然成为企业办事必不可少的“利器”,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无需携带纸质执照,也不用填写繁琐表格,凭电子营业执照就可直接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企业年报、线上电子营业执照公示、招投标、企业标准查询等多个事项。

四、法律责任

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一项法定义务,不按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申请移出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咨询电话:0941-8227892 0941-8227889

合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7日

【第13篇】营业执照法人查询

如果你是一名律师,在办理诉讼案件时,被告是事业单位,怎样才能查询到该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信息?怎样才能获得较为官方的信息呢?有办法的。

方法一:登录“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网址:http://gjsy.gov.cn/】——点击左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查询”——在查询界面输入要查询的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业单位名称”(不支持模糊查询),再按提示输入验证码,即可查询全国范围内已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查询结果如下:

方法二(仅限查询广东省的事业单位):登录“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网址:http://www.gdsy.gov.cn/】——在首页上方的菜单栏点击“政务公开”——“法人信息查询”——在查询界面,输入查询内容及验证码,即可以通过“按单位名称查询”、“按事证号查询”以及“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三种方式查询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单位名称支持模糊查询。

查询结果如下:

若上述网站改版,查询界面可能会有所改变,到时候请自行寻找查询入口。

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样式(以下证书仅为网上查到的图片信息,并非查询结果)

【第14篇】个体商户营业执照查询

营业执照遗失登报流程

营业执照是每个个体经营商户都需要用到的,这个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也同样保护着我们的人身安全,那么在经营的时候难免的会遇到营业执照丢失的情况,如果丢失了的话需要及时去办遗失登报以及补办的,那么遗失登报的时候需要的步骤和流程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个小方法来帮助大家更好的去查询。

遗失声明的要求是: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刊登。如果有省级报纸,国家级报纸能刊登肯定能用,也更好,好在哪里呢?因为这些报纸发行量大,刊登价格可能会比市级报纸便宜很多。

今日联兴财税登报操作步骤:

1.打开今日联兴财税,首页搜索:登报点点。

2.进入登报点点,点击极速登办理开始登报。

3.选择证件类型根据模板填写内容,就可以询价登报啦。

在一家餐馆上班的时候经常会很早起来,晚上也会忙到很晚,基本上每天都是重复的,因为都是重复的去工作后来就渐渐的将一些东西给忘记了其中也包括营业执照,后来找的时候也发现了营业执照不见了,这个时候我就告诉老板可能需要进行一个遗失登报然后进行补办,

老板说他也不知道怎么去搞遗失登报,之前注册的时候也是去很远的地方的,我告诉他这个有线上办理的方法的,后来将上面的方法和老板说了,老板觉得上面的流程很是清晰也标明了大致价格和所需时间,大家也快去尝试一下吧,非常实用的小方法呢。

【第15篇】大连个体营业执照查询

今年的6月9日是第15个国际档案日。1948年6月9日至1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通过了理事会的第一份章程。章程中指出,世界各国档案工作者应共同努力“为了全人类”保护好档案,开展鉴定并提供应用;档案和文件作为全世界共享的遗产和全人类一样具有同一性。

在法院,诉讼档案是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载,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

今天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在大连中院查询诉讼档案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并且特别推出“线上查阅”功能,为您提供新鲜、便捷的查档体验。

文章的最后为您提供全市各基层院的查档指南,请您查收!

诉讼档案查阅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个途径办理。

一、线上查阅

1.2023年后立案的案件,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辽宁”,线上提交查档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线上查阅。如没有查询到案件信息,可进行线下查阅。

2.可随时查询审核进度,审核通过后请在15天内完成线上阅卷。

3.未归档案件须联系案件的主审法官办理查阅。

4.申请流程:

二、线下查阅

1.查档接待时间

法定工作日的下午1:00——4:00。

2.查档联系电话

8377556083775287。请在法定工作日的下午1:00——4:00拨打。

3.查档手续

查档主体

所需手续

当事人

个人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

单位

1、单位介绍信或查档授权委托书(明示查档)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查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

代理人

律师

(代理单位查档)

1、律所所函或介绍信

2、当事人出具的查档授权委托书(明示查档)

3、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律师证及复印件

(代理个人查档)

1、律所所函或介绍信

2、当事人出具的查档授权委托书(明示查档)

3、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4、律师证及复印件

其他

代理人

1、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2、当事人出具的查档授权委托书(明示查档)

3、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有关单位

1、单位介绍信

2、查档人工作证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授权委托书须明示查阅档案,其他授权不能查档。

(2)查档手续须写明案号、当事人姓名(名称)、所需卷宗材料名称(如送达回证、判决书等)及查档人联系电话。

(3)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逾期不能查档。

三、其他事项

1.查案号或是否归档

(1)所有已归档案件案号均可拨打查档电话查询。

(2)2023年以后的案号,可在立案大厅11号窗口查询。

(3)近5年的案号可拨打12368查询。

2.其他不明事宜,可在法定工作日的下午1:00——4:00拨打查档电话问询。

来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怎么查询营业执照真假(15个范本)

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部委(局)召开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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