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公司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到底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1、核准通过的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是公司注册地核心元素之一,因此对于名称的规范性要求是有不少的。比如说不能使用明令禁止的词语,不能未经批准使用限定性的词语。
所以,在给公司起名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名称的合规性,同时多准备几个,一起提交核准,选择其中一个核准通过的作为公司名称。
2、注册地址及场地使用证明
公司注册的第二个核心元素就是公司注册地址。
在深圳注册公司,对于注册地址的要求并不多,基本上只要不是虚拟地址,能够提供场地使用证明,可以接收工商、税务信函,以及能够配合上门核查,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办公地址,也可以是合规的住宅地址、出租房地址,还可以是真实、合规的商务秘书地址。
3、公司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
包括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4、公司章程。
5、公司有关人员的银行u盾或者ca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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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汽贸公司营业执照
2023年6月,石家庄市民邱女士贷款买车时,向办理担保的担保公司交纳了4500元保证金,如今贷款已经还清了,担保公司却突然消失了,以前的电话打过去不是空号就是停机。邱女士四处奔波寻找,始终找不到这家担保公司的踪迹。
贷款还清之后,当时的担保公司却不见了
保证金的收据。
2023年,邱女士花费12万余元在一家4s店购置了一辆轿车。当时手头的钱不够,她通过石家庄红顶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顶天汽贸”)办理了9万元贷款。除了其他的各种费用,她还向这家公司交纳了4500元贷款保证金。当时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称,邱女士只要在还款期内每月能按时还款,保证金可以在贷款还完后退还。
邱女士说,当时她感觉这笔费用收得有些不合理,但为了能贷到款只好答应。交了4500元钱后,红顶天汽贸给她开具了一张收据,收据上的费用名称为“汽车分期还款保险保证金”。
今年6月,邱女士终于将贷款全部还清了,然而拨打红顶天汽贸留给她的几个联系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欠费停机。邱女士找到红顶天汽贸当时所在的写字楼,发现该公司早已经搬走了。“写字楼的保安说,这家公司搬走快一年了,很多人来这里讨要押金。”邱女士找到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拨打红顶天汽贸办理营业执照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发现不是停机,就是对方称打错了。红顶天汽贸至今没能找到,邱女士的4500元钱也不知该怎么退。
公司搬走近一年,留的联系电话全都打不通
昨日上午,记者登录河北省工商局官网查询发现,红顶天汽贸的登记状态是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的住所依然是邱女士之前所去的写字楼的地址。记者联系这家写字楼后证实,红顶天汽贸的确已经搬走了近一年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登记的住所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向登记机关提交新住所证明。
记者拨打了邱女士提供的红顶天汽贸的联系电话,发现已经停机。邱女士通过工商部门获得的红顶天汽贸注册登记时的两部电话,一部是关机,另一部则是一家财务公司的固定电话。这家财务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之前他们曾代理了红顶天汽贸的记账事宜,目前早已经没有了业务往来,不知道红顶天汽贸为什么在工商部门留下了他们的电话。
记者发现,今年5月份前红顶天公司还在一些招聘网站多次发布招聘信息,其简介称该公司位于裕华路上,但没有详细的地址,上面留的联系电话,无论是手机还是固定电话,现在拨打都已停机。在网上,还有多名网友称在贷款还完后无法找到这家公司。
再联系不上的话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昨日,记者联系了红顶天汽贸办理营业执照时的登记机关石家庄市工商局网络交通分局。一名负责人证实,红顶天汽贸住所发生变更未进行过申请,联系电话已无法联系到该公司的负责人。目前,工商局正在想法设法联系该公司的负责人。如果还联系不上,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霍继强表示,邱女士与担保公司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该公司不能退还或无法退还所谓的保证金,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邱女士可通过工商部门寻求帮助,如果一直联系不上,可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燕赵都市报 记者 任利 文/图)
【第3篇】贸易公司营业执照
【业务背景】
某国有公司决定解散其下属独资子公司——某商贸公司,并在清算过程中因涉及很多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委托法律顾问负责整个公司解散、清算、注销工作的指导业务。法律顾问根据清算进程和经讨论决定的事项,分阶段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之一】
致: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6月3日
遵研究所委托,现对公司清算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报告如下。概言之,公司自行解散、清算、注销的程序大体是:股东做出解散决定15日内成立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清算组成立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工商局备案。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股东会确认后,按照清算方案确定的分配顺序和方式分配财产。财产分配完毕,注销税务等登记事项,制定清算报告,报股东确认。股东确认后,清算结束。30日内,由清算组向工商局申请注销,公司注销。
现对公司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分析、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备案前的工作
此项工作已经完成,不再赘述。
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通知债权人应通过两个途径,这两个途径是并列的,缺一不可。
(一)公告通知此项工作已经完成。
(二)书面通知
对公司已知的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进行。所谓已知的债权人应当是公司档案、账簿中记载的债权人,不包括欠薪的劳动者。对职工劳动权益的债权不进行通知申报,由清算组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公司尚未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现在进行通知也是可以的。书面通知如果能够送达,且债权人签收通知文件或者按时来申报债权,则没什么问题;否则,应当按照债权人给公司留存的地址、通讯方式和其注册地址同时发邮政快递,封面标注申报债权通知书,保留证据。
如果对已知的债权人不进行书面通知,按照法律规定,清算组也就是股东将来还是要承担还款责任的,这方面已有相关案例。从理论上讲,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因此,公司是否要补发书面通知,还请认真考虑。如果考虑到有些债权数额较小,且是账面上时间很久的,如不通知,债权人很可能不追讨,对这部分债权可以不再书面通知。但要有思想准备,万一有人追讨,可能需要由股东承担。
三、申报债权
1.申报时限。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债权人没有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确认完毕。
由此可以看出,为了尽可能减少补充申报债权的可能,我们需要加快各个清算程序,尽可能提前终结清算程序。对因债权人的重大过失补充申报债权的,或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且清算程序合法的,公司清算后,股东无需再负责。
2.已在司法程序中的债权,由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
3.有利息或违约金的债权,利息或违约金应当计算至何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参照《企业破产法》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应当计算到股东决定解散公司时。
4.对申报债权的异议处理。我们在起草的申报债权通知书中已经明确,清算组接收债权申报文件,不表示清算组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认可,清算组将来可能会对其中的债权数额提出意见。如果出现异议且不能协商一致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这必然会影响清算进度。因此,为了加快清算进度,对争议不大的债权数额,可以考虑满足债权人的要求。
5.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我们起草的申报债权通知书中对此已经明确。
6.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包括已经涉诉和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我们需要向法院充分反映情况。
四、清算组清理资产1.股东借款问题。这实际上涉嫌抽逃资金。不过,如果公司有能力清偿全部债务,一般人不会关心此事,此问题也不会暴露。
2.对外投资和对外债权。按照法律,清算组应当收回对外投资和对外债权。对确实收不回的投资和债权,可以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条件和审批程序,进行资产核销,不能自行认定为损失而进行核销。否则,会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考虑到加快注销程序的现实需要,这部分资产可以作为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但清算组需要书面通知子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股东,通知债权人。
3.登记在公司名下车辆。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公司如果支付债权人款项后,法院应当解封,包括法院查扣的车辆实物。如果不是被法院查扣的车辆实物,则法院在这个司法程序中将不会强行帮公司收回车辆。
4.其他资产的处理。如果短期内无法变卖,考虑到加快注销程序的需要,可以作为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
5.清理债权。按照法律,清算组分配给债权人的应当是货币,除非债权人同意以物抵债。
五、工作计划
1.如果公司不想把债务遗留给股东,则要立即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通知、接收债权申报文件,有我们提供的格式范本。我们提供的格式范本中已经明确:接收债权申报不表示对申报债权的认可。如果为了加快进度,减少清算麻烦,不书面通知债权人,也是可以的。但可能会有债权人和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将来要找股东追债,这需要股东做好思想准备。
2.齐头并进,立即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登记。能清收的尽量清收变现,确实清收变现不了的,报请股东同意,将来作为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
3.债权申报期满后,立即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确认。
4.如果考虑到对国有资产的慎重处理、责任划分和对税务问题的处理等,可以分别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聘请税务中介办理税务清理。
5.股东确认清算方案后,对资产进行清理分配。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仍有剩余的,分配给股东。注销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国有资产登记、车辆登记。
6.制定清算报告。报股东确认。
7.股东确认清算报告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股东作出的解散决定。
(4)股东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①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②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③已于xx年xx月xx日在xx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6)税务部门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注销登记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由于公司清算中还会涉及很多争议与问题,在此不可能一一考虑周全,需要在清算过程中遇到时另行研究、解决。
【法律意见之二】
致: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6月13日
根据法律和公司实际情况,从股东利益最大化和把法律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的原则出发,针对6月7日的讨论情况,现对公司清算过程中的几个问题,提出总结意见如下:
一、书面通知债权申报问题
鉴于以下几点考虑:1.根据公司提供的《发生额及余额表》及现场了解的情况,公司目前账面债务基本上都是2023年之前发生的,金额较小且绝大部分实际上仅仅是账面的,有些所谓的债权人已经不存在了,除甲广告公司、乙公司、丙公司机票外,有两年多没有人讨要债权。
2.不发书面通知,所谓的债权人绝大部分不会主张债权。一旦书面通知到当事人,会激起他们讨要所谓债权的激情。
3.法律规定,对公司已知的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后十日内通知。公司清算组是在2023年3月6日成立的,现在早已超时。且公司注销公告发布于2023年4月24日,到2023年6月8日即满四十五天。现在再发书面通知,还得有三十天的债权申报期,这将会影响到公司清算进程。
4.不发书面通知不影响公司注销。
5.不发书面通知的后果也就是所谓的债权人将来可能会向股东追讨,其对股东损失只有可能轻于而不可能重于发书面通知。
6.至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已知债权人不发书面通知,登记机关可以处以罚款的规定,实际操作中一般不会发生。我们认为,现在不宜再向所谓的债权人发书面通知。但要有思想准备,万一有人追讨所谓的债权,可能需要股东将来予以偿还。
二、对申报债权的处理问题
据了解,公司决定清算以来,只有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前来主张债权。
1.如果有人申报债权,包括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公司如果决定不再书面通知申报债权,则从6月9日开始,前来申报债权的属于补充申报债权),为了避免纠纷和麻烦,公司可以接受申报。公司接受申报登记表上已经明确,接受申报不代表公司认可其债权,接受申报不影响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如果丙公司申报债权且公司也愿意支付该债权,需要其提供债权凭证、债权人与收款人一致的证据或债权人的授权书。
3.对乙公司的债权,该债权已经进入执行程序,肯定是需要支付的。我们的意见是在领导批准我们的建议后,立即通过法院执行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或者把查封的车辆抵债,或要求对方把扣留的车辆还回来,我们支付货币。和解协议要争取标明:双方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4.对甲公司的债权。该债权的判决是2023年4月19日做出的,如果对方是当天收到该判决,那么该判决的执行时效起点是2023年5月14日(15天的上诉期加10天自动履行期),执行时效期满日是2023年5月14日。从形式上看,该案申请执行时效已经过去,公司完全可以不用支付该款项。
我们分析,该公司如果将来要求公司或股东支付该款项的理由可能会有:(1)公司注销没有书面通知债权人,使他们丧失了申报权;(2)他们在执行时效期满前已经申请强制执行,只是法院现在还没有通知到公司;(3)他们在执行时效期满前向公司主张过债权,存在执行时效中断、中止现象。为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如果公司在清算报告确认前,没有收到上述第(2)或(3)项证据,我们的意见是,如果他们申报债权,可以进行登记,但不支付。理由是:如果他们仅仅以上述第(1)项理由要求公司或股东承担责任,公司或股东完全可以以对方没有在时效内申请强制执行,没有书面通知申报债权,不影响申请执行等为由,拒绝执行。将来一旦对方要求股东承担责任,股东胜诉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即便股东败诉,也不会加大股东的损失。
另外,关于某律师所说的另一个约4.5万元的执行案,本律师向某律师做了了解,他说仅是法官提了那么一句,材料没有见到。因此,公司对此事可以暂时不理。至多到时由股东承担,也不会加大股东的损失。
三、车辆问题
由于限号政策,机动车号牌已经成为稀缺资源,且无法转让,无法在股东没有号牌的情况下,变更登记到股东名下。现在公司有两辆机动车,将其注销实为可惜。为此,我们查阅了《机动车登记规定》,该规定第28条专门罗列了需要注销机动车的几种情况,其中没有规定公司注销,机动车必须注销。第64条又规定,单位已注销,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由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公司注销,车辆可以以公司为所有人继续使用。由于此事事关重大,我们又专门向交警部门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复与我们的意见是一致的。为此,我们建议,公司现有的机动车直接由股东收回使用、无需考虑过户等问题,以车抵债划算。这样还不影响税务清理进程。
四、对子公司的股权问题子公司已经名存实亡,但我们是国有公司,自行放弃该名义上的资产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如果要进行资产核销,审批程序又复杂,时间较长,这将严重影响公司注销的进程。为此,我们建议,对子公司的投资作为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直接分配给股东。但该股权如何更简便地登记到股东名下,还需要与工商局进行进一步沟通。
五、账面资产与实物资产差异问题
公司经营过程中一般都存在账实不符问题,民营企业可以据实直接放弃。我们是国有单位,对账面资产如果没有经过一定程序进行账面核销,随意放弃,涉嫌国有资产流失。考虑到加快注销程序的现实需要,这部分资产建议作为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由股东将来进行核销。
六、关于第三人影响注销登记问题
从理论上讲,公司自行解散注销,说明公司资产大于负债,债权人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如果由于公司注销程序有问题,股东需要继续承担责任,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也不会受损。因此,工商局没有必要因为第三人的要求,而暂停公司注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次性告知单也没有规定社会第三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阻止注销登记。因此,工商局如果因第三人的反映而不注销公司,没有依据。
为此,我们还专程到海淀工商局进行了咨询,两个柜台人员对此解释不同;我们随后根据他们的建议到法制办进行了咨询,法制办的答复意见是:工商局注销不会因第三人的反映而受影响。七、对清算进程的设想如果公司确定不再书面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我们现在即可编制账面上的资产负债表;清理后需要分配、支付的资产、债务清单;与时代畅想物业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进行税务注销;编写清算报告,报股东确认;最后进行工商注销。
【法律意见之三】
致: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6月14日
1.关于负债问题,公司拒绝支付,不涉及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可以争取不付或少付。
2.对子公司的股权问题,子公司已经名存实亡多年,其他股东也拒绝配合清理,这给本公司的清算带来很大的麻烦。为此,我们通过研究和咨询,认为由上级公司接收该名义上的股权,需要进行股权转让,才能过户到上级公司名下。但由于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不予配合,该股权将很难完成过户。
为此,我们查看了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发现账面上没有对外投资。经过向公司会计询问,说前几年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审计认为,该股权已成为损失,账务已经调整,所以在公司账面上已经无法体现该股权。为了加快清算进度,尽可能降低费用支出,虽然以前账务调整后没有及时将对子公司股权做一个在工商登记方面的清理,程序方面尚有欠缺,但该股权形成损失已是不争的事实,且有社会中介机构的认定。这次清算中对该股权不再作为清算财产进行考虑,不仅不是资产流失,而且是尽最大可能减少了现有资产的损失。因此,考虑到尽可能不给股东留下遗留问题,如果股东同意,该股权可以不作为清算财产。
3.对公司其他账面资产,如果确实时间超过二年以上且无法收回,或事实上早已不存在,考虑到进行账面核销将影响清算进度,公司也不愿意给股东留下遗留问题,为避免涉嫌资产流失,降低清算费用,公司可以考虑请社会中介机构进一步予以认定,然后不再作为清算资产进行分配。
以上意见,敬请参考。
【法律意见之四】
致: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6月19日
关于公司对北京丁有限公司的欠款,鉴于该公司已经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未注销),如果公司支付该欠款,需要重点审查收款人的主体资格,以免将来该公司以自己没有收到该款项为由,要求公司或股东继续承担。具体如下:
1.如果北京丁有限公司还有公章,则需要该公司出具盖章信函,注明:“关于研究所拖欠我公司的10万元人民币,请将其支付给甲某某。”公司支付该款项时,除要拿到该信函原件外,还需要取得与甲某某身份证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甲某某的收款收据(注明:“今收到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支付给北京丁有限公司的欠款10万元)。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最好是付到甲某某的开户银行账户。
2.如果北京丁有限公司现在没有公章,则要收款人提供该公司的最近标明法定代表人、股东名称的工商资料,该工商登记资料应当有工商局的档案章。其次,要有全体股东亲笔签名(最好再加上法定代表人)的信函,注明“关于研究所拖欠我公司的10万元人民币,由于我公司经营不正常,没有公章,所以我公司全体股东代表公司一致要求研究所将此欠款支付给甲某某”,同时需要提供各个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材料与上述“1”相同。
【法律意见之五】
致: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6月28日
鉴于公司对资产负债已有相应的处置意见,现对公司清算、注销的后续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1.编制现在实有的可分配资产清单、需要支付的债务清单。
2.按照已有的意见,制定清算分配方案。
3.股东确认分配方案。
4.执行分配方案。
(1)注销税务登记。
(2)支付需要支付的其他债务。
(3)通过法院,执行乙公司的债权。
(4)以上事务处理完毕,且在向工商局提起申请注销时,书面通知甲公司,其债权已超过法律时效,不予支付。
5.股东确认分配方案后,即开始起草清算报告,准备工商注销文件。在书面通知甲公司的同时,向工商局申请注销。
【法律文书】
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证据清单
续表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本公司作为一人有限公司,已经被股东决定解散,进入清算程序,成立了清算组。现将有关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果你认为对本公司尚享有债权(无论是否到期),请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期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清算组申报债权。非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逾期未申报或补充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责任自负。
二、债权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2.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证据清单》。申报人可以另行附页提交申报内容的具体说明。
3.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申报人应当提供与《债权申报证据清单》一致的、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证据复印件。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协议、履行合同的证据、付款凭证、银行凭单、对账单、收货单、收据或发票、往来函件、权利登记证明文件、追收债权证明等;相关权利已经得到生效的裁判文书或仲裁裁决书确认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书;申报人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
三、提交资料注意事项
1.申报债权的金额应当明确具体。
2.利息债权的计算不超过2023年3月6日。
3.债权申报通知书的寄送以及清算组接受申报不构成本公司对无效债权的重新确认,不表示对申报债权已经认可,也不导致债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等法律后果。
4.申报材料应当完整、准确,并直接递交联系人。
5.申报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债权申报地址
联系人:刘某某
电话: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特此通知。
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债权申报登记表
续表
【手记】
公司解散清算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涉及的法律主体主要有股东、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债务人、劳动者。另外还涉及工作程序,更涉及对资产的处理、债务的认定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就有可能会导致解散、清算工作失败,使公司、股东、清算组成员承担法律责任,损害股东利益,引起法律纠纷等。
本案某公司清算组就是在清算过程中,因为遇到诸多法律问题,难以自行解决,所以才委托律师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指导清算,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并针对清算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逐一进行法律研究,提出法律意见。
在法律顾问的积极配合下,2023年11月该公司注销完成,其中对子公司的投资、部分很久以前的账面债权由于中介机构曾出具过意见,不再作为剩余资产分配;车辆由股东收回;对乙公司的债务,通过法院予以支付;对甲公司的债务,因已超过法定时效,不再支付。清算、注销工作平稳进行,没有发生争议和意外纠纷。
【第4篇】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办
什么是无地域公司?
我们常见的公司名称构成就是:地域+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也就是这样的:北京天天科技有限公司,无地域的公司是这样的:天天科技有限公司。这种无意义的公司名称,看起来比较大气,而且在经营上也没有地域限制。
无区域公司其实便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审批的公司,将企业名称内的地域去掉比如:知企(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这是由市局进行审批的字号必须带有地区解释。
无地域公司注册要求及条件
如何办理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一、需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的范围:
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二、不带行政区划及中间带(中国)企业名称的要求:
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五千万人民币以上;
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以上;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
3、不带行政区划不带行业特点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一亿人民币以上;
三、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的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签字、盖章;内含指定委托书);
(2)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若为外文,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注册无地域公司需要满足的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起。
股东在两个省份投资有公司。
注册地址必须区确定到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或县。
【第5篇】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
武汉分公司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成立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3.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登记流程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填写登记注册书;
3.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登记所需资料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指定(委托)书(表格)
3.股东会决议
4.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最后领取营业执照后办理开户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相关工商注册税务问题欢迎留言交流加关注
【第6篇】公司注册营业执照
现实生活中,对于企业的注册,往往需要遵守办理营业执照的规定,一般营业执照的注册遵循规定,那么怎么申请注册公司营业执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怎么申请注册公司营业执照?
持个人身份证,到工商分行办理《个体工商户业务申请登记表》或《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其他相关表格。
按要求逐项填写“申请表”及需填写的相关表格,到户口所在的管理区加意见(注明计划生育状况),根据上报的经营项目到相关部门批准或办理相关“许可证书”
将填妥的申请表及相关表格、个人身份证和办好的“许可证”交回工商分局个体私营经济股审查。
市内外乡镇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到原籍工商分局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及相关表格,填好后到原籍管理区及原籍工商分局(所)签署意见。
外地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
自受理之日起(即自提交表格之日起),30日内按《条例》规定,力争1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如果不核准登记,向申请人说明原因。营业执照由申请人持个人身份证领取。
二、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还能变小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变更。
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资本增资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认购新股,应分别符合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及缴纳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发行新股或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减少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五条公司减持注册资本应当符合规定程序,减少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数量应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工商必填: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股东身份证原件、登记备案表格、 章程修改、股东会决议(一人公司由股东决定)、指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加盖公司印章法人签名)变更后去税务局(国家、地方)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提交:
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决定(一人有限公司);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验证报告;
报刊公告(减少注册资本)。如果您的公司是外资企业,还需要提交商务委员会的批复和批准证明。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办理的流程为:营业执照变更→税务登记证书信息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变更→退免税认定表变更→报检备案登记证明书信息备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不需要办理。
三、注册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工商注册需要准备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
2、全体股东签字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如果你有房产,你需要房产证复印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租房的话,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租金发票;
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房产证复印件加公司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以及租金发票。
如果委托代理机构打包办理会更划算吗?
会的!普遍来讲:公司取名+核名+经营范围撰写+工商注册+虚拟注册地址+刻章+银行开户+税务报道+一年代账费+开票+年度工商公示+商标注册+新客大礼包,打包价现在只需要3500!!!特别适合初创业者及有需求开设新企业的群体!
以上就是关于“怎么申请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的详细介绍。如果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首先要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地所在的工商,然后去下辖工商部门办理。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福珍企服始于2004年,专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全周期的工商税筹服务!有需求可留言讨论~
【第7篇】如何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倾斜,创业潮不断高涨,很多公司做得越来越好。然而,相应的,很多公司几天后就倒闭了。但是,不要以为他们倒闭了,就真的倒闭创业了。创业不需要太多麻烦。如果顺利的话,从申请到领证只需要1.5天,但有时候注销业务需要几个月到半年时间。网友开玩笑说:问神容易送神难!
公司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虽然麻烦,但还是得注销,不然会被工商吊销!
如果你不知道,可以点击下面的电话联系我们!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取消和撤销的区别:
撤销:是指因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行政规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强制其停止经营活动的行为。撤销后注销前,公司仍然存在,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但不允许开展业务。
二、公司被撤销的后果
公司一旦被工商吊销,就会有信用污点,后果会很严重。只要涉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今后办理以下事情,都会受到相关限制:
1.工商局黑名单永远不能处理公司(有股东、法人代表、监事的任何信息)。
2.法定代表人不能领取养老保险。
3.法定代表人不能贷款买房或移民。
4.开不了国税或地税,就办不了税务登记。如果涉及欠税,就公布企业信息。如果涉及欠税,企业法定代表人将被阻止出境,不能乘坐飞机、高铁。
5.工商信用网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招标业务受限。
第三,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取消的。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才允许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4.该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法律依据: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进行债权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始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4.为什么企业注销这么慢?
我们来对比一下注册和注销公司的流程,看看有什么区别!大岳兴竹利财税
五、注销业务注意事项
1.注册的时候需要注意!
一不留神,注销公司比登天还难!
2.这些公司不能直接注销!
①异常户
注销公司的步骤是税务注销。如果你被认定为“异常账户”,那就不要想着直接注销公司。先办理税务理了就好!
②证照参差不齐。
如果你的营业执照丢了,或者你的公司印章找不到了,公司就很难注销了,所以你要先补上。
③不能提供凭证、账簿、报表。
由于注销公司需要最近三年的审计账簿和纳税申报表,所以从未记录过账户的公司不能注销。如果要取消,必须先补账。
④存在未注销的分公司或子公司。
如果要注销母公司,那么子公司或分公司必须先完成注销,否则母公司肯定不会注销。
3.不要轻信低价取消!
所以提醒各位大佬,注销公司不容易。不要被低价代理欺骗,也不要一听说解约费高或者解约时间长就选择不解约。那只会让问题滚雪球!
以上就是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对公司执照注销流程?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
【第8篇】如何变更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公司变更法人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权利的自然人,其以公司名义做出的行为是需要公司承担法定责任的。那么公司变更法人是不是很麻烦呢?是的,相对来说比较麻烦。因为法人变更后,税务登记银行开户也要变更,下面给大家讲讲如何变更营业执照上的法人
公司法人变更所需资料
(一)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到工商更换企业营业执照的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
5、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6、章程修正案(盖上公司公章);
7、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8、新法人身份证明;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税务登记变更所需资料
(二)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变更带上以下资料到税务局: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法人身份证明;
3、税务变更申请表;
4、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务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5、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所需资料
(三)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带上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3、委托授权书;
4、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5、股东会决议。
备好以上资料依次完成变更即可。
【第9篇】担保公司营业执照转让
移民澳大利亚时很多没资金和技术的人会选择申请雇主担保签证,我们都知道申请雇主担保移民最关键是的有资质的雇主为其担保。但如果雇主出现变动,或者失去担保资格,状态,破产倒闭,被并购,转让或者其他因素怎么办?会不会影响到签证持有人?下面星汉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
如果遇到雇主有变化的情况,其实也是可以寻找新的职业机会继续衔接的。
第一种情况:遇到突发情况和雇主解除合同怎么办?
首先要及时通知澳大利亚移民局,告知移民局详细情况,雇主也需要第一时间通知移民局,然后申请人需要在60天内尽快找到新的雇主为自己提供担保。
第二种情况:遇到雇主公司破产倒闭了怎么办?
首先要及时通知澳大利亚移民局,告知申请人雇主公司目前的情况。其次需要在60天内尽快找到新的雇主为自己提供担保。
如果找到新的雇主了,需要先确定新雇主是否有提供雇主担保的资质,注意虽然小企业和新公司也有担保资格,但有很多人的条件未必能达到,这个要小心查证。确定雇主有资格后需要重新提交提供担保的相关材料。
第三种情况:遇到雇主公司被并购、转让怎么办?
首先得了解新公司未来的规划是否会影响自己的职位?如果只是雇主变了,职位不变可以和新雇主商量,需要公司继续为自己提供担保。
第四种情况:遇到雇主公司转型怎么办?
首先得了解公司转型后是否有还其类似的职位,如果没有就需要在60天内重新找到新雇主。
为什么一定要在60天内找到新雇主,这个时间是怎么算出来的?
雇主担保签证8607条款明确规定脱离现有工作不得超过连续60天。所有旧雇主和雇员需要书面通知移民局,并提供具体日期。而规定日期后的60天是移民局接受的“安全日期”。
在新雇主的担保 (sponsorship) 和提名 (nomination) 申请通过后,就可以为新的雇主工作了,也能延续原先的签证。不会对后续的一系列签证申请及澳洲移民永居产生不利的影响。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有疑问,可在评论区留言或私信!
【第10篇】申请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不能在网上注销,目前工商部门还没有通过互联网开通营业执照注销服务,因为有些材料需要原件,网上做不到。下面就由企的宝财税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如何申请营业执照注销,营业执照注销办理流程等内容。
怎么在网上注销营业执照
1、首先在网上预约,经办人自办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操作。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用户,需先进行用户信息注册,请根据系统要求,如实填写。
2、用户注册成功后,选择进入网上注册系统,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3、进入网上注册后,请点击“注销登记”记得不要选择全流程。
4、填写注册号及名称,注销原因:投资人决定解散。确定无误后选择“暂存”再点“提交申请”。
5、提交成功后再点“返回我的控制台”在“您的所有申请记录”查询。选择“预约”,“办事大厅”。再选择去办理的时间“预约日期”及“预约时间段”,输入好“验证码”再点击:提交。会有一个提示:是否确定保存预约。点确定。再有一个提示是,预约成功,您的预约号为xxxxx,再点确定。
6、最后打印出来,在预约时间段去办理。去办理时,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
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会收回营业执照。
申请注销提供哪些材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9、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10、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
11、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12、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13、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14、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15、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16、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7、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什么情况下会注销公司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财税顾问给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网上如何申请营业执照注销,营业执照注销办理流程等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给我。
【第11篇】传媒公司营业执照
现在短视频正火,一个传媒公司在有资源、有实力的情况下,一条视频的制作成本可能会很多,就像元宇宙概念的柳夜熙,一条视频制作成本100万左右,这利润是不是很可观,那想江西南昌注册一家传媒公司需要什么条件?要准备哪些注册公司的资料呢?
01.南昌注册一个传媒公司需要满足条件
1、合适恰当的传媒公司名称
传媒公司的名称组成形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
(1)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通常要多准备几个公司名称,可以提高核名的通过率。
2、确定填写一定数额的注册资本
由于当前注册公司已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注册传媒公司也是如此。所以,创业者在注册该类公司时,不需要一次性将公司注册资本缴清,而只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即可。同时,注册资本也取消了最低限额的限制,所以创业者自主决定注册资本金额的自主性越来越大。一般来说,传媒注册资本多为数十万至数百万元,不建议写得过大或过小。
3、有满足工商规定的注册地址
传媒公司注册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在营业执照上,也需注明公司注册地址,也就是说,注册地址是创业者进行公司注册的必填项。而根据当前工商部门规定,注册地址一般要求为商用性质,即办公楼、写字楼这类注册地址。所以,在注册传媒公司前,如无符合要求的注册地址,创业者还应提前通过租赁等方式进行准备。
4、具备注册传媒公司的其它条件
(1)适当且合理的经营范围,注意主营业务和附加业务的区分;
(2)有一个法定代表人,符合任职要求;
(3)股东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2-50人;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5)有传媒公司运营必须设立的组织机构等。
02.南昌注册一个传媒公司的流程
1、核名
在市场监管局系统将准备好的公司名称输入后,如果没有重名提示或者名称不可用提示,就说明核名通过。
2、填写注册信息
按照要求将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公司高管、注册资金、占股比例等信息填入。
3、app签名
下载对应app进行实名签字,在签名区域签名后提交。
4、审核
审核通过下发营业执照,未通过按原因修改再提交审核。
5、刻公司印章
根据公司需要,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章,并妥善谨慎保管好。
6、银行开户
就近预约银行开对公账户,银行会上门实审场地,法人需要在场陪同拍照或录像。
7、核税
拿到营业执照后15天内到主管税务局核定税种,设置账本,聘请会计按时记账报税
以上就是“南昌注册一家传媒公司需要什么条件?”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了解注册传媒公司条件有帮助,有任何关于公司注册的问题,欢迎来咨询。
更多工商财税知识,关注小二财税!
【第12篇】分公司营业执照注销申请书
本文目录
注销营业执照的步骤和流程?
营业执照怎么注销在网上?
什么是工商注销?
如何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怎么注销工商营业执照?
2021注销营业执照的步骤和流程?
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注销营业执照的步骤和流程?
1、首先到国税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填写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登记表;
2、办理注销相关事宜,结算所有的罚款和税款交由税务专管员办理,国税专管员会回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国地税注销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工商所去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等。
营业执照怎么注销在网上?
电子营业执照线上注销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证书管理——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注销
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的信息”进入用户管理,选择证书管理并切换至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注销tab页。
2.点击注销按钮弹出确认对话框。
3.点击确认后选择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签名注销。
4.当生成二维码之后,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者上海ca移证通app进行扫码,扫码成功后方可注销成功。
什么是工商注销?
工商注销,是经营者主动去工商登记部门注销营业执照的 登记手续,也就是你结束经营活动的意思。
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
先去注销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然后再回去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注销营业执照,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如果刻了公章,还带上公章,(公章上缴到工商局)到你到处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填一份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表格,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交给工商部门,就完成了注销手续了。
如何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先搞公司的税务局指定注销公司要全部完成申报工作,比如发票清理,缴销发票完毕,完成当年公司的汇算清缴报告,还有公司的社保清理等工作,完毕后由税务局给注销公司的清税证明,再之后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的工商注销工作,按照工商系统要求一一完成工作,过了四十五天时间后再由工商局出了公司注销证明,这就讲公司注销完成。
怎么注销工商营业执照?
1.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若丢失,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2.准备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本人可委托代办,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清税证明,办理注销之前,先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手续准备齐全即可办理。
4.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前拨打12315询问具体地址。
2021注销营业执照的步骤和流程?
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是:
1、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向市食品药监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监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发给受理通知书
3、首席代表根据资料核查情况,签署意见
4、首席代表签署意见
5、符合条件的企业,报主管局领导审批后准予注销
6、申请人凭企业委托书在窗口领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决定书
7、对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公示
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注销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注销的章程修正案、营业执照注销决议、营业执照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承诺书等资料。
流程为向注册登记机关提交营业执照注销相关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验证→材料审核通过→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第13篇】香港公司营业执照号
一般建议找一个专门机构来帮助那些不熟悉香港相关规定的商人。一般来说,注册公司只需提供相关文件。
(1)准备香港公司所有必要信息,包括:
香港公司名称:可以用中文和英文或纯英文填写。注意,中文名称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名称以“有限公司”结尾。
公司注册资本:一般从10000港元起,无需验资。
公司董事股东:要求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董事股东可以是同一人,提供基本身份证和个人永久住址。
经营范围:可中文或英文显示,有一定字数限制。
注册地址:在香港应该是真实有效的地址。如果客户不能提供,可以附在秘书地址上。
(2)要检查公司名称是否可用,您需要在申请使用前检查公司名称,不得重复。公司名称搜索可用后,您可以申请公司注册。政府批准后,你可以在官方网站上找到香港公司的成功信息。
(3)向香港税务局申请香港公司的开业手续,领取香港公司营业执照,然后开始准备香港公司的印章、章程等文件,并发给客户。
香港公司如何申请开立银行账户?目前,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签署crs协议和全球反避税环境的形成,在香港开设离岸银行账户比以往更加困难。因此,一般来说,客户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开立银行账户:购买银行经理推荐的理财产品或通过代理机构的一揽子开户渠道。无论客户选择哪种方式申请开立银行账户,都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
a、准备完整的开户资料,提交银行进行初步数据预试;b、预试通过后,您可以预约开户面谈时间,在指定的时间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将材料带到香港进行采访;c、面试成功后,一方面,我们将在多个方面全面审查和批准客户。一经批准,我们将发送银行卡和其他信息;d、到目前为止,该银行已经成功地开立了一个账户。
(4)注册香港公司的好处?税收优惠:第一纳税申报是在香港公司成立后18个月,然后每12个月(国内公司的纳税申报分为月报表、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此外,香港公司只对在香港盈利的公司征收香港公司利得税。自2017起,香港政府宣布,香港公司的第一笔利润是200万元香港元,只有8.25%的利得税将被征收;对于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只有16.5%的利得税将被征收。如果在香港没有业务,可以申请免征海外利得税,合理地避免税收。账户内的外汇交易没有限制。因此,只要有国外业务,香港公司将是公司注册的首选。
【第14篇】装饰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16届]第123号
《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已经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1日
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
(2023年8月29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3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3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23年10月28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3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
第四章 住宅装饰装修
第五章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装饰装修行为,加强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管理,保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了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建设单位、房屋建筑使用者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者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以及空间进行处理的活动,包括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和住宅装饰装修。
第四条 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应急、公安等有关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装饰装修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活动遵循质量合格、安全实用、绿色低碳的原则,坚持文明施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应当保证建筑物、构筑物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
第七条 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的指导,推进行业自律。
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实施行业自律规范,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按照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依法需要具备相应资质的,应当取得相应资质。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九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依法需要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当取得相应资格,并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十条 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当符合城市风貌相关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需要变更已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的,应当向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筑装饰装修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二条 非建筑物所有权人对建筑物实施装饰装修的,应当征得建筑物所有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使用者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推广使用建筑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使用者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配合执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十六条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他与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建筑物的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或者超标准加大建筑物荷载;
(二)不得擅自拆改室内供热、燃气管道;
(三)需要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进行施工,并做闭水试验;
(四)禁止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及高考日、中考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建筑装饰装修作业;
(五)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施工,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及相邻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采取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等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类堆放、清运建筑垃圾;
(八)按照国家规定购买意外伤害、安全生产责任等保险。
第十八条 建筑装饰装修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出具质量保修书。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
在不低于前款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前提下,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建筑装饰装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未经主体结构验收合格的新建建筑物和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物,不得进行建筑装饰装修。
第三章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
第二十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需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第二十一条 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施工许可申请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对于资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全面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第二十四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
建设单位不得将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支解发包。
第二十五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公示企业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开工与竣工日期、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
第二十六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二十七条 依法实行工程监理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订立书面监理合同。
第二十八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依法需要经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还应当报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或者办理备案。
第二十九条 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关环境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受委托的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结果负责,保证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报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住宅装饰装修
第三十一条 房屋建筑使用者应当保证住宅装饰装修质量和安全,依法承担相应质量安全责任。
第三十二条 装饰装修企业不得在装饰装修合同中以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房屋建筑使用者责任或者限制、排除房屋建筑使用者主要权利。
第三十三条 住宅装饰装修应当遵守建筑装饰装修和房屋安全使用的规定、管理规约。住宅装饰装修开工前,房屋建筑使用者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告知,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屋权属证明。不是所有权人的,还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住宅装饰装修方案。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提供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建立和保存住宅装饰装修相关档案和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将有关住宅装饰装修、房屋安全、电梯使用、建筑垃圾处置等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房屋建筑使用者及其委托的施工作业人员,并对施工进行监督。
第三十五条 房屋建筑使用者进行住宅装饰装修,需要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提供住宅水、电及其他管线线路图的,相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六条 从事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
住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损坏或者相邻权利人的墙体损坏、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的,应当及时修复;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实施下列行为:
(一)将下层住户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直接上层改为卫生间;
(二)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三)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发现住宅装饰装修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限制其他装饰装修企业及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
(二)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或者限制房屋建筑使用者购置的装饰装修材料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
(三)违背房屋建筑使用者意愿直接或者间接提供有偿服务;
(四)违法收取费用。
第四十条 封闭阳台以及安装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等设施的,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住宅装饰装修内容后,应当向房屋建筑使用者出具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和各类管线竣工图。
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十二条 鼓励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统一装饰装修的住宅时,应当向房屋买受人提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图、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和包含住宅装饰装修内容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对新建住宅统一装饰装修的,适用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的规定。
第五章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第四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使用的材料应当符合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第四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六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材料质量主体责任。
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对施工中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测。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 鼓励建筑装饰装修采用节能、节材、防火、环保的绿色材料。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建筑装饰装修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监督指导区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建筑装饰装修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和信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十九条 区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受理建筑装饰装修举报和投诉;
(四)查处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十条 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协调机制,与相关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情况和市场行为实施动态监管,相关信息记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五十二条 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接到投诉后,应当调查处理,十五日内答复投诉人;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或者报请发证机关吊销;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或者报请发证机关吊销,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由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可处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一)对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未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对检测不合格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第五十九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对个人作出五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法律责任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建筑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人、其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照市人民政府授权,比照区县人民政府职责,负责开发区范围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十四条 法律、法规对古建筑、重要近现代建筑、军事管理区建筑的装饰装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12月29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6年4月2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来源:西安人大
【第15篇】公司营业执照如何注销
注销营业执照的流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会收回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