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工商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工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工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
公司地址出现异常的情况,在工商局里面时有发生。很多企业因为前期注册公司时地址都是随便挑选的,后来有能力了再搬迁到条件更好的公司地址,但是,私自搬迁公司注册地址没办变更,是会造成公司地址异常的。
那么工商地址异常怎么解除,不解除工商异常有什么后果,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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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地址异常怎么解除
如果公司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一致:
填写解除地址异常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工商人员审核材料过后会上门审查公司,然后可以解除工商地址异常。
如果公司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
准备相关材料,先去工商局办理地址变更登记,地址变更后领取新营业执照,再向工商局申请解除工商地址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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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除工商异常有什么后果
1.影响股东和法人信用;
2.公司异常信息能在第三方网站被他人看到,会影响企业与其他公司合作,影响企业形象。
3.当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信用信息就会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或个人活动的参考依据,金融机构可能会不予在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4.异常状态满3年,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营业执照也将被吊销。
5.不能乘做高铁、飞机;不能出境;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高管、法人;不能贷款。
有异常的公司要引起重视,如果您没有精力去解除异常,您可以联系企业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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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地址异常问题,常见有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是通过网上申报,更新企业信息。直接搜索当地的工商局网站,比如河南工商局等,搜索之后,根据网上申报变更的指示,进行信息变更。在变更的过程中,可能还需要上传原件,经过盖章的有效变更地址证明等。
第二是前往工商局进行注册变更。因为有些年纪大的老板不懂网上变更的方式,所以有的还需要去实地变更。一般是准备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新地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等。具体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第三是找专业代办机构办理变更。变更地址有着繁琐的程序,有些老板没有多余的时间,或者是需要尽快将公司地址异常情况处理完毕,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找代办机构来办理变更,不仅更加专业,还能节省很多时间。小编推荐“企业帮”,专业团队,一对一服务解除工商异常、税务异常等,给你省事省心省钱!
所以老板们在搬离原公司地址时一定要紧接着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出现后面的地址异常情况,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第2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过户吗
个体工商户关心的8个法律知识
热点问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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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体工商户承担债务的主体是谁?
答: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法律链接:《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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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体工商户诉讼时的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答: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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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如何认定责任主体?
答: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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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体工商户有多个经营者时,在司法实践中的如何认定责任主体?
答: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存在合伙情形时,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责任主体;存在租赁情形时,因为实际的经营者是直接受益人,与起诉人有直接关系,故以实际经营者为责任主体,登记的经营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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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体工商户在转让过户时需要注意事项哪些法律事项?
答: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假如个体工商户在没有办理注销登记后直接进行转让过户,在发生纠纷时,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作为共同诉讼人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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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登记个体工商户,只登记其中一方,事实为两个人共同投资。但两人合伙协议内容与合伙企业一致,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负亏损,这种协议是否有效?
答:在个体工商户内部的合伙人之间可以适用合伙协议,是有效的,但对协议以外的人则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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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利用自有的房屋出租给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是否需要办理登记?
答:企业出租的仅仅是房屋,不需要登记。但承租人,即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行为应当依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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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是“某某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部”。但为宣传方便,名片上可否写“某某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答:不可以。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市场监管局有权予以处罚。
【第3篇】营业执照工商年检
一、登录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登录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二、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三、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四、工商联络员登录,如果是21年新户,则先(联络员注册)
五、年度报告填写-2023年度报告
六、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保存
七、特种设备信息(有特种设备据实填,没有则填0)
八、股东出资信息-进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基本信息股东信息与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一致,如果有变更,都需要列示。
九、社保信息-企业交了社保,按实际社保人员及缴费欠费金额填写,没有就写0,可不公示信息选择不公示-填好保存
十、资产状况-参考账无忧21.12月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纳税总额参考完税证明或科目余额表
十一、党建信息,一般写0,知道公司真实情况的,按时填写或参考以前年报。
十二、预览并公示-提交并公示-答题-状态显示已公示则表示申报成功。
【第4篇】成都代办工商营业执照
夏天到了,有个朋友辞职去卖西瓜了,虽然是小本经营,但也需要办理一个个体营业执照。那么在成都应该怎么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呢?别急, 小编为大家解答。
成都个体营业执照注册,需要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半身照照片
如果有办公场地,需要提供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
如果没有注册地址,也可以委托我们这样的代办公司提供地址
以上就是“成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资料不齐、自己没时间办理,可以找代办机构帮忙办理,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进入主页。成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第5篇】工商营业执照年检网站
看到上一篇文章《营业执照网上年检(年报)流程详解!》的评论区有人问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年检,根据所提问题,整理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注意:如果有关于公司的相关问题不懂的可以在评论区提出,看到以后如果懂得会尽快整理)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年报)
个体工商户和公司一样,根据相关规定应当于每年1月1日—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年检具体操作流程: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插入一证通 ,选择企业,填写密码登录。(另一种是工商联络员登录,这个是需要先注册的,个人觉得用一卡通方便一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界面
2、点击“年度报告填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度报告填写界面
3、选择要填写报告年份。
选择填写报告年份
4、确认无误,选择已读提交。
填写年报年份确认无误,提交界面
5、填写相关信息,保存
年报信息填写
注意:看了公司年报填写流程后,会发现填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信息时比公司年报的填写信息少两个栏目,左侧栏目“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是没有的,其它信息填写基本相同,在社保信息填写时需要重点看一下。另外画红框的如果没有可以跳过。
资产状况信息: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填写
党建信息:如果没有党员就填“0”
社保信息填写:
按2023年12月人数填写
按2023年公司核的基数填写
公司承担的部分填写
没欠缴填0
注意:如果社保信息没有就填“0”
【第6篇】工商营业执照年检
有很多商家不过营业执照的年审/年报,导致企业被列入异常,店铺不能使用。今天我们就把最新的2023年的营业执照年报教程分享给大家。
营业执照年检时间:全国地区的年报时间通常在3月到6月。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特别提醒:假如去年12月30日之前成立的公司于今年6月30日之前必须申报工商年报,5月30日之前进行税务汇算清缴 ,逾期申报的企业将被直接列入异常名录!
——年审详细流程——
1、电脑输入网址www.gsxt.gov.cn
2、选择企业信息填报
3、选择“个体户”进行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密码(初始密码为法人身份证号码),点击登录
4、登录后,进行年报填写
5、弹出填写须知,点击“确认”,进入后台
6、个人基本信息填写
7、行政许可情况填写
8、资产状况信息填写
9、党建信息、团建信息填写
10、特种设备信息填写
11、最后点击“预览”,如果填写无误点击下方“提交并公示”;如果需要修改点击“返回修改”,修改完成后再点击“预览”,确保正确后点击“提交并公示”。
12、公示完成!
【第7篇】工商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
尊敬的客户:您好
为响应国家总局号召,我市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各登记机关通过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实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相关操作请见如下:
苹果版手机下载如下:
安卓版手机下载如下:
1、点击获取/下载并安装:
2、打开该app,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后,点击“注册”按钮;
3、此时,就完成了三级实名认证;
4、需要选择“是否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授权是否办理工商业务;选择“是”,弹出提升实名等级选择“确定”按钮、点击人脸扫描进行四级实名认证。
5、如果要授权办理工商业务,需选择“办理登记注册截止日期”大于等于当前日期;(选择10天后的日期)
以上注册及认证完成后,即认证成功。
(1)目前登录支持身份证号码+密码和身份证号码+人脸两种登录方式。
(2)忘记密码分两步:核验身份信息和设置新密码;
第一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扫描人脸;
第二步:输入密码和确认密码;
(3)修改手机号码
进入账号管理点击“手机号”进入修改手机号页面,刷脸后输入新手机号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手机号修改。
(4)修改密码
进入账号管理点击“修改密码”进入修改密码页面,刷脸后输入新密码和确认新密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手机号修改。
(5)退出登录
在账号管理点击“退出登录”按钮,立即登出到登录页面。
*其他常见问题
①账号注册问题
在注册时,遇到提示“该用户已注册”信息,可以直接进行登录。
②登录问题
在登录时,密码输入错误次数超过5次,账户会被锁住,此种情况可以通过刷脸登录并自动解锁或者24小时后重新尝试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
③版本升级
出现版本升级提醒时,需到指定地址下载最新版本。
【第8篇】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你知道吗
个体户现在也可以办理简易注销了
快来看看你名下的个体户符合条件吗
个体户简易注销条件
1、只能内地个体户通过全网流程办理,需进行工商签名;2、不能有工商异常和税务异常,有则先处理再办理;3、需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4、无需像有限公司一样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
5、10个自然日即可办结,自行打印注销回执。
个体户简易注销办理方法
1、自行办理
通过市场监管局个体户简易注销系统自行填报注销资料,市场监管部门系统通过现有数据交换通道将个体工商户的简易注销申请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税务部门10个自然日内反馈是否对简易注销有异议,对于税务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予以简易注销登记;对于税务部门有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驳回简易注销申请;对于税务部门逾期未反馈的,市场监管部门驳回简易注销申请。
*因注销资料有误或操作不当,驳回几率大。
2、创业e站全程代办
第三方有专业注销公司的工商团队,全程代办,轻松解决注销公司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异常注销、资料不齐注销、冒名注销、法人失联注销、税务异常注销等,注销流程简单,办理快捷,在家坐等注销成功通知即可。
个体户经营期间要注意的问题
1、按时做账报税
个体户一定要按时记账报税!根据规定,所有的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5天内就要设置账本。不论有没有生意,有没有赚钱,都要聘请专业的会计或找代账公司比如创业e站,按照税局规定做账,并且每个月根据账本向税务局进行申报,所以,记账报税是每一家企业必须要做的事情,个体户也不例外!
2、按时提交年报
一般行业的公司或个体户都需要在成立满一年后的两个月内按时提交上一年度的年报。未及时提交,则会造成年报异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办理对应的资质许可
很多个体户都是经营餐饮行业的,那么就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预包装食品备案,有了相应的资质许可证,才能正常营业。
4、及时做变更
个体户搬迁了经营场所、更换了负责人(深圳个体户可以变更负责人)、更换了经营范围等,都要及时做工商变更,并做好税务备案,防止出现异常,影响正常经营。
5、注册商标
名下有营业执照就可以注册商标,商标属于无形资产,无论是自己经营还是转让都可以获利。
个体户如果决定不继续经营了,一定要及时注销,否则,负责人的征信会出现问题,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限制高额消费,甚至3年内无法再创业。随着个体户简易注销政策的下发,相信个体户的注册、注销都将更加简单。
【第9篇】审工商营业执照怎么审
编者按:
为了向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司法服务和诉讼咨询,即日起,“奉法尚贤”特别开设“奉法·为民”系列,以劳动争议、离婚诉讼、房屋买卖、民间借贷、宅基地拆迁安置补偿、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常见的案由类型为划分,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梳理分析打官司遇到的相关问题,为您来法院诉讼提供指引。敬请关注!
01
程序篇
1.劳动争议纠纷应向哪个法院提起?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纠纷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纠纷原则上应仲裁前置,即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后再向法院起诉;但也有例外情形,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为证据,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3.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是否适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虽然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但此类案件有别于普通民事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属“劳动合同纠纷”项下的四级案由,仍应适用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即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4.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需享受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如劳动者系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5.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存在申请仲裁主体不适格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7.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在多少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如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如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提示: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为终局裁决,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如为终局裁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一般会在作出的裁决书中予以明确。
8.劳动争议终局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后,应当在多少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劳动争议案件中,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的,能否再次起诉?
不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0.因仲裁裁决确定的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是否生效?
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三条:因仲裁裁决确定的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11.当事人签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调解书后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12.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如何表述?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请求应以申请仲裁时提出的请求为限,未经劳动仲裁的事项不应直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的,诉讼请求应以仲裁裁决支持的事项为限,可表述为如“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xxx元”,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应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诉讼请求表述为“申请撤销xxxx号裁决书”。
13.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可否再增加诉讼请求?
如增加的诉请与诉争的劳动争议有不可分性,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如系独立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就此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4.劳动者与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列当事人?
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并同时注明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15.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列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16.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的情况下,如何列当事人?
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如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具体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17.劳动者与非法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如何列当事人?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三十条: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18.仲裁中遗漏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19.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不属于劳动关系,双方为劳务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0.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每件1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02
实体篇
21.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证明案件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除外):
(1)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裁决书;
(2)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立案通知书;
(3)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仲裁裁决的证据;
(4)收到仲裁裁决书、通知书时间的证据,快递面单或物流信息查询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不同类型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材料
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纠纷类型为确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或赔偿金,加班工资,工伤保险待遇,年终奖、提成、补贴、津贴等劳动报酬,不同类型劳动争议案件需提供不同的证据材料,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亦有不同的举证责任划分。
◆确认劳动关系:
(1)书面劳动合同;
(2)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3)工作服、出入证、工作证等;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查询单等;
(5)同一工作单位的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6)工作往来邮件、微信聊天记录、qq聊天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举证责任规定:
a.由劳动者证明入职时间;b.用人单位主张的用工之日与劳动者主张的入职时间不一致,应当提供其自身因管理员工掌握的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等证据;c.用人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材料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15]12号)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实际用工起止日期的证据,相关证据材料可参考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举证材料。
举证责任规定:
a.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向其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已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劳动合同性质的其他合同文件或因劳动者原因未能签订劳动合同;b.劳动者为用人单位高管或者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应就其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承担举证责任。
◆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需提供以下证据:
a.劳动者的辞职申请或其他书面辞职材料;
b.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证据,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c.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水平。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需提供以下证据:
a.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决定等书面文件;
b.劳动者违法违纪、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证明材料;
c.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性文件,如工会意见、办理工作交接文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
举证责任规定:
a.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由劳动者举证证明辞职原因;b.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作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决定的,由用人单位证明其决定的合法性。
◆加班工资:
(1)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加班通知、加班申请单等,证明有无加班事实;
(2)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有无发放加班工资;
(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且未安排补休的证据。
举证责任规定:
a.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b.用人单位主张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工伤保险待遇:
(1)有关部门对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等的鉴定材料;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食宿费、康复器具等费用单据;
(3)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清单;
(4)工资发放凭证(包括受伤前12个月工资收入情况及受伤后的工资发放情况)等。
举证责任规定:
a.劳动者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就存在工伤伤害的事实、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时间、停工留薪期、住院治疗起止时间及治疗费用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就已支付的工伤损害赔偿费用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b.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主张不构成工伤的,应当提供劳动者非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等证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主张年终奖、提成、补贴、津贴等劳动报酬:
(1)对该等待遇有明确约定的劳动合同、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证明该等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具体数额等;
(2)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有无发放该等劳动报酬。
举证责任规定:
用人单位对于工资发放记录的举证责任限于两年之内。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23.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向仲裁机构提交过的全部证据材料仍应向人民法院提交。
24.举证材料中若包含电子证据,则需:短信、电子邮件、微信、支付宝等聊天记录,截图应当连贯完整,且当事人应当向法庭出示手机、电脑等原始载体。录音、录像应向法庭提交录音录像存储设备并提供录音、录像内容的文字记录。
来源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文字:毛玮瑶、胡小琴
责任编辑丨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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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申请
第一步:进入贵阳市场监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公众服务”,选择“年报-个体工商户”。
第二步:注册联络员。
第三步: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络员身份证号码,系统会自动显示企业(个体、农专)名称、工商联络员姓名以及工商联络员手机号码。没有注册联络员的需要注册联络员。
第四步:点击“+”按钮。
第五步:选择年份,点击确定。
第六步:将“填写须知”页面滑到最下方,勾选“已阅”,点击确定。
第七步:在“导航信息”页面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出资信息”等采集项。需要注意的是,年报填写所有采集项均为必填项。
【第11篇】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一)核查
1、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注册登记申请后,对申请资料可否完整、可否适用法律规定方式开展核查;
2、申请资料完整就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的规定申请者递交的所有原材料;
3、申请资料适用法律规定方式就是指申请资料适用法定时限、记录事宜适用法律规定规定、文书格式符合要求。
(二)审理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对申请者递交的注册登记申请核查,依据以下具体情况各自做出可否审理的决定:
1、申请文件、原材料完整,适用法律规定方式的,或是申请者依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递交所有补正申请文件、原材料的,决定进行审理;
2、申请文件、原材料完整,适用法律规定方式,但工商行政管理局觉得申请文件、原材料必须核对的,决定进行审理,与此同时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必须核对的事宜、原因及其时间;
3、申请文件、原材料存在能够现场更改的错误的,准许申请者现场进行更改,由申请者在更改处签字或是盖公章,标注更改时间;经确定申请文件、原材料完整,适用法律规定方式的,决定进行审理;
4、申请文件、原材料不完整或是不满足法律规定方式的,现场或是在5天内1次通知申请者必须补正的所有内容;现场通知时,将申请文件、原材料退还申请者;归属于5天内通知的,收取申请文件、原材料并出示接到申请文件、原材料的凭证,超期未通知的,自接到申请文件、原材料的时候起即为审理;
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是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管辖范围的,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者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6、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自接到申请文件、原材料的时候起5天内做出可否审理的决定。
(三)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决定审理的注册登记申请,各自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可否准予注册登记的决定:
1、对申请者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的申请进行审理的,现场做出准予注册登记的决定;
2、对申请者通过信函方式递交的申请进行审理的,自审理的时候起15天内做出准予注册登记的决定;
3、借助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法递交申请的,申请者理应自接到《受理通知书》的时候起十五工作日内,递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具体内容相同并合乎法定方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申请者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递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现场做出准许登记的决策;申请者借助信函方法递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自审理的时候起十五工作日内做出准许登记的决策;
4、工商行政管理局自传出《受理通知书》的时候起60工作日内,未接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是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审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同步的,做出不予以登记的决策;
5、工商行政管理局需对申请文件、材料核查的,自审理的时候起十五工作日内做出能否准许登记的决策;
6、除现场做出准许登记决策的外,工商行政管理局决策给予审理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决策不予受理的,开具《不予以受理通知书》,并标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7、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出准许变更登记的,开具《准许变更登记通知单》,通知申请者自决策的时候起十工作日内,领取营业执照;做出不予以登记决策的,开具《登记驳回通知单》,标明不予以登记的原因,并通知申请者具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12篇】湖北工商营业执照查询
湖北住建厅特种工报考及证书查询流程
湖北住建厅特种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湖北住建厅特种工报考1.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新取证申请2.申请材料:近三个月内体检合格证明;初中及以上学历证明;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申请表3.按要求上次申请材料,填写报名信息和选择报考工种即可
湖北住建厅特种工证书查询流程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住建服务)—特种作业人员系统(湖北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查询成绩和证书都可
湖北住建厅特种工证书打印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住建服务)—特种证书打印
还有其他有关湖北住建厅特种工相关问题可以call溪远建工解答如果需要报考湖北省住建厅特种工建筑电工架子工信号工起重机械司机等等溪远也可以
【第13篇】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年审
工商年报是每一个个体工商户必须办理的一项工作,规定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上报内容为店铺上一年度的基本信息。按照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商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会对法人以后的经营活动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年报务必要赶早,以免疏漏。
年报前要准备的材料:营业执照、店铺上一年的经营收入、税款缴纳等数据信息。
1、在电脑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年报”
2、点击店铺注册所在的省份
3、进入“工商联络员登录”页面,按要求逐一填写,注册工商联络员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具体办事人员,保存后再依次填写,输入验证码,登录
4、点击“年报填写”,选择年度(上一年)
5、阅读“填写须知”,下拉到“已阅”,确定
6、逐一填写左边表格里面的信息,没有的项目填“0”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营业额和纳税总额单位是“万元”,数额要与税务年报保持一致,一般为”不公示”
7、预览,确认无误后,提交并公示(这里需要注意一定要“提交并公示”,否则等于没做年报)。最好打印一份,保存起来,以免时间久了忘记。如果需要调整和改动,可以点击右下角的“编辑”并保存即可。
【第14篇】工商营业执照年审网址
年审也就是年检,对于企业来说并不陌生,但比年检更口语化,那么工商营业执照网上如何年审呢?合肥久德注册公司小编为您介绍工商营业执照网上年审的相关知识,仅供参阅。
年审是指每年或每两年对汽车的安全性进行检验,包括喇叭、刹车、轴重、底盘、点火系统、灯光系统、排气系统、牌照安装等全方位检查。
一、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怎么年审?
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后选择您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进入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2、企业没有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选择“没有营业执照电子副本”,输入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标识”(21位)和企业名称(全称)。点击“登录”,系统自动匹配,确认企业身份。
二、营业执照上登记哪些事项?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三、注册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工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好了对于工商营业执照网上年审的知识信息就分享到这里了,如果您想要注册公司,想要代理记账,欢迎到合肥久德,合肥久德10年行业经验,一站式工商服务,值得您的信赖
【第15篇】成都工商营业执照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自主创业也成为了很多人的就业选择,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提高生活品质。而在这个过程中,自主创业最为常见的方式就是注册个体工商户,方便快捷又具有经营的效益。
那么作为自主创业的第一步,注册个体户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企业主们最应该弄明白的就是个体户的营业执照怎么申请,以及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哪些材料等内容。下面就跟着老表哥一起来瞧瞧吧。
成都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哪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成都个体户营业执照申请流程如下
1、去管辖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的办理。
2、准备好名称,名称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填好申请表格,核准公司名称。
3、名称通过后,办理开业登记申请,填好表格,工商管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五个工作日。
注册个体工商户是非常简单的办理流程,我觉得只要掌握大致的办理流程就可以快速完成办理,而且现在还可以网上进行申请,大大缩短了注册成本。当然选择注册代办公司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还能更快完成办理,为您节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