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今天的业绩
周末三个店铺的库存容量又增加了,现在基本上够用了,后续应该会慢慢的减少断货的风险。现在店铺还是有多个产品处于断货状态,看我文章的人都知道断货是我的主旋律了,主关键词了。
今天的销量比之前几天好,主要是小白突然卖了140个,所以订单就好看一些。感觉这个店铺只要是不断货,养下去应该在500单左右,一天四五千美金。基本上也算是不错的了。
周六参加了别人组织的互推文章,所以就没有更新,这次互推增加了280多个关注,好几个人留言说了一些否定的声音,后续类似活动我会谨慎参加的。
我前几天那个账号我后来上传了营业执照的副本第二天账号就验证通过了。这套资料就是下周开始品牌备案,上传链接。我是非常的抑郁,看来上次那个账号就是因为我上传错误文件导致得,我还一直在搞身份证。不然今年年前这10个账号就会全部通过。差一个没有完成。
这个账号我已经找招商经理看看能不能给我再次开通上传的机制,让我再次上传一次资料,不然真的就是白白的浪费了一次机会。
公众号有朋友留言,下次如果对文件要求不能理解的时候,可以转换成英文的界面可能会很详细的表达出来,这个是我之前没有想到的,非常好的思路。
今天在公司调整广告,发现广告组跑出了200多个词,挨着对这些词这些词去做相关性验证其实挺麻烦的,搞了一段代码目前能够实现自动输入打开,不用一遍遍的复制搜索了。目标是把这个广告的acos优化到25%。加油。
下周是最后一周上班了,加油。
明天会更好,加油,奥利给!!!
【第2篇】小微企业营业执照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
主要包括三个标准: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申请小微企业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中小微型企业认定申报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4、企业上一年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据(全年缴纳人数没有变动的,仅需提供12月份单据)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可携带相关文件去各区市工信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3篇】企业营业执照查询
根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报告查询业务规程》(银征信中心[2019]45号)规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亲自或委托经办人代理查询企业信用报告。
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企业有效证件原件供查验,并留加盖公章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企业有效证件复印件备查。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的,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有效证件原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并留加盖公章的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有效证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
其中,企业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证照。可以自备填写完成《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
【第4篇】外资企业营业执照
3月1日上午,北京麦当劳有限公司石家庄京广西街餐厅负责人从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外资企业开办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全市首张2019横版营业执照,标志着在石外资企业新版营业执照换发工作全面展开。
据了解,2023年3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均颁发新版营业执照(含新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领取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登记系统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供市场主体下载使用。
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营业执照相比旧版营业执照,除了版式上更加优化、由竖版改为横版外,最大的调整是对即时生成的二维码功能进行了统一,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联接,并在营业执照上增加“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提示语,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查询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进一步扩大了营业执照在社会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为市场主体自律、部门联合监管和社会共治奠定了坚实基础。当然,之前存续的在石外资企业,可以选择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或者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需特别提醒广大在石外资企业,为进一步推进注册登记规范化、便利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原有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企业登记递交材料规范》也一并进行了修订,文书表格更加精简,填报事项减少,原表格中的部分“填写项”修改为标准化表述的“勾选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国务院已经明确取消的登记事项涉及的文书、材料规范不再保留。申请人可以进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使用,或到登记窗口领取使用。自3月1日起,申请人仍使用旧版《文书规范》《材料规范》提交登记申请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
【第5篇】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
劳动课成为义务教育阶段独立课程,浙江明确见义勇为人员即时慰问补助标准,鼓励农村存量住宅发展农家乐、乡村民宿……9月起,一批新规正式施行,看看哪些将影响你的生活~
浙江明确见义勇为人员即时慰问补助标准
省公安厅、省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见义勇为人员即时慰问补助实施办法》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即时慰问补助标准:事迹特别突出、贡献特别重大的见义勇为人员牺牲的,给予5万元的即时慰问补助金;事迹特别突出、贡献特别重大的见义勇为人员受伤的,根据事迹、贡献和伤情等情况给予慰问补助;其他事迹特别突出、贡献特别重大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情况特殊、需要给予即时慰问补助的,慰问补助金标准由省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提出。
浙江规范省级事业单位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省财政厅印发的《浙江省省级事业单位教育培训费管理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各类教育培训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内部培训经费实行年度经费限额控制,在单位人员全年工资总额(按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口径)的2%以内限额使用,按实列支。
外部培训分为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举办的培训班和面向社会举办的收费培训班。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举办的培训班,按项目预算编制要求,通过规定的程序审批,在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中列支,参照《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此类培训班不得向参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具备办学资质和条件,利用本单位的资源举办的面向社会的收费培训班,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支出按照项目预算的编制要求申请报批,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培训支出,不得利用财政资金安排培训支出。
鼓励农村存量住宅发展农家乐、乡村民宿!浙江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指导意见》提出,允许乡镇和村庄根据各自发展阶段与计划,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下,按规定修改村庄规划,对村庄现有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优化。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上的农村存量住宅进行复合利用,鼓励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合理发展农家乐、乡村民宿、乡村文旅文创、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
浙江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
浙江省体育局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自2023年9月30日起实施。
《实施意见》提出,县(市、区)体育部门设立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总站,总站设站长、副站长,由县(市、区)体育部门负责人兼任,统筹本辖区基层体育委员工作。乡镇(街道)设立基层体育委员工作站,分站设站长、副站长,站长由乡镇(街道)分管体育的领导担任,副站长可由乡镇(街道)文化站负责人、体育总会分会骨干等优秀体育工作者兼任,报总站审核批准。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基层体育委员,人员实行选聘制。
2023年底前,县(市、区)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体育委员网络体系。
《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在海塘提标加固建设同时,合理融合道路、健身、景观、文化、休闲等功能,对原有制度设计作出调整,适度开放海塘管保范围内空间的开发利用,协调各行业管理要求和各方利益诉求,做好法规制度上的顶层设计。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施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15日起实施。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该办法。“三类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省建设厅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营业执照照面内容有调整,9月1日起颁发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71号)》,自2023年9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劳动课成为义务教育阶段独立课程
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3年版)》,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课程方案》进一步优化了课程设置,九年一体化设计,注重幼小衔接、小学初中衔接,独立设置劳动课程。将劳动及其所占课时从原来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完全独立出来,并针对不同学段制定了“清洁与卫生”“整理与收纳”等课程任务。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劳动课程每周均不少于1课时。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
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修订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制度》着重从六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调整了《制度》的适用范围,不再要求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执行本制度。
明确党组织领导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强化学校财务队伍建设。
对学校采取自主经营食堂、委托方式经营食堂、配餐或托餐等不同方式为学生供餐的实际情况,分类提出财务管理要求。
明确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要求,增加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禁止性规定。
根据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制度等内容作相应调整和细化。
13部门印发文件健全招标投标制度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3部门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
《意见》共提出5方面20条具体政策举措,主要包括: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等。
这4种农药禁止生产
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决定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
自2023年9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禁止生产。已合法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计7章、85条,在篇章结构和条款内容方面进行了大幅修订,主要包括新增公司治理专门章节、将风险管理作为专门章节、优化股权结构设计要求、优化经营原则及相关要求、增补监管手段和违规约束5个方面。
2023年海关商品归类决定发布
海关总署印发《关于发布2023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制定了有关商品归类决定。
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并予以公布。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这些规章文件修改或废止,自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决定》对《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等12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修改,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59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9月1日起,我国给予1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多哥、厄立特里亚、基里巴斯、吉布提、几内亚、柬埔寨、老挝、卢旺达、孟加拉、莫桑比克、尼泊尔、苏丹、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乍得和中非等16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全面推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
教育部印发指导意见,提出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省(区、市)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小协同的合作机制,加强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合作。
明确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井口标高未达到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且未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等情形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来源:浙江发布
【第6篇】企业营业执照办理
根据我的经验整个注册流程您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
使用附件传送、快递或其他方式提供您和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公司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准备好至少5个公司预先名称;
2。您需选择就近银行进行注资手续;
3。您需携带身份证前往工商所签字验证;
4。所有证件办理完毕后您需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5。
其他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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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流程依次为:
查名(确定公司名字)→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
具体流程解释:
工商所流程:
一、查名(需1周时间)
所需资料由您提供: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
查名资料备齐后由相关部门受理,查名所需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查名通过后会预先通知您并核发查名核准单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及银行询证函一份。
二、验资(即办即完)
您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一套章去您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直接快递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验资通过后核发验资报告2份。
验资必须由您本人完成,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将会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参见新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三、签字(即办即完)
您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
签字需要本人到场,经工商所人员确认为本人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四、办理营业执照(需2周时间)
所需材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
3。股东会决议 ;
4。董事会决议 ;
5。监事会决议 ;
6。
章程 ;
7。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8。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
9。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
10。验资报告 ;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资料齐全后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报工商局审批后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随后工商所流程完毕。
以下为质监局流程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周时间)
本步骤手续和所需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并完成,前往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代码证正副本和代码卡后质监局流程结束
以下为税务局流程: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2周时间)
一、提供资料:所需资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3。《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4。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
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填写表格报送市局:所需步骤仅供您参考,所有手续相关部门操作。
填妥税务登记表及其他附表,呈税务所所长签字通过后连同所需材料报送市税务局(均由相关部门办理),核审并审批后打印税务登记证并领取税务登记证,至此税务局流程结束。
至此所有证件办理结束,您交纳办理费用后领取所有相关证件,然后前往您就近银行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相关部门提供办理此业务的详细资料和步骤)
后续手续流程:(后续流程共6项,均在税务所完成,所有手续所需材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和完成)
1。
办理税种登记:按您公司的情况,确定公司的性质(贸易型税率4%、生产型6%、服务型5%等),提供相关材料填妥相关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2。 办理所得税核定:通常所得税为核定征收方式,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相关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3。 办理印花税业务:按您公司的规模,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购买相关印花税票;
4。
办理纳税人认定:按您公司的注册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5。 办理办税员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后呈税务专员,为您的公司人员办理办税员证件;
6。 办理发票认购手续:根据您公司所需的发票种类,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后呈税务专员申请发票。
【第7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模板
阅读提示
经常听到对法律一知半解的人说“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出事后要法办的人”。实践中,我们很多客户经营着一家或多家正经的公司,却不愿意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而是让自己的司机或者公司办公室主任担任法定代表人,这是为什么?本文作者作为战斗在第一线的律师,经常有客户咨询:到底我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还是派我的司机担任法定代表人更安全?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觉得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安全”的?
据媒体报道,2023年以来刘强东已卸任名下多家公司职务,目前刘强东仍担任京东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拼多多董事长黄峥2023年辞任董事长。正值职业黄金期的董事长为什么卸任,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七条和第十四条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营业执照必须登记事项,设立或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又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九条之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与签字人。
这些规定赋予了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中独特的地位和权利,权责一致,伴随权利而来的是责任。《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均赋予了法定代表人相应义务。权责不一之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风险重重。那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底有哪些义务,因这些义务会产生哪些风险?
本文全面分析研究了相关法定代表人被判决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规定与裁判规则,总结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之潜在风险。同时也想告诉读者,只要好好经营公司,其实担任法定代表人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法律风险。
01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六种法律风险
经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全面研究,以及对相关司法案例的梳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刑事、民事、行政上的风险,以及存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风险,四类风险又可划分为以下六种风险:
(一)履职不当的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需就自己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存在侵权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协助抽逃出资时的连带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协助公司的股东完成抽逃出资的,需对公司以及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破产程序中,未履行法定义务时的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中有如通过财务账簿等协助破产程序正常进行的义务,未能履行义务的,需就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破产程序中,公司有转移财产等行为,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公司行为承担行政责任。在申请登记的过程中,公司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或者公司有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也需因此承担行政责任。
(五)因公司事务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因公司诉讼、公司欠缴税款等原因,被采取限制出境以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的风险;此外,进入破产程序后,法定代表人的人身自由会受到限制,不经法院许可,不得随意离开住所地。
(六)因公司经营行为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法律未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有被认定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02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需承担民事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需就自己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就董事、监事、高管等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参与了相关交易的决策或签署了相关文件,则会被认定与相关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亦须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仅明文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管的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严格来说,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属上述范畴,但一般认为,法定代表人也对公司有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法定代表人如果违反法律或者章程规定,造成公司利益受损,需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参与股东对公司的侵权行为,被公司追究赔偿责任:
王彦涛、烟台路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06民终6557号】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王彦涛被变更为被上诉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时公司的股东赵祖言同意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彦涛时是打算让其挂名的。但是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多处文件有他的签字,尤其是直接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相关交易文件中,有王彦涛的签字,王彦涛本人辩称对这些文件内容不知情,其仅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他的签字导致股东利益受损,公司利益受损。因此公司起诉其承担赔偿责任。王彦涛则主张其仅为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的实际运营,没有勤勉义务,不应承担案涉赔偿责任。
裁判要旨▼
(1)王彦涛在此前股东朱风雷损害股东赵祖言利益,伪造签名以变更公司股东登记时,予以协助。此外王彦涛在公司多笔贷款、转账等业务中有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这些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代表人”的范畴,实际参与了公司经营。
(2)王彦涛作为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应有足够的认知能力,在其未提交证据证实自己主张的情况下应认定其对自己签字的材料内容均是明知的,并应承担自身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
(3)王彦涛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对公司尽到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现公司要求王彦涛赔偿公司损失及利息,理由正当。予以支持。
(二)法定代表人协助公司股东完成抽逃出资等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在抽逃出资等行为的相关文件上签字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法定代表人对侵权行为知情且有协助,构成对公司的共同侵权,应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抽逃出资的单据上签字,协助股东完成抽逃出资,应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袁玉岷与光彩宝龙兰州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宝纳资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二终字第00092号】
案件事实▼
2007年9月20日,龙湾港公司和宝纳资源公司共同成立光彩宝龙公司。其中,龙湾港公司应出资2719.2万元。疏浚公司系龙湾港公司的子公司。袁玉岷同时担任光彩宝龙公司、龙湾港公司、疏浚公司法定代表人。
9月29日,龙湾港公司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其中1439万元系从瑞福星公司借款。
12月4日,光彩宝龙公司以支付工程款名义向疏浚公司汇款1439万元,后袁玉岷在光彩宝龙公司该笔款项的资金使用申请单上签字。事实上,光彩宝龙公司与疏浚公司没有工程合同关系。
12月15日,疏浚公司将该笔1439万元款项又以工程款名义转付给瑞福星公司。
裁判要旨▼
(1)龙湾港公司、光彩宝龙公司、疏浚公司之间通过虚构债务、间接转款用以抽逃出资,三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袁玉岷,袁玉岷对三个公司之间抽逃出资的行为应为明知。此外,袁玉岷在虚构工程款以抽逃出资的资金使用申请单上签字同意,证明他对此已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管人员等,只要实施了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即应承担连带责任,而与协助行为对抽逃出资所起作用的大小、是否为抽逃出资的必要条件等无关。故原审法院认定袁玉岷实施了协助抽逃出资的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妥。
(三)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义务,造成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法定代表人需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破产程序中,公司如有损害债权人利益,如恶意减少自己财产的行为,法定代表人也需就此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负责或者协助公司清算的义务,具体包括妥善保存公司相关资料,配合法院及破产管理人的询问等。如果法定代表人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妨碍了破产程序的正常进行,造成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可能需就破产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在公司破产过程中,如果公司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低价转让转让等,法定代表人也需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法定代表人可以抗辩其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其证明责任很大,而一旦无法证明,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未能提供清算所需的财务账簿等资料,导致公司清算受阻,法定代表人需因此对公司债权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229任建洪与江阴泰炜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卫继军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2民终1229号】
案件事实▼
2023年12月30日,法院受理张玉清申请泰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一审法院依法指定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为泰炜公司管理人。后经法院裁定确认:张玉清享有普通债权646786元、江阴市兴达染设备制造公司(以下简称兴达公司)享有普通债权2万元。
2023年8月26日,法院作出(2019)苏0281破23号之四民事裁定书,查明:泰炜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卫继军,股东为卫继军、任建洪;管理人未接管到财务账册等资料,不能对泰炜公司进行全面清算。
裁判要旨▼
(1)卫继军作为泰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对泰炜公司的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负有保管义务。
(2)管理人在泰炜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未能接管到财务账册等资料,不能对泰炜公司进行全面清算,由此可见卫继军、任建洪未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相关义务,导致泰炜公司财产状况不明,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清算职责,给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失,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03
公司登记的过程中隐瞒、弄虚作假的,公司有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有需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风险
公司在申请登记的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或者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也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因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除非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不妥而起诉作出处罚的机关,否则处罚信息一般不公开,因此暂无相关案例。
04
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因不履行判决、欠缴税款、进入破产程序等公司事务,被法院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的风险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有被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或者不得离开住所地的限制和约束:(1)公司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者公司不履行生效判决时,司法机关有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2)公司有公司欠缴税款的情况时,税务机关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3)如果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不经法院许可,法定代表人不得离开住所地。
公司未执行生效判决,法院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并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高消费行为;
王荣法、广西北部湾邮轮码头有限公司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桂执复20号】
案件事实▼
王荣法为金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3年11月21日,北海海事法院作出(2017)桂72执恢8号限制消费令,责令被执行人金程公司及其当时的法定代表人王荣法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2023年1月8日,被执行人金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陆金元。王荣法以其为挂名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已经变更法定代表人为由,对法院的限高措施提起复议。
裁判要旨▼
北海海事法院的限制消费令作出时,王荣法仍为被执行人金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金程公司未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王荣法作为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现王荣法以不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之前也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没有参加公司的实际经营,没有参与和邮轮公司之间的纠纷等为由,请求撤销北海海事法院(2018)桂72执异15号执行裁定,解除对其的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并不符合《限高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解除限制消费令法定条件。因此,王荣法的复议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05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因公司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通常而言,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直接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于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有被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而被判定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中的过程中,有法定职责,如有需保证员工安全规范作业的职责,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时,法定代表人会直接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因单位行贿被追究刑事责任
南通亿仕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张卫华单位行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6刑终369号】
被告人张卫华系南通亿仕得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2023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单位南通亿仕得公司为在医疗器械推广使用、违法经营检查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张卫华经手,先后多次分别向原通州卫生局局长、原通州卫计委主任吴抑非和原通州食药局局长张新民行贿,共计人民币155万元。
裁判要旨▼
南通亿仕得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法定代表人张卫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均已构成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张卫华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刑。
(二)法定代表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未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造成作业工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与王某1重大责任事故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20)内29刑终22号】
案件事实▼
王某1为阿拉善盟瑞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10月19日,被告人王某1雇佣五人装运电线杆。当日18时许,五人在装载电线杆过程中,由于超限超载,导致货车内固定电线杆的钢丝缆绳断裂,电线杆滑落后将站在货车旁的三人压倒,致使两人当场死亡,另外一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裁判要旨▼
王某1作为阿拉善盟瑞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未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未对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吊装作业现场未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三)因公司发生重大火灾,法定代表人未履行管理职责,被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以及失火罪
任碧昌、罗光华重大责任事故、失火二审刑事判决书【(2021)赣09刑终13号】
案件事实▼
任碧昌为宜春昱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12月,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任碧昌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及失火罪。
裁判要旨▼
任碧昌身为对公司具有管理职责的法定代表人,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的规定,将“三无”产品用于生产,且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力,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不到位,造成了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救知识和能力,因而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上诉人罗光华在生产中应当预见到泡沫机在加热过程中可能引发火灾而没有预见,导致重大火灾的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失火罪。
(四)因单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定代表人被认为属从犯,被追究刑事责任
龚建平、陈坚、裘明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浙刑终408号之一】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陈坚注册成立中鼎国服(宁波)信息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鼎国服),并由被告人龚建平担任法定代表人,由陈坚实际经营管理。
被告人龚建平担任中鼎国服法定代表人,参与企业工商注册、签定相关备案材料、相关合作协议等,并将其名下多张银行卡提供给陈坚,用于企业日常资金往来。
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中鼎国服以国有企业的身份对外宣传,通过发传单、刊登媒体广告以及设立互联网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大肆非法集资,截止案发时仍有大量资金去向不明。
裁判要旨▼
(1)被告人龚建平主观上明知中鼎国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然按照陈坚的要求,担任了中鼎国服的法定代表人,参与了中鼎国服公司成立、业务开展、金融备案等相关活动,提供了个人银行卡供中鼎国服使用,应当对中鼎国服非法吸收资金承当相应的责任,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被告龚建平辩称,被告人龚建平除了按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办理公司开业和经营所需手续外,没有参与中鼎公司的组织、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也不从中鼎国服公司领取工资和提成,但其担任法定代表人和提供银行卡给中鼎国服公司使用,起到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的作用,应承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犯的法律责任。
06
担任法定代表人,到底有没有风险
关于担任法定代表人到底有没有风险,本书作者给出如下几点初步意见:
(一)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最常见的风险是公司发生诉讼、出现未履行的判决裁定,作为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这类措施,法院一般不会审查法定代表人是否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只要公司有未执行生效文书的情况,法定代表人就可能一并被采取限高和限制出境这类措施。且法定代表人要解除这些强制措施,难度不小。
(二)不考虑法定代表人是否参与侵权事项,直接认定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例不多。如果法定代表人确实参与了公司经营,那么要对自己或者董监高等,侵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承担责任
实务中,认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会结合具体案情,考虑法定代表人在侵权事项中参与的程度。民事层面,法院认定法定代表人参与相关事项的标准略低,一般只要相关文件上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就能认定法定代表人有参与,除非法定代表人有相反的证据能够证明对相关事项不知情以及确实没有参与。
反之,对于如抽逃出资这类侵权行为,法定代表人不知情(注意,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有忠实义务,如果对侵权行为知情也应该采取相应行动以阻止,否则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也没有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或者出席相关会议,一般也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另外,在公司破产时,法定代表人有保存公司账册等责任,如果这类义务没有完成,并且导致了债权人损失,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
(三)法院判决法定代表人承担行政责任的案例亦较少
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针对公司较多,只有在法定代表人知情且参与被处罚事项,才会作出对法定代表人一并处罚的决定。
(四)刑事层面,单位犯罪时,公安机关一般会一并追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法定代表人未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事故,法定代表人亦会被追责
在法定代表人确知情或者对相关犯罪起到作用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会被一并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在经营公司过程中有某些法定职责,例如法定代表人有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的职责,这些职责并不会因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经营而不存在,一旦公司出现如失火这一类的重大安全事故,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会首当其冲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07
关于到底是否担任法定代表人,本文作者提出以下四点专业建议
我们很多客户会咨询:是我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还是让自己的司机或者公司办公室主任担任法定代表人?我们给出如下四点建议,供读者参考:
(一)在自己并不真正参与公司运营的情况下,建议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及《民法典》都规定,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这是因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等都参与公司经营,在公司经营决策过程中有一定权利,而担任法定代表人意味着一定的责任,公司董事等在享有权利的情况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即承担一定责任,这做到了权责一致。
但是在名义上担任法定代表人,实际上却不参与经营决策的情况下,权责不一致,可能出现法定代表人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却可能要为实际决策者的错误决策背锅的情形。因此我们认为,在自己并不真正参与公司运营的情况下,建议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如果担任法定代表人,但确不参与公司经营,建议与指派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大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
大部分情况下,法院在认定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时,会考虑法定代表人是否实际参与公司经营。如果在担任法定代表人之外,同时还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如董事、财务经理等),很可能直接被认定为参与了公司经营。
如果被要求担任法定代表人却不真正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为避免风险,我们建议与指派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一方(一般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大股东)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经营,对公司经营事务及债务等不承担责任,如果因公司事务带来损失,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等条款。
在发生相关案件或者诉讼的情况下,类似的协议条款虽然不能对抗外部权利主体的诉求,但至少能保证其承担法律责任后,能找到最终责任方。
此外,这类协议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如在要求法院解除限高措施时,可以起到辅助证明作用。
(三)不参与公司经营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建议法定代表人与公司隔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可以直接代表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实际上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那么我们建议这种挂名法定代表人不要亲自在公司文件上签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最后很容易变成他方用以证明参与公司经营的证据。同时,如果不参与决策,那么我们建议也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不在会议文件上签字。如果出席或列席会议,尽管没有决策权、没有参与决策,也有被用以证明参与公司经营风险。总之,应时刻注意保存自己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证据。
作为法定代表人,应对签字的文件负责,保证切实知道文件内容,避免因随意在文件上签字给自己带来麻烦,更不应把自己的法人名章交给他人保管。
如果确需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至少应保证自己不在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债权人等的侵权事项的决策文件上面签字(例如在公司内部协助办理抽逃出资之类事项的文件中签字,不能有任何参与的证据)。
(四)保证自己参与的公司决策实现合法合规,最大程度避免个人责任
如果确实参与了公司经营,比如作为控股股东委派的法定代表人,确需参与某些会议,监督某些情况,那么应保证自己参与的事务经过了正规程序。正规程序是合规的保证,以此可以最大程度避免个人责任。
最后,提醒大家,无论是否参与实际经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都应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履行《公司法》及《破产法》等法律规定的所有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主要规定的是企业在破产过程中如有恶意减少自身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修正)》(法释〔2020〕21号)
第二十四条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正)》(法释〔2015〕17号)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作者:唐青林 李舒 王婷婷(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第8篇】一个营业执照可以开几个企业店铺
我之前有个淘宝虚拟主营店铺(价值10万左右),现在淘宝禁止开虚拟类目店铺了,所以虚拟店铺比较值钱,转成实物就不能转回虚拟了。
我想卖点实物东西不能新开店铺,一个身份只能注册一个店铺,无奈办理了营业执照,开了企业店铺。
今天我在手机淘宝点了下商家入驻,惊喜的是直接开店成功了,我特意去咨询了淘宝平台,被告知是一证多店权益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 如果之前的店铺关了了、或者支付宝被封不能收款了,换个淘宝账号还能开个店铺。
我并不符合多店权益,我认为是bug,拼多多的崛起,让淘宝有了危机感,才开放一户多店
一个身份证可以注册3个支付宝淘宝,大家快去试试吧。
一个营业执照或一个身份证在正常情况下仅能开设一个店铺。当店铺具备一定持续经营能力、满足一定经营条件的诚信卖家,可享有开设多店的权益。
获得一证多店权益,需要通过该证件开设的所有淘宝店铺,均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店铺近365天确认收货金额>=120万
2、近12个月中(自然月),有3个月有交易成功记录
3、近365天内不存在严重违规,即b类的违规
4、近365天内不存在出售假冒商品违规,即c类的违规
5、近365天内一般违规扣分累计未达到12分及以上(已清零的也包含在内)
【第9篇】企业营业执照下载
电子营业执照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小程序发布在微信app或支付宝app上的营业执照,安装了微信或支付宝的手机都可以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一、微信小程序安装
(1)打开微信app主页里找到“发现”
(2)在“发现”的最下方点开“小程序”
(3)在搜索中输入“工商电子营业执照”即可查询并安装
二、支付宝小程序安装
(1)打开支付宝app主页里找到“朋友”
(2)在“朋友”的最上方点开“小程序”
(3)在搜索中输入“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即可查询并安装
【第10篇】企业更换营业执照
赤兔企服
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登记。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不免要遇到公司的变更,许多老板对这个一头雾水,今天就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公司变更的具体步骤以及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所需材料(有限公司)
一、变更地址(同区)
a、我们准备的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2人及以上)或股东决定(1人)。
3.章程修正案。
4.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b、客户准备的资料
1.执照正副本。
2.电子营业执照(卡片)。
3.公章。
4.地址:租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二、地址变更(跨区)
a、我们准备的资料
第1:迁入
租赁合同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申请报告(公章)
委托代理人证明(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章)
第2:迁出
公司住所变更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全体股东签字
申请报告(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证明(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章)
迁入机关同意迁入函(原件)(由第一步迁入工商局提供)
第3:档案到达之后迁入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证明
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
租赁合同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住所承诺书
新章程修正案
新执照出来
第4:税务变更(分两步)
1)、税务迁出
国税迁出:公章、新执照、迁入机关同意迁入函(原件)、税务注销单、迁出说明(模板)、税控盘
地税迁出:公章、执照、迁出说明
2)、税务迁入
国税迁入:公章、执照、由迁出国税局提供迁出档案袋
地税迁入:公章、执照
b、客户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租赁合同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3.公章
三、变更经营范围
a、我们准备的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2人及以上)或股东决定(1人)
3.章程修正案
4.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b、客户准备的资料
1.执照正副本
2.电子营业执照(卡片)
3.公章
4.修改后的经营范围内容
四、变更法人
a、我们准备的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会决议(2人及以上)或股东决定(1人)
3.章程修正案
4.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5.股权转让协议
b、客户准备的资料
1.执照正副本
2.电子营业执照(卡片)3.公章
4.新的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新旧法人到场签字
五、分公司注册
a、我们准备的资料
和新公司注册步骤基本一样,除了不用做核名
b、客户准备的资料
1.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公章
2.总公司执照复印件加公章
3.总公司帮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4.分公司负责人复印件(最好能提供原件)
5.总公司公章
本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财税服务
人力资源许可证代办+劳务派遣许可证代办
商标注册+网站建设+运营服务
设计策划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牛小时office
服务热线:18136060932(季经理)
六、增资
a、我们准备的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2人及以上)或股东决定(1人)
3.章程修正案(根据客户提供的公司章程)
4.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b、客户准备的资料
1.执照正副本原件
2.电子营业执照(卡片)
3.公章
4.增资额度
5.如果股东2人及以上,需提供原公司章程
七、公司名称变更
a、我们准备的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2人及以上)或股东决定(1人)
3.章程修正案(根据客户提供的公司章程)
4.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b、客户准备的资料
准备新公司名字数个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章
公司原章程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电子营业执照
办理周期统一:核名3-5个工作日+变更工作日
注:如名称更改为“江苏”需要将注册资金增加至1000万,核名时需要提供全体股东同意后期将注册资金增加至1000万的承诺书
八、股权变更
a、我们准备的资料
1.个人完税凭证
2.股权转让协议书
3.进行工商变更(注所需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变更股东的,须由新股东会制订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部分地区有所区别}
b、客户准备的资料
1.近3个月及上年度12月份会计报表
2.部分地区提供房租发票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公章
5.公司原章程
6.新、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电子营业执照
8.确认股权如果变,原注册资本实缴或认缴
注:新、老股东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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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预告: 公司注销所需材料以及流程。
【第11篇】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样本
一品税悦的第139篇原创文章
内容:围绕财税知识,与您聊聊工作中的困扰与收获,与您共成长。
问题:自然人独资企业,年底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将利润打到股东卡上,是否还要交20%个人所得税?
先说说您的想法,对于这个问题,财税群里的很多小伙伴都回复的是“不需要”。
其实,结论是:需要。
why?
原因在于:自然人独资企业属于公司性质,公司将税后净利润分红给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需要交纳20%的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股东对公司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的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分析:自然人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回事吗?有什么不同?
完全不是一回事。先看营业执照的区别:
一、营业执照写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这表明这个企业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出资,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设立的有限公司,被称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如下图:名称:**公司,类型:**公司,有法定代表人。
二、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如下图:
名称:**站,类型:**企业,无法定代表人,只有投资人。
三、自然人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不同?
第一,概念不同。
自然人独资企业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二,法律依据不同。
自然人独资企业,是依据《公司法》成立并受《公司法》规制的。而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并受《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制的。它们都有各自的法律去调整、去规范。
第三,法律资格不同。
自然人独资企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法律责任不同。
自然人独资企业,属于公司性质,股东原则上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出资人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不然推定混合,需要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股东一般承担有限责任,只有当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和他自己的财产相独立时,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而个人独资企业,是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的时候,如果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五,缴纳的所得税税种不同。
自然人独资企业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之后对自然人股东分配利润的时候,再扣缴一次20%的个人所得税。
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它是穿透个人独资企业层面,直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设立限制不同。
对于自然人独资企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并且该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而对于一个人可以设立几个个人独资企业这个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限制。
第七,名称不同。
自然人独资企业,属于公司性质,一般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名称中使用“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可以是地区+名称(产品名,品牌名)+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责任与投资人责任是一体的,当企业的资产无法清偿企业所欠债务时,企业法人需要用其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在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的字样,也不能称为“公司”。
注:“一品税悦”公众号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非实际办税的依据,具体请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第12篇】小微企业营业执照贷款
现在市面上有很多适合企业的贷款产品,一个企业最重要的就是资金流水,东方融资网来介绍一下,小微企业贷款有哪些类别:
企业贷款可分为: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团贷款、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外汇质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黄金质押贷款、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企业贷款有哪些申请条件,东方融资网来解析一下:
1、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
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企业有独立从事生产、商品流通和其他经营活动的权力;
3、有独立的经营资金、独立的财务计划与会计报表,依靠本身的收入来补偿支出,独立地计划盈亏,独立对外签订购销合同;
4、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此外还有贷款企业需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要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东方融资网提示各位小微企业主们,各大银行金融机构都有很多企业贷款产品,企业主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由选择,不同的银行要求不同,可以多跑几个银行对比一下,申请成功率会更高。企业贷款一般会需要提供抵押担保证明文件,比如抵押物的权属证明、价值证明等,企业主们务必要注意贷款细节。
【第13篇】企业所需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类型
01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依据: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gb 2760)
生产企业索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型式
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对应批次出厂检验报告。
食品经营(流通)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所供货食品的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该批次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02药食两用物质
依据:《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由于部分物质是没有食品生产许可的,故:
1、从药品生产企业购买中药饮片,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及检验报告。
2、从药品经营企业购买中药饮片,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与药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及检验报告。
3、从药品经营企业购买中药材,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如果是从批发企业购买,可能会提供检验报告;从药品零售企业购买,则一般不提供检验报告。
4、药品要求出厂检验全检(执行标准全部项目,类似食品的型式检验),故购买中药饮片可只索取出厂检验报告。
03食用农产品
依据:相关部门名单
索证:供货者提供的销售凭证、销售者与供货者签订的食用农产品采购协议,可以作为食用农产品购货凭证;
⑴肉类:
①生产者:《营业执照》(或农民个人身份证)、产地证明、提供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②销售者:《营业执照》(或农民个人身份证)、产地证明、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③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⑵其他农产品:
①生产者:《营业执照》(或农民个人身份证)、产地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或者生产者自检合格证明等;
②销售者:《营业执照》(或农民个人身份证)、产地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或者销售者自检合格证明等;
③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04食品相关产品
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材、容器等
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纳入发证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及所供货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纳入发证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
05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未考虑进出口、特殊种类
索证要求:
1、进口食品原料:应当索取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备案证明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对于进口应当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的食品原料,还应索取《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专营食品原料:采购食用盐应至少当索取对应食盐批发企业(含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以及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合格证明文件;
3、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索取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注册登记文件、绿色食品使用证书、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4、出口产品中使用的食品原料列入实施备案管理原料目录的,还应索取其原料种植场、养殖场备案证明;
5、列入管控的食品添加剂,如咖啡因,应索取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定点生产资格》、《gmp证》和符合对应食品安全标准合格证明文件,从经营企业采购的,还应索取《药品经营许可证》、《gsp》和依据不同经营主体是否需取得的《定点经营批准文件》;
6、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对于进口应当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如明胶),还应索取《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06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企业)
索证要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07消毒产品
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未纳入许可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及所供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未纳入许可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08其他
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有特殊管制措施的,须符合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
【第14篇】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不管是大型企业、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进行商业交易活动的,都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那么,办理营业执照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接下来就跟誉商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3月1日,国家启用了新版营业执照,与旧版营业执照相比,新版营业执照最大的调整是对二维码功能进行了统一,实现了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的精准联接。
新版营业执照主要记载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机关公章、年月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等内容,并且还打印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内容。其中增加的二维码和提示语,一是为了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查询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市场主体情况;二是为进一步扩大营业执照在社会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为市场主体自律、部门监管和社会共治奠定坚实基础。
营业执照办理注意事项:
想要办理营业执照首先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之后,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等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并审查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相关营业执照了。
虽然现在新的营业执照已经启用,但也并非是强制要求一定要换发的。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在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还是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的。
关于营业执照的变更:
需要变更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首先要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是否进行变更营业执照,在确定进行变更之后,方可进行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如果变更的是公司经营范围且变更的经营项目中有须前置许可的项目,则还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文件之后,方可添加公司经营范围。如果有未经许可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则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并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还会被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15篇】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一、合伙企业是法人企业还是非法人企业
非法人组织包括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根据《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的定义及类型】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程序】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主要区别:
(一)概念区别。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非法人企业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二)责任区别。法人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企业不能。
三、非法人组织什么意思
非法人组织是指没有法人资格但是能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在世界各国广泛存在。其基本含义是指介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未经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是为实现某种合法目的或以一定财产为基础并供某种目的之用而联合为一体的非按法人设立规则而设立的人的群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参考
^合伙企业 https://www.91kaiye.cn/hhqy/
^个人独资企业 https://www.91kaiye.cn/grd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