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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怎么安排加班才是合法的(20篇)

发布时间:2024-02-28 15:16:04 查看人数:6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用人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用人单位怎么安排加班才是合法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用人单位怎么安排加班才是合法的

【第1篇】用人单位怎么安排加班才是合法的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合法方式如下:

(1)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2)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2篇】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为:

1、无过失辞退: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法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向工会或者职工说明理由,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再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最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送达劳动者,始发解除效力。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一步,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第二步,工会提出意见;

第三步,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步,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五步,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4篇】用人单位还查学信网吗

这个不一定。一般会留下你的学历证件的复印件,如果用人单位非常严格的话,可能会去查。如果特别看重你的工作经历和工作成果、经验的话,那么学历低点也无所谓,毕竟工作中最重要的是解决工作难题,而是不是片面要求学历真假。

【第5篇】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会怎么样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结果如下:

(一)支付双倍工资;(二)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三)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四)难以保护商业秘密;(五)难以进行竞业限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6篇】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搜集证据向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7篇】所有用人单位都要签劳动合同吗?

新员工进入新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既是国家法律的规定,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其实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是对用人单位有利。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来看,签订劳动合同与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区别。二者都是受劳动法规范和保护的劳动关系。但是签订劳动合同与不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保障上存在诸多差异,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明确劳动者的工资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8篇】失业保险是用人单位缴纳吗?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9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怎样评助工职称

1、评助工职称应当是在人事局的职称评审中心,根据专业不同,人事局会委托不同单位代理评审;

2、评审的基本程序:首先人事局会在网上发公告告诉什么专业到什么地方参加评审,年限要求等等,有关工龄的相关问题都不太重要,主要是看是否符合公告要求,看到公告后就要按照公告的要求填表、准备材料,然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在表格上盖章,有些专业还需要由所在单位给评审单位出一个委托函,说明委托评审单位代为评审使用本单位职称指标等等,然后将全部材料交到评审单位。

【第10篇】怎么样才能认定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

但是克扣劳动者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11篇】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权利:

1、录用职工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择优录用职工,可以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数量、用工形式等。

2、劳动组织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确定机构、编制和任职资格条件;有权任免、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职工的劳动实施指挥相监督。

3、劳动报酬分配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自主决定晋级增薪、降级减薪的条件和时间等。

4、劳动纪律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制定和实施劳动纪律;有权决定对职工的奖惩。

5、决定劳动法律关系存续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与跟职工以签定协议方式、续订、变更、暂停或解除劳动合同;有权在具备法定或约定条件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义务:

1、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2、保护职工的义务。

3、帮助职工的义务。

4、合理使用职工的义务。

5、培训职工的义务。

6、必须执行劳动法规、劳动政策和劳动标准的义务。

7、接受国家劳动计划的指导,服从劳动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管理和监督的义务。

【第12篇】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法。

【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13篇】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办呢?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14篇】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合理吗?

不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15篇】出现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呢?

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16篇】用人单位招未成年工是犯法的吗

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犯法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堤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弄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有用意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17篇】用人单位延长工时要如何补偿

用人单位延长工时的补偿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18篇】被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能得到补偿吗

被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能得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9篇】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会支付加班费

应付加班费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形是延时加班;

第二种情形是双休日加班;

第三种情形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20篇】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怎么安排加班才是合法的(20篇)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合法方式如下:(1)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2)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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