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用人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用人单位录用未成年人会受处罚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用人单位录用未成年人会受处罚吗
劳动关系中的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由于未成年人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仍处于生长发育期,以及有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因此我国《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对未成年劳动者依法采取了特殊的劳动保护措施,具体包括:1、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的劳动;2、应当对其进行定期健康检查;3、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未成年劳动者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方能上岗。因此企业确需录用未成年劳动者的,应充分了解法律的特殊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篇】用人单位招未成年工是犯法的吗
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犯法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堤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弄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有用意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3篇】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4篇】出现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呢?
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5篇】用人单位是否需要给员工买公积金
用人单位需要给员工买公积金。
我国《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单位不给交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13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6篇】所在用人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所在用人单位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分分情况来看,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无过错的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又不具有扣除工资的法定理由的,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如果单位只是代扣个税、社保费用中需要劳动者个人承担的部分,那么就不是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7篇】员工辞职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吗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满预告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劳动者只需要尽到提前通知的义务并配合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即可。
劳动者未满预告期想提前离职的,比如原本应当提前30天通知,现在只是提前1天或者提前7天或者提前15天离职的,那么劳动者应当和单位协商,必须经过单位批准后才可以提前离职。
【第8篇】用人单位遗失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各执一份,用人单位遗失的,可以寻求另外一方将双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一份重新签字或盖章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9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为:
1、无过失辞退: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法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向工会或者职工说明理由,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再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最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送达劳动者,始发解除效力。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一步,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第二步,工会提出意见;
第三步,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步,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五步,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10篇】用人单位代通知金是什么
用人单位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1篇】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 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 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 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 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第12篇】用人单位擅自调岗调薪可以吗
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调动劳动者的岗位的。因为,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确有调岗的必要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调岗调薪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3篇】用人单位可以不买社保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14篇】用人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5篇】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16篇】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什么保险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包含五类保险,具体如下:
1. 养老保险。
2. 医疗保险。
3. 失业保险。
4. 工伤保险。
5. 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17篇】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18篇】用人单位不发工资辞职以后怎么办呢?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19篇】用人单位有什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如果单位不同意继续履行,或者劳动者自身不愿意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20篇】用人单位如何检验六级证书真伪
1、报字压c。通常适用于2023年6月及之前的版本,因为自从2023年12月,四六级的不断改版,报字压c的防伪已经不再存在。
2、cet水印。水印是透光可见的,镶嵌在四级六级成绩单的纸张内部,并非表面,平铺不易看清。
3、红蓝荧光防伪。这是在紫光灯下可看到的红蓝荧光条,而且正反双面都会出现,光线越暗呈色越明显,下图为不同时间段的两张正反双面荧光效果。
4、背面说明文字。自2023年起,背面就开始多了三点说明文字。关于背面说明文字这一点说起来就复杂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