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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1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用人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

【第1篇】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篇】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会怎么样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结果如下:

(一)支付双倍工资;(二)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三)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四)难以保护商业秘密;(五)难以进行竞业限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篇】怎么样才能认定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

但是克扣劳动者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4篇】现在用人单位都查学信网吗?

这个不一定。

一般会留下你的学历证件的复印件,如果用人单位非常严格的话,可能会去查。

如果特别看重你的工作经历和工作成果、经验的话,那么学历低点也无所谓,毕竟工作中最重要的是解决工作难题,而是不是片面要求学历真假。

【第5篇】用人单位不续签代通知金有吗?

代通知金适用的情形为用人单位对无过失的员工在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才支付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6篇】实习生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吗?

根据不同的实习性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是在校生的培训实习,是毕业生的就业实习,一般应认为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勤工俭学型实习和培训型实习中,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由合同法调整,不属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7篇】用人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没签劳动合同,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8篇】用人单位是什么意思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经济性组织,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用人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7个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

【第9篇】用人单位裁员一定要付代通知金吗?

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因为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0篇】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1篇】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吗?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违法。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依法用人单位将因他的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最多11个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12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了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13篇】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的条件如下: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14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怎样评助工职称

1、评助工职称应当是在人事局的职称评审中心,根据专业不同,人事局会委托不同单位代理评审;

2、评审的基本程序:首先人事局会在网上发公告告诉什么专业到什么地方参加评审,年限要求等等,有关工龄的相关问题都不太重要,主要是看是否符合公告要求,看到公告后就要按照公告的要求填表、准备材料,然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在表格上盖章,有些专业还需要由所在单位给评审单位出一个委托函,说明委托评审单位代为评审使用本单位职称指标等等,然后将全部材料交到评审单位。

【第15篇】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是什么

用人单位主要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用人资格的其他劳动组织,在一定情况下还包括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6篇】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认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得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17篇】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证可以报警吗?

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证是违规行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也可以报警。

用人单位无论是在劳动者入职签订合同时还是依法解除合同离职时扣押劳动者个人档案都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18篇】用人单位不交社保怎么办呢?

如果是合法用人单位不交社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与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已的法定权益,也可以向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征收的部门投诉。

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还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19篇】用人单位裁员一定要付代通知金吗

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因为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0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为:

1、无过失辞退: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法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向工会或者职工说明理由,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再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最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送达劳动者,始发解除效力。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一步,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第二步,工会提出意见;

第三步,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步,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五步,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20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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